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个体自杀行为的发生一般会经历自杀意念、自杀计划、自杀准备、自杀预演等不同阶段。自杀意念是个体在尚未有自杀计划、自杀准备和实际自杀行为之前,存在的想伤害自己的念头,是自杀的起始环节。既往研究认为,自杀意念是预测自杀的一项重要因素,30%有强烈自杀意念的人会采取自杀措施(沈可等,2020)。据文献报道,青少年自杀意念的发生率为10.72%~12.1% (从恩朝等,2021);新冠疫情期间在校大学生自杀意念的发生率为13.77% (王存同等,2022),在校高职院校学生自杀意念的检出率为15.87% (马文燕等,2022)。国内外学者对个体自杀意念的影响因素尚未达成普遍共识,为此本文以中国南方某高职警察学院为例,通过对全体在校学生进行调查,将“性别、年级、专业、精神疾病1、家庭氛围”以及“生活事件、童年创伤、社会支持各因子”作为预测变量,研究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及其影响因素。旨在通过实证研究,丰富学生自杀意念影响因素相关知识资源,提出学生自杀预防教育的若干建议,以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
2. 对象与方法
2.1. 对象
以整群抽样的方式,选取2019年至2021年入学的中国南方某高职警察学院全体在校学生(休学与赴单位实习的学生除外),发放调查问卷共3373份,排除无效问卷29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3344份,回收率99.14%。男生2350人,占70.3%;女生994人,占29.7%;年龄19~27岁,平均年龄19.6 ± 1.29岁。
2.2. 工具
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ASLEC)。该量表于1987年编制(刘贤臣等,1997),由27个负性生活事件构成。量表包括丧失、人际关系、健康适应、受惩罚、学习压力及其他等6个因子,采用5级评分,分值越高表示各负性生活事件情况越严重。内部一致性信度Cronbach系数为0.85,重测信度相关系数为0.69。
童年创伤问卷(CTQ)。该量表由Bernstein编制,赵幸福等人修订引进,包含躯体忽视、情感忽视、躯体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五个分量表,28个条目。采用5级评分,分值越高表示受到的虐待或忽视的情况就越严重。内部一致性信度Cronbach系数为0.89 (韩凤师,邵淑红,2019)。
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 (肖水源,1994)。该量表包含10个条目,包括客观支持(3条)、主观支持(4条)和对支持的利用度(3条)等三个维度。分值越高表示相应维度的水平越高,重测信度相关系数在0.89~0.94之间。
自编一般资料调查表。将“自杀意念”作为因变量,为获取该二分类变量数据,在自编调查表中设计“你是否有轻生的念头”条目;将自编调查表中性别、年级、专业2、精神疾病、生源地、家庭结构、家庭经济、家庭氛围、家中排行、住校经历、寄养留守时段、寄养留守经历各条目作为自变量,具体赋值见表1。同时又将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ASLEC)、童年创伤问卷(CTQ)和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的各因子作为自变量。

Table 1. Independent variable assignments
表1. 自变量赋值
2.3. 统计方法
应用SPSS2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采用频数、百分比、均数 ± 标准差(±s)进行描述性统计;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及单因素方差分析比较不同特征学生的自杀意念情况;采用Spearman相关分析考察自杀意念与各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性;采用多因素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学生自杀意念的影响因素。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 结果
3.1. 学生自杀意念发生概况
在所有调查者中,有自杀意念的学生共156人,自杀意念发生率为4.67%,其中有自杀意念的男生88人(3.7%);有自杀意念的女生68人(6.8%)。不同特征学生自杀意念发生率比较结果显示(表2):不同性别、年级、专业、精神疾病、家庭结构、家庭经济、家庭氛围、寄养留守经历及寄养留守时段的学生,自杀意念的发生率不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05)。不同生源地、家中排行及住校经历的学生自杀意念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大学生高年级警察类专业男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低;家庭结构完整、家庭经济较好、家庭氛围亲密或融洽的学生,自杀意念发生率低;有寄养留守经历且寄养留守较早(学龄前)的学生,自杀意念发生率高。

Table 2. Comparison of the incidence of suicidal ideation among students with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表2. 不同特征学生自杀意念发生率比较
3.2. 有无自杀意念学生各影响因子得分比较
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客观支持和主观支持各因子得分均低于无自杀意念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01) (表3)。有自杀意念学生的“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受惩罚、丧失、健康适应、其他因子、情感虐待、身体虐待、性虐待、情感忽视、躯体忽视”等各因子得分均高于无自杀意念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01) (表3)。

Table 3. Comparison of each factor scores between the suicidal ideation group and the no-suicidal ideation group
表3. 自杀意念组与无自杀意念组各因子得分比较
3.3. 自杀意念各影响因素之间的相关分析
Spearman相关分析表明:生源地、家中排行和住校经历与学生自杀意念的相关性不显著(P > 0.05),性别、专业、年级、家庭氛围、寄养留守经历、寄养留守时段、家庭结构、家庭经济和精神疾病与学生自杀意念的相关性显著(P < 0.05, P < 0.01或P < 0.001) (表4)。童年创伤问卷(CTQ)、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及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ASLEC)各因子与学生自杀意念的相关性显著(P < 0.001) (表4)。

Table 4. Analysis of Spearman correlation between suicidal ideation and various influencing factors (r, n = 3344)
表4. 自杀意念与各影响因素之间的Spearman相关分析(r, n = 3344)
注:***P < 0.001,**P < 0.01,*P < 0.05;利用度#,对支持的利用度。
3.4. 学生自杀意念影响因素
以学生自杀意念作为因变量,将单因素分析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性别、年级、专业、精神疾病、家庭结构、家庭经济、家庭氛围、寄养留守经历、寄养留守时段”以及“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受惩罚、丧失、健康适应、其他、情感虐待、身体虐待、性虐待、情感忽视、躯体忽视、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及对支持的利用度”作为自变量,拟合多因素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采用输入法回归筛选变量。又以5%显著性水平为标准剔除不显著变量,最终得到的回归模型显示(表5):学生的自杀意念与年级、主观支持分、对支持的利用度等因子呈负向关联(β = 0.731、0.877、0.916, P < 0.05);与精神疾病、家庭氛围、人际关系、情感虐待、性虐待等因子呈正向关联(β = 6.392、1.402、1.089、1.133、1.118,P < 0.05)。

Table 5. The logistic regression of related factors of suicidal ideation (n = 3344)
表5. 自杀意念相关因素的logistic回归(n = 3344)
4. 讨论
本研究中,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为4.67%,与其他学者(张金健,陈红,2021)的研究结果接近,但低于另一些学者的相关研究(陈乾,2016;李旭等,2016;从恩朝等,2021;王存同等,2022;马文燕等,2022);与同属高职院校的临床医学生自杀意念检出率(16.09%)相比较(辛莘,何成森,2010),也明显偏低。众多国内学者的研究显示,大学生的自杀率在4.36%与16.87%之间;本研究所揭示的高职警察院校学生的自杀意念检出率(4.67%)总体较低。
人际理论、绝望理论和自我决定理论是与自杀意念相关的主要理论(陈乾,2016)。Thomas Joiner的人际理论(Kral, 2010)认为,知觉的累赘感、未满足的归属感均会使个体产生自杀意念,二者同时存在则个体的自杀意念更高。许多研究表明,社会支持与自杀意念的关系非常密切,社会支持可以缓冲大学生的自杀意念(陈乾,2016)。本研究揭示,“客观支持”虽然也是自杀意念的重要相关因素,但“主观支持和对支持的利用度”对个体自杀意念的影响更为突出,是个体自杀意念的重要预测变量,这点在其他学者的研究中鲜有提及。结合“主观支持和对支持的利用度对学生的学校归属感有预测作用”的观点(孔令艳等,2010),笔者认为,从人际理论的视角考量,个体“主观支持和对支持的利用度”的缺乏,会使个体产生“知觉的累赘感”或“未满足的归属感”,进而导致个体产生自杀意念。此点启示我们,在对高职警察院校学生进行自杀预防教育时,要善于将他们外在的“客观支持”因素转化为其内在的支持力量,促使他们拥有更强大的“主观支持感”,及对“社会支持”更有效的利用能力。
绝望理论(Abramson, Metalsky, & Alloy, 1989)认为,个体的绝望(包括自杀意念)是对负性生活事件产生不良预期,而又无力改变现状所导致的结果。本研究显示,学生自杀意念的产生明显受到情感虐待与性虐待等童年创伤因素的影响。这与绝望理论背景下关于“279名本科生童年期虐待和自杀意念之间关系”的研究结果(Gibb等,2001)有所不同。Gibb等认为“情感虐待”与个体的自杀意念相关,而与性虐待相关性不大。但本研究显示,“情感虐待与性虐待”都是学生自杀意念产生的重要影响因素。笔者认为,从绝望理论的角度考察,“情感虐待与性虐待”都是使“个体产生对未来不良预期”的促发因素,该因素诱发个体的无力感、无助感和无能感,进而促发个体产生自杀意念。此点启示我们,在对高职警察院校学生进行自杀预防教育时,要格外注重疗愈学生早年生活中与“情感虐待与性虐待”相关的创伤经历。
自我决定理论(Deci & Ryan, 1985)认为个体拥有自主性、能力感和关联感三种基本需要,而“低自我决定”与自杀意念相关(Zuroff et al., 2007),即个体的自主性、能力感和关联感三种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就容易引发自杀意念。本研究中,“家庭氛围和人际关系”是学生自杀意念的重要预测变量,这与不少国内学者的研究一致(李欣晏等,2016)。笔者认为,从自我决定理论的观点考察,不良的“家庭氛围与人际关系”会使个体丧失“自主性、能力感和关联感”,导致个体的“低自我决定”水平,从而促使个体产生自杀意念。此点启示我们,在对高职警察院校学生进行自杀预防教育时,还要特别重视考察他们的家庭成长环境及其人际关系水平,将“家校联系和人际互动”纳入自杀预防的重要视线。值得一提的是,本研究显示“家庭结构”并不是学生自杀意念的重要影响因素,这与其他学者(李欣晏等,2016)的研究结果不相一致,笔者认为“家庭氛围”才是学生自杀意念的重要预测变量。单亲或重组的“家庭结构”并非必然导致不良“家庭氛围”,而不良“家庭氛围”也未必都是单亲或重组的“家庭结构”所致,即单亲或重组的“家庭结构”是不良“家庭氛围”的非充分非必要条件,因此单亲或重组的“家庭结构”未必导致个体的自杀意念。
本研究显示,“精神疾病”及“性别”作为一种生物学因素,是学生自杀意念的重要预测变量,精神疾病患者与女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更高,与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樊希望等,2017;张金健,陈红,2021)相类似。另外,“年级”也是学生自杀意念的重要影响因素。本研究中,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从大学一年级至大学三年级逐年下降,与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张金健,陈红,2021)不相一致,这可能与高职警察学院近年来特别注重学生的自杀预防教育有关。
5. 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于高职警察院校的学生而言,良好的“家庭氛围与人际关系”,积极的“主观支持和对支持的利用度”是自杀意念的保护因素,而童年“情感虐待与性虐待”的创伤经历、“精神疾病”及“性别”是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虽然高职警察院校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总体较低,但生命是无价的,开展科学的自杀预防教育依然迫切而重要。我们要善于利用保护因素,减少危险因素,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理念,最大程度地降低学生自杀意念的发生率,力求避免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
本研究存在的不足:① 由于研究样本仅取自国内一所高职警察院校,可能存在选择偏倚,因此某些研究结论,尚需在扩大取样范围后进行深入研究。② 本研究在新冠疫情流行期间进行,由于缺乏相关样本的对照比较,研究结论尚未排除新冠疫情流行因素对学生自杀意念的影响。
基金项目
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Y202146172)。
NOTES
1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或双相情感障碍”等。
2高职警察院校学生专业有警察和非警察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