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学界普遍认为,古百越语与今天的壮侗语族有着极为密切的渊源关系,也可以说古百越语即是今壮侗语族诸语言分化之前的母语。
周朝时,湖南汝城属古百越民族的居住地。随着战争频仍,诸侯疆域重置,春秋、战国时期,汝城为楚南部边境地。楚地居民在与百越民族的交往中,部分壮侗语先民经由双语过渡逐渐放弃了自己的母语,改说楚语。与此同时,也有大量壮侗语在语言的融合与置换中在楚语中留下印迹。秦汉时中原屯戍移民进入汝城,开始了与楚地居民的交往与融合过程。同样,中原屯戍移民的中原音在替代了楚语后,不仅吸纳了楚语成份,也将楚语中的百越语成份保留在了今天的汝城方言中 [1]。本文拟从单字、词汇、语法三个方面对汝城方言中包含着的一些与百越语言及百越文化有关的单个字词、特殊词汇和词法现象作些粗浅地说明。(文中少数民族注音均来自《壮侗语族语言词汇集》) [2]
2. 单字
1) 禾。“稻子”之意。“禾”在北方指小米,而在南方则指稻子,汝城方言称稻子为“禾”。为什么南方以“禾”称“稻”而不用现成的“稻”呢?周振鹤、游汝杰(1986)对此已经作过研究:“原来南方用‘禾’称稻已有悠久的历史。《说文》云:‘秏,稻属。从禾,毛声。’伊尹曰:‘饭之美者,玄山之禾,南海之秏。’这里的南海当泛指南方。这说明南方是把稻称作‘秏’的。‘秏’在切韵音系是号韵晓母字,上古音可拟为xaw。现代傣族仍保留两个古稻种名‘毫安公、毫簿壳’,其中的‘毫’即是傣语稻和谷的意思。其语音正跟‘秏’近。” [3] 现在傣语中所有的稻谷名称都用“毫……”表示。在南方,有的方言把稻叫“禾”(如南昌、长沙、广州等),而有的则称“谷”或“谷子”(如成都、温州、上海等)。这些地都是百越族分布的地区,为什么同是稻却称呼不同呢?周振鹤、游汝杰进一步查考了与百越语有着密切族源关系的壮侗语,发现壮侗语族称稻词的最初语音形式为khau,后来分化成k系和h系,各自仍指稻。这样,“南方方言的‘谷’借自k系音,而‘禾’借自h系音。谷、禾是同源词” [3]。
2) 凼:指水坑,即积水的洼地、小坑。汝城地处湘南地区,受地形和气候影响,地面较容易形成水坑。“凼”字在文献记载中使用极少,作为一个常见的地貌名在地名中则有相应的体现,清代沈兆澐《篷窗随录》记载有湖北襄阳地名“黄龙凼”。从地理分布来看,这个字在我国南方方言中出现频率很高,作为地名符号使用主要见于我国南方的广东、广西、湖南、江西、云南、贵州、四川、上海、江苏、湖北、浙江等省份,这个区域,正好与古百越族曾经的领地大致相当。从音义上来看,读音虽有差异,温州读[taŋ35]、武汉读[taŋ35]、衡阳读[tan213]、南昌读[t‘ɔŋ11]、广州读[t‘ɐm13],汝城方言读[tɛn44]。但意义大抵指小坑。这个字的音义在壮侗语中有对应的现象,武鸣壮语“池塘”义读作[tam1],侗语“洞、窟窿、坑”义读作[ȶəm2]。这些都足以说明“凼”为古百越语留存。
3) 墟。集市。周振鹤、游汝杰(1986)认为:“壮侗语言自古是将‘集市’称作‘墟’的。” [3] “圩”为“墟”的俗字,指集市名称。“墟”,原来并无“墟市”之义。“墟”的“墟市”义是后来增加的,应该是来自于古越语,因为唐宋时期的文献才见这个义项,也就是说,汉语词汇系统里吸收了古越语的这个底层词。唐·柳宗元《童区寄传》:“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墟所卖之。”旧注:“南越中谓野市曰墟。”到唐代刘恂的《岭表录异》始见“墟市”记载:“挑取其肉,贮以小竹筐,赴墟市以易酒。”大约自宋始,“墟”开始大量表示“集市”意义。宋·乐史《太平寰宇记》:“荣州夷多民少……不习文字,呼市为墟。”宋·吴处厚《青箱杂记》:“岭南呼市为墟。”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孝宗隆兴之初,招集流民,凡两淮之商旅、归正人之兴贩,并与免税。州县续置税场不曾申明去处,并罢之。又诏乡落墟市贸易皆从民便,不许人买扑收税,减罢州县税务甚多。”宋·陈均《宋九朝编年备要》:“岭南村墟聚落,间日集裨贩,谓之墟市。”
“墟”的集市词义大约是通过南方方言中的古越语底层词进入北方古汉语书面语的。现代粤语依然把集市称为“墟”,并且在两广有大量含“墟”字地名。
古代不同的民族及其语言和文化在某一地区相互接触和交流的结果,往往会在该地区的地名中留下痕迹。时至今日,汝城仍然称集市为“墟”,如“土桥墟”“大坪墟”“井坡墟”等,正是古百越语在汝城方言中的留存。“墟”,汝城方言读为ɕy33,武鸣壮语读为haɯ1。
4) 寮:草棚,简易的棚子。汝城方言读作liau45。指小房子。汉语有此词义,但出现很晚,宋金时才借“寮”表僧舍、小屋义。“寮”先有僧室义。宋代道诚《释氏要览》下“住持”:“言寮者,《唐韵》云:‘同官曰寮。’今禅居意取多人同居,共司一务,故称寮也。”后逐渐衍伸指小屋。金·董解元《西廂记诸宫调》卷一:“几间寮舍,半亚朱扉。”“寮”字地名较少见于明之前志书。明代始有大量“寮”字地名记载,且主要集中于南方各省区。《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中,广州地区指“简陋的小棚子”,福州指“搭设于山间的简易小屋”,雷州指“在田间地头搭盖的小草屋”,海口指“用草盖顶的小草屋” [4]。故“寮”的方言释义多指简陋的屋子。结合地名中的“寮”字含义和方言释义,周振鹤、游汝杰(1986)认为,古代南方汉人所居的“寮”可能同山瑶有关,即地名词中的“寮”字义可能是汉语借的瑶族语词 [3]。“房屋”瑶族拉珈语读lie:k8,汝城方言读音与之相似。
以上几方面,仅是例举性的。实际上,古越语底层成分,渗透到汝城各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诸如“鲮”“𦢊”“啡”“㔶”“𢿤”“𢜮”“陂”“沕”“𠺘”“匏”“戆”等,均为古百越语在汝城方言中的沉积成分,还有相当部分有待于人们不断地发掘。
3. 词汇
5) 干螕。臭虫。“螕”在文献中出现得很早。《说文·虫部》:“螕,啮牛虫也。”王筠句读:“《玉篇》:‘螕,牛虱也。’元应曰:‘公牛、马、鸡、狗皆有螕也。’《通俗文》:‘狗虱曰螕。’”《广韵》平声齐韵边兮切:“螕,牛虱。”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五称:“壁虱如草螕,隐于壁隙床缝之间,夜唼食人。”姜亮夫(云南昭通人)在《昭通方言疏证·释博物》中说:“昭人谓虱曰壁蜚,即螕虱俗以壁为之,因谓牛虱曰牛螕虱,狗虱曰狗螕虱,俗以壁以壁为之者,谓其生息壁中也。或曰臭虫,谓其气极臭也。” [5] 牛虱指寄生在人、畜身上吸食血液的小昆虫,今汝城方言称作“牛虱婆”。臭虫亦指吸食人、畜血液的小昆虫。螕虱扰人睡眠,为害甚烈,往往使人不堪忍受。故而人们想尽一切办法予以清除。畲语kun33 pi22,与瑶族布努的巴哼话、瑶族勉语的优勉话、标敏话等相同或相近。汝城方言读为ku33 pi33。
6) 牛栏:牛圈。“栏”,汝城方言读作la45,剥隘壮语读作la:n2。《广雅·释宫》:“栏,牢也。”王念孙疏证:“《说文》:‘牢,闲,养牛马圈也。’”《墨子·非攻上》:“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栏”这个词作为典型的古越语底层词已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可。古百越民族原所居住的区域森林密布,瘴疠袭人,环境恶劣,为了防避烟瘴和毒虫野兽的侵袭,古越人创制了一种独特的建筑形式:用竖立的木桩构成底架,将房子搭成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养牲畜。宋代范成大的《桂海虞衡志》对干栏居室做了具体描绘:“民居苫茅,为两重棚,谓之麻栏,上以自处,下畜牛豕。棚上编竹为栈,但有一牛皮为裀席。牛豕之秽,升闻栈罅,习惯之;亦以其地多虎狼,不尔则人畜俱不安。”“栏”本指“上以自处,下畜牛豕”的处所,长期的使用使其词义产生了分化:在壮侗语中指人所居住的“屋”或“家”,用的是“上以自处”的意义;而汝城方言保留的是“下畜牛豕”之义,如:“牛栏”ȵiəu45 la45、“猪栏”y33 la45,词义范围缩小了,今天保留的仅是原义的一部分。
4. 语法
岑麟祥(1953)曾经指出,广州话存在“名词词干 + 修饰成分”结构的复合名词,如广东话的“人客”“菜干”“鸡公”“牛公”等说法 [6]。其实在汉语南方方言中,都普遍存在“名词词干 + 修饰成分”结构的复合名词,除广州话的用例外,再如厦门话的“人客”“风台”“菜蔬”“历日”,客家话的“人客”“尘灰”“菜干”,等等。岑麟祥认为,这是与侗台语--特别是广东西南部至今使用的壮语“交流”的结果。
汝城方言中,表家禽牲畜性别的词是后置的,雌性的标以“婆”等,雄性的则加上“公、牯”等字,跟北方的前置恰好相反:公狗–狗牯、母狗–狗婆,公牛–牛牯、母牛–牛婆,公猪–猪牯、母猪–猪婆,公猫–猫牯、母猫–猫婆;公鸡–鸡公、母鸡–鸡婆,公鸭–鸭牯、母鸭–母鸭等,其结构与侗台语以及粤语、客家话等南方方言相似,明显属于古百越语留存。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类似形式的词汇,如将形容词放在名词之后作修饰成分的语法结构的:“菜干”“人客”“笠斗”,如将两个词性相同的字颠倒次序的:“蟆蛤”“闹热”“紧要”“欢喜”等,这是侗、傣、苗、瑶语言的基本构词方式,说明汝城方言中的语序倒置是受古百越语影响的结果。
基金项目
湖南省语委、湖南省教育厅2019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一般资助课题(课题批准号:XYJ2019XB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