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截至2020年1月底,中国已同140个国家(地区)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多个国际合作项目落地,在2018年,“一带一路”突破了传统的地缘界定,将战略对接“自然延伸”至了拉丁美洲,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组成来看,现阶段已基本覆盖了不同发展水平、文化背景、地理位置、政治制度的合作对象 [1],在肯定“一带一路”战略受到国际认同的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程度参差不齐,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水平各不相同,合作潜力、方式、相性千差万别的现实问题,2020年初的疫情带来了全球性经济衰退和各国政局动荡,世界金融融资困难又影响了“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推行,可见,当前“一带一路”战略面临外部性、结构性和波动性风险 [2]。而资源毕竟是稀缺且有限的,如何选取“一带一路”沿线战略支点实现战略资源精准投放和有效对接,确保支点国家和重点项目优先发展,是当前头等大事。而现阶段宏观层面我国并未就重点合作国家制定规划和纲领,学术界对“支点国家”的讨论取得了相应的进展,然而对“支点国家”做严格学术分析定义和制定判别标准的研究仍较为缺失,也就导致部分研究筛选出的“一带一路”支点国家合理性有待商榷,更无法在广阔的国际贸易、国际分工、政治互动、人文交流等领域针对性地制定双边合作战略,造成“一带一路”建设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选择困境 [3]。针对以上问题,本文试图从全新的视角,通过具体的理论,分析支点国家的概念;并根据新的界定方法,综合选取数量方法构建指标测算体系,期待在这一新框架下,展开更深入的关于支点国家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2. 基于中国现实的支点国家定义及判断标准
本文试图从全新的视角,通过具体的理论分析和指标测算体系,提出关于支点国家的概念;并根据新的界定方法,提出备我们甄选的支点国家名单,以期在这一新框架下,展开一系列关于支点国家更加深入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2.1. 中国视角的支点国家
近年来,在探索“支点国家”的定义的问题上,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地理学家都力求从各自的角度出发,作了一系列颇有建树的研究成果,但溯源而论,决定当今中国视角“支点国家”定义的还是地缘政治学 [4]。“中国崛起”一直以来都是国际关注的焦点,与之伴随着的地缘政治问题越来越被摆上台面,其中最为激烈的冲突莫过于中美之间的矛盾冲突,贸易摩擦一直是两者双边关系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重大变数,2020年初中美达成第一阶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这原本被视为两国关系的缓和,但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突发以及即将到来的美国大选使得部分美国政客拿出“中国问题”作为政治筹码 [5],在一系列不友好的“互动”之后,中美关系也进入了一个新冰点。近期,芝加哥大学著名的政治学教授约翰·米尔斯海默已经将当前的中美关系形容为“明显中美两国已经进入了冷战阶段” [6],而中国国际关系学者达巍则对此持保留态度,“中美关系的确在向新冷战关系滑动,但科技领域的确已进入了新冷战” [7]。斯皮克曼和布热津斯基在其著作中就对中国的崛起和如何限制有过描述,前耶鲁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美国弗雷德里克·邓恩则更为直白地指出,“当然如果中国在远东有所行动,我们应当比处于欧洲和亚洲地任何国家,更重视这种威胁”。正如之前所描述的,“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不仅仅是对外开放合作的新篇章,也是突破传统霸权主义国家陆地和海洋两个方向的合围的关键一步,而支点国家就是在“突围”的过程中所必须争取的桥头堡。基于中国视角,本文对支点国家做了如下的诠释 [8]。
2.1.1. 支点国家所具备的作用
在筛选“一带一路”沿线支点国家之前,我们首先得明确一个关键问题:支点国家对中国推行“一带一路”战略有什么样的作用;为什么需要通过发展与支点国家的合作来实现中国的战略目标;以及这其中的运行机理如何,又有哪些因素影响了对于支点国家的选择。对于这些问题,国内学界已经有了诸多探讨,具体可归纳为两个层面的对作用的阐述。
所具备的实力与潜力能对他国实现战略目标起到显著的支持作用。赵雅婷认为战略支点是大国在进行全球及地区战略部署中,有足够的地区影响并对大国的战略起到显著支撑作用的国家 [9]。李晓论证了战略支点是指在次区域的、区域的、跨区域的或全球的多边合作框架下,通过战略性的双边互动、交流与合作,能有效发挥全局的或关键的支撑作用 [10]。美国学者罗伯特·蔡斯则提出支点国家是那些行为和政策能够对地区乃至世界局势持续产生影响的典型中等强国,其重要性源自于其庞大的人口规模、经济实力、军事力量、核心地缘位置、文化影响或者资源能源 [11]。
“支点国家”所具备的地区影响力能起到示范作用,可以撬动所处区域其他国家与他国关系取得突破性发展。徐进、高程和李巍通过理论论证支点国家的作用主要集中在该国能够对一个国家实现某个战略目标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国家群中,战略支点国家具有较强的地区影响力,可以起到一种示范作用,能够通过发展与该国的关系撬动与其他国家的关系 [12]。张洁提出支点国家主要指在多边合作框架下能够通过双边交流与合作,有效发挥对全局的支撑或关键作用,并对其他各方产生积极的引导、示范和推动效应,从而有助于稳定实现战略目标的国家 [13]。孙学峰和丁鲁认为对大国来说,支点国家对大国实现利益目标、扩展延伸全球影响力能够起到加速、增强和支撑作用,可以为大国制定全球战略提供必要参考 [14]。
2.1.2. 中国对支点国家的判断标准
国内学者对支点国家做了相应的阐述。韦红和尹楠楠指出战略支点国家必须拥有对战略实施国而言至关重要的战略资产;战略支点国家必须与战略实施国之间存在重要的共同的利益,同时双方在核心战略利益上(主权、领土、历史等)不存在激烈的矛盾和冲突;战略支点国家必须拥有稳定的国内政治环境,不能存在严重的国内分裂和制度缺陷。王勇辉认为一个国家对战略支点国家的判定可以从对象国经济水平的发展程度、经济地位或地缘经济的重要性,该国与对象国安全战略关系的重要程度,即对象国在一定区域的战略地位重要性,以及对象国意识形态或文化在某一区域的影响力这三方面入手考虑 [15]。李巍将支点国家划分为军事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上的、经济合作中的、国际制度中的四类战略支点国家 [16]。杜正艾认为战略支点国家是指在国与国关系中对于实现某个国家重要战略目标具有关键意义、起重要支撑作用的相关国家。戴维来认为支点国家的判断标准,一是本身重要,即这个国家在地缘政治、经济实力、地区与国际地位、宗教文明影响力等方面是个重量级的角色;二是对他国尤其是大国重要,支点国家外交政策围绕大国的竞争博弈制定,从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因此其战略地位与大国利益有紧密的相关性 [17]。
此外,基于中国视角,不同领域的学者们展开了对一带一路沿线“支点国家”判断标准上的讨论。在政治学和经济学领域,学者们偏好于更宏观地去设定判定标准,杜德斌和马亚华认为要成为“一带一路”上的战略支点,该区域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较高的地缘战略价值,其战略态势能对中国经济或安全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二是中国有足够的战略手段对该地施加影响,从而能够保证战略利益的安全 [18]。祁怀高则在其专著中写到从“一带一路”众多沿线国家中选择合适的“沿线支点国家”需要重点满足以下4个标准:应具备中等强国的国家实力和较强的地区影响力;具有较大经济潜力,与中国的经济合作空间大;在战略利益上与中国不存在直接的、涉及根本国家利益的冲突;“一带一路”沿线的7个(主要)次区域各仅选取1~2个“沿线支点国” [19]。胡必亮和潘庆中通过选择23个具体指标和构建双层结构的评估模型,测算出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综合发展水平 [20]。从国际关系角度出发的学者更重视“支点国家”对中国的战略意义和双边关系,赵雅婷认为对中国来说的战略支点国家就是与中国有着长期稳定、高度可预期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国家,双方之间不是简单的、基于实用目的的、纯粹功利的合作关系,而是具有高度政治共识和政策默契,能够经历外部冲击和国际环境变幻、能够承受一定国际压力考验的战略合作关系 [21]。郝琦将中国的战略支点国家界定为对中国“一带一路”沿线的地区稳定或国际局势有一定影响力,且符合中国战略利益,与中国有着稳定、可预期、足以抵抗外部冲击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国家 [22]。杜正艾认为“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支点国家则是指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关键意义、起重要支撑作用的相关国家。此外也有学者尝试用计量的方式去判定支点国家的选取,胡冰和王晓芳区位特征和效率作为支点国家的选择标准的角度上,通过利用Heckman选择模型将含有政治关系及贸易壁垒的东道国区位特征对中国OFDI选择的影响进行考察后得出了支点和亚支点国家。
综上,大多数国内学者无论是站在理论还是现实角度去判定“支点国家”的范围时,都是站在各自领域的角度去进行阐述,也因此从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多领域为该研究增加了深度,然而要想更好地去理解“支点国家”判定地标准,终究要回到地缘政治的讨论框架中进行概括性论述,本文认为,中国“一带一路”沿线支点国家的判断标准为:1) 其具备敏感的地理位置(重要性)和脆弱状态(可影响);2) 能对中国行为造成影响(作用),这种影响力通常表现为进入重要地区或某种战略资源产区的必经通路,重要的安全屏障,及其宗教及文化上的深刻影响。
2.2. 支点国家再界定的中国现实要求
基于以上理论依据和相关研究成果,在测算和界定中国“一带一路”沿线支点国家之前,还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要求。总体而言,主要应该满足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2.2.1. 支持,战略意义
“一带一路”支点国家的测度和甄选一定要具有支持作用,支持作用指的使该国对实现中国各个层面上的战略目标具有关键意义,通过有效的双边交流与国际合作,可有效发挥对中国战略全局的支撑,或在某些领域实现关键作用。
2.2.2. 示范,撬动效用
中国可以通过发展与该国的关系撬动与周边国家的合作,产生积极的引导、示范和推动效应,这种进入的效果需要是平滑且辐射式的进入,拿市场进入举例,进入该国的市场的同时也要能打开其所处区域的其他国家的市场,实现一定范围内的资金链融通,利益链循环,达成良性的经济循环,这就要求支点国家具有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辐射影响能力。
2.2.3. 基础,友好关系
支点国家是与中国有着长期稳定、高度可预期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国家,该国与我国拥有较高水平的双边关系,不存在直接的、涉及根本利益的冲突,且存在共同利益,同时也要求双方之间不是简单的、基于实用目的、纯粹功利的合作关系,而是具有高度政治共识和政策默契,能够经历外部冲击和国际环境变幻、能够承受一定国际压力考验的战略合作关系,中国也有相应的战略手段可以对其施加影响。
2.2.4. 保障,稳定安全
支点国家国内需要政治经济环境稳定,不能存在严重的国内分裂和制度缺陷,如恐怖主义、政权频繁更迭、法制体系不完善、腐败频发等。其次,支点国家必须向来遵守国际规范,始终维持国际秩序,以和平路线而不是侵略扩张作为发展路径。
2.2.5. 前景,合作潜力
中国与该国开展合作的具有较大的潜力,这要求支点国家本身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比如经济层面上其是否具有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完善的金融体系和完整的产业结构,资源层面是否有充足的战略资源以及配套的开发利用资源的工业系统,劳动力层面是否有充足的人力资源和高水平的人才,等等这些要素决定了两国之间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3. “一带一路”支点国家筛选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本文对支点国家的定义,首先确定了一级指标四个维度(战略作用、政治基础、经济交互、人文交流),然后需要在每个一级指标下细分出具有代表性的具体指标,对本文所圈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进行测度和甄选。首先在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普选相关指标并合并类似指标,得到第一轮初选指标共60个。再经反复比较和征求专家意见后,得到35个指标,在实际操作中考虑部分数据的可得性和存在高度相关性以及重复操作等因素,最终确定中国“一带一路”沿线支点国家的31个具体测算指标,如表1所示。
表1中指标选择的具体原因解释如下。
从战略作用一级指标来看,根据支点国家的战略作用划分为示范与支持作用两个二级指标。示范作用主要考察通过发展与该国的关系可以撬动所处区域其他国家与他国关系取得突破性发展,因此本文选取世界经济论坛(The World Economic Forum)的GCI (Global Competitive Index)数据库中的教育质量、教育数量、创新因素三项指标考察该国的文化影响力;选取其经济区域比重衡量其区域经济地位;统计该国主导或参与的区域国际组织以判断其区域政治影响力。支持作用主要体现在该国对我国实现某个战略目标能否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统计了该国参与的国际组织以衡量其国际地位和话语权;其独占或共享的重要海峡、运河、国际通道的数量来判断其交通区位;选取其签署的国际战略协议数量来判定其国际地位;以及GCI的市场规模指数(国内市场规模指数以及国外市场规模指数)来确定其所能覆盖的市场规模。
从政治基础一级指标来看,本文主要考察政治环境、双边关系、合作前景三个二级指标。其中政治环境选取了正式制度质量和制度距离来分别测算支点国家的政治制度稳定性以及该国与我国的制度差异,众多研究显示制度差异意味着制度互补的机会存在,可以促进两国投资完成,所以在这里设置为一个正向的指标。双边关系二级指标中,本文则通过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2014~2018年该国与我国的外交新闻和数据,使用两国间的伙伴关系衡量与中国的伙伴关系级别;测度该国与我国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会晤交流次数,互动次数越频繁两国关系越为紧密;统计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数目判断两国外交关系。在合作前景二级维度中,本文划分了政策沟通效度、对华战略偏好性和双边重要文件数三个三级指标来衡量。其中,政策沟通效度为专家打分,主要判断标准为整体评价该国与中国的关系,以近些年该国与中国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一致性如何以及该国政治上发生的内乱、双边冲突等对两国的影响等因素进行判断两国对重大问题的一致性;对华战略偏好指标是建立在国内学者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判断该国对华战略需求的优先关注点,主要考察该国的安全利益与发展利益;双边重要文件数指标则是过统计该国同我国签署的远景规划、合作申明、联合公报、谅解备忘录等重要文件数量来判定两国的合作深度。
从经济交互一级指标来看,本文划分出经济基础二级指标来衡量该国整体经济发展状况和发展潜力,以及经贸关系二级指标来判断我国与考察对象国经贸往来的密切程度。经济基础指标中,分别采用世界银行数据库近五年GDP复合增速和人均GDP考察该国经济发展速度和总体水平,使用该国矿石、燃料、金属出口占总商品出口比重衡量该国的资源密集程度(所涵盖资源是对一国的军事和政治实力具有直接重要性,且考虑其可利用程度);以及采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Doing Business Report)》中对各国每年的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来衡量该国整体营商环境;采用国内学者使用较多的产业结构层次系数测度该国产业级别,产业级别愈高,我国与该国的产业对接水平越高。在考量两国经贸关系时,本文采用中国自由贸易区数据库,以确认两国之间是否签订自由贸易协定;通过联合国贸易数据库(WTO Trade Database),核算该国对我国的贸易依存程度和两国贸易总额;利用我国跨国并购数据,有效测度了中国企业能否有效和快速的进入该国市场,以及对该国投资的偏好性;此外本文借鉴了“五通指数”的计算方法,测量了我国与考察对象国家的交通联通(空运铁路水运)和金融合作(货币互换合作、金融监管合作、投资银行合作)基本状况。
从人文交流一级指标来看,本文首先划分出民间沟通、文化贸易和文明交往三个二级指标。民间沟通指标中,本文计算了2014~2018年考察对象国家与我国签订的友好城市数量。在对文化贸易指标的测度中,本文使用了曾麒玥和龚璞(2017)核算我国核心文化产品出口集中度的方法,集中度越高说明对象国对中国出口的核心文化产品有越明显的偏好,集中度越低说明对象国对中国出口的核心文化产品需求的分布很平均,没有明显的偏好;紧接着使用了两国的文化贸易总额衡量了两国文化交流的深度。在两国文明交往的指标中,本文利用依据Hofstede提出的文化维度测算国家间的文化距离,一般研究认为两国文化距离越靠近越有利于两国沟通交流、开展合作、互相包容;其次考察了两国互免签证协定情况,签署免签协议有助于两国人民交往交流,了解互信。
为了验证以上指标选择的合理性,附表1对31个指标之间的相关系数进行了测算。经计算可得出,所有不同指标间的相关系数均值为0.24。不同维度指标间的相关系数均处于较低水平,少部分指标之间存在负相关,呈现且大部分在0.5以下。这说明各个维度的指标选取是相对独立的,不存在重复测算。虽然一些维度内部的指标相关系数较高,但均为维度内不同领域指标共同参与筛选时的正常现象,在本研究中保证了每个指标的筛选标准不同,维度内部指标功能不存在重复。此外,本指标体系此案阶段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筛选支点国家,而非将所有的指标复合成一个指数,个别指标间较高的相关系数,对于该指标体系筛选功能的好坏并无太大影响。

Table 1. The index system for the selection of fulcrum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表1. “一带一路”沿线支点国家筛选指标体系
4. 结语
战略支点国家在一定区域内能有效发挥全局的或关键的支撑作用,并能对多边合作其他各方产生积极的示范、引导和激励效应,具有经济地位、战略安全或意识形态方面的特殊影响力。而当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存在着结构性、外部性和波动性威胁,为了实现战略资源的合理配置,本文从地缘政治思想入手,批判发展了其对于“支点国家”的定义,站在中国视角总结出适合国情的“一带一路”支点国家筛选标准,并尝试建立指标体系对其进行判别,在这一基础上展开的研究仍有较大的研究空间,接下来可从数量的角度对其进行深入的解读,这也是本研究未来的方向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