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留守儿童是指年龄在18周岁以下,其父母长期外出且无特殊情况父母通常不会回家,因而不能经常与父母相见的儿童。研究表明,亲子依恋关系(Parent-child attachment)与同胞关系(Sibling relationship)是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的两大重要且基本的因素(吴庆兴&王美芳,2014)。
亲子依恋关系是儿童与其他个体建立关系的基础,当这一关系受损时,儿童更易产生心理行为问题(王文忠,胡宇涵,&徐金灿,2007)。而养育者的不当养育方式,如长期与孩子分离、情感拒绝等,是导致儿童无法与其养育者形成安全依恋关系的重要原因(Bowlby, 1982)。
同胞关系对儿童的发展同样有着多方面的影响,儿童时期的同胞冲突与学校问题、欺凌、物质滥用以及问题内化症状有关(Bank, Burraston, & Snyder, 2004)。而养育者差别对待(Parental differential treatment)是同胞关系的重要影响因素(Tamrouti-Makkink et al., 2004),即养育者更多地偏向子女的某一方而忽视另一方而造成的同胞间差别养育(Plomin & Daniels, 1987)。在我国农村地区,重男轻女文化是养育者差别对待的重要原因(张克中,陶东杰,&江求川,2013)。
亲子关系与同胞关系并是不孤立存在的。家庭系统理论认为,家庭中一个子系统的问题可能会投射到其他子系统(Kaczynski et al., 2006)。而留守儿童家庭受农村“大家庭”结构的影响,加之父母外出,其他人代替履行抚养职责的原因,可能具有更加复杂的家庭系统,因而想要更全面地研究留守儿童的家庭成长环境,则应关注如父母婚姻关系等更多子系统,并有机地看待系统间的联系。然而,以往对留守儿童家庭关系的研究大多仅集中于某一特定的家庭关系状况,而缺乏从完整的家庭系统视角看待留守儿童的亲子依恋关系与同胞关系的研究视角。
本研究采用深度访谈法,针对留守儿童的亲子依恋关系与同胞关系状况,采访了江西省乐安县的多个留守儿童家庭的孩子与主要抚养人,试图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家庭关系状况及其不同家庭子系统间的相互影响。
2. 研究方法
2.1. 访谈对象
本次调研选取了江西省乐安县的8个留守儿童家庭中的主要抚养人及家中最年长的孩子。其中5个家庭来自浯塘村,1个家庭来自航桥村,2个家庭和来自南边村。受访者的详细信息将在结果部分进一步呈现。所有受访者均获得了一份纪念品作为报酬。
2.2. 研究材料
本次调研访谈针对的大致内容为留守儿童的亲子依恋关系和同胞间关系的状况及其分别可能受到的其他家庭子系统的影响。参照前人相关研究,对家长、孩子分别采用了不同自拟的亲子依恋关系、同胞关系的访谈提纲。其中,考虑到留守儿童的特殊家庭关系,亲子依恋关系这一方面包含留守儿童与其主要抚养人(多为爷爷、奶奶)及其父母的关系,主要考察其交流状况与亲密度;而同胞关系这一方面则主要涉及抚养者的同胞间差别对待与偏爱情况及同胞间的亲密性与冲突情况。
2.3. 访谈过程
本次调研采用深度访谈法,访谈方式为半结构化访谈。访员与受访者在约定好的时间和地点见面,按照事先拟好的访谈提纲,在约定好的特定时间和地点对受访者进行提问。访谈时长控制在1小时左右。
在访谈开始前,访员会告知访谈者访谈过程将会录音,并且向受访者保证访谈内容只被用于科学研究,不会暴露其个人信息,征得访谈者同意后开始访谈。
2.4. 资料整理与访谈编码
访谈结束后,将访谈录音誊录成文本并进行校对,利用现象学呈现和类属分析的方法进行进一步分析。
3. 结果
3.1. 受访者基本信息
共有8个家庭参加了正式访谈,与本研究有关的家庭基本信息呈现在表1中。B、C家庭的孩子分别由于年龄过小、不愿配合等原因,未能完成访谈。

Table 1. Basic information of family
表1. 家庭基本信息
注:小3——小学三年级,高2——高中二年级,幼——幼儿园(当地幼儿园不按年龄分班),以此类推。
3.2. 留守儿童的亲子依恋关系
3.2.1. 孩子与主要扶养人的关系
多数家庭的主要抚养人或孩子报告了存在缺乏有效的情感沟通的问题。
有3个家庭(AGH)的主要抚养人或孩子报告彼此之间的交流不多,因而更难以与孩子进行有效的情感沟通。
(A奶奶)
受访者:就是管他们学习啊,叫他们要读书。其他的小孩子不愿意和我们说啊,他们做完作业就跑去和同学玩了。平时几乎不太交流的。
(H二孙女)
访谈者:爷爷奶奶不和你们聊天?
受访者:(反问)和小孩子聊什么?
其余家庭中,还有3个家庭(BCD)的主要抚养人报告平时和孩子的交流很少,因此对于和孩子之间的关系没有明确概念。
(C奶奶)
受访者:平时要种田,和孩子相处时间很少。
(D奶奶)
访谈者:有时间陪他们吗?
受访者:没什么时间陪。但是三个小孩很听话,跟他们说外面有拐骗小孩的,他们说他们会害怕,就不会出去。
此外,还有1个家庭(E)的主要抚养人报告和孩子的关系比较亲密,但我们在与孩子的访谈中却得到了矛盾的结果。
(E爷爷)
访谈者:跟两个小孩交流多吗?
受访者:跟他们交流多。
(E大孙女)
访谈者:你喜欢和爷爷奶奶聊天吗?平时会和爷爷奶奶聊天吗?
受访者:不会。
而在谈及与孩子的关系时,主要抚养人主要集中关注在物质层面的内容上,很少谈及与孩子情感上的交流。
(G奶奶)
访谈者:平时都和孩子聊什么呢?
受访者:你妈妈有精神病,你爸爸眼睛不方便,家里也没有钱,不要和别人攀比,吃的穿的够用就可以了。
(H奶奶)
访谈者:我想问爷爷奶奶和孩子的关系(怎么样)。
受访者:给小孩吃的方面还是好,好的差的都跟我们一起吃,我们吃什么小的就吃什么。
3.2.2. 孩子与父母的关系
1) 孩子与父母的见面频率
除G家庭父亲因身体原因在家种地外,仅F家庭的父母回归频率稳定超过每年2次,其余父母回归频率均为每年两次或更少。
(A奶奶)
访谈者:那父母回来的频率是什么呢?就是说一年一般能回来陪孩子多少时间?
受访者:一般孩子的父母过年的时候会回来,然后有时候暑假也会回来或者把孩子接到外面去督促他们学习。
(B姑姑)
受访者:爸爸就一年回来一下,妈妈走了(离婚重组家庭)以后,几年回来一下。
此外,H家庭对父亲的上次回归时间给出了不同回答。爷爷报告是今年清明,奶奶报告是去年清明,二妹和三妹则认为是今年春节,这一定程度反映出父亲的回归频率较低,在家中存在感较差。H奶奶的回答也印证了这一点。
访谈者:爸爸上次回家是什么时候?过年吗?
受访者:去年清明来过一次。爸爸来家里就要受气,他们(家里人)都会说他。
2) 孩子与父母的沟通状况
大部分家庭中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沟通状况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有4个家庭(ABGH)由于其特殊家庭事件,孩子与父母关系冷漠。
(G大孙女)
访谈者:我们听童伴妈妈(当地社工人员)介绍了一下你们家庭的情况,就是说妈妈的情况稍微特殊一点(患精神疾病),你们对妈妈是什么态度?妈妈犯病的时候会不会怪她?
受访者:我都不怎么想和她接触,就那种。
(H奶奶)
访谈者:那孩子的爸爸呢?几个孩子和爸爸的感情怎么样?联系吗?
受访者:感情是可以。他来的时候就要问爸爸拿钱。
访谈者:平时爸爸不会打电话给家里?
受访者:没的。他回来会给小孩十几二十块钱。
而其余家庭中,3个家庭(CDE)主要抚养人报告孩子与父母的交流主要集中在物质层面,而缺乏情感沟通。
(E奶奶)
受访者:小孩要吃要穿,爸爸妈妈会在网上买了寄过来,我们也会跟小孩说这是爸爸妈妈买来的。但是知道爸爸妈妈要批评他们的话,就不理了。
3) 孩子对父母的不满情绪
3个家庭(DGH)的孩子表达出了对父母中一方的不满情绪,其原因主要是父母没有履行其应有的赚钱养家的义务,反而给家中增加了负担。
(D大孙女)
受访者:明明就是妈妈不去做事,爸爸在做事,妈妈就还是呆在那里,就在那看“抖音”。
(G大孙女)
受访者:就那天她说要去城里打工嘛,我们就没怎么在意嘛,她就去她娘家了,我就说你们(娘家人)来了嘛,要了解情况,就叫她一起来,我就打电话去找我小姨的时候,她就对我小姨说那个我们家对她不好,欺负她什么之类的。还说我奶奶各种不好,那天我奶奶就有点身体不怎么好嘛。我们家对她特别好,基本都不干活的,就种田之类的,都没怎么轮到她。就去年吧,她妈妈来说,就那个,叫外婆吧,她就来说,让我妈出去吃,不来我家吃了。然后我奶奶同意了嘛,哦好,她出去吃了,我们过年过节还会叫她一起回来吃嘛,然后那天是七月半,我们这边有习俗叫她来一起吃饭,然后她,就突然走了,说要晚上回去自己要弄饭,跟我小姨说我们不让她吃饭,让她走。就是她自己要求要下去的,那我让她下去,这不是很正常嘛?
访谈者:那妈妈会不会有时候突然提出一些奇怪的要求?
受访者:不是她说的,是她娘家人说的。
访谈者:娘家人会觉得你们这边对她不好,但是实际上你们对她特别好?
受访者:对。你看哪一家有我们对她这么好的。
H二孙女在被问及是否希望让爸爸回来工作时,与一旁的H三孙女发生了争吵,虽然是用方言,但可以听出言辞中表达了对父亲工作赚不到钱的不满。
3.3. 同胞关系
3.3.1. 养育者的同胞间差别对待
1) 差别对待的状况
仅H奶奶直接报告了抚养人对同胞间存在明显差别对待,其原因是孩子的父母离异后,母亲明确表态只愿意抚养大女儿。
受访者:这个暑假妈妈来接老大的时候,老二就会说这不是自己妈妈,她妈妈在外面已经重组了家庭了。老大她还是带到了七八岁、八九岁。之前没有分手的时候,每年会有两次看小孩。大的暑假的时候去妈妈那里的,她就会和妈妈有一些联系。
而其余家庭中,主要抚养人大多表示家中对孩子“没有偏爱”,而孩子回答的常见情况却是存在同胞间差别对待,而被偏爱的一方往往是同胞中年龄较小的孩子。
(A奶奶)
访谈者:那父母和三个孩子之间的关系如何呢?
受访者:都差不多。
(A大孙女)
受访者:我是(家里)最大的。从外婆家来,就是刚来这个村子的时候,他们都说我是最大的,说我是“大王”。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就这样惯着他们(弟弟妹妹)。他们犯的错误,不是我犯的错误,都要怪在我身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D奶奶)
访谈者:对孩子有偏爱吗?
受访者:都一样,不会有偏袒。
(D大孙女)
访谈者:奶奶会惩罚你们吗?
受访者:我们打弟弟的时候,把他打哭了,她就打我们两个人,把我们打哭;弟弟打我们,我们都不还手,我们哭的时候,奶奶都不打他。
2) 差别对待的原因
有3个家庭(CEF)的主要抚养人在孩子的生育问题上报告了重男轻女倾向,即使他们在直接谈到这一问题的时候大多表示“生男生女都一样”。
(E爷爷)
访谈者:(您家里)墙上贴着一幅“龙凤宝宝”的画,是家里想要龙凤胎吗?
受访者:我儿子这个媳妇是剖腹产,第一胎是个女儿。后来又生了个孙子。我现在还想要个孙子。
(F奶奶)
访谈者:前面四个孩子都是女孩?
受访者:对。前面四个都是女孩。我们农村有这个习惯啊,要生一个男孩,所以也还是生一个。
此外,有2个家庭(AH)中部分孩子并非由父母抚养长大,因此与父母的关系和父母的对待方式存在同胞间差异。
(A奶奶)
受访者:小孙女和孙子之前是爸爸妈妈带,就会很舍不得,和爸爸妈妈关系就很好,爸妈出去的时候,薇薇(化名)就会一直哭。大孙女从小就跟我们生活嘛,和我比较亲,爸妈出去了,就那样,不会很舍不得。
(H奶奶)
受访者:妈妈从小就没管过两个(年龄较小的)孩子。要喂母乳,她就说会痛,孩子会咬乳头,就去外面找的奶水。两个小的和妈妈的沟通也比较少,都不会叫她的。大的与母亲还比较亲,会想妈妈。
3.3.2. 同胞间关系的亲密性与冲突情况
5个家庭(ACDGH)报告了明显的同胞间关系冲突。而其中,最普遍的情况是由同胞中年长的孩子对待年幼的孩子的刻薄方式造成的。
(A奶奶)
受访者:大的是会管一下小的,但小的就不会听啊。所以两个小的就有时候不愿意和姐姐玩,反倒愿意和别人玩,因为姐姐会说他。
(A大孙女)
访谈者:弟弟的错误奶奶怎么知道的?
受访者:因为我告诉她的。
(G奶奶)
访谈者:平时是不是对弟弟妹妹也照顾?
受访者:照顾,会管弟弟妹妹。如果他们不听话,会打他们。
访谈者:姐姐会打弟弟妹妹?
受访者:会教育他们的,让他们要听话,不要出去像个疯婆子似的。
访谈者:其实是姐姐有点像妈妈在管教孩子一样吗?
受访者:嗯,是,有一次姐姐和弟弟一起去学校,老师误以为这是她妈妈。
访谈者:啊?那弟弟会有点怕姐姐吗?
受访者:怕,平时不会怕,但如果她发脾气的时候会怕。
(G大孙女)
访谈者:弟弟也蛮淘气的,平时会管他吗?
受访者:会。
访谈者:弟弟如果特别调皮的时候怎么办?会收拾他吗?
受访者:会,打他屁股。
除此以外,同胞间争夺物质或娱乐机会而产生冲突也是常见的情况,而在这一过程中还可能会有暴力的发生。
(D大孙女)
受访者:妹妹就不喜欢看那个游戏,就把电视关掉,弟弟就哭,哭了之后就会打她,一直打她。
访谈者:所以弟弟会打你妹妹吗?
受访者:然后妹妹就跑跑跑,弟弟就一直追着打。
4. 讨论与建议
4.1. 留守儿童亲子依恋关系的“去情感化”
从对以上8个留守儿童家庭的访谈来看,多数家庭中的孩子与父母及主要抚养人的亲子依恋关系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由于见面时间过少、养育意识不足等原因,主要抚养人和父母与孩子之间或是交流与沟通很少,或是其关系集中于如养育者所说的“吃的层面”与“给钱”等。我们认为这种亲子沟通仅停留在基本信息与物质层面,而缺乏关爱与支持的模式是“去情感化”的。而分析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子依恋关系的影响因素,寄养、父母离婚、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家庭重大事件可能对于亲子依恋关系存在较大的负性影响。
正如H大孙女所说,家长“和小孩子聊什么”,留守儿童可能已经认同并内化了父母与主要抚养者与其关系模式的“去情感化”,而这一关系模式很可能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与其他人际关系模式的构建造成不良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留守儿童即便在访谈中表达了对父母的不满情绪,仍主要集中于物质层面。首先,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Maslow, 1943),由于物质基础的匮乏,留守儿童在一些基本的生存需要尚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自然会对父母抱有更多物质层面的期望。另一种可能的推测是,在缺乏情感关爱的家庭环境中,孩子预期养育者并不能给予足够的关爱,因而选择将这种需求转嫁到对父母物质层面支持的不满上,以保护自己遭受来自养育者的情感拒绝。
4.2. 传统观念影响下的养育者差别对待及其对同胞关系的影响
更多的偏爱男孩与同胞中较小的孩子,是留守儿童的养育者差别对待的较为明显的模式。而其中,重男轻女文化确实对养育者差别对待产生了影响。在受访7个有男孩的家庭中,6个家庭(BCDEFG)的情况均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为年龄最小的孩子,表现出明显的“见男而止”生育法则,即最低要求是生育一个男孩后停止生育(陈再华,1993)。在这个家庭结构中,家中的男孩同时还具备“年龄更小”的优势,从而加剧了养育者的偏爱。
在传统文化中,家中的长子长女往往被期待承担了一定的“家长”责任,特别是对于父母不在家中的留守儿童家庭来说。而在我们对同胞关系的访谈中,的确存在年龄较长的孩子管教年龄较小的孩子的现象,然而其不恰当的行为方式却往往成为同胞间关系冲突的导火索。可能的推测是,年长的孩子在不被养育者偏爱的情况下,利用“家长”的角色期待对被偏爱的年龄较小的同胞进行严厉的管教甚至是暴力,以释放心中压抑的攻击性。
除养育者赋予同胞中年长的孩子管教弟弟妹妹的责任外,留守儿童同胞关系之间的边界不清,还体现在留守儿童养育者差别对待行为中的“连带惩罚”与“双重标准”,这些方式均可能不利于孩子的自我分化(Self-differentiation),即个体在家庭中维持独立自主与情感联结之间的平衡的能力(吴煜辉&王桂平,2008)。而这种同胞间责任界限模糊的关系模式,可能将影响留守儿童在其他人际关系中体验到亲密感与独立性的能力。
4.3. 家庭系统视角下各家庭子系统间的关联
从访谈结果来看,留守儿童家庭的亲子依恋关系可能对同胞关系存在影响,如留守儿童养育者的偏爱与差别对待本身反映亲子关系的问题,而这也可能是同胞间关系冲突的重要影响因素。此外,如G大孙女承担过多的对弟弟的管教责任以及其间不当的管教方式,虽然表面反映出同胞关系问题,但其背后折射出的是抚养人养育责任的缺位。与从同时,通过访谈中情况的推测,父母的婚姻关系问题及其他重大家庭事件,也可能对亲子关系与同胞关系造成负面影响。如有研究表明父母婚姻冲突将直接影响着儿童的社会情感发展(Gottman & Katz, 1989),因而父母在婚姻关系中的问题也可能通过此路径影响亲子关系与同胞关系。更进一步,如重男轻女文化对同胞关系的影响,可能其背后是整个家庭的动力作用。
总之,对于家庭情况较为特殊的留守儿童家庭而言,某一特定家庭关系的问题,可能反映出的是其他家庭子系统的问题。
4.4. 对留守儿童抚养者的建议
对于留守儿童的养育者而言,应充分认识到各家庭子系统间的联系,如在处理同胞间冲突时,应避免单纯的“问题解决”导向,而应反思是否存在养育者差别对待与父母婚姻冲突的影响,并在亲子依恋关系与父母婚姻关系上“对症下药”。
此外,留守儿童的养育者应尽可能提高家庭成员的自我分化水平,以避免不同家庭子系统间问题的延伸。养育者应明确告知孩子无需为父母的婚姻问题承担责任,同时还应意识到养育者本身应承担的养育责任,而不是让同胞中年长的孩子成为年幼孩子的“养育者”。
基金项目
J1103602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资助项目。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