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盈余管理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国外学者将目光转移至基于具体会计账户的研究中,如所得税账户 [1] 、坏账准备账户 [2] 、主营业务收入 [3] 等的盈余管理行为。
我国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企业的利润有较大的影响,说明企业存在较大的动机通过所得税账户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同时,税法和会计准则在所得税费用的计算上存在差异增加了所得税会计的复杂性和主观性,为企业通过所得税费用账户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便利。然而,我国目前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盈余管理的动机 [4] 、以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两种盈余管理方式展开研究以及识别盈余管理的方法研究 [5] 。少数学者研究了递延所得税对财务报表信息质量的影响 [6] 和将所得税账户作为盈余管理手段的研究分析 [7] 。除了刘行等 [8] 研究了产权性质对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研究外,鲜少学者关注到影响企业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因素。
本文选用2006~2020年的数据,在刘行等 [8] 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引入了慈善捐赠因素,研究了慈善捐赠行为是否对产权性质与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的关系产生影响。研究发现,慈善捐赠行为弱化了产权性质的不同所带来的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差异。本文的主要贡献:国内已有文献通常将盈余管理行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鲜有学者研究基于具体会计账户的盈余管理行为。本文通过研究慈善捐赠行为对产权性质和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关系的调节作用,丰富了盈余管理具体账户的研究。
2. 文献综述
2.1. 产权性质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相关文献
产权性质对盈余管理所产生的影响一直存在争论。一方面,相比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能获得更多的政府支持,减少了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 [9] 。另一方面,由于没有有效的监管机制,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会多于非国有企业 [10] ;刘行等 [8] 的研究表明,相比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更可能利用所得税账户做出盈余管理行为。此外,王烨 [11] 认为,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与国有控股份额呈负相关关系。
2.2. 产权性质对税收决策的影响相关文献
产权性质对企业税收决策产生的影响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现有文献主要关注了国有控股对于税收规避的影响,但其研究结论不一。一部分学者认为,国有企业更愿意多缴纳税收:相比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带有服务公众的目的,其缴纳税收实现社会目标的支出的意愿更强 [12] ;国有企业高管实质上是政府官员,为了获得职位晋升会承担更多的税负减少企业的避税行为 [13] 。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国有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实施避税行为,Chow等 [14] 发现,国有企业天然与政府的密切关系降低了税务稽查风险,进而增加了国有企业的税收规避行为。
2.3. 慈善捐赠动机与产权性质相关文献
朱金凤 [15] 的研究发现,因为缺少与政府的天然联系,外部经营风险更大,为了获取政府的好感度,强化与政府的关系,以获取更多的有利条件,最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非国有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会显著多于国有企业,即非国有企业更可能出于战略动机和政治动机做出慈善捐赠行为 [15] ;徐智等 [16] 研究发现,国企高管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同时还兼任政府官员这一身份,需要接受来自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考核与监督,增加了国企高管的自利动机成本,这种成本无形之中制约了管理层的自利行为。因此,国有企业因自利而进行慈善捐赠行为的概率要小于民营企业。
2.4. 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相关文献
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一直是国外学者研究的热点话题。Dhaliwal等 [1] 认为,所得税费用账户是企业能够操纵利润以达到盈余目标的最后一次机会。目前国内已有文献中,除了刘行等 [8] 研究分析了产权性质和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两者间的关系外,鲜少有学者聚焦于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这一视角进行研究。本文尝试引入慈善捐赠行为这一因素,研究慈善行为这一要素对产权性质与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产生的影响,扩宽产权性质与基于所得税费用的影响研究视角,丰富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的实践证据。
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3.1. 产权性质与企业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的关系
刘行等 [8] 通过实证发现,国有企业更倾向于利用所得税费用账户进行盈余管理。当企业的所得税费用账户出现异常时,其所面临的税务稽查风险会增加 [17] 。为了达到股东等财务报表使用者所要求的利润目标,企业通常会在期末下调其所得税费用,这一行为加大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更容易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进而增加了企业面临税务稽查的概率。因此,企业是否实施所得税费用进行盈余管理这一行为需要考虑其面临的税务稽查风险概率的影响。而已有证据可以表明,国有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稽查风险较低:一方面,相比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为政府部门等,拥有天然的政治关联,即“国有”这一身份降低了税收征管的有效性 [18] ;Chow等 [14] 的研究发现,当存在税收规避行为时,国有企业被处罚的可能性更小;另一方面,白云霞等 [19] 和Chen等 [20] 的研究发现,国有企业因为违规事件而受到的处罚程度会更轻,违规事件的处理时间也更长等。
综上所述,由于国有企业面临更低的税务稽查风险,因而其通过操纵所得税费用来达到利润目标的概率越高。因此,提出假设1如下:
假设1:国有企业实施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行为的概率高于民营企业。
3.2. 慈善捐赠行为对上述关系的调节作用
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进行慈善捐赠的主要动机存在差异。本文从利他动机和利私动机两个角度分析认为,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都弱化了由于产权性质的差异所带的实施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操纵行为的可能性的不同。
从利他动机出发的慈善捐赠是为了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与非国有企业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最终目标相比,国有企业的自身定位就是服务公众,承担社会责任。因而,国有企业出于利他动机的慈善捐赠行为多于非国有企业。这种无偿捐赠行为可以从侧面反映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即一家愿意出资做慈善的企业比没做慈善捐赠的企业更愿意多缴纳税金。因而降低了企业利用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可能。
基于利私动机的企业慈善捐赠可能成为企业的掩饰工具,转移公众对企业不负责任行为的关注,为企业不正当利益的来源“保驾护航” [21] 。不同于国有企业的天然政治属性,非国有企业需要通过慈善捐赠等向政府“献金”等行为拉近与政府的关系。通过慈善捐赠,非国有企业能有效地与政府部门打好关系,降低监管部门的警惕性,进而降低违规行为所带来惩罚风险。即非国有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能降低其面临税务稽查的风险,从而增加了其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捐赠动机差异,降低了它们与政府亲密度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的差异。因此,提出假设2如下:
假设2: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弱化了产权性质对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程度。
4. 研究设计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选取2006~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并剔除了如下的样本:1) 金融业上市公司;2) 当年第3、4季度税前利润和所得税费用小于等于0的上市公司。最终得到3446家上市公司25234个样本数据。本文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
4.2. 变量定义
1) 被解释变量盈余管理(EMBITE),本文借鉴刘行等 [8] 的方法对EMBITE进行赋值。若企业当年实施了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EMBITE取值为1,否则为0。
2) 解释变量产权性质(SOE),若企业最终控制人为政府或政府所属机构或企业,则认定为国有企业,并将SOE赋值为1,否则为0。
3) 调节变量慈善捐赠(Donation),若企业当年发生慈善捐赠行为,则将Donation赋值为1,否则为0。若SOE × Donation的系数显著为负,则表明假设2成立,反之,假设2不成立。
4) 控制变量,本文借鉴刘行等 [8] ,假如控制变量如表1所示:
4.3. 实证模型
为了对上文所提到的假设进行验证,本文分别进行了模型设计,进行基于Probit分布的回归分析。
为了检验假设1,使用如下模型1:
为了检验假设2,使用如下模型2:
5. 实证结果与分析
5.1. 描述性统计
本文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EMBITE的平均值为0.023,这说明样本中约有2.3%的观测值通过操纵所得税费用来避免业绩下滑;SOE的平均值为0.412,意味着本文的样本中有41.2%的观测值为国有企业;Donation的平均值为0.150,说明样本中有1.5%的观测值存在慈善捐赠行为;控制变量的结果与企业现实基本一致。

Table 2.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main variables
表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5.2. 回归分析
为验证假设1,本文对模型(1)进行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回归,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回归结果表明,SOE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即盈余管理与产权性质呈正相关关系,假设1成立。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因为面临较低的税务稽查风险,从而更有可能通过操纵所得税费用来达到既定的盈余目标。
为验证假设2,本文对模型(2)进行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回归,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回归结果表明,SOE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SOE × Donation的回归系数在10%的置信水平显著为负,假设2成立。即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弱化了产权性质对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程度。

Table 3. Regression analysis results
表3. 回归分析结果
5.3. 稳健性检验
对产权性质(SOE)、慈善捐赠(Donation)分别滞后一期,使用滞后一期的解释变量SOE与调节变量Donation进行回归,结果仍然显著,说明本文结果是稳健的。
6. 结论
本文引入慈善捐赠作为调节变量,探究了国有股权对基于所得税费用盈余管理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更可能实施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而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在产权性质与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中起负向调节作用。本文的研究丰富了产权性质对企业税收行为和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研究的内容,为产权性质对慈善捐赠行为动机的影响提供了新的证据,也进一步拓展了基于所得税费用的盈余管理领域的相关研究。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获得如下启示: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应更注重公平性,不能盲目信任国有企业。应该对国有企业进行评估,若国有企业存在慈善捐赠等能体现其社会责任感的行为,则可相应其可信任水平;若国有企业较少做出如慈善捐赠这类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行为,亦或是其行为与国有企业自身服务社会的定位相背离,则税务部门应有所警惕。此外,慈善捐赠行为也不应成为非国有企业的“作弊通行证”,无论非国有企业是否发生了慈善捐赠企业,税务部门都应一视同仁,着重关注所得税费用账户存在异常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