1. 引言
“自我”首先是一个哲学概念,随着心理学从哲学当中的独立。“自我”随后又成为心理学中的核心概念。在整个心理学的发展历史中,学者们在基于不同的理论基础上对自我的研究中极大的丰富了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延续对自我的研究发展时进行了不同层次的理论建构。各理论学派也基于各种不同的认知基础和认知模式,对自我概念的理解的界定也表现得各不相同。
2. 主要心理学流派对“自我”的界定
2.1. 构造主义中自我的工具性
铁钦纳接受了经验主义和联想主义的重要理念,把心理现象视为可分解的经验元素进行内省观察并揭示各元素之间的联系规律。他将经验视为心理学研究的主要对象,而将个体的我作为通过观察达到对经验认识的途径,在对意识进行内省的过程,个体的我相对于意识经验而言是一种外在的机械存在物而已。虽然他要求内省是描述意识状态自身,但是,这种自我观察本身就摆脱不了自我经验的束缚,作为它所观察对象的意识经验是静态的,而观察中的个体自我却是动态的。所以,以动态“我”为工具对静态的“我的心理”进行观察得到是也许仅仅是“我心里的我”,说到底,这种意识是以依赖个体自身为前提的,然而,铁钦纳却忽略了这种个体自身的重要性。
2.2. 机能主义中自我的二元性
詹姆斯最先认识到自我的二元性,并将自我划分为纯粹的自我和经验的自我。经验的自我又由物质自我、社会自我和精神自我三个成分构成。其中物质自我处于最中心的地位,由我的身体和我的所有附属物(包括衣服、亲人、家、物质资产等等)组成。个体存在一种被他人注意到的本能驱力,并由此激发的社会活动及由他人反馈形成的自我意识就是社会自我。精神自我则渗透于物质自我与社会自我当中,是一种向内深化的自我,指个体的内心感受和内部心理品质等等。纯粹的自我指是的一切意识的主体,是行动中的我,它是一切其他自我的来源,是整个自我概念中的灵魂,是所有意识活动和行为的发出者和接受者 (唐钺,2013) 。
相对于以纯粹的意识分析为研究传统的构造主义中的虚无我,詹姆斯发展了较完整的自我理论体系,虽然他也接受实验内省方法,但他强调的是以自我存在为前提的,突破了铁钦纳仅仅将个体我作为观察中的机械工具的狭隘性。詹姆斯对自我的定义是以实际生活为视角,“自我”是作为生物实体的人的内在活动与社会生活所产生的现象的总称 (江琴,2012) ,他跳出了将自我作为意识的框架,以社会生活的视角来定义自我,使自我概念有了更丰富的内容、形式、关系等。但他以这种哲学的二元性定义的自我概念,二者之间的界线是模糊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并非就是完全对立的,主体可以客体化,客体也可以主体化 (王昌永,1991) 。经验的自我的内容完全依赖于个体的社会生活经验,可个体在接受社会经验时并非被动的,本身就有主体意识的能动性参与,经验的存在也是以意识的感知为前提的,没有脱离意识的经验。而他所表达的纯粹的自我更是一个模糊而原始的状态,这种主体上的自我本身也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不可能是一个完全“纯粹”的,所以这种自我只是一种中立的,界于主客体之间的模糊的存在。
2.3. 行为主义对自我的忽视
行为主义以动物心理学中的客观研究模式,以可观察的行为为研究对象,贬低意识,反对内省,抛弃了对自我概念的研究,对主观上的心理特征都持否定的态度。他给人格的定义是:“通过对能够获得可靠信息的长时行为的实际观察而发现的活动之总和。换言之,人格是我们习惯系统的最终产物” (李维,2012) 。作为人格的载体的个体本身,是各种行为习惯的总和,这种行为习惯的集合既包括在一定刺激情境下展现的先天性反应的本能行为,也包括了个体在后天通过以刺激和反应的联结而形成的环境适应性行为。华生将生活环境和教育训练作为人格形成的关键因素,个体人格是行为塑造的结果,他的这种观点不免过于消极,将个体自我视为机械而被动的行为接受者,而忽视了其主动性。他一边完全否定作为意识的“我”,一边又不可避免地使用“我”的概念,如果“我”仅仅是一个经验习惯的产物,那么这种“我”是机械的、静止的、具体的,当他在表达“我想”“我觉得”等意义时,这种“我”的意识上的主体性又如何解释呢?
虽然后期的新行为主义者都或多或少看到了内部心理因素(如斯金纳的内驱力理论和班杜拉的自我效能感)对行为的影响,但不过也仅仅是基于对行为的调节作用而已,对有机体自我的主体性解释不够充分,都排斥了对自我的研究。从行为主义理论学派成立时的初衷和整个发展过程来看,当它完全将心理学对意识的研究作为对立面时,它对核心概念自我的抛弃是可以理解的,但同时这一取向也将行为主义带入了另一个极端。
2.4. 格式塔中场物体的自我
格式塔心理学因受整体论和现象学的思想的影响,以整体的观察法和实验现象学的方法对直接经验和行为进行研究。考夫卡将物理学中的概念引入心理学当中,提出“心理场”的重要理论,将心理学的任务界定为“研究与心物场具有因果联结的行为” (李维,2010) 。自我与它所在的环境融合为一个整体,与同样处于这个环境中的其它部分共同组成一个场,不可能作为一个特殊的系统而单独存在。对自我的觉知由异质产生,我们的感知觉提供信息,区分出自我系统与场内其它系统的界限,这种界限可以是躯体的轮廓、所穿的服饰、所有物等等,没有一定的常恒性,会随环境的不同而变化 (叶浩生,2004) 。
格式塔的自我是一个物我和环镜的整体,自我的存在和对它的感知是以环境为背景的,自我是镶嵌在这背景环境中的一个系统,并与同一环境中的其它系统发生交互作用,我们对自我的感知过程也就是将自我系统与其他系统相分离的过程。这种自我仅仅是格式塔知觉理论的一个运用,并未对自我做出明确的定义,这种自我没有具体的内容、形式,或者根本是一个或有或无的存在,感知它,有一定的界线,不感知时,它幻化在整个物我场中。
2.5. 精神分析自我的功能性
精神分析主要采用观察和自由联想法对意识和无意识层面的心理事实进行研究,特别强调潜意识在心理过程中的作用。弗洛伊德将人格的结构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自我的形成是在本我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它从本我中获得能量对现实环境进行适应。在荣格的分析心理学里,自我是意识的核心,伴随着意识的个性化的进程而成长,对意识进行监督和管理,使心灵的各个方面保持稳定和平衡。阿德勒在反对弗洛伊德的本能决定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创造性自我的观点,强调个体意识在自我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这种意识带有个体的主体性和创造性。这种创造性自我虽然还是没能逃脱潜意识和生物本能的约束,但是阿德勒看到了意识和社会环境对自我人格形成的共同影响,并认为克服自卑和追求优越的情结是人格发展的最大的动力。这一时期的精神分析的理论里,对自我的分析都是建立在潜意识和本能对自我作用的认同上。弗洛伊德和荣格都肯定了性的作用,认为这是自我形成的一部分驱力,也都强调过去经验对自我发展的决定性影响,这种自我是被动的和受限的。而阿德勒更强调自我的主动性,将克服自卑和追求优越作为自我发展的动力,决定现在自我发展的方向的是对未来的期望,阿德勒对自我发展中的社会文化因素的重视也是对精神分析中自我理论不足的一种弥补。
在随后的精神分析的发展中,安娜将精神分析的重点由对本我的分析转到对自我的分析上来,主要是自我对环境的适应过程的分析,这种自我虽然依旧和本我发生冲突,但它已经不再受本我的约束,而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力量,在对环境的适应过程中得到发展。自我的功能除了适应环境,防御功能是其最主要的功能,自我的发展离不开防御机制的发展,总是通过防御机制的活动而展现。哈特曼在安娜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没有冲突的自我领域”,即让自我切底摆脱本我和超我的限制,在他看来,自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着独立的起源和发展方式。艾里克森接受“力比多”作为生物学基础和推动力的观点,但淡化了“力比多”在人格发展中的作用,将自我的独立性和主动性以及社会文化的影响视为人格发展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在他的心理发展理论中,自我就作为一个不受任何约束的独立的个体克服危机,完善人格,促进个体心理发展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在艾里克森的观点里,自我不再是一个局限于个体内部的东西,而是将自我置于和社会相互作用的环境外中,看到了自我发展的社会性。
相比早期的精神分析理论而言,新精神分析将自我从本我中独立了出来,更注重自我的独立自主性和功能性,同时看到了自我与社会的相互作用,自我的功能也不仅仅以自我防御以主,更强调了自我对个体适应环境的调节作用。纵观整个精神分析学派的自我理论,它就像个一步步成长的孩子,从弗洛伊德的那个完全没有自主性,无法独立的自我经历被不断赋予力量不断强大,成长为一个完全独立并对个体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起决定因素的强大的自我。弗洛伊德的自我理论奠定了整个精神分析的自我理论的基础,后期的理论都未能跳出其生物学化的圈子,无法摆脱抽象地谈论人的发展的理论方法的束缚 (傅永春,1990) 。精神分析的自我理论不管是在理论构建上还是实践运用中对人们的影响都非常大,它的解释性十分强是它最突出的特点,它着重强调自我在个体发展中的功能性,直到今天,它的自我理论依旧表现出强烈的生命力。
2.6. 皮亚杰的自我中心性
皮亚杰的心理学理论是从康德哲学的先验论、结构主义、生物学、数理逻辑学和格式塔心理学中汇集而成,更注重个体智力的发展。他将个体认知的发展分成了四个阶段,对应了自我发展的四个阶段。在感知运算阶段,主要特点是极端的自我中心性;在前运算阶段,自我有了进一步发展,开始由极端的中心向外扩延和发展;在具体运算阶段,自我中心性进一步弱化,将外界事物从自我中心中分离,能理解其客观性;到形式运算阶段,个体摆脱自我中心性,个体能够认识到在对待事物的看法和态度上他人与自己的不同。皮亚杰将这种去自我中心化看成是智力发展的结果,伴随着个体与外部环境不断的平衡。这种自我是一种结构,具有自身调整性,一部分调节自我结构的内部,以保持自我结构发展中的平衡,一部分调节参与构造新的结构,以达到对外部环境的适应 (倪连生,王琳,1984) 。
在皮亚杰的理论中,“自我中心”是阻碍个体智力发展的内部因素,在个体智力发展的过程中呈此消彼长的状态,到智力发展成熟,“自我中心”性消退。这种观点能很好地解释个体智力发展的趁势和方式,并在儿童的行为指导与教育当中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但是对“自我”这一结构,皮亚杰并没有做出详细的阐述,这一结构是如何形成的?如何表征?当个体智力发展成熟而摆脱自我中心性后,自我这一结构显然是存在的,那它是否依旧对个体的心理活动与行为产生作用呢?对于这些问题,皮亚杰并没有给“自我”做出完整的定义,这也是皮亚杰对于“自我”界定不完善的地方,毕竟,“自我”作为一个重要的心理结构,它既不是孤立的也不是静止的,这就决定了“自我”定会对人的各种心理活动及外部行为产生广泛而持久的影响。
2.7. 人本主义的自我实现论
人本主义心理学以对人的本性、潜能、尊言和价值等具体的意识经验研究为主,既反对行为主义又批判了精神分析。人本主义者们认为人有自我实现的本能,马斯洛将人的自我实验视为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这种需要会刺激人的动机,成为一种内在的驱力促使人格的发展和完善。自我实现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经常产生的高峰体验,但并不是说高峰体验的出现就是自我实现的终结,自我实现是一个没有终止的状态,是人格发展中一个连续永恒的发展动态过程 (许金声,刘锋,1987) 。罗杰斯将自我的形成置于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自我就是此过程中意识经验的产物。他认为自我概念由真实自我和现实自我两部分组成,前者是指现实中的真实的自我形象,后者是指期望实现的自我形象,这两者的和谐与否直接影响了人格的健康。
同样是注重自我的动力性,与精神分析学派相比,人本主义更强调人格当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整体性,将自我现实作为人格发展的永恒动力,为心理学中自我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但把自我的发展看成是一种本能潜力的激发,这不免带有生物决定论的色彩。不管是马斯洛还是罗杰斯的自我实现,都是只关注了个体本身的自我实现,而和社会实践相脱离,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及社会实现的需要,这不免具有偏面性,同时,这种“自我”带有强烈的唯心主义色彩 (王敬春,2000) ,人是社会性的,而人的心理发展只有处于社会实践的大背景中才能得以实现,这种客观性是心理是否健康发展的前提,也是个体能否适应社会的心理标准。当脱离这种客观性来谈个体心理的健康与自我的实现,是虚幻的,所以,人本主义强调的自我实现是难以达到的。
2.8. 认知心学理自我的计算机化
认知心理学以计算机模拟法为主对人的认知过程进行研究,将人看成是一个机械的信息加工系统,反对将意识、行为作为研究对象。 Markus (1980) 借用认知心理学的图式概念来理解自我,即自我图式,用以表达在以过去经验为基础并受文化、环境和教育共同影响下形成的一种关于自我的认知结构。林维尔(1984)以“自我复杂性”来解释这种图式当中的自我概念,并表明,自我复杂性的程度越高,自我概念越全面,个体处理积极事件和消极事件的反应也就越不易极端。影响自我图式对当前自我表征的,是来自个体内部与外界各种因素及相互作用的共同激活,自我的表征又作用于个体的信息加工、情绪和行为。
在此之前的心理学各理论学派对“自我”概念的界定无非都是从自我的形成、内容或功能上定义的,都没有揭示自我的作用机制,认知心理学对自我的定义正好弥补了这一点,它在注重自我的功能性的同时,着重强调了自我与对其它心理现象的影响。自我图式理论为“自我”概念提供的新的视角,使我们更新楚地认识到自我的调节功能,自我作为内在的一种动态结构,作用于其它的心理活动,从而影响人的认知、行为、情绪等,认知心理学的这一理论显然是合理的,然而,它并没有有利的证据支持 (李晓东,2001) ,也没有具体的实证证明自我是如何对其它心理活动与行为产生影响作用的,作为一个以实证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学派,这显然是缺乏一定的说服力的。
3. 基于不同认知基础上的“自我”概念的比较
各心理学理论流派对“自我”概念的构建之所以有现出这些不同,主要在于基于的认知基础不同,形成的历史背景不同,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不同,研究旨趣和目标不同,所以对“自我”概念的理解和构建也表现得各不相同。而从各心理学派的方法论基础看,主要分为实证主义和现象学 (张丽华,2004) ,相同的理论基础上构建的“自我”虽然形式和具体表现上各异,但本质上依旧有着共同之处,而这种本质上的相同之处,也往往是“自我”概念的核心特征。
3.1. 主观与客观
以现象学的理论方法来讨论的“自我”,是一个主观的概念。它指向于内部的潜在性,在潜意识层面发挥着作用,虽然支配和影响着人们的绝大部分行为活动,但难以被观察和察觉,就连个体本身也不易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对于“我”的内涵也往往是难以具体的表征。就像我们在用“我”指代本身时,对于“我”的具体内容全凭个人经验和外界反馈而形成的认识,这种认识受到个人经验和个人理解能力的影响,所得到的信息可能是片面的,也不能进行客观的验证,所以这种概念的内涵及表达形式都具有主观性。
基于科学实证主义的“自我”强调的是其客观性。这一特点是由实证主义的中心论点所决定的:事实只能是透过观察或感觉经验而认识个体身处的客观环境和外在事物。这种理论认为,虽然每个人接受的教育不同,但他们用来验证感觉经验的原则,并无太大差异。实证主义的目的,在于建立知识的客观性。由于“自我”的神秘感及实证主义本身存在的局限性,所以在对“自我”进行界定时,实证主义完全摒弃了自我作为意识的研究内容,将“自我”作为一种客观的有形的存在,在某个范围内有具体的事物用以表征(如詹姆斯的物质自我,社会自我,认知心理学的自我图式),或者完全放弃对“自我”的构建,如行为主义。
3.2. 主动与被动
在以精神分析和人本主义为代表的基于现象学方法之上的“自我”,具有一定的能动性,作为内部心理机制的一个重要成份,为个体心理的发展提供动力,一方面调节和维持着个体心理各结构状态的平衡,保持个体的心理健康,另一方面,协调个体内心与外部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以使个体能良好的适应外部环境。这些理论流派将这种具有能动性的“自我”的作用作为它存在和发展的目的,其发挥作用的过程同时也是自身构建的过程,“自我”作为一种独立的作用机制,较少受到个体经验和处部环境的影响。
在科学实证主义的理论下的“自我”作为一种形式上的结构(如认知心理学的自我图式)或相关事物的一个集合(机能主义的“自我”概念),是被动产生和发展的,它依赖于个体自身的发展和与外界的互动,是个体生命活动的产物,受到个体的知识经验、发展环境等的影响和制约,反过来,它的状态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个体新的发展进程和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这一点就正如皮亚杰的“自我中心”论。
3.3. 动态与静态
主观上具有一定能动性的“自我”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一方面在自我构建和自我完善,另一方面对个体的生命状况进行调节和维持。它参与在个体的整个生命活动当中,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即是导致个体活动的动力因素,也是个体与外界互动的结果。作为人格的核心要素,这种动态的“自我”没有具体的形态和内容,它存在的状态就是它作用的动态过程,这种作用的结果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
客观上被动构建的“自我”同时也是静态的,它仅是个体生命活动过程中个体自身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可以表征为具体的形态和内容。它不直接参与个体生命活动的过程,只是以知识经验的形式反映着个体的某一部分心理状态,对个体的心理和行为活动不起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