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都在发生日新月异的转变,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产生了剧烈的变革。不少来自农村和西部落后地区的贫困人口纷纷向城市流动 [1],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加入了此次浪潮,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规模从1982年的31万人增加至2020年的3371.30万人,增长速度快于汉族流动人口,少数民族人口中流动人口占比快速增长,从1982年的0.7%增长到2020年的26.90% [2]。但受其特殊的宗教信仰、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以及不具竞争力的就业技能,使得他们在现代化的城市进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也增加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复杂性,加大了城市民族工作的难度,对城市的运行发展带来了相应的社会问题,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的融入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出发分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问题及其对策,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归属感和凝聚力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而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市。
2. 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必要性
发展型社会政策是一种全新的社会视角,王思斌先曾概述发展型社会政策涵盖了三个要素,总结来讲就是助人自助、政府责任和必要保障。“政府责任”意在说明政府应对社会发展进程中产生的贫困负责,起到相应的作用;“助人自助”指的是政府应当通过社会投资增强有劳动能力的群体的能力,创造更有利于这些失业人群更好就业的内外部条件;而“必要保障”则指政府不仅应当关注有就业能力群体的就业需求,也应当关注失去劳动能力,缺乏就业条件群体的合理诉求,对这部分群体的保障同样是政府所要关注的 [3]。也有学者通过这一视角对社会问题进行了研究,发展型社会政策强调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重视社会政策,强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对于国民社会福利的跟进,注重制定预防性相关政策。运用发展型视角来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多元困境,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自主能动性,为其在城市融入提供发展的条件。
首先,发展型社会政策干预可以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摆脱传统的社会政策问题的一个系统,固化处理的困境,依靠社会政策发展的特点来灵活应对问题的解决方案。少数民族流动会改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系统类型的政策还将使用固有的模式来解决城市一体化的问题,落后于社会发展,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基于理论研究有助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少数城市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方案开发灵活和有效。第二,面向发展的社会政策关注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经济的发展,调整社会政策,政策将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合理的再分配 [4]。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一个边缘群体,在他们各方面能力不强,面对激烈的竞争条件下的社会需要国家政策的合理再分配社会资源,面向发展的社会政策将是一个很好的弥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需求。面向发展的社会政策、社会政策是生产力,社会政策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的迅速发展,有助于更好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流动人口的居住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5]。最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指导没有面向发展的社会政策的概念,其理论促进了流动人口的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更加完善,强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社会政策,根据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的社会政策,社会政策更新将促进流动人口政策的改进,改善流动人口政策有助于更全面、大规模的解决问题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3.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中存在的现实困境及其缘由
3.1.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现实困境
3.1.1. 经济融入困难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形式集中于具有民族特色的服务业,比如回族经营清真饭馆、维吾尔族的羊肉烧烤等,这些职业受经济形式和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尤其是在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餐饮业、商业是疫情影响的重灾区,流动少数民族生存问题面临困境,同时,因自身的受教育程度较低、薪资水平偏低、专业技能的缺失以及社会资源的缺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非常困难,出现经济融入困难,也就更不容易融入城市生活。
3.1.2. 文化融入困难
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语言、饮食、宗教信仰以及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其他城市居民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交圈子主要以同乡为主,在一定的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社交行为。对于部分少数民族而言,宗教活动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使得少数民族内部形成牢固的群内关系,者直接影响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否正常有序融入城市生活 [6]。
3.1.3. 社会适应性差
陌生的环境、生活饮食的不习惯、巨大的文化隔膜、语言不通等种种困境,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其人际交往方面呈现同质化 [7],社交圈更多的依赖本民族成员,对其他民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排斥心理,他们对其他民族不信任,这使得他们的社交圈子及其狭窄;其次,对族际通婚的排斥,阻碍少数民族通过婚姻实现社会融合的目标;三是在子女的学习教育上,少数民族小孩基本上来自农村农牧地区,汉语文化基础差,使得少数民族人儿童成为城市优质教育资源的边缘人,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入生活上出现一定的问题 [8]。
3.2. 阻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缘由
3.2.1. 宗教信仰
受其宗教信仰的不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中主流文化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异。由于城市“他者”对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缺乏了解,可能无意识地忽略或冒犯,如汉族经营的清真食品不“清真”等,甚至对宗教信仰干涉或对信仰者不尊重等。由此引发的宗教信仰问题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抗拒心理,抵制或排斥城市文化中主流文化所具有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宗教信仰问题是严重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适应城市文化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直接破坏城市民族团结和民族关系。
3.2.2. 社会交往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工作性质、收入状况、文化程度、交际范围、语言交流与城市居民存在很大的差异,决定了他们大多生活在城市的主流生活之外,很容易被城市居民所排斥。与城市居民的相对隔离,他们的社交圈层主要是基于血缘、地缘、业缘等范围开展交往 [9],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交群体认同呈现内卷化趋势,导致他们的圈层出去隔离状态,不利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主流民族在经济、文化、社会事务上的互动和沟通,也不利于相互理解和认知。相对隔离的生活使他们难以适应其他民族的社会认知和行为的城市生活环境 [10]。
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说,大部分群体几乎没有任何的任人脉以及资源,而中国又是一个人情社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中也遭受着社会排斥 [11],使得他们产生自卑心理,他们会主动的进入自己相对比较封闭的社交网络,比较抵触与其他民族的交流,尤其是针对刚进入城市就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他们之间的抱团现象更为严重。这种交往方式在一定程度情况下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无法了解其他民族的社会认知和行为方式,使彼此间相互适应变得困难重重。
4. 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对策
4.1. 关注人力资本投资
从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出发,要重视人力资本的投资,社会投资可以激发人的潜力,也是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核心 [1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知识技能的匮乏与职业结构的不合理,只能从事比较劳累的体力工作,使得在城市生活中竞争力比较低下。因此需要完善培训体系,提高知识技能,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够争取更有保障的岗位,改善其就业环境,政府可以加强培训和教育相结合的形式,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多元化培训资金投入机制,以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入的竞争力。我们也要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环境普遍较差以及工作环境压力颇大,使得很多人深受疾病困扰,高昂的医疗费用加重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负担。因此,政府应该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中提供救助和医疗服务的政策,包括定期免费日常体检、免费疫苗、常用药品和医疗保险等,可以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医疗保险,从而减轻其经济负担。依据发展型政策的理念,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子女义务教育也需政府重视,可以建立各级政府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经费投入的分担保障制度,可以适当减免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子女在学校的费用,通过人力资本投资,从职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资源支持,减轻其家庭负担,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积极解决在城市融入中遇到的困难。
4.2. 制定前瞻性政策
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视角来看,减少贫穷不平等、克服社会排斥和提供公共服务等是比较重要的目标 [13],社会政策的制定要从根源处解决问题出发,重视长期战略规划,政府必须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探索出适合他们的政策,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满足他们的诉求。另外,政府部门需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财政补贴,丰富其资金来源,支持生产加工民族特色产品,提高其收入水平。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创业,转变就业结构单一化的形式,增强其职业结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4.3. 提高政府部门主导意识
经过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的分析,从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出发,政府部门需要在人力资本方面对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进行扶持,完善就业补助机制、创业补贴政策、职业技能培训以外,政府部门应该更加注重社会资源的调节,加大对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社会资本投入,保护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劳动权、就业保障权以及其他的相关合法权益,消除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在就业中遇到因民族歧视和排斥产生的限制。在保障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基本就业权益,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政治与社会参与权,拓宽职业岗位,积极承担政府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中承担的重要责任,加大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保护 [14]。同时,必须将对边缘群体的支持从国家负担转移到社会大力的帮扶之中,形成用人单位、社区组织、个人的多元化行动主体,政府扮演监督者和主导者的角色,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形成多元化的治理结构,加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进程。
4.4. 发挥政府的引导功能
发挥好政府的引导功能,可以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够有序融入城市生活。政府应该积极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宣传少数民族基本知识以及特色领域,增强少数民族人口与城市人口之间的交流,从而形成各民族之间“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共同体意识。同时,也及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比如在流动少数民族子女入学教育问题、日常宗教场所等问题方面,政府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相关问题,有助于家民族团结。同时政府也应当积极引导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学习相应的就业技能,转变落后观念,掌握在城市生活的基本技能,从而减少城市居民的排斥和歧视,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心理和行为方面得到认同感和归属感。
5. 结论
综上所述,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角度来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发展的路径较为广阔。完善和跨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机制,需要结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殊性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的发展困境,实施一系列强化策略,逐步解决制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发展的多重问题。同时,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问题有助于增强他们对城市的融入感和归属感。
基金项目
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北京基层社区韧性提升策略研究项目来源: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20GLB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