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008年7月,清华大学入藏了一批战国楚竹书,总数多达2400余枚,这批竹简大部分保存良好、字迹清晰、内容丰富,是珍贵的出土文献材料,经整理研究已出版十一册。清华简中的《系年》篇目,载录东周史事,可与《左传》相印证,补充史料所缺,下文将这些材料以主题相关度归并,分为五个专题进行整理研究。
2. 封建
2.1. 西周封建
《系年》4章:“……以乍(作)周厚
(屏),……”。又见清华简《祭公》简13~14:“隹(惟)我(
)后嗣,方
(建)宗子,不(丕)隹(惟)周之
(厚)荓(屏)。”传世文献亦有出现。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昭公二十六年:“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藩屏周”。西周初年周天子为巩固政权,分封许多同姓诸侯和异姓诸侯作为周室的藩卫屏障。
2.2. 楚平王复封陈、蔡
《系年》19章:“楚霝(灵)王立,既
(县)陈、
(蔡),竞(景)坪(平)王即立(位),改邦(封)陈、
(蔡)之君,囟(使)各复亓(其)邦”。整理者注:“《春秋》昭公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灵王)于乾溪,楚公子弃疾(平王)杀公子比。’《左传》昭公十三年(原整理者注作“同年《左傳》”),平王即位,‘封陈、蔡,复迁邑,致群赂,施舍、宽民、宥罪、举职。’又称‘楚之灭蔡也,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于荆焉。平王即位,即封陈、蔡,而皆复之,礼也”。楚灭陈事在鲁昭公八年、楚灭蔡事在鲁昭公十一年。楚灵王复“县陈、蔡”之事史籍多有记载。《春秋》昭公八年:“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左传》昭公八年:“使穿封戌为陈公”。杜预注:“戌,楚大夫。灭陈为县,使戌为县公”。昭公十一年:“冬十一月,楚子灭蔡……十二月……楚子城陈、蔡、不羹。使弃疾为蔡公”。《系年》19章:“卲(昭)王即殜(世),献惠王立十又一年,
(蔡)卲(昭)侯
(申)惧,自归于吴,吴缦(泄)用(庸)以
(师)逆
(蔡)卲(昭)侯,居于州
(来),是下
(蔡)。楚人
(焉)
(县)蔡”。简文中“缦用”为吴国大臣,《左传》作“泄庸”。《国语》作“舌庸”。
2.3. 间
《系年》18章:“(楚)霝(灵)王先起兵……
(县)陈、
(蔡),杀
(蔡)灵侯”。袁金平认为整理者将“间”读作“县”可从,并补列了一些《左传》的书证,如宣公十一年:“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遂入陈,杀夏征舒,轘诸栗门。因县陈”。杜预注:“灭陈以为楚县”。又昭公十一年:“陈人听命,而遂县之”。又哀公十七年:“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于陈、蔡,封畛于汝”。杜预注:“楚文王灭申、息以为县” [1]。
3. 朝聘
3.1. 郄克聘齐
《系年》14章:“晋竞(景)公立八年,……公命邭(驹)之克先
(聘)于齐,……齐冋(顷)公囟(使)其女子自房
(中)观邭(驹)之克,邭(驹)之克将受齐侯
(币),女子笑于房
(中),……乃先归,须者(诸)侯于断道”。《左传》宣公十七年:“十七年春,晋侯使郄克征会于齐”。晋大夫郄克又称“驹伯”,简文称“邭(驹)之克”。郄克有残疾,聘齐受辱事亦见《左传》成公二年。《系年》14章:“齐人为成,以甗赂玉霄与醇于之田。明岁,齐顷公朝于晋景公,……邭(驹)之克曰:‘齐侯之来也,老夫之力也’”。而此事《左传》成公三年记载却为:“齐侯朝于晋,郄克趋进曰:‘此行也,君为妇人之笑辱也,寡君未之敢任。’”简文与《左传》的记载相异。
3.2. 申公通吴晋之路
《系年》20章:“晋竞(景)公立十又五年,
(申)公屈
(巫)自晋
吴,
(焉)
(始)迵(通)吴晋之
(路),二邦为好,以至晋悼公”。《左传》成公七年:“……巫臣自晋遗二子书,曰:‘尔以谗慝贪惏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罷于奔命以死。’巫臣请使於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於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
3.3. 晋籴伐如楚
《系年》16章:“竞(景)公
(使)翟(籴)之伐(茷)
(聘)于楚,
(且)攸(修)成,未还,竞(景)公
(卒),
(厉)公即立(位)”。《左传》成公十年:“春,晋侯使糴茷如楚,报大宰子商之使也。……晋侯有疾,五月,晋立太子州蒲以为君”。
4. 邦交
4.1. 晋楚之交
《系年》12章:“楚庄王立十又四年,王会诸侯于
(厉),郑成公自
(厉)逃归,庄王遂加郑乱。晋成公会诸侯以救郑,楚师未还,晋成公
(卒)于扈”。《左传》宣公九年:“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杜预注:“六年楚伐郑,取成于厉。既成,郑伯逃归。事见十一年”。《左传》宣公十一年:“厉之役,郑伯逃归,自是楚未得志焉。”杜注:“盖在六年”。《春秋》经传对“厉之役”语焉不详,导致后人的诸多误解。《系年》为澄清这一疑题提供了新的证据。简文“晋成公会诸侯以救郑楚师未还,晋成公卒于扈”。亦见于《春秋》经传宣公九年。《左传》宣公九年云:“会于扈,讨不睦也。陈侯不会。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晋侯卒于扈,乃还。……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晋郄缺救郑,郑伯败楚师于柳棼”。简文与经传的叙述有差异。另,《系年》13章云:“王回(围)奠(郑)三月,奠(郑)人为成。晋中行林父
(率)
(师)
(救)奠(郑),庄王遂北……[楚]人明(盟)。
(赵)
(旃)不欲成,弗邵(召),
于楚军之门。楚人被
(驾)以
(追)之,述(遂)败晋师于河……”简文较清楚记载晋、楚必之战的起因、过程及结果。必之战以楚国全胜告终。是晋、楚城濮之战之后的第二次大较量。简文所记与《左传》大体相同。
《系年》16章:“楚龙(共)王立七年,命(令)尹子
(重)伐奠(郑),为
之
(师)。晋竞(景)公会诸侯以
(救)奠(郑),郑人
(止)郧公仪,献诸竞(景)公,竞(景)公以归。一年,竞(景)公欲与楚人为好,乃脱郧公,使归求成。共王使郧公聘于晋,且许成。竞(景)公使籴之茷聘于楚,且修成,未还,竞(景)公
(卒),
(厉)公即位。共王使王子辰聘于晋,又修成,王又使宋右师华孙元行晋楚之成。明岁,楚王子罢会晋文子燮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曰:“弭天下之甲兵”。简文载,楚恭王先派郧公仪使晋,晋景公又派籴之茷使楚,此时景公卒,厉公即位,楚恭王又派遣王子辰使晋。《左传》成公九年则云:“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重为之礼,使归求成。……十二月,楚子使公子辰如晋,报钟仪之使,请修好、结成”。两者记载有出入。后世学者曾经质疑发生在公元前579年的“华元弭兵”,因为《春秋》未明载此事。弭兵事由《系年》得以证实。“鄢陵之战”《系年》一笔带过,《左传》成公十五年、十六年则详细记述。鄢陵之战中,晋国大胜楚国,楚国势力此后逐渐衰落,不能北上争强。
《系年》17章:“晋
(庄)坪(平)公即立(位)兀(元)年,公会者(诸)侯于
(湨)梁,述(遂)以迁
(许)于叶而不果。
(师)造于方城,齐高厚自
(师)逃归”。简文所叙,即《左传》襄公十六年:“许男请迁于晋。诸侯遂迁许,许大夫不可”,许国处中原要冲,近于大国压力,数度迁徙,且由此引发晋、楚湛阪之战。《左传》襄公十六年:“庚寅,伐许,次于函氏。晋荀偃、栾黡帅师伐楚,以报宋扬梁之役。楚公子格帅师及晋师战于湛阪,楚师败绩。晋师遂侵方城之外,复伐许而还”。
《系年》18章:“晋
(庄)坪(平)公立十又二年,楚康王立十又四年,命(令)尹子木会
(赵)文子武及者(诸)侯之大夫,明(盟)于宋,曰:‘尔(弭)天下之
(甲)兵。’康王即世,孺子王即位。灵王为令尹,令尹会赵文子及诸侯之大夫,盟于虢”。“楚康王立十又四年”,即公元前546年。向戌弭兵,见《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此次弭兵,晋国实际向楚屈服。标志着晋楚争霸的结束,两国之间的相对和平持续四十多年。
《系年》15章和20章均叙及申公巫臣通吴之事。吴国在晋的扶持下逐渐强大,开始与楚国争夺势力范围,并最终一举攻破楚国郢都。此事亦见于《左传》。
《系年》18章载:“许人乱,许公佗出奔晋,晋人罹,城汝阳,居许公佗于容城。晋与吴会为一,以伐楚,门方城。遂盟诸侯于召陵,伐中山。晋师大疫且饥,食人。楚昭王侵伊、洛以复方城之师。晋人且有范氏与中行氏之祸,七岁不解甲。诸侯同盟于咸泉以反晋,至今齐人以不服于晋,晋公以弱”。简文之晋、吴门方城之事,史籍缺载。李守奎《清华简<系年>与吴人入郢新探》就此事有所论列 [2]。李文将晋、吴门楚方城看作吴师入郢动作之一。《左传》定公四年有“召陵之会”的记载。胡凯、陈民镇等结合《左传》等诸书的记载认为晋简公五年晋吴联合伐楚为史籍缺载,故弥足珍贵 [3]。
4.2. 秦晋之交
《系年》6章:“秦、晋焉始会好,戮力同心”。《左传》成公十三年载吕相语:“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这是晋献公时期秦、晋关系的概括。《系年》8章:“晋文公立七年,秦晋围郑,郑降秦不降晋,晋人以不憗。……秦人舍戌于郑,郑人属北门之管于秦之戌人,秦之戌人使人归告曰:‘我既得郑之北门管矣,来袭之”。此事亦见诸《左传》僖公三十二年,此为秦晋交恶之始。《系年》8章又载:“秦国发兵将东袭郑,郑之贾人弦高将西市,遇之,乃以郑君之命劳秦三帅。秦师乃复,伐滑,取之”。《左传》僖公三十二年亦有记载。崤之战使秦晋彻底决裂。秦国转向楚国示好。《系年》6章:“秦穆公乃内惠公于晋,惠公赂秦曰:‘……’。惠公既内(入)”。夷吾赂秦事亦见《左传》僖公九年:“晋郤芮使夷吾重赂秦以求人……齐隰朋帅师会秦师,纳晋惠公”。
“晋楚之交”与“秦晋之交”,胡凯与陈民镇二氏有专文论述,读者可以详参 [3]。
4.3. 秦楚言和
《系年》8章:“秦穆公欲与楚人为好,焉脱申公仪,使归求成。秦焉始与晋执乱,与楚为好”。《左传》文公十四年:“初,斗克囚于秦,秦有崤之败,而使归求成”。斗克即申公子仪。
4.4. 黄池之会
《系年》20章:“晋柬(简)王会者(诸)侯,以与夫秦(差)王相见于黄池”。《左传》哀公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此事亦见《左传》哀公二十年:“告于吴王曰:‘……黄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乘齐盟,曰:好恶同之’”。
4.5. 召陵之会
《系年》18章:“(晋)遂盟诸侯于召陵,伐中山。晋师大疫,且饥,食人”。《左传》定公四年:“四年春三月,刘文公合诸侯于召陵,谋伐楚也”。鲁定公三年,卫、蔡、许、曹等国呼吁晋国共谋伐楚。次年,晋、齐、卫、蔡、许、曹、莒、邾、宋、陈、顿、胡、滕、薛、杞、小邾等国为了共同伐楚而在召陵举行会盟。
4.6. 厥貉之会
《系年》11章:“楚穆王立八年,王会者(诸)侯于犮(厥)
(貉),将以伐宋”。又见《左传》文公十年:“陈侯、郑伯会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将以伐宋”。“厥貉”,《公羊传》作“屈貉”。杨伯峻注:“在今河南项城”。
4.7. 厉之会
《系年》12章:“楚庄王立十又四年,王会诸侯于厉,郑成公自厉逃归,庄王遂加郑乱”。《左传》宣公九年:“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宣公十一年:“厉之役,郑伯逃归,自是楚未得志焉。郑既受盟于辰陵,又邀事于晋”。以上两次“厉之役”《春秋》未见。杜预解释为“在厉地发生的战役”。齐召南对杜注提出质疑:“九年传曰:‘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杜注:‘六年,楚伐郑,取成于厉。既成,郑伯逃归。’十一年传曰:‘厉之役,郑伯逃归,自是楚未得志焉。’杜注:‘盖在六年。’传所称‘楚人伐郑,取成而还’也,此传既曰‘取成而还’,郑伯又何志于逃归乎?杜注前后皆言‘盖’,盖者,疑辞也”。孙飞燕指出,齐氏的批评是有道理的。清华简《系年》让我们知道了“厉之役”的真正所指。《系年》12章:“楚庄王立十又四年,王会诸侯于厉,郑成<襄>公自厉逃归,庄王遂加郑乱。晋成公会诸侯以救郑,楚师未还,晋成公卒于扈”。由简文我们得知,楚庄王十四年(鲁宣公九年)会诸侯于厉,郑襄公自厉之会逃归。故《左传》之“厉之役”指“厉之会”。即楚庄王在厉地会诸侯一事 [4]。
4.8. 湨梁之会
《系年》17章:“晋
(庄)坪(平)公即立(位)兀(元)年,公会者(诸)侯于
(湨)梁,述(遂)以迁
(许)于叶而不果”。整理者注:“《春秋》襄公十六年:‘三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湨梁。戊寅,大夫盟。’《左传》襄公十六年:‘十六年春,葬晋悼公。平公即位……会于湨梁……许男请迁于晋。诸侯遂迁许,许大夫不可,晋人归诸侯。’杜预注:‘湨水出河内轵县,东南至温入河’”。
4.9. 宋之盟
《系年》18章:“晋
(庄)坪(平)公立十又二年,楚康王立十又四年,命(令)尹子木会
(赵)文子武及者(诸)侯之大夫,明(盟)于宋,曰:‘尔(弭)天下之
(甲)兵’”。此事亦见《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宋向戌善于赵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
4.10. 怀公为质
《系年》6章:“惠公焉以其子怀公为执(质)于秦”。《左传》僖公十七年:“夏,晋太子圉为质于秦,秦归河东而妻之”。陈伟指出,对勘《左传》,当读“执”为“质”。上博竹书第七册《郑子家丧》5号简:“郑人命以子良为执”。《左传》宣公十二年:“潘尪入盟,子良出质” [5]。
4.11. 华元为质
《系年》11章:“以芋(华)孙兀(元)为
(质)”。《左传》宣公十五年:“宋及楚平,华元为质”。
5. 丧乱
5.1. 晋文公卒
《系年》8章:“晋文公
(卒),未
(葬),襄公新(亲)
(率)
(师)御秦
(师)于
(崤),大败之”。《春秋》僖公三十二年:“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
5.2. 申生自缢
《系年》6章:“晋献公之婢(嬖)妾曰骊姬,欲其子奚齐之为君也,乃谗大子共君而杀之……”《左传》僖公四年:“大子奔新城。……十二月戊申,缢于新城”。《国语·晋语二》:“骊姬退,申生乃雉经于新城之庙”。
5.3. 申伯无畏之死
《系年》11章:“宋公为左盂,郑伯为右盂,申公叔侯知之,宋公之车暮驾,用抶宋公之御。穆公即世,庄王即位,使申伯无畏聘于齐,假路于宋,宋人是故杀申伯无畏,夺其玉帛”。《左传》文公十年:“命夙驾载燧。宋公违命,无畏抶其仆以徇”。
5.4. 晋成公之死
《系年》12章:“楚庄王立十又四年,王会诸侯于厉,郑成公自厉逃归,庄王遂加郑乱。晋成公会诸侯以救郑,楚师未还,晋成公卒于扈”。此事亦见《左传》宣公九年:“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晋侯卒于扈,乃还。……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晋郄缺救郑,郑伯败楚师于柳棼”。
5.5. 晋厉公之死
《系年》16章:“厉公救奠(郑),败楚师于
(鄢)。厉公亦见
(祸)以死,亡后”。《左传》成公十七年、十八年载,晋厉公侈,多外嬖,反自鄢陵,欲尽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乐书、中行偃遂执晋厉公,杀之。
5.6. 骊姬之乱
《系年》6章:“晋献公之婢妾曰骊姬,欲其子奚齐之为君也。乃谗太子共君而杀之,或谗惠公及文公。文公奔狄,惠公奔于梁。献公卒,乃立奚齐”。胡凯与陈民镇指出,晋国因太子废立的问题陷入内乱,史称“骊姬之乱”。这一事件在《左传》《国语》《史记》均有详细描述 [3]。《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
5.7. 若敖起祸
《楚居》简9:“若敖起祸,焉徙居承之野”。《左传》宣公四年:“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遂灭若敖氏”。
5.8. 白公起祸
《楚居》简13~14:“至献惠王自媺郢徙袭为郢。白公起祸,焉徙袭湫郢,改为之,焉曰肥遗,以为处于酉澫,酉澫徙居鄢郢,鄢郢徙居
吁”。整理者注:“白公,楚平王太子建之子,名胜,号白公。起祸事在楚惠王八年,《楚世家》记载甚详,不赘”。《左传》哀公十六年:“白公欲以子闾为王,子闾不可,遂劫以兵。子闾曰:‘王孙若安靖楚国,匡正王室,而后庇焉,启之愿也,敢不听从?若将专利以倾王室,不顾楚国,有死不能。’遂杀之,而以王如高府。石乞尹门。圉公阳穴宫,负王以如昭夫人之宫。……遇箴尹固帅其属,将与白公。子高曰:‘微二子者,楚不国矣。弃德从贼,其可保乎?’乃从叶公。使与国人以攻白公,白公奔山而缢”。
5.9. 崔杼弑君
《系年》17章:“晋人既杀栾盈于曲沃,平公率师会诸侯伐齐,以复朝歌之师,齐崔杼杀其君庄公,以为成于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辰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庄公通焉,骤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赐人。……崔子因是,又以其间伐晋也,曰:‘晋必将报。’欲弑公以说于晋,而不获间。……夏五月,莒为且于之役故,莒子朝于齐。甲戌,飨诸北郭,崔子称疾,不视事。……乙亥,公问崔子,遂从姜氏。姜入于室,与崔子自侧户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贾举止众徒者而入,闭门。……公登台而请,弗许;请盟,弗许;请自刃于庙,弗许。……踰墙,又射之,中股,反队,遂弑之”。
6. 流亡
6.1. 周平王东迁
西周的灭亡、周平王东迁是周代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事件。《史记·周本纪》载周幽王死后,诸侯拥戴太子宜臼即位,这就是周平王。“平王立,东迁于洛邑”,似乎幽王死后,平王即位,随后东迁洛邑。事实或许并非那么简单。《古本竹书记年》记载幽王死后,虢公翰等拥立王子余臣为王,与周平王相抗衡,出现“周二王并立”的局面。《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侯所杀”。《系年》2章云:“周亡王九年,邦君者(诸)侯焉始不朝于周”。刘国忠指出“周亡王九年”应理解为晋文侯杀携惠王之后,周曾出现长达九年的亡王局面。刘文进一步指出如果这一记载属实的话,那么在周幽王死后,先是出现了携惠王的政权,其被杀之后,又过了九年的时间,太子宜臼才被晋文侯拥立为王,平王即位已经是幽王辞世30年以后的事了,若这一记载属实,那么当时可能没有出现“周二王并立”的局面。该简文同时记载晋文侯曾把周平王接到少鄂。整理报告指出,少鄂即《左传》隐公六年提及的晋地鄂。在今山西乡宁。晋孝侯之子被称为鄂侯,与此地有关。后来晋文侯在京师拥立周平王。整理报告认为,京师即是宗周。平王立三年之后,才迁到洛邑。刘国忠指出幽王死后,携王在位21年,被晋文侯所杀,周无王九年,然后平王即位,三年后东迁洛邑,历时三十三年,周平王东迁的时间该是公元前737年前后。《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僖公二十二年为公元前638年。按上述叙述,周平王东迁之时,辛有在伊川看到一幕不遵循礼仪而祭祀的场景,于是断言不到百年,这一地区将为戎人所有,因为其礼仪已预先消亡。到了僖公22年即公元前638年的秋天,秦国和晋国把陆浑之戎迁到伊川,这一地区果为戎人所有。若平王东迁确实是在公元前737年左右,正好应验了这个预言 [6]。王红亮则在一定程度上肯定刘国忠的看法。他认为“周亡王”指周幽王,古人习以亡国之君称“亡王”,如《国语·周语下》:“观之《诗》《书》,与民之宪言,则皆为亡王之为也”。据整理者的看法,《系年》作于楚肃王或更晚的楚宣王之世,在战国中期。此时称周幽王为“亡王”完全可能。“周亡王九年”即周幽王九年,即公元前773年 [7]。
6.2. 平王走西申
《系年》2章:“王与白(伯)盘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师,回(围)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孔疏引《汲冢书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太子,与幽王惧死于戏”。
6.3. 平王走少鄂
《系年》2章:“周亡王九年,邦君者(诸)侯女(焉)始不朝于周,晋文侯乃逆坪(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王红亮指出幽王与伯盘进攻西申时,周平王可能辗转到了晋国,先到了少鄂。《左传》襄公十年载王卿士暇禽回忆其先祖随平王东迁时的情形时说:“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之盟,曰:‘世世无失职’。若筚门闺窦,其能来东底乎?且王何赖焉?”此处之“平王东迁”,所反映史事应是周平王从西申逃离至少鄂时的情景。平王遭幽王与伯盘的进攻,仓皇出逃西申,依赖于七姓贵族且牲用备具也仅依靠这七姓贵族提供 [7]。
6.4. 重耳流亡
晋公子重耳出亡是春秋时期的一件大事。《系年》6章:“晋献公之婢妾曰骊姬,欲亓(其)子
(奚)
(齐)之为君也,……文公奔翟(狄),惠公奔于梁。……文公十又二年居翟(狄),狄甚善之,……乃
卫。卫人弗善;
奠(郑),郑人弗善;乃
楚。褱(懐)公自秦逃归,秦穆公乃汋(召)文公于楚。……”。《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公子重耳之及于难也,晋人伐诸蒲城。蒲城人欲战,重耳不可,曰:‘……吾其奔也’。遂奔狄。从者狐偃、赵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处狄十二年而行。……过卫,卫文公不礼焉。……及齐,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及曹,……及宋,宋襄公赠之以马二十乘。及郑,郑文公亦不礼焉。……及楚,楚子飨之……乃送诸秦。……”简文所述重耳流亡路线与《左传》《国语》不同,刘丽撰有专文研究 [8]。
6.5. 先蔑去晋
《系年》10章:“秦康公
(率)
(师)以
(送)㿈(雍)子,晋人
(起)
(师),败之于
。左行蔑、
(随)会不敢归,遂奔秦”。《左传》文公七年:“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晋,……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御秦师。……宣子曰:‘我若受秦,秦则宾也;不受,寇也。既不受矣,而复缓师,秦将生心。先人有夺人之心,军之善谋也。……’训卒利兵,秣马蓐食,潜师夜起。戊子,败秦师于令狐,至于刳首。己丑,先蔑奔秦。士会从之”。
6.6. 高厚逃归
《系年》17章:“晋庄平公即位年,……师造于方城,齐高厚自师逃归”。《左传》襄公十六年:“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齐高厚之诗不类。荀偃怒,且曰:‘诸侯有异志矣!’使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归”。
6.7. 许公佗出奔晋
《系年》18章:“景平公即世,卲(昭)王即位。许人乱,许公佗出奔晋,晋人罗城汝阳,居许公佗于容城”。传世文献自楚国迁许于析、许太子弑许悼公之后,许国之事甚少记载,仅吴师败楚及诸侯之师于鸡父,见《左传》昭公二十三年:“顿与许,蔡疾楚政”。简文该段内容可补文献之阙。子居指出,晋国在城成周的前后几年间,在汝水以北筑城数座。故简文云:“晋人罗城汝阳”。此举可对郑国构成压力,胁迫郑国远楚近晋。
7. 兴替
7.1. 文王称王
《程寤》简1曰:“唯王元祀”。而《保训》简1则曰:“唯王五十年”。陈颖飞指出,纣囚文王的时间在《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有明确的记载:“纣囚文王七年”。文王被囚七年之前,便“合六州之侯”,不可能是即位之初。《程寤》简“唯王元祀”不可能是文王即位年,当是受命后改元 [9]。
7.2. 携王被杀
《系年》2章:“邦君者(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立廿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王红亮指出,《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汲冢书纪年》:“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侯所杀” [7] 与清华简一致。
7.3. 放逐厉王
《系年》1章:“至于厉王,厉王大虐于周,卿士、诸正、万民弗忍于厥心,乃归厉王于彘,共伯和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
7.4. 共和行政
牛鹏涛指出,“共和”所指的对象,文献中记载最多的是“共伯和”。《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王子朝使告于诸侯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藩屏周……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这段内容可与清华简《系年》第一章的记载吻合:“至于厉王,厉王大虐于周,卿士、者正、万民弗忍于厥心,乃归厉王于彘,共白和立。十又四年,厉王生宣王即立。共白和归于宗”。清华简《系年》明确印证《竹书纪年》和《左传》等文献的相关记载,使“共和行政”问题有了明确的结论 [10]。
7.5. 西周灭亡
《系年》2章:“周幽王取妻于西
(申),生坪(平)王。王又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盘。褒姒嬖于王,王与伯盘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师,围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缯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立二十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这段话主要讲述周幽王及其子伯盘的灭亡和惠王与平王的相继被立。记载与《国语》《史记》《竹书纪年》大体一致,犹近于《竹书纪年》。但具体内容也有与传世文献的记载有出入。《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暋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正义》引《汲冢书纪年》云:“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嫡,故称‘携王’”。邓少平指出《左传》所言,似乎是携王先立,而后被诸侯废弃,再立平王,迁于成周。而《纪年》则是平王先立于申,而王子余臣后立于携。清华简《系年》先记余臣立于虢,在位二十一年后被晋文侯所杀。接着“周亡王九年”,晋文侯立平王于京师。针对三者记述的歧义,刘国忠认为“应该理解为晋文侯杀携惠王之后周曾出现长达九年的亡王状态” [6]。陈剑同意刘国忠的看法。刘丽赞同整理者的意见:“周亡王九年,指周幽王灭后九年亡王状态。刘丽认为《系年》之所以称‘周亡王九年’正如《竹书纪年》所云,携王本非嫡,幽王死后,携王被虢公立,然未被众诸侯邦君所承认。平王也是如此。其虽为太子,且被一些诸侯拥立为天王,地位处境也只是和携王一样。故《纪年》称‘周二王并立’。周幽王死后九年,因晋文侯、郑武公、齐襄公、卫武公、鲁侯等众多实力强大的诸侯拥立平王,才改变该局面,平王正式被认可为周王。是年当是公元前761年。三年后平王东迁,即公元前758年。李学勤据《系年》“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认为:“‘邦君’是诸侯,‘诸正’是朝臣。这表示余臣立为王有众多的支持,不仅只有虢公翰一人。余臣立于虢,虢公翰大约是拥立的带头人,这个虢国应在今河南三门峡市。《系年》的记载让我们了解平王东迁的具体过程”。李学勤同时指出:“立平王乃晋文侯策划”。邓少平综合上述分析,认为这些看似相互抵触的历史记载恰好体现历史真实的方面。如李学勤所谓:“……‘二王并立’,各有拥戴的势力。晋文侯和平王是最后的胜利者”。按:《左传》曰:“我周之东迁,晋郑依焉” [11]。
7.6. 怀公之死
《系年》6章:“秦人
(起)
(师)以纳文公于晋,晋人杀怀公而立文公”。《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惠公卒。怀公立,命无从亡人,期,期而不至,无赦。狐突之子毛及偃从重耳在秦,弗召……乃杀之”。僖公二十四年:“壬寅,公子入于晋师。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宫。戊申,使杀怀公于高梁” [3]。
7.7. 晋襄公之死
清华简《系年》9章:“晋襄公
(卒),霝(灵)公高幼,……”。《左传》文公六年:“八月乙亥,晋侯驩卒”。晋襄公,晋文公之子,名驩。
7.8. 改立灵公
《系年》9章:“晋襄公卒,霝(灵)公高幼。大夫聚谋曰‘君幼,未可奉承也,毋乃不能邦?猷求强君。’乃命左行蔑与
(随)会召襄公之弟
(雍)也于秦。襄夫人闻之,襄而<夫>人
(闻)之,乃
(抱)霝(灵)以
(号)于廷曰:‘死人可(何)罪?生人可(何)辜?舍其君之子弗立,而召人于外,而
(焉)将置此子也?’大夫闵,乃皆背之曰:‘我莫命召之。’乃立灵公,
(焉)葬襄公”。以上史实又见《左传》文公六年、文公七年。《左传》文公六年:“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文公七年:“穆嬴日抱大子以啼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嫡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置此?’出朝,则抱以适赵氏,顿首于宣子,……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御秦师” [3]。
7.9. 改立厉公
《系年》2章:“齐襄公会诸侯于首
(止),杀子釁(眉)寿,车轘高之渠弥,改立
(厉)公,奠(郑)以始政(正)”。此事亦见《左传》桓公十七年:“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舋。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答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已甚矣”。又桓公十八年:“秋,齐侯师于首止,子舋会之,高渠弥相。七月戊戌,齐人杀子舋,而轘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杜预注:“车裂曰轘”。《系年》所记与《左传》同。
7.10. 秦灭滑国
《系年》8章:“秦
(师)
(将)东
(袭)奠(郑)。奠(郑)之贾人弦高
(将)西市,遇之,乃以奠(郑)君之命
(劳)秦
(师)三
(帅),秦
(师)乃复,伐
(滑),取之”。此事亦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三十三年春,秦师……及滑,郑商人弦高将市於周,遇之。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孟明曰:‘郑有备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围之不继,吾其还也。’灭滑而还。”
7.11. 文公初立
《系年》4章:“戴公
(卒),齐
(桓)公会者(诸)侯以成(城)楚丘,归公子启方
(焉),是文公”。赤狄杀卫懿公之后,卫人涉河迁曹,立戴公,戴公于元年卒。据《管子》等记载,戴公之卒应该与赤狄伐卫有关。而《系年》所记之与《左传》僖公二年:“春,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及《史记·齐太公世家》:“二十八年,卫文公有狄乱,告急于齐。齐率诸侯城楚丘而封卫君。”相吻合。
7.12. 戴公初立
《系年》4章:“[
(焉)]立悳(戴)公申,公子启方奔齐。”整理者指出,“悳公申”即《左传》闵公二年之“戴公”。“悳”、“戴”同纽。《卫世家》云戴公名申与简文合。今按,“悳”、“戴”不仅同纽,韵亦属职、之阴、入对应。
7.13. 楚庄王初立
《系年》15章:“楚
(庄)王立。吴人服于楚”。《左传》文公十四年:“楚庄王立”。杨伯峻注:“庄王,穆王子也。《楚世家》:穆王立,十二年卒。子庄王侣立”。
7.14. 郑昭公之死
《系年》2章:“亓(其)夫(大夫)高之巨(渠)尔(弥)杀卲(昭)公而立亓(其)弟子釁(眉)寿”。《左传》桓公十七年:“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
7.15. 陈灵公之死
《系年》15章曰:“
(庄)王立十又五年,陈公子
(徵)余(舒)杀亓(其)君霝(灵)公,
(庄)王
(率)
(师)回(围)陈”。此事亦见《左传》宣公十年:“……徵舒病之,公出,自其厩而杀之。二子奔楚”。
7.16. 楚灭陈国
《系年》15章:“……
(庄)王
(帅)
(师)回(围)陈。王命
(申)公屈
(巫)
秦求
(师),
(得)
(师)以
(来)。王内(入)陈,杀
(徵)余(舒),取亓室以
(予)
(申)公”。《左传》宣公十一年:“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谓陈人:‘無动。将讨於少西氏’。遂入陈,杀夏徵舒,轘诸栗门。因县陈”。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清华简与《左传》比勘合证平议研究”(18YJA74002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