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根据国际一般标准,我们将年龄介于60~69岁的人界定为低龄老人 [1] ,这一类人群往往具有子代已经结婚,刚刚离休但身体状况尚佳且有独立生产和行动能力等特征,这一部分群体往往具有充裕的时间。按理来说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的意愿应该较强,应当是推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主力群体。但根据笔者的实际调查,现实情况与预估却不尽相似,社区中许多离休老人对于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兴趣有限,对于付诸于实践的生活垃圾分类行为则更为稀少,因此研究什么样的因素组合可以推动社区低龄老人的生活垃圾分类行为的产生就变得至关重要。
既有的垃圾分类相关的社会科学研究主要着眼于宏观政策层面,如基于政策工具视角对垃圾分类政策的量化研究 [2] (孙岩、胡明,2021)、对试点城市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政策偏差进行的研究 [3] (刘佳佳、傅慧芳,2021)以及对垃圾分类政策制度的演变过程进行梳理总结 [4] (孙晓杰、王春莲,2020)等。也有一些研究聚焦于微观层面,如互联网的使用、制度环境 [5] 、污染认知 [6] 等因素对低龄老人垃圾分类意愿的影响 [7] (左孝凡、康孟媛,2022;姜利娜、赵霞,2021;刘霁瑶等2021)。但总体来看,现有研究存在两个主要不足。一是难以对不同社区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的巨大差异进行解释。在西安市已经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背景下,在同一行政区下辖的不同社区低龄老人,虽然面临着近乎相同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经济、社会文化等背景条件,但不同社区低龄老人表现出的垃圾分类行为仍存在巨大的差异,如何解释这其中存在的差异仍需研究。二是目前微观层面的研究仍然缺少关于不同条件之间组合的组态研究分析。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因素形成的“一果多因”。因此,基于组态视角,研究不同的前因条件组合如何影响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就十分必要。然而,目前这类研究的缺乏显然不利于深化对于社区低龄老人生活垃圾分类行为及其实现逻辑的理解。
为弥补上述研究的不足,本文将基于政策有效性感知和社会资本的组合视角,选取西安市碑林区的多个社区作为分析案例,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对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2. 理论回顾与研究框架
2.1. 理论回顾
社会资本这一概念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提出的一个学术概念。这一概念首先由法国社会学家Bourdieu提出,并在1986年的《资本的形式》中对该概念进行了系统阐释,他将此概念定义为“群体成员在社会网络联系中建立起来的社会资源” [8] 。社会资本包括社会网络、规范和信任等要素。社会网络指的是群体在交互中形成的一种互动关系网,可以帮助降低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出现,增强环境认知,进而促进环境保护意向的产生 [9] 。社会信任通常包含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两方面:人际信任是人在交互过程中,表现为低龄老人对社区邻里的信任程度和“亲疏远近”;制度信任则是建立在“非人际”关系上的软约束机制,具体表现为低龄老人越是认同和信任垃圾分类相关的制度政策,其分类自觉性就越强 [10] 。社会规范是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用于约束个人行为、调节人际关系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规范或共同的价值体系 [11] ,具体表现为低龄老人在日常行为决策和人与人的交互过程中不仅要考虑自身,还要考虑到自身行为是否符合社区低龄老人之间的规范准则以及自身的一些行为在社区低龄老人之间产生的影响,进而抑制“搭便车”行为的出现,并以此才能得到身边街坊邻居的认同,维护自身在街坊邻里之中的声誉。目前既往研究普遍认为,以上核心要素可以有效抑制低龄老人在参与垃圾分类的行为中的机会主义倾向,显著促进低龄老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并且社会资本还可以与监管机制有效发挥互补作用,进一步规范低龄老人生活垃圾分类行为 [12] [13] [14] 。
政策有效性感知可以被定义为“个人对政策措施的清晰性、充分性和便利性有利或不利的评价” [15] 。当政策参与者认为政策不能有效解决集体困境时,他们就不太可能合作并采取支持性行动 [16] 。具体而言,当老人们对垃圾分类政策更了解,对垃圾分类政策所带来的环境效益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知,垃圾分类政策执行中透明度越高,低龄老人对政策有效性的评估就会越积极。国内外的许多研究均发现,政策有效性感知对低龄老人的垃圾分类意愿与分类行为均有调节作用。即当低龄老人感知到更为有效的垃圾分类政策措施时,必然会激励个体以更高的意愿水平去执行垃圾分类行为 [17] [18] [19] 。
2.2. 研究框架
综合以上理论分析,本文提出社区低龄老人生活垃圾分类行为的分析框架如(图1)。低龄老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行为主体,其进行的垃圾分类行为是会产生正外部性的行为。而低龄老人在进行垃圾分类时,由于相较于传统的垃圾投放回收需要付出额外时间成本,因此低龄老人在进行垃圾分类时便通常会产生“免费搭车”等行为。而社会资本中的社会网络、信任和规范可以通过互相影响、规范约束等等方式对低龄老人的行为产生有效的约束作用。此外,低龄老人在进行日常垃圾分类的时候,会受到对政策有效性的感知的影响,也即低龄老人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的认知越明晰,对垃圾分类政策执行所带来的环境效益感受越深,就越会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综上所述,社会资本是从集体层面来影响低龄老人的垃圾分类行为,而政策有效行感知是从个体层面来对低龄老人的垃圾分类行为产生影响,只有当集体层面和个体层面的因素协同作用时,才能有效抑制低龄老人在生活垃圾分类中“搭便车”的行为出现。因此,社会资本和政策有效性感知对社区低龄老人产生的协同影响,将从源头引导低龄老人减少“搭便车”这类行为的产生,进而推动低龄老人主动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Figure 1. A theoretical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the classification behavior of the low-aged on domestic waste in community
图1. 社区低龄老人生活垃圾分类行为的理论分析框架
3. 研究设计
3.1. 研究方法: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定性比较分析方法(QCA)由美国学者查尔斯C.拉金于1987年提出。该方法是基于布尔代数原理,利用集合论思想探究“一果多因”社会现象的组合原因路径,它整合了定量和定性研究各自的优势,开辟了一条独立于传统研究方法的新路径 [20] 。QCA方法较为适合中小样本研究,并且在处理多重并发因果关系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西安碑林区内十个社区的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样本量较小,不适合使用传统的统计分析方法;此外,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并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因素形成的“一果多因”。所以,QCA对本研究非常适用。根据变量的取值特点,定性比较分析可分为清晰集、多值集和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这三个方法中,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将传统的二分变量转变为在0~1之间的隶属度,能够反映事物连续变化程度,符合本研究案例选择和变量特点,因此本文选择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3.2. 案例选择及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于西安市主要城区(即未央区、灞桥区、雁塔区、碑林区、莲湖区、新城区)抽取的18个社区的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作为研究样本,主要基于一下三个方面考量:一是社区是城市治理的最基层单位,同时社区低龄老人的社会资本存量往往是通过社区为单位进行体现。二是QCA方法适合中小样本(10~60)的研究,进行18个社区之间的比较较为合适。三是QCA方法选择的对象案例要在事实上存在某种程度的相似性的同时也要满足一定的多样化程度,其核心在于所选案例在保持一定维度上的可比性的同时可以在最少数量的案例中呈现最大程度的案例异质性。本研究选择的西安市主城区同时拥有新建住宅社区、单位家属院和传统老旧社区等不同社区类型,可选样本种类较为丰富,适合通过分析探究不同种类社区低龄老人的垃圾分类行为影响路径成因。
本文数据来源于陕西省西安市主要城区内通过随机抽样抽取的18个社区,调查对象为社区低龄老人。通过实际调查访谈和借助部分社区低龄老人微信联系群,在2023年2月~2023年3月,对多个社区的低龄老人进行问卷调查。本次问卷调查总共回收问卷834份,剔除无效问卷28份后剩余有效问卷806份。在对问卷进行梳理之后,本文对问卷数据结果进行了信度效度检验,各变量Cronbach’s α系数均不小于0.6,证明本次调查问卷已达到信度要求,且KMO值为0.786,大于0.7,说明各个题目间的关联度较好。
3.3. 测量与校准
通过阅读梳理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等相关研究文献和与相关专家以及社区低龄老人访谈,本文将结果变量与条件变量确定如下:
3.3.1. 结果变量
本文以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为研究对象,参考相关文献后将低龄老人日常生活垃圾分类行为水平定为结果变量,通过问卷题项“您在日常中将生活垃圾分为几类?”,该问题下设置四个选项,分别对应四个低龄老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层次。将每个社区所有有效问卷的平均值记为该社区结果变量取值。将18个社区低龄老人的分类水平取值由高到低排列,设定三个定性锚点,完全隶属为1,完全不隶属为0,交叉点为0.5。本研究将十个社区的低龄老人垃圾分类水平排名中值设定为交叉点,将定性锚点设为1、5.5与10,分别对应0.95、0.5与0.05隶属度。
3.3.2. 条件变量
根据研究框架,本文条件变量设置为社会信任、社会规范、社会网络、政策有效性感知。每个条件变量下设置3~4个问卷问题,均通过Likert量表进行测量。问卷题目详细内容如(表1)所示。各个条件下辖的所有题目平均值记为该条件变量最终取值。每个社区所有有效问卷的条件变量的平均值记为该社区对应条件变量取值。

Table 1. Conditional variable questionnaire assignment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s
表1. 条件变量问卷赋值及描述性统计
3.3.3. 校准模糊集
基于既往研究和本文数据样本,本文选择使用直接法对数据进行校准,排除奇异点后,将变量数据最大值设为“完全隶属”即对应0.95隶属度,将变量数据最小值设为“完全不隶属”即对应0.05隶属度,将变量数据平均值设为“交叉点”即对应0.5隶属度(表2)。

Table 2. Calibration of outcome variables and conditional variable
表2. 结果变量与条件变量校准
4. 数据分析和实证结果
4.1. 单个条件的必要性分析
在进行条件组态的分析之前,首先对各条件的“必要性(Necessity)”进行单独检验。本研究综合相关QCA研究,检验单个条件(含非集)能否构成社区低龄老人生活垃圾分类行为的必要条件。在QCA研究中,当结果发生时某个条件始终存在,那么该条件就是结果的必要条件。通常,当某条件的一致性不小于0.9时,则该条件就是结果的必要条件。通过fsQCA3.0软件分析,社区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水平的单个因素必要性运算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中可以看出,各个条件的一致性均小于0.9。所以,不存在影响社区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水平的必要条件。

Table 3. Univariate necessary condition result
表3. 单变量必要条件运算结果
4.2. 条件组态分析
在对单个变量进行必要性条件分析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分析多变量对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的组合影响,应对其它条件变量进行组态分析。通过fsQCA3.0进行运算后会得到三种组态解,即复杂解、中间解和简约解。复杂解假设分析中没有纳入任何未观察案例,简约解则在假设分析纳入了所有未观察案例进行分析,中间解则根据理论知识,纳入具有研究意义的未观察案例进行分析,通常,中间解优于简约解和复杂解 [21] 。因此,本文选择中间解进行分析。
如表4,根据中间解结果显示,有一共有两种条件组合可以使高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水平的结果产生,根据表中原始覆盖率以及净覆率可以看出,这两种组合路径能解释约76%的案例。第一条(强政策有效性感知、强社会信任)路径能解释约39%的案例,且约为24%的案例仅能被该条路径解释;第二条(弱政策有效性感知、强社会规范和强社会网络)路径能够解释约52%的案例,且约有36%的案例仅能被该条路径解释。

Table 4. Results of configuration analysis for conditional variables
表4. 条件变量的组态分析结果
注:●表示条件存在,○表示条件的反值存在。原覆盖率表示该条件组合导致结果发生的案例数占总案例数的比例;净覆盖率表示仅该条件组合导致结果发生的案例数占总案例中的比重。
组合路径一为“具有高社会信任的强感知型”。该路径组合表明,在社区低龄老人的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较强的情况下,社区低龄老人对垃圾分类政策所带来的环境效益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知,社区低龄老人对政策有效性的评估越积极,越能促进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水平的提高。
组合路径二为“具有强社会网络和规范的弱感知型”。该路径表明,当社区低龄老人之间的社会网络联系较为紧密,社区所形成的日常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等所产生的行为约束较强时,即使社区低龄老人对政策有效性的感知较弱,依然促使低龄老人主动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5. 结论与讨论
本文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以西安市主要城区的18个社区的社区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作为研究案例对象,以社区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水平作为结果变量,将政策有效性感知、社会网络、社会信任和社会规范作为条件变量,通过单个条件的必要性分析和条件组态分析,现将研究结论总结如下。
从总体上看,政策有效性感知、社会规范、社会信任、社会网络这几个因素都不能单独作为社区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水平的必要条件,说明单个因素并不能构成高社区低龄老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的必要条件。高社区低龄老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存在两条组合路径。(1) 社区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背后是多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各个因素以不同的前因条件组合殊途同归地提升社区低龄老人生活垃圾分类行为水平。(2) 不论社区低龄老人对垃圾分类政策有效性的感知强弱,都可以在社区形成较好的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促进模式。强政策有效性感知的背后是社区低龄老人对邻里和制度规定有较高的信任程度作为支撑,弱感知模式背后是社区低龄老人之间紧密的网络联系以及非正式规范的积极作用。
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得出以下实践启示:(1) 生活垃圾分类具有低龄老人素质要求较高、效果显示不明显等特点。各地地方政府与基层社区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实际情况时,应该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身的有效治理模式。致力于多重条件之间的联动匹配,有针对性地采取推进社区低龄老人垃圾分类行为的措施。(2) 对于社会网络联系较为紧密的社区,应加强来自“集体”的约束,营造全社区低龄老人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参与环境,同时应利用社区基层组织强化社区文化和规范准则,规范社区垃圾分类的参与环境,推动社区老人们的分类水平上升。(3) 对于许多新型住宅社区,应循序渐进,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开展例如政策宣传,分类工作座谈会等的政策推广活动,让低龄老人对垃圾分类政策有更多的了解,对垃圾分类政策所带来的环境效益有更加深入的认知,真正强化低龄老人的政策有效性感知和社会信任,进而推动低龄老人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当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