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课后服务的运行模式及启示
Operation Mode and Enlightenment of Outside School Hours Care in Australia
DOI: 10.12677/AE.2022.128452, PDF, HTML, XML, 下载: 357  浏览: 532 
作者: 陆兰澜:安徽师范大学,安徽 芜湖
关键词: 澳大利亚课后服务运行模式Australia Outside School Hours Care Operation Mode
摘要: 澳大利亚致力于课后服务质量的提升,通过建立统一的国家监管机构、制定国家质量标准以及完善立法等措施不断加强对课后服务质量保障的干预,最终形成了一条具有澳大利亚特色的课后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多年以来,澳大利亚课后服务在政策法规、师资配备、财政投入等方面全方位参与和支持学龄儿童课后服务的发展,不断向儿童提供完善而有效的课后托管服务。
Abstract: Australia is committed to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Outside School Hours Care.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a unified national regulatory agency, the formulation of national quality standards and the improvement of legislation and other measures, the intervention of Outside School Hours Care quality assurance has been continuously strengthened, and finally formed an Outside School Hours Care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with Australian characteristics. Over the years, Australian have been fully involved in and supported the development of Outside School Hours Care in terms of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teacher staffing, financial investment and other aspects, and have continuously provided comprehensive and effective Outside School Hours Care to children.
文章引用:陆兰澜. 澳大利亚课后服务的运行模式及启示[J]. 教育进展, 2022, 12(8): 2975-2979. https://doi.org/10.12677/AE.2022.128452

1. 澳大利亚课后服务的运行模式

(一) 以法律形式确保课后服务教育地位

政策法规是维护课后服务蓬勃发展最强有力的工具,澳大利亚课后服务的规范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引导与规范。20世纪90年代初,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意识到课后服务对家庭及儿童发展的重要作用,开始提升课后服务的质量并将其纳入质量认证体系。从市场自由发展到政府经营、管理的阶段,澳大利亚探索出一套完整的课后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澳大利亚是世界第一个对早期教育实行国家的标准,并把其纳入法律体系的国家。澳大利亚课后服务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由政府发布全国性的政策文件,从而尽可能的平衡地区、校际、机构之间的差异,保证实施课后服务的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相对一致 [1]。澳大利亚建立新的立法体系和国家机构以规范课后服务的发展。2010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相继颁布《国家教育与看护服务法》(Education and Care Services National Law)、《国家教育与看护服务条例》(Education and Care Services National Regulations)。新的国家保教法律规定了早期保育与教育服务的宏观发展方向、核心思想、基本理念与原则等 [2],明确了机构审批流程、儿童食品安全要求、空间要求、人员配置、内部审查等,为澳大利亚儿童保教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国内法提供了一套要求课后服务满足的通用标准,但由于澳大利亚的联邦制政府,各州和各地区的法律可能会有所不同。除西澳大利亚州外,所有州和地区均受《国家教育和护理服务国家法》的约束。这些法规主要适用于服务需要满足的最低安全和物理要求,它们涉及安全标准和程序、工作人员比例和资格以及空间要求等问题。除法律法规外,课后服务还受国家质量标准(NQS)的约束。国家质量标准是国家质量框架的一个关键方面,为澳大利亚课后服务设定了一个较高的国家基准。质量标准在七大质量领域进行规定,这七大质量领域被认为对幼儿的学习成果是十分必要的。除了健康和安全的教育成果外,《国家质量标准》还规定了儿童的学习成果、与家庭的伙伴关系、服务治理、物理环境、课程和教学实践。所有批准的课后服务机构都要接受国家监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NQS进行的定期评估,并接受澳大利亚质量监管局(ACECQA)的监督。ACECQA是澳大利亚政府为监督全国早期保教与课后服务真正落实国家质量框架的要求的一个全国性的监管机构,负责宏观指导全国课后服务及其他保教行业在国家质量标准下规范实施。统一的国家标准更有利于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而纳入法律体系则有效的确保了对其质量标准的执行力度 [3]。澳大利亚通过建立统一的国家监管机构、制定国家质量标准以及完善立法等措施不断加强对课后服务质量保障的干预,最终形成了一条具有澳大利亚特色的课后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二) 促进课后服务教师队伍专业化

教育者资质是决定课后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教师的素质及其教学活动对儿童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澳大利亚课后服务将教育工作人员配置的安排纳入质量标准,以确保提供合格和有经验的教育工作者、协调员和指定的监督员。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颁布国家统一学习框架《我的时间,我们的地方》,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学龄儿童课后服务的指导框架,旨在帮助教育工作者为孩子提供机会,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潜力,为未来的成功奠定基础。此框架作为NQF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所包含的原则和实践方法对课后服务教育工作者的做法具有关键影响。框架以儿童的学习为核心,包括三个相互关联的元素:教育原则、实践方法和学习成果。学习框架强调关注儿童所能达到的学习成果,为达到这些学习成效,教师必须遵循五大原则,即:安全、相互尊重和互惠的关系;注重合作;高期望和公平;尊重差异性以及持续的学习和反思实践。这五项原则反映了当代儿童游戏、休闲、学习和教育的相关理论,在课后服务中,这些原则是实践的基础,它注重教师与所有儿童合作,以取得与成果相关的进展。同时教师还应注重以下教学实践方法,即整体分析的方法;与儿童合作;寓教于乐;目的性教学;注重学习环境;注重文化;持续性与过渡以及评估儿童的学习和福祉。教育工作者利用这些丰富的教学实践来促进儿童的学习。因此,在学龄儿童课后服务中,教育工作者应与儿童合作,提供对儿童有意义的游戏和休闲机会,并支持他们的健康、学习和发展。

学习框架《我的时间,我们的地方》为课后服务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广泛的指导方针,虽然普遍适用于每个州地区,但各州和地区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又有不同需求。例如,昆士兰州制定了“核心知识和能力(CKC)框架”用来培训课后护理教育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是一个专业发展计划,该计划是为了帮助教育工作者达到澳大利亚课后护理的国家质量标准。该框架适应学习框架,它帮助教育工作者将所学的新理论知识和之前的生活经验和工作经验联系起来。随着国家质量框架的实施,从业人员也第一次被要求具备资格。澳大利亚没有统一的学龄儿童教育工作者的资格规定,除个别州以外每个州和地区在其管辖范围内决定课后服务委员会教育工作者的资格要求。最常见的资格要求是证书或文凭级别的职业资格。这包括专门为课后服务教育工作者设计的两种职业资格证书,即第四职业证书(Certificate IV)和课后服务文凭(Diploma of Outside School Hours Care)。虽然大多数教育工作者的资格要求都以教育为重点,但工作者也可以拥有相关学科的资格,如青年工作者、娱乐或心理学。此外,NQF规定,如果教育者“积极努力”获得他们的资格,他们就被认为“合格”。如维多利亚州要求至少50%的教育工作者必须拥有或正在积极争取经批准的文凭水平资格才能满足维多利亚对学龄以上儿童工作的要求。所有其他教育者必须具备或正在积极争取III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或在开始从事儿童工作后不超过6个月注册该资格考试。

(三) 财政保障课后服务教育质量

澳大利亚政府自1972年以来一直为儿童保育提供财政资助。2015年澳大利亚政府宣布了新的儿童保育一揽子计划(Child Care Package)。其政策的目的是提供“更简单、更实惠、更灵活、更方便的儿童保育系统”和“帮助希望工作或工作更多的父母”。直至2018年年中,儿童保育津贴(Child Care Benefit)和儿童保育返利(Child Care Rebate)是两种使用最广泛的儿童保育费援助形式。2017年《家庭援助立法修正案(家庭儿童保育一揽子工作)法》(The Family Assistance Legislation Amendment (Jobs for Families Child Care Package) Act 2017)概述了新的一揽子安排和要求,并于2018年7月生效。该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儿童保育补贴(Child Care Subsidy),它取代了儿童保育福利和儿童保育返利。儿童保育补贴是一项国家计划,为使用各种形式的儿童看护的父母提供费用援助。补贴的比例是由家庭收入、活动时长和所使用的儿童保育服务类型共同决定的,这意味着收入最低的家庭得到的援助最大。儿童保育补贴作为向儿童保育服务提供者支付的单一经济情况测试补贴,并作为费用减免转交给家庭。至2020年12月,澳大利已有130多万儿童使用经批准的儿童保育服务并有资格获得儿童保育补贴,12岁以下儿童占总比例的30.4%,其中32.3%接受课外看护 [4]。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有一系列联邦资助的全纳支持计划(Inclusion Support Program)。目前澳大利亚建立儿童保育安全网(Child Care Safety Net),旨在向处境不利或困难的社区和偏远地区的儿童提供额外资助以获得优质的教育和护理服务。儿童保育安全网主要由三种补贴形式组成:额外儿童保育补贴(Additional Child Care Subsidy)、社区儿童保育基金(Community Child Care Fund)和包容性支持计划(Inclusion Support Program)。额外儿童保育补贴旨向在获得儿童保育方面存在困难的家庭为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额外费用援助的付款。例如切实需要实际帮助来支持其子女安全和福祉的家庭;祖父母是主要监护人并依靠其收入支付儿童保育费用的家庭;那些经历暂时经济困难的家庭以及刚找到工作,处于过渡期的这四类家庭。社区儿童保育基金是一项赠款计划,向农村地区或弱势社区的儿童保育服务提供者提供额外资金。在社区儿童保育基金下,符合资格的服务提供者可申请补助用以减轻提供儿童保育服务方面的困难。弱势家庭和社区,也可以为问题儿童保育服务提供可持续发展支持以及提供资金支持或增加对保育服务高需求地区的保育名额供应。包容支持计划旨在帮助儿童保育提供者提高其能力,以便将有额外需要的儿童纳入主流儿童保育服务。该项目有两个主要目标:首先是支持主流儿童护理提供者提高其提供高质量包容性做法的能力,解决参与障碍,并将有额外需求的儿童与其同龄人一起纳入其中;其次是为有额外需要的儿童的父母和照顾者提供适当的儿童照顾服务,以协助这些父母参与工作。

2. 启示与借鉴

多年来有关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大量研究结果证实,高质量的托幼机构教育对幼儿当下和后续的学习和发展、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人民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向往更加迫切。面对新的发展和改革趋势,我国课后服务行业尚未能够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研究国外发达国家的课后服务,以期发现能够移植我国的一些有效措施。

(一) 提升课后服务教育质量,促进儿童能力发展

截至2021年5月底,我国共有10.2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课后服务,城区学校覆盖率已达到75.8%,部分大城市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超过90%,课后服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5]。但与此同时,课后服务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学校的课后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资金、场地供给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的质量。质量包括课程的使用、工作人员的素质、以及工作人员与儿童的互动等过程质量,也包括课后服务的设置结构特征,例如空间、团队规模及安全标准等。在澳大利亚,课后服务的质量通过NQF来实现,NQF是澳大利亚政府与所有州和地区政府达成协议的结果,共同努力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儿童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发展成果。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统一课后服务体系,在课后服务的建设上,我国可借鉴澳大利亚经验,设定国家最低标准,对课后服务的属性明确定位,对课后服务的内容、课后服务的环境设施以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规定。其次,建立质量监管体系,进行常态化规范监管。对课后服务的课程、安全、物理环境、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评估并设定评估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课后服务相关部门可督促并帮助其质量改进。学校可设置质量改进计划,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服务内容规划未来的改进策略。

(二) 注重家–校–社多方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

由于学校资源有限,学校可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开展课后服务,也可尝试引进第三方供应商,形成校内外联动机制,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澳大利亚设立了严格的第三方供应商审批流程,对第三方供应商的引进资质进行规定。这些服务提供者可以是社区团体或商业实体。学校作为“房东”可能会因为提供物理空间和资源而获得报酬。如果服务无法满足要求,学校也可根据相关程序更换新的服务提供者。我国也可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课后服务提供模式。政府应关注顶层制度的设计,以制度的优化设计确保课后服务的有效供给,学校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整合各类资源,多方合作,融合发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学校、社区三方合作的模式,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在与各方合作中,学校管理层需要提高对课后服务在对儿童教育和发展方面的认识,尤其是学校领导者在课后服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校领导者在有关场所、人员、资源、空间等运行决策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领导者理解与家庭和学校社区合作的重要性,课后服务在家庭和学校之间提供了一个渠道,这种渠道对儿童的社交和情感学习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学校管理层对课后服务评价不高,这可能反应在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上。

(三) 注重教育内容多样化,满足儿童多样化需求

课后服务是学校的延伸教育,学校可以通过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活动内容,培养学生多样兴趣、促进个体个性发展,进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儿童提供多样化服务就要从儿童视角选择孩子最想在课后服务的场所中得到什么。澳大利亚的研究可以给我们对孩子在课外时间想从自己的空间里得到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带来启示。根据澳大利亚学者Hust [6] 调查结果表明,对于参与课后服务的儿童来说,课后服务的重要特征是乐趣和朋友。Simoncini [7] 等人通过调查得到类似结果,活动(52.4%)和玩乐(34.1%)是课后服务“最好的”方面。小学一年级的冰岛儿童表示,他们将课后服务中心主要视为一个玩耍的场所,在那里他们可以指导自己如何度过闲暇时间,这与他们对学校的看法相反,他们将学校视为一个学术学习的场所 [8]。虽然很容易将这些观点视为儿童“只想玩耍”,但必须强调的是玩耍是联合国认为的儿童的一项权利,也是儿童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 [9]。游戏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政府可考虑如何支持课后服务,以推广游戏和社会参与为重点。政府要提供机会与各方合作,推动课后服务中心成为一个娱乐和友谊的场所。我国学校可以充分发挥各市各区各校的优秀资源,除了充分发挥本校音体美等优势资源,还可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课程作为补充,增加学生参与体育、音乐、美术等培训的机会,增强儿童的身体素质以及内在素质发展。我国学校可通过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走进课堂,为儿童带来不一样的课堂体验。也可带领儿童进入校外的社会实践学习场所,如研学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博物馆等 [10]。

参考文献

[1] 杨瑛. 中小学课后服务的比较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南京: 南京师范大学, 2019.
https://doi.org/10.27245/d.cnki.gnjsu.2019.001409
[2] 张泽东, 任晓玲.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早期保育与教育改革的政策及实践[J].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259(2): 172-181.
[3] 员春蕊.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发展研究(1983-2014) [D]: [博士学位论文]. 长春: 东北师范大学, 2015.
[4] Child Care in Australia Report December Quarter 2020,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Skills and Employment, Australian Government.
https://www.dese.gov.au/child-care-package/early-child hood-data-and-reports/quarterly- reports/child-care-australia-report-december-quarter-2020
[5] 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fbh/moe_2606/ 2021/tqh_210713/mtbd/202107/t20210714_544546.html
[6] Hurst, I.B. (2013) Children Aged Nine to Twelve Years in Outside School Hours Care in Australia.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Melbourne.
https://soscn.org/downloads/library/Out_of_School_Care/Bruce_Hurst_Masters_Thesis.pdf
[7] Simoncini, K., Cartmel, J. and Young, A. (2015) Children’s Voices in Australian School Age Care: What Do They Think about After-school Care?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Research on Extended Education, 3, 114-131.
https://doi.org/10.3224/ijree.v3i1.19584
[8] Pálsdóttir, K. (2010) After-School Centers for 6-9 Year Olds in Rey-kjavic, Iceland. Barn, 4, 9-28.
https://doi.org/10.5324/barn.v28i4.4213
[9] United Nations (2013) Committee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General Comment No. 17. Implementing Child Rights in Early Childhood (CRC/C/GC/17). United Nations Geneva.
[10] 刘建林. 着力打造“三个课堂”推动陕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J]. 陕西教育(综合版), 2021(6):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