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金融戍边”指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服务手段,巩固边境地区国家政权,加强边境地区国防建设,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稳定安全发展。新时代“金融戍边”的内涵包括强化政策引领,增强边境金融服务的主动性;满足金融服务需求,促进边境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固边兴边,助力边境民生发展;聚焦重大项目补短板,强化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紧扣乡村振兴,突出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支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支持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金融戍边”在金融属性上属于“边疆金融”范畴。边疆金融主要指与周边国家陆地接壤的边境省区金融机构开展国内金融活动和跨境金融活动的总称。基于边疆金融的鲜明地域特色,其具有发展经济的基础功能、面向邻国开放的功能和稳定边疆的安全功能。“金融戍边”即是在发挥此三大功能的过程中实现金融对“守边固边富边强边”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2. 金融戍边的基本功能
2.1. 发展经济的基础功能
一是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对边境地区的金融服务。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发适合边境地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合理调剂和引导信贷资源,加大对边境地区基础设施、改善民生和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从而优化边疆产业结构、提升边疆百姓生活质量、促进边疆特色文化发展、推动边疆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强化与内地的沟通联系。在遵循商业原则及风险可控前提下,对边境地区商业性金融分支机构适度调整授信审批权限,鼓励将更多资源用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加大边境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在边境试点地区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拓宽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
三是创新金融政策工具,向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用于支持边境地区发展。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的功能和作用,支持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教育医疗发展。
四是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边境地区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规范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和引导在边境地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区域性创新创业企业。进一步加大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推广。支持期货交易所研究在沿边重点地区设立商品期货交割仓库。
2.2. 面向邻国的开放功能
一是边疆地区金融发展不仅局限于国内,还面向邻国开展跨境金融服务,为双边经贸往来提供金融便利。应积极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支持边境地区发展。支持边境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积极发挥双边本币结算协定的作用,扩大边境地区跨境贸易投资中人民币的结算和使用。
二是积极建设边疆地区金融服务平台与创新试验区,推动与周边国家开展区域经贸合作,打造面向邻国的优质金融开放门户。如新亚欧大陆桥、中巴经济走廊、中老铁路的修建与通车,便利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往来,其中沿线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了巨大的投融资需求,既便于扩大边疆地区金融服务规模,也有利于推动边疆金融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满足跨境经贸便利性需求。
三是利用地缘优势,结合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经贸活动的金融服务需求,充分创新跨境支付、跨境结算等跨境金融服务模式,使边疆地区成为“双循环”格局下我国对外金融交流的窗口和“新常态”下创新跨境金融发展的试验平台。
2.3. 稳定边疆的安全功能
2.3.1. 提供金融服务
金融通过优化边疆产业结构、提升边疆百姓生活质量、促进边疆特色文化发展、推动边疆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强化与内地的沟通联系等实现稳边固疆 [1];金融服务于边疆安全还表现为金融支持边疆创新发展获取新动能、金融支持边疆绿色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金融支持边疆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成效、金融支持边疆开放打造新格局以及金融支持边疆共享发展达到新高度 [2]。
2.3.2. 提供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模式,有利于拓展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助力边疆民众迈向“共同富裕” [3];农业供应链金融作为农村金融领域重要创新模式,能有效地缓解边疆民族地区金融供给不足和供给结构不平衡等问题,对于边疆民族地区实现乡村振兴有着独特的战略价值 [4],从而实现边疆地区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为更好“稳定边疆”发挥了基础性功能。
2.3.3. 支持边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与对外开放
以金融手段促进边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振兴,以开放开发促进边疆地区繁荣稳定,为实现边疆安全奠定了物质基础 [5],为稳边固疆打下发展与安全的基石。
3. 金融戍边的现状
金融戍边的重要方面是支持边疆地区的对外开放,特别是金融对外开放。以云南为例,云南金融开放的历史久远,早在滇越铁路建成时,则已经出现了金融开放迹象;改革开放直至1990年前后,云南边境贸易发展起伏不定,边境口岸经历了开放、关闭、再开放的历程,人民币跨境流出亦经历禁止、放宽、限额等规模性变化;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步骤,云南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大,边境口岸进一步开放,外资金融机构逐渐落地云南。2008年后,云南金融开放迎来机遇期,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开放成果不断积累,取得显著成效。
3.1. 金融机构从“引进来”到“走出去”
自1996年泰京银行进入云南金融市场以来,截至2021年9月30日,云南省已有7家外资银行。云南金融机构也积极的“走出去”。2013年由中国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老挝农业促进银行及老挝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老中证券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境外设立的第一家合资公司。2014年富滇银行与老挝大众外贸银行合资成立老中银行,成为第一家走出国门的地方性商业银行。诚泰财产保险在老挝设立分支机构获得老挝同意。
3.2. 形成多层次区域性货币交易模式
一是银行柜台挂牌交易币种实现周边国家货币全覆盖。2020年,云南省内银行开展人民币与泰铢、越南盾、老挝基普、缅甸元柜台兑换共计1.65亿元人民币。大大便利了企业和个人的货币兑换需求。推出全国首家地方性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外币零钱包业务”,向云南省外汇市场提供12个币种的“小面额区域特色现钞兑换”服务。
二是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逐渐发展。特许兑换机构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服务建设提高了业务操作效率,减少了业务办理时间,现钞兑换时间仅需要2~3分钟即可完成,充分发挥了个人本外币现钞兑换作为银行柜台交易的补充功能。首创经常项下人民币与缅币特许兑换业务,实现了客户范围、业务范围和兑换额度“三个突破”。2014~2018年,云南省个人本外币特许兑换业务现钞兑换金额为30361.5万美元,共30.2万笔。
三是银行间跨境现钞调运实现新突破。2018年5月18日,富滇银行西双版纳磨憨支行与老中银行磨丁分行分别将500万元人民币通过中国磨憨口岸调入老挝、5亿元老挝基普通过磨丁口岸调入中国,标志着中老双边首条本外币现钞陆路调运通道正式建立。2018年末,云南省共计跨境调运人民币现钞9.4亿元。2020年云南省累计发生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17笔,金额合计1.5亿元。截至2021年末,云南省有3家获批的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分别是云南麻栗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是人民币对非国际储备货币汇率形成机制建设取得进展。2015年3月,中缅货币兑换中心在德宏瑞丽姐告边境贸易区挂牌成立,形成并对外发布人民币兑缅币“瑞丽指数”。在瑞丽指数带动下,2016年3月创新在红河州河口地区发布云南省首个区域性人民币兑越南盾指导性汇率,实现了河口地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对越南盾汇率的统一报价。
3.3. 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多点齐发
一是较早形成边贸本币结算模式——“河口模式”。20世纪90年代,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与越南商业银行就以互开本币账户方式开通边贸本币结算业务,首创的“河口模式”成为中国最早的边贸本币结算模式。
二是商业银行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2015年4月,农行云南省分行获准开办泰铢、越南盾、老挝基普、缅甸元等外币现钞的跨境调运业务 [6];2015年,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成立中国银行沿边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助力云南跨境金融发展。2019年,中行云南省分行紧跟自贸区建设步伐,启动云南省自贸金融服务,先后落地自贸区大额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项下业务、在线供应链融资业务、螺蛳湾市场采购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等。
三是在全国先行先试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2014年5月,经人总行批准,云南开始试点个人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该业务覆盖了越南、中国台湾、香港等5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95%以上的业务集中于边境货物贸易和边民互市,让沿边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政策红利,最大限度地便利个人对外经济交往。
四是推进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2014年12月,云南省开始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企业可以从东盟和南亚国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实现了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和国际化。截至2017年末,全省共有18家银行为试验区内19家企业办理了27笔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累计合同金额54.69亿元。
五是组建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依托云南沿边区位优势,积极支持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组建运营,云南是继上海后第二个获准开展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业的省份,试点期间先后支持5家公司享受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政策,开展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业务,对促进云南对外股权投资、推动人民币“走出去”具有积极意义。
六是开展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2014年12月,在全省推广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帮助企业实现了全球资金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提高了资金运用和结算效率。在业务推动过程中,不断总结,制定并完善了云南省《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评估工作方案》,有序完成资金池清退和风险评估工作。截至2020年末,全省共有6家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3.4. 跨境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首先,形成外籍人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特色,初步建成跨境人民币清算网路。2014年始,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在8个沿边州市探索建立外籍人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站。截至2021年9月末,外籍投诉站点建成42个,初步形成了独具云南特色的“一站一台一宣传”的边境地区外籍人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模式。通过有云南特色的代理行、清算行和非居民账户的跨境人民币清算模式,初步建成了能满足我省外向型企业需要的跨境人民币清算网络。
其次,努力拓展NRA账户(非居民结算账户)应用。自2016年NRA账户存取现业务开展以来,累计共批复沿边州市49家境外机构办理NRA账户存取现金业务。截至2018年末,累计办理现金业务2349笔,金额18.82亿元,其中西双版纳州累计办理业务在全省占比达95%,取得突出成效。截至2021年10月末,依托人民币NRA账户累计为中老铁路建设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资金2.16亿元。NRA账户的推广较好地满足了边贸企业、边民的现金使用需求。
再次,创建建设境外边民账户服务平台。组织8个边境州市完成境外边民账户平台推广工作,拟定《云南省境外边民人民币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存量境外边民人民币个人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方案》等配套制度方案。境外边民银行账户服务平台开发已完成,相关测试准备工作就绪,配套制度已基本成型,待第三方系统测试和等级保护测试完成后拟开展试运行。
最后,跨境结算清算渠道呈现多样化。打通了与700多家境外银行机构跨境清算渠道,大力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应用,目前我省已有3家法人机构以间接参与行的身份加入CIPS系统。自2014年开展跨境金融支付服务以来,共发展28家跨境金融支付服务商户,主要分布在沿边六个州市边境地区,涉及缅甸越南老挝三个边境国家。截至2021年6月底,共计为208家企业办理了638笔支付备案,总金额达5.8亿美元。
4. 总结与建议
论文简要地论述了金融戍边的内涵及其丰富外延,提出了“金融戍边”具有发展经济的基础功能、面向邻国开放的功能和稳定边疆的安全功能。在云南长期的“金融戍边”实践中,不断形成了金融机构“双向开放”、区域性货币交易模式、跨境人民币业务、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多层次局面,金融助力高质量发展正在形成,“金融戍边”功能正在集聚与发挥,这就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4.1. 实施与产业发展紧密融合的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一是大力发展云南优势与特色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2020年云南提出了把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打造成万亿级支柱产业的目标。云南农业领域具有许多特色产业,如:烟草、咖啡、马铃薯、天麻、花卉、三七、鲜切花、水果、花椒、养殖等。作为创新性金融工具,供应链金融应紧跟云南相关优势与特色产业供应链发展,激发生产能力。2021年8月,云南保山肉牛产业作为首批供应链票据成功签发,供应链金融从创新到落地,为后续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模式,也是云南省金融与产业链紧密结合的典范。后续供应链金融也应根据产业特点,继续加大创新力度,服务于云南优势与特色产业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产业 + 金融”和“园区 + 金融”的产业金融服务。“产业 + 金融”是当前企业发展和融资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但诸如新能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仍是“饥饱不一”,其中可能涉及抵押或担保能力不足的问题,也可能涉及这些新型公司和新产业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缺乏合理有效评估的问题。相关问题如果能够得以顺利解决,“产业 + 金融”模式将为产业发展注入更多资金支持。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农村产业园区等各类园区是全省实施创新战略发展的主战场,金融可以有效助力各类园区发展,从基础设施信贷,到根据各个园区的具体情况创新金融产品,提供跨境金融、第三方支付、汇率形成与报价机制、供应链金融、投资、信贷、债券、租赁、保理、出口信用保险等各级各类金融产品,实现“园区 + 金融”协同发展。
三是积极发展科技金融。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目前在国内出现了多种科技金融产品,涉及政府引导基金、科技保险、科技担保、再担保、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贴息补贴、融资租赁、知识产品证券化、专利质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孵化器等。云南金融机构可借鉴国内蓬勃发展的科技金融产品,与自身实际相结合,设计和创新适合自身的科技金融产品。另外,随着科技的发展,一部手机办金融、智慧银行、无人银行等新型金融与科技紧密结合的方式与机构已经出现,金融机构应优化流程,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积极发展科技金融,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云南科技发展。
4.2. 实施服务于产业开放发展的跨国沿边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
一是积极推动云南省金融机构“引进来”与“走出去”,在境内形成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银行中心集群,对境外形成“云南特色”金融机构开拓海外市场模式。
二是尝试发行跨境人民币债券,研究发展外币债券,根据云南沿边开发开放的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以云南省政府信用为基础的长期建设债券,资金用以支持沿边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产业项目发展。同时探索建立企业债券征信预警平台,实现对债券风险的监控和风险防范。
三是支持云南企业承接跨境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合作项目建设,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资金、智力、产品优势。
四是推动跨境保险业务发展,设立云南沿边跨境保险公司。按照云南与周边国家的主要合作产业,包括云南与老挝、越南、缅甸等国的电力资源合作、农业合作等,推出能源跨境险、农产品跨境运输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旅游保险等新型跨境保险产品。
五是支持人民币“南亚 + 东南亚”基金业务,借鉴云南云盟基金的经验,设立人民币海外基金,利用股权投资的撬动作用,补充贷款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满足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六是探索跨境融资租赁业务,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开展海外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境外融资。探索融资租赁行业再融资的新途径和新模式,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如融资租赁资产跨境转让人民币结算业务,搭建境外资金入境平台,打通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融资租赁资产的资金入境通道。建立云南省与周边国家的融资租赁企业联盟,实现信息共享,完善跨境融资租赁信用体系建设。
七是积极尝试跨境民生金融服务。开发跨境开户、跨境理财、跨境支付、跨境投融资、跨境消费、跨境医疗、跨境教育、跨境公共服务等个人金融服务产品,为双边人员往来提供全方位、定制化的跨境金融服务。
基金项目
本文是云南省农村金融学会课题《金融戍边理论与实践》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