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当前部分幼儿园的舞蹈教育效果存在不尽人意之处,众多幼儿教育理论家与实践工作者正积极探究“如何进行更有效的幼儿舞蹈教育”的策略体系。在本文看来,使“幼儿舞蹈动作设计回归生活化”是一个重要的对策。从理论上对该范畴进行厘清,从实践上对该策略进行引导,有助于幼儿园舞蹈教育实践效果的改进。
2. 幼儿舞蹈动作设计回归生活化的内涵及重要性
教育各领域改革的顺利进行,首先需要教育工作者认识并认可该项改革的基本内涵与价值,那么,就本研究而言,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幼儿舞蹈动作回归生活化的内涵及重要性。
2.1. 何谓幼儿舞蹈动作设计回归生活化
生活化教育理念,既不是要求单纯生活要素的堆积,更不是要求将幼儿教育等同于幼儿生活。它的本质是承认、尊重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成长的现实需要,让幼儿在亲近自己生活的过程中,真正感受自己的生命成长 [1]。它强调的是幼儿自身生长需要、兴趣需要的核心地位,幼儿真实生活要素的教育价值;揭示的是“根据幼儿自然的发展规律设定教育目标,从儿童的生活世界中寻找教育内容”的重要启示。
由此,舞蹈动作设计回归生活化,就是在儿童自然发展规律的指导下,根据儿童既有的生长、生活需要,利用幼儿生活要素进行合理的舞蹈动作创编。
2.2. 幼儿舞蹈动作设计何以回归生活化
与幼儿相关的任何活动都有教育意义发生,其中,良好的教育活动是有正向的教育意义发生的。而正向教育意义的获得必须要遵循的根本原则是:关注并践行幼儿身心发展的最核心任务及其任务所提出的具体要求,由此,就本研究而言,合理有效的幼儿舞蹈教育是牢牢把握3~6岁幼儿身心发展的最核心任务及其要求的。
2.2.1. 生活化舞蹈动作是促进幼儿完成身心发展最核心任务的必备条件
根据皮亚杰的观点,3~6岁的儿童恰好处于认知发展的“前运算”阶段,首先,儿童由感知运动阶段发展到“前运算”阶段凭借的感知运动智慧之一就是“动作协调”,这是其萌生初期因果关系运动图式的必要条件,也就是其以后逻辑和运算能力的根源;其次,儿童逐渐脱离“前运算”阶段进入“具体运算”阶段的标志是思维的两个极端——形象方面和运算方面——的逐渐协调,直接体现在:儿童不仅可以在身体上,而且逐渐可以在思想上重现一个动作。所以,运算(“内化了的可逆动作” [2] )能力的习得,必须通过动作内化来推动。总结而言,在保证儿童按照身心发展规律顺序性发展的前提下,无论是从协助其顺利进入“前运算”阶段,还是“护送”其安全到达“具体运算”阶段,都必须要借助“动作”的帮助和“动作”的教育。而舞蹈艺术的思维方式恰好是从动作思维开始的,可以为儿童的认知发展提供针对性的“建筑材料”。所以舞蹈训练对于儿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但是,仅仅提供简单舞蹈动作的重复训练就足够了吗?适宜幼儿这一主体的舞蹈动作是否有其特殊需要呢?
2.2.2. 生活化舞蹈动作是促进幼儿主动完成身心发展最核心任务的必备条件
第一,“在求知活动中,主体是主动的——当他面临外部困扰时,他就要有所反应,以求得补偿——才能使他趋向平衡” [2]。而这种反应要建基于一定的理解之上才能实现。因为,一则,适当的理解可以帮助学生厘清反应行为的方向与重心;二则,只有当学生完成对知识的第一次理解后,才能具有产生高质量疑问的认知基础,并促使其表现出适当的主动以获得对知识的深度理解。那么,在幼儿园舞蹈教育领域如何使学生在刚开始学习的时候就有一定的理解存在呢?生活化的幼儿舞蹈动作就是答案。在生活化的幼儿舞蹈中我们可以利用幼儿生活中熟悉的事例唤起学生对有关感性现象的回忆,既符合学生从形象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的认知规律,又可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
第二,皮亚杰在他的认知发展理论中总结过儿童发展各阶段的共同诉求——在认识事物时,“阅读”或被动的记录不是决定性因素。就广泛意义上的知识与经验来说,总是在一定程度上依靠着主体自主获得的经验完成“习得”过程。除此之外,建构主义也认为教学应把学生已有经验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学生从原有经验中生长出新的知识经验。那么,对于幼儿来说,在教育中渗透何种要素才能满足其有效学习过程中对“已有经验”的需要呢?在本文看来,由于幼儿会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形成丰富的经验,生活化要素的本质在教育中可以具象化为“幼儿的已有经验”,有助于幼儿对于新事物的学习。尤其是,幼儿理性水平不高,难以接受成人世界中概念化、系统化的知识,在此阶段,幼儿的已有经验,即生活化因素,在其学习的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幼儿对一件事物,尤其是对艺术类等较抽象的事物的理解及其基础上的主动学习,需要生活化因素的支持。这也就说明,建基于生活的舞蹈动作设计,更有利于将“学习”与学生的“主体经验”发生联结,更有利于学生的深度学习,深度发展。
3. 幼儿舞蹈动作设计脱离生活化的具体表现及其不良后果
虽然生活化的幼儿舞蹈动作有利于3~6岁幼儿在主动学习中完成身心发展的最核心任务,但是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仍存在幼儿舞蹈动作脱离生活化的不良倾向。如,从成人视角出发进行动作创编,创编目的功利化,重动作技巧轻内容表达等,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后果。
3.1. 从成人视角出发进行动作创编,导致幼儿舞蹈沦为机械训练
体现生活化的幼儿舞蹈动作从其本质上讲是以幼儿生活为核心,甚至是全部的。这种舞蹈动作往往贯穿的是幼儿自身视角中主体生活的诸多要素,而非凌驾于儿童主体权利之上,从成人的角度进行幼儿生活要素的择取与舞蹈动作生活化的融入。
但是,现实的幼儿舞蹈教育实践中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就是,部分幼儿教师在进行舞蹈动作创编时常常诉诸于成人视角。主要表现为:第一,过分突出舞蹈动作的外在行为特征,相对轻视幼儿舞蹈动作内在本质所框定下的“幼儿”中心,导致其在进行舞蹈动作创编时不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生活特征。简言之,只是进行盲目的舞蹈动作创编,而非“幼儿舞蹈动作”创编。这种不适合幼儿的舞蹈,容易导致创造性的艺术表现活动变为机械的动作训练活动,幼儿在被动地服从中,逐渐丧失对舞蹈学习的热情。
强调教师在舞蹈动作设计过程中具有绝对的权威,忽视甚至否认幼儿在舞蹈动作设计过程中的主动权与相应的能力。但事实上,“要想真正实现生活教育,不能限制孩子自身的自由,忽视孩子自身的能力” [3]。只有幼儿自身最了解自己拥有什么,需要什么(无论其是否意识到这一点,是否能够阐述的出来)。以成人的视角去看待生活化的舞蹈动作设计问题,不仅难以选择全面幼儿的生活要素,更难以选择正确。从而导致成形的舞蹈动作凌驾于幼儿自身意愿,甚至是能力之上,导致创编出来的舞蹈动作就变成了对成人动作的机械模仿,缺少童趣与教育价值。除此之外,甚至还会出现以下境况:即使部分教师创编时所选的舞蹈主题虽来源于生活,但却因融入了过多的成人思维,而变得不被幼儿接受。
3.2. 创编目的功利化,导致幼儿舞蹈教育沦为标准化产品制作
作为舞蹈教育的一部分,幼儿舞蹈动作创编目的,必须符合教育目的的规约,也即以幼儿为核心主体,以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为全部任务。然而,在现实的幼儿舞蹈动作创编活动中,存有创编目的功利化的不良倾向。所谓创编目的功利化,主要是指部分舞蹈动作创编者将“外在于舞蹈教育本身的附加效益”,如演出、比赛等带来的学校声望、教师收益、家长赞许等,当作是进行舞蹈动作创编的核心目的,是一种将幼儿舞蹈教育引向“为家长、教师、学校的经济增长,而非为幼儿的身心成长服务”的错误趋势。
当演出、比赛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成为舞蹈教育的最终目标时,快节奏、程式化的生产模式往往是最可取的。在这种模式下,师生通过机械的高速传动进行教与学之间的联结;教师通过快速的灌输方式,让学生在无条件地进行记忆、模仿、服从与坚信中实现高量的“标准化产品”产出。但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如何才算真正达标呢?首先,无条件接受演出、比赛所提出的要求;其次,将该种要求作为自己的全部努力方向。从理论上来说,也即抛弃自身作为人的“整体性”与“丰富性”,按照“局部的”比赛事宜的“不全面”限定来约束自己的发展。完全偏离舞蹈教育应然的教育目的要求。
事实上,不仅如此,当一种教育实践的目的被歪曲定义时,该种教育也就成为了它自己的异己力量。在这个意义上,该种教育的方式方法越有效,其产生的结果离真实的目的也就越远。就上述幼儿舞蹈教育的机械化进程而言,若是幼儿舞蹈教师持续按照该种目的来设计舞蹈动作,进行舞蹈教学,则幼儿的发展将会愈加片面,愈加不完善,离真实的幼儿舞蹈教育目标愈来愈远。
3.3. 重动作技巧轻内容表达,偏离了舞蹈教育目的的要求
舞蹈所负载的内容体系,可以理解为教育目的分解后的实体载体;而舞蹈动作则是内容体系具象化的实体载体。所以,幼儿舞蹈教育不等于高技巧舞蹈动作的学习,它的重心在于舞蹈动作集合所负载的深层次教育内容。在进行幼儿舞蹈动作创编时,不能片面地将重点放在动作技巧上,而是要以深层次内容要求为依据进行动作编排。在这个整体中,内容是核心,动作是外在表现,技巧是辅助。
但是,实际上,部分教师在创编幼儿舞蹈动作时更多强调舞蹈动作技巧的专业性。众所周知,幼儿舞蹈不仅仅承担着多种教育责任,而且还是某些教育重难点(如情绪唤醒等)的有效补充策略。它一则需要时刻体现教育目的规定下的内容要求;二则需要根据当下教育任务的特殊情境、特殊需要等进行灵活的、针对性的创编。仅关注高技巧动作,则是意味着上述二者的忽视,意味着对表象而非实际内涵的过分关注,对幼儿舞蹈教育的特殊性与复杂性的淡化。导致的是教师只教不育,教育责任感降低;幼儿用尚未发育完全的“幼稚”肢体,尚未灵活协调的“稚嫩”关节来处理高难度舞蹈动作,身心皆受到挫败。
除此之外,在强调舞蹈技巧专业性的基础上,部分教师继之关注舞蹈技巧性动作完成的规范性。在现实的幼儿舞蹈动作创编上,直观的体现为“部分教师在动作创编时过分关注幼儿能否将技巧性动作规范地完成,群舞时幼儿能否将动作做到整齐划一”。过分强调技巧性动作的规范体现与整齐划一,也是意味着对舞蹈动作内容及其所要传达的教育价值的忽视,使幼儿舞蹈教育沦落为舞蹈动作技巧的训练,既造成了既有教育资源的浪费,也难以实现应然的教育目的。
4. 幼儿舞蹈动作设计回归生活化的策略体系
既然幼儿园实践中的生活化舞蹈动作设计存在上述缺陷,不利于幼儿的健康发展,那么,我们就必须要进行新的调整:着重考虑何种策略体系才能成为促进“幼儿更好生活、更好生长”的积极教育变量。
4.1. 纠正创编目的:为幼儿今日生活之所需,今日成长之所用
生活化,寓意一种趋势,一种倾向于生活教育发展的愿望与动势,它必须在最低限度上符合生活教育的原则性要求。那么,生活教育的原则性要求为何呢?据其提出者——陶行知所言,“生活教育是供给人生需要的教育,不是作假的教育。人生需要什么,我们就教什么” [3]。于此,生活化的幼儿舞蹈教育必须根据儿童的即时需求来展开,动作必须根据儿童的即时需要来创编。换言之,纠正创编目的为“满足幼儿的即时需要”。关于此,需要我们进一步厘清“儿童的即时需要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
首先,蒙台梭利在其教育理念中强调了“围绕幼儿的日常生活需要展开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在她看来,“教育者最重要的责任就是‘帮助孩子学会帮助自己’,让幼儿学做日常生活中的事”,只有建立好基础的日常生活教育,孩子才能获得独立性发展的机会,才能有借助该种独立性深入其它工作领域(尤其是需要独立工作的),如思维训练活动,的可能。相反,如果基础的日常生活教育没有建立好,就很难甚至无法进入其它领域的学习。于此,本文认为,幼儿的即时需要之一即为其“今日生活之所需”。
其次,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有七种基本需求,当个体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后才能考虑更高层次的需求。所以,这七种需求,需最先且持续被满足的即为生理的需要。而生理需求的满足需要良好自理能力的支撑。根据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一个人自理能力的习得,也是他在幼儿阶段最重要的成长要求与发展任务。于此,幼儿舞蹈教育作为幼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能够有利于幼儿自理能力的习得,幼儿舞蹈动作创编需要建基于幼儿自理能力,也即幼儿即时成长任务的要求之上。所以,总结而言,幼儿的另一个即时需要为“今日成长之所用”。
综上所述,若要促使幼儿舞蹈动作设计回归生活化,必须要纠正其创编目的:为幼儿今日生活之所需,今日成长之所用。例如,《洗衣歌》舞蹈已经是比较经典的舞蹈,但是含有许多华丽的、与洗衣无关的动作,需要根据新的创编目标进行动作的进一步调整,将动作进一步质朴化、生活化,尽可能清晰地展现洗衣服的完整过程,包括搓衣服、拧衣服、甩衣服和晾衣服,使幼儿通过舞蹈初步掌握洗衣服的过程与方法。
4.2. 确定创编原则:立足幼儿视角,尊重幼儿意愿
生活化的幼儿舞蹈创编,注重的是幼儿自身的生活,要求的是依据并利用幼儿自己的生活,促进幼儿更好生活。简而言之,也即从成人的“残酷”里把幼儿“解放”出来。实质上,从成人的“残酷”里“解放”,还蕴含如下的深层次意义:幼儿自身的生活是幼儿视角而非成人视角中的;是指幼儿感兴趣,符合幼儿自身意愿,而非掺杂成人元素的生活。所以,生活化幼儿舞蹈的成功创编离不开对“幼儿视角”的把握,对“幼儿意愿”的认可,这表明的是“为谁创编”的底线原则。
该原则的践行必须以幼儿教育工作者能够对幼儿视角与幼儿意愿做出基本判断为前提。然而,幼儿生活的复杂性、活动性和不确定性,为满足幼儿发展意愿提供了多种可能,展示了更大的空间,但同时也给成人探寻幼儿视角,了解幼儿意愿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与挑战。所以,这就要求教师要有充足的教育机智。而充足的教育机智首先要求充足的教育理论储备,只有这样才能使其在充足了解儿童发展需要与兴趣点的既有理论基础上,找到幼儿现实表现与理论知识的契合点,及时捕捉并理解幼儿的个人或群体意愿。于此,幼儿园在进行幼儿舞蹈教师选择与培养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重视舞蹈教师的教育知识储备,提高有教育学相关教育背景舞蹈教师的数量储备,不能只以技能水平为主要选拔标准。二是明确教育理论知识的学习离不开职后教育的培养。幼儿园需尽可能地为幼儿舞蹈教师提供教育理论进修的机会,而非只以舞蹈技能学习为主。
充足的教育理论储备是一个人具备充足教育机智的必要条件,但是一个仅仅有教育理论储备的人称不上是一个“机智”的人。幼儿及其生活的复杂性、活动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一个“机智”的幼儿园工作者必须是要有灵活的教育敏感性,也即“直觉的智慧”。只有这样,他才能保证“捕捉幼儿兴趣信号”的及时性。什么样的工作路径可以帮助幼儿教师养成“直觉的智慧”呢?毋庸置疑,充足的理论知识是首要且必要的,但进一步地,成人教师只有通过针对性的观察,通过具体情境中对具体的孩子的深度聆听与互动,才能带给自己应用并锻炼自身“直觉教育智慧”的可能与机会。于此,建议幼儿园增加考核标准如下:应用周度或月度“观察记录表”,并定期检查,以约束舞蹈教师高质量、深层次地深入到幼儿一日生活中去,及时捕捉幼儿在生活中的兴趣点与关注意愿。从而以便于其在利用“直觉教育智慧”的基础上,将幼儿生活中符合幼儿学习意愿的事与物汇编到舞蹈动作之中。
4.3. 调整创编工作体系:师生合作,让幼儿参与到舞蹈动作设计中
日本著名儿童研究专家津守真明确指出,要提高幼儿教育质量,能否“让每一个孩子充满活力地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是决定因素 [4]。其中“属于幼儿自身的生活方式”,给予幼儿舞蹈教育最明显的暗示就在于“以幼儿的生活作为内容,以幼儿的方式来进行表达”。从根本意义上讲,这决定了幼儿自身的生活要素与生活方式在幼儿舞蹈动作创编上的主导地位,显现了“调整幼儿舞蹈创编工作体系,让幼儿参与到舞蹈动作设计中”的重要意义。
具体而言,调整幼儿舞蹈创编工作体系,让幼儿参与到舞蹈动作设计中,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新的创编工作体系应支持幼儿对舞蹈动作的内容框架进行筛选与创造。杜威有一个经典教育论断认为,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对此他的解释是,“儿童本能的生长总是在生活过程中展开的,生活是生长的条件,生长是生活的内容,生活即是发展,发展即是生活” [5]。其中,生长是儿童自身的生长,生活是儿童自身的生活。所以,允许幼儿参与到舞蹈动作的创造与筛选过程中来,事实上是允许他将属于自身生活领域的内容引入到幼儿舞蹈动作领域的内容体系中来;将自身发展的可能注入到舞蹈教育领域中来。既突出了幼儿舞蹈动作来源于幼儿生活的“生活化特征”,又实现了幼儿舞蹈教育有利于幼儿更好生活的“生活化意义”。
除此之外,整个的社会生活都是我们的教育范围,但是我们要从中摘取属于幼儿的部分,就需要幼儿自身的参与,只有允许幼儿将属于他生活领域的东西带入幼儿舞蹈中,才能真正突出幼儿生活与成人生活之间的隐形界限,突出幼儿舞蹈动作创编的“幼儿生活化”特征。
关于此,教师可每月开展一次舞蹈开放课,不固定主题,幼儿可随意以舞蹈的形式展示自己,教师通过观察以及与幼儿的交谈,以明确幼儿所要表达的主题,教师对这些内容进行整合与丰富,作为日后的舞蹈教育内容。这种开放式的舞蹈课,既保护了幼儿天马行空的思想,又拉近了教师同幼儿之间的距离。
第二,符合生活化舞蹈动作创编的工作体系应允许幼儿抉择舞蹈动作的“表达”形式——也即允许幼儿根据自身的生活感受和想象,选择或设计相应的舞蹈动作。众所周知,舞蹈不仅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更是一种语言表达方式。但就幼儿舞蹈而言,它理应是幼儿的语言。成人的角色去构思幼儿的语言,总是会带有成人的色彩,从而没那么契合的。
而且,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儿童在3岁左右已具备了一定的叙事能力。马拉古奇出于对儿童叙事世界的天才洞察,指出在儿童的叙事世界里,儿童具备多样化的叙事能力,拥有得天独厚的“一百种语言”,这一百种语言正是儿童叙事的不同表达方式,舞蹈作为其中的一种表达方式,儿童已经有足够的能力运用它。那么,总而言之,允许幼儿抉择舞蹈动作的“表达”形式,既符合生活化舞蹈动作创编的本质要求,又符合幼儿现在所拥有的能力维度,毋庸置疑是一个可取之策。
例如,在设计舞蹈《妈妈宝贝》的动作时应充分利用幼儿已有的叙事能力以及肢体表达能力,引导幼儿回忆、重现妈妈在家都做了什么,或自己与妈妈之间发生的温馨有爱的小事——妈妈在家里织毛衣、妈妈给幼儿读睡前故事等,教师将这些生活动作素材适当的融入舞蹈,既可以更好地帮助幼儿体会妈妈的爱,也可以帮助幼儿更好的熟悉和记忆舞蹈动作。
4.4. 设计合理的创编内容体系:以幼儿生活素材为出发点,以幼儿更好生活为落脚点
生活化幼儿舞蹈动作的创编中,必要的生活化动作内容比巧妙的舞蹈技巧要重要的多。所谓生活化舞蹈动作内容体系,直接体现在生活素材的采用上。但坚持生活素材的应用并不是任由师生选取任何他想用,他愿意用的素材。首先,该种素材必须是贴近幼儿生活的,其次,该种素材的应用必须能够“有助于拓宽幼儿的经验,能够让幼儿生命在自己的生活世界中得以健康的生长” [1]。简言之,生活化的舞蹈动作创编,要求设计一种“以幼儿生活素材为出发点,以幼儿更好生活为落脚点的”合理内容体系。
那么何种内容既是贴近幼儿生活,又是有利于幼儿更好生活的呢?创建该种舞蹈动作内容体系,教师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素质,应用什么样的筛选机制呢?
首先,众所周知,“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的。他们在动作之中学习、发展;在具体的事物和情境中学习、发展;在具体的活动中,通过现实地接触具体的、感性的形象获取信息” [1]。所以,可以尝试分解幼儿一日生活中所接触的具体事物、情境以及活动,以此为依据来确定幼儿舞蹈生活素材。关于此,事实上,幼儿一日生活中所接触的事物、情境以及活动,可以粗略地概括为需要儿童知晓并学会的“日常生活技能”,需要儿童接触并了解的“日常生活现象”,需要儿童学会观察与处理的“日常生活事务”等。这些都是可利用的生活教育素材。
由此,建议幼儿舞蹈动作的创编工作者,第一,可以将某些日常生活技能的动作顺序、动作要领体现在舞蹈中,让儿童能够在舞蹈中学会穿衣、洗手、整理用具、清扫房间、准备饭桌、洗涤碗筷、洗衣服、照顾花草、饲养小动物等。第二,“幼儿喜欢亲近大自然,喜欢接近新事物,会对周围的很多事物和现象感兴趣。”在幼儿的学习与游戏中,教师应抓住幼儿的兴趣所在,留心观察并记录那些能够激发幼儿好奇心的日常生活现象,应学会站在幼儿的角度,认真思考幼儿会对哪些事物和现象感兴趣,使舞蹈内容与幼儿的好奇心达到契合。第三,发生在幼儿身边的各种生活琐事也是进行舞蹈创编的有利素材,教师可以记录发生在幼儿身上的故事,提取其中有趣的动作,将这些动作编排在舞蹈动作中。教师也可以引导幼儿观察在家里父母做了什么以及是如何去做的,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了哪些有趣的事情,路上的人都在做什么?让幼儿用肢体将这些动作表达出来,老师记录这些动作,对动作进行整合并将它们用于未来的舞蹈创作。关于此,需要注意的是,舞蹈动作可以尽可能地具体化、直观化,最好是能够真实还原为生活中的某些具体事物或动作,让幼儿在直观的动作体验中感受生活、了解生活、学会生活。
其次,教师务必要明确生活化舞蹈动作内容体系构建的核心任务是让幼儿体验生活、学会生活,教师的舞蹈动作创编首先应该关注的是幼儿更好生活需要什么,而不是教师可以提供什么,或做什么可以带来更大经济收益。如,“对一个具体的孩子而言,一个能提供答案的好故事、一位富有机智的教育者会让孩子一直保持提问的兴趣” [6]。那么,一名机智的舞蹈创编者,应该是在幼儿对某些事物或现象产生疑惑时,将问题的答案融入幼儿舞蹈动作中,这样幼儿就可以在舞蹈中寻找到答案,就可以通过舞蹈动作的内容满足幼儿的好奇心,帮助幼儿进一步了解他所生活的世界,进一步提高其更好生活的素养与能力。
总之,幼儿舞蹈的生活性是幼儿学习舞蹈的动力所在,同时也是幼儿有效了解和接纳舞蹈学习内容的关键。因此,幼儿舞蹈动作设计的方方面面必须紧紧围绕着幼儿的生活。当然,对于“在幼儿舞蹈教育过程中如何切实有效的实现幼儿舞蹈动作设计回归生活化”这个课题,以上仅为理论层面的浅层论述,在今后的舞蹈教育事业的发展中,还需要教育工作者们对该课题进行进一步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