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013年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站正式对外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其对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文件发布后,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文件与政策支持数字技术的发展。例如:在《国家互联网 + 行动计划(2015~2025年)》中,强调了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消费、加快产业信息化和推动数字社会建设等措施,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中国制造2025》中提出了中国制造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其中数字化转型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中国制造2025》提出了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加快信息化和自动化应用、推进制造业智能化升级等措施,以促进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提高中国制造的水平和竞争力。实体企业也积极顺应政策导向,采取一系列措施,实体企业数字化转型进入加速阶段。
从技术和变革视角出发,数字化转型对提高企业价值的正向作用体现在企业可以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更加高效的企业经济价值创造;企业采用数字技术开发出新的数字商业模式,从而帮助企业创造并获取更多价值(钱雨和孙新波,2021) [1] 。从价值创造视角出发,数字化转型可以在企业价值主张、价值网络、价值供应渠道、价值实现载体四个方面影响企业绩效。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能有效提高企业内部治理水平,从而对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时的自由裁量进行约束,进而影响会计信息可比性。会计信息可比性较好的企业可以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有用性。基于以上背景,本文研究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
现有文献较少关注数字化转型对企业信息可比性的影响。因此本文选取2013~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借助python爬虫技术收集目标公司年报中关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词,构建企业数字化转型数据。用实证检验的方法研究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影响。研究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利于提升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并且经过减少样本范围等稳健性检验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使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削弱这种正向关系,而企业财务报告获得“标准审计意见”会增强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正向关系。
本文研究贡献如下:第一,本文意识到审计在数字化转型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因此分析了企业采用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和获得不同的审计意见对数字化转型和会计信息可比性关系的影响,拓展了研究思路。第二,本文以企业内部的数字化转型战略为视角,探究其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丰富了相关方面研究。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在改善信息披露方面提供了经验证据,通过对如何提升会计信息可比性进行了深入探讨,为促进传统实体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建议。
2. 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会计信息可比性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财务报告如此重要的原因主要在于其有利于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帮助外部财务信息使用者做出更明智的资本配置决策(Mary E, 2013) [2] 。另外,对企业内部信息使用者而言,可比的会计信息能够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李青原和王露萌,2019) [3] 。目前探讨的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因素包括会计准则(Abad, 2018) [4] 、市场环境(袁知柱,2017) [5] 、会计方法(张姗姗,2016) [6] 、内部治理(梅丹,2017) [7] 、关联交易(Lee,2016) [8] 、审计师(Wang等,2016) [9] 和机构投资者(Fang, 2015) [10] 。
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利用互联网数字技术对企业战略思维、业务流程、组织结构和商业模式进行重塑与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陈冬梅等,2020) [11] 。数字化技术主要包括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吴非,2021) [12] 。现有的数字化转型经济后果的研究主要聚焦在企业绩效水平(Mikalef和Pateli,2017) [13] 、企业运营效率(陈剑等,2020) [14] 、经营管理模式(肖静华等,2021) [15] 、股票流动性(吴非等,2021) [12] 、企业真实盈余管理活动(罗进辉和巫奕龙,2021) [16] 。
研究发现数字化转型能够增强企业内部控制质量(梅丹,2017) [7] 、抑制企业盈余管理(罗进辉和巫奕龙,2021) [16] 、改善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聂兴凯等,2022) [17] 。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规范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提升企业职责分工和制度制衡的有效性,有助于识别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性质和后果(刘启亮等,2013) [18] ,降低会计方法选择的差异性,提升会计信息可比性(潘临等,2017) [19] 。抑制企业盈余压力管理可以防止企业为进行盈余操纵而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从而降低会计信息可比性(袁知柱等,2017) [2] 。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改善减少了管理层相机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机会。增强企业在会计准则执行方面的透明度,进而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祁怀锦等,2020) [20]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本文的假设:
H:数字化转型可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
3. 研究设计
3.1. 研究样本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3年~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中国企业积极进行企业数字化转型。所以,文本研究样本以2013年为起始年。借助python爬虫技术收集目标公司年报中相关方面的关键词,构建企业数字化转型数据。其余数据均来自于CSMAR数据库。此外,本文对样本进行了以下处理:(1) 剔除金融保险行业样本;(2) 剔除ST、* ST、PT类样本;(3) 剔除数据缺失的样本。最终得到18640个研究样本。为避免极端值对检验结果产生偏误和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1%和99%分位的Winsorize处理。
3.2. 变量定义和模型构建
3.2.1. 解释变量
数字化转型:在这篇文章中,考虑到企业年报内容往往可以反应企业战略和经营规划,从而体现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实现渠道,因此我们借鉴吴非等(2021)的方法,使用文本分析方法来评估公司的数字化转型情况。具体而言,我们参考吴非等(2021)构建的数字化转型关键词库,借助python爬虫技术收集目标公司年报中关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词,之后采用文本分析工具统计公司年报中涉及“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词语的数量,将关键词词频汇总数加1取对数作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情况的指标。依据数字化转型相关关键词出现频率判断该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的成效,次数越高成效越显著,并以此得到研究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表现指标(IT)。
3.2.2. 被解释变量
会计信息可比性:指的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包括会计信息的统一性和一贯性两个方面。如果衡量会计信息可比性,可以借鉴De Franco等人(2011) [21] 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公司i第t年末统计数据进行分析,估计回归模型(1):
(1)
其中,Earnings的计算方法是将公司季度净利润与期初权益市场价值相除,Return则代表该公司的季度股票收益率,模型①的参数估计值可以通过
、
来表示。然后通过估算参数,我们可以计算出预期的盈余。
(2)
(3)
定义公司i和j的会计信息可比性如下:
(4)
按照上述方法,我们可以计算出公司i与其他同行业公司的会计信息可比性,然后取平均数和中位数作为企业i的会计i会计信息可比性,分别记为CompAcct1和CompAcct2。
3.2.3. 控制变量
本文选取以下变量作为研究的控制变量:企业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资产收益率(ROA)、产权性质(SOE)、事务所规模(Big4)、两职合一(DUAL)、股权集中度(TOP1)。另外控制行业Ind和年份Year。文中所涉及变量具体定义见表1。
3.2.4. 模型构建
(5)
模型(5)中CompAcct表示会计信息可比性,包括CompAcct1和CompAcct2。IT表示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Control表示本文的控制变量。另外,本文还对行业Ind和年份Year进行了控制。
4. 实证结果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
由表2可以看到,CompAcct1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是−0.012和−0.010,最小值为−0.043,最大值为−0.003。CompAcct2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0.010和−0.007,最小值为−0.042,最大值为−0.002。两种衡量方法接近,说明用以上两种方法计算的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差异较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标的均值为1.525,中位数为1.386,最小值为0.000,最大值为5.142,说明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差异较大。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企业规模的均值22.537,企业资产负债率均值为45.1%,资产收益率均值为3.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值为32.5%,6.4%的企业聘请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有25%的公司是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36.3%的企业是国有企业。具体描述性统计见表2。
Table 2.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the main variables
表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4.2. 多重共线性检验
本文通过检查回归变量的VIF值,防止回归模型出现多重共线性问题。采用容忍度方法进行检验,并根据多重共线性准则理论,观察各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是否超过了10的阈值。经过分析,所有变量的VIF远小于10,表明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具体结果见表3。
4.3. 回归分析
本文利用模型(5)对前述假设进行回归分析,具体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列(1)和列(3)结果显示,在不控制相关控制变量时,企业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回归系数都为0.0002,而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列(2)和列(4)结果现实,在控制相关控制变量后,企业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回归系数都为0.0003,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由以上结果说明企业数字化转型可以显著提升会计信息可比性,假设得到验证。从控制变量看,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审计质量与会计信息可比性均显著负相关,说明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审计事务所规模越大的公司会计信息可比性越低。而资产收益率、股权集中度和总经理与董事长两职合一与会计信息可比性显著正相关,说明资产收益率、股权集中度约高且总经理与董事长两职合一的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越高。
Table 4. Regression results of digital transformation and comparabi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表4. 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回归结果
t statistics in parentheses
* p < 0.1, ** p < 0.05, *** p < 0.01
4.4. 稳健性检验
4.4.1. 会计信息可比性前置一期(n + 1)
数字化转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技术、人员和流程的变革。企业需要投入时间和资源来完成数字化转型的各个阶段。另一方面,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企业可能需要整合和清洗大量的数据,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可以预期由于实施时间和数据整合清晰的原因,数字化转型对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可能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为了排除这种影响,本文将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前置1期进行回归。结果见表5列(1)和列(2),数字化转型对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进一步验证本文基准回归的结论。
4.4.2. 缩小样本区间
2015年国务院发布《国家互联网 + 行动计划(2015~2025年)》《中国制造2025》,这两项文件的出台对企业数字化转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发展机遇。此外,该计划提出了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和工业相融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因此本文将样本区间缩短为2016~2022年,对假设进行重新检验。回归结果见表5所列(3)和列(4)所示,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本文基准回归结果依然稳健。
Table 5. Results of robustness test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t statistics in parentheses
* p < 0.1, ** p < 0.05, *** p < 0.01
5. 进一步分析
5.1. 审计意见对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关系的影响
审计事务所需要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公司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企业财务报告获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审计意见”意味着财务报表经过了独立审计机构及审计,且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这种审计意见可以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度、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升企业形象和声誉。不仅如此,获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审计意见”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企业内部控制质量较好,而良好的内部控制能够约束企业在会计准则执行方面的自由裁量权。本文预期企业财务报告获得“标准审计意见”会增强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正相关关系。本文将研究样本分为“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组,将企业审计意见与数字化转型的交乘项(Opinion_IT)加入模型(5)进行检验。结果见表6列(1)和列(2)所示,企业审计意见与数字化转型的交乘项(Opinion_IT)与会计信息可比性CompAcct1和CompAcct2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企业获得标准审计意见会增强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正相关关系。
5.2. 审计事务所规模对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关系的影响
与规模较小的审计事务所相比,规模较大的审计事务所质量控制机制更加健全,从而提高审计质量。采用“大所”作为年报审计机构的企业,对企业有较强的监管作用,抑制了企业通过盈余管理高管操纵会计信息可比性的行为,采用较大规模的事务所进行审计可能会削弱数字化转型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因此,可以合理预期“大所”相较于“小所”而言,会削弱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正相关关系。
为了验证猜想,本文将研究样本分为“四大”和“非四大”组,将企业是否使用“四大”作为审计机构与数字化转型的交乘项(Big4_IT)加入模型(5)进行检验。结果见表6列(3)和列(4)所示,是否使用“四大”作为审计机构与数字化转型的交乘项(Big4_IT)与会计信息可比性CompAcct1和CompAcct2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如果企业采用规模较大的审计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正相关关系会被削弱。
Table 6. Cross-sectional regression results
表6. 截面回归结果
t statistics in parentheses
* p < 0.1, ** p < 0.05, *** p < 0.01
6.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6.1. 研究结论
由上述对回归模型的分析,我们已经得出数字化转型程度与会计信息可比性之间呈显著性线性相关,且两者正线性相关。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审计质量与会计信息可比性均显著负相关,而资产收益率、股权集中度和总经理与董事长两职合一与会计信息可比性显著正相关。
数字化转型程度与会计信息可比性之间的检验符合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假设。通过使用会计可比性前置一期和缩小样本范围两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依然不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有利于企业的更好的发展。相较于没有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企业而言,获得“标准审计意见”的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会更大程度提升会计信息可比性。采用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的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对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升效果要小于采用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的企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可以通过强化内部控制、以业务数据形成实时监控机制、改善企业信息不对称等方式约束企业管理层,使其使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对于提升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起到一定作用。
目前现有对数字化转型的研究的关注点主要在其对企业管理和绩效的影响上,而少数关注数字化转型对企业信息可比性影响的研究也聚焦在探求数字化转型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渠道上,考虑其他因素对二者关系影响的研究较少。考虑到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巨大,同时审计的质量与审计结果也对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具体分析是否出具标准审计意见、是否使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数字化转型和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关系的影响,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在改善信息披露方面提供了经验证据。本文采用最新数据,以企业内部的数字化转型战略为视角,研究其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丰富了相关方面研究。但是,目前的研究还暂时集中在企业层面,缺乏宏观层面的分析研究,未来可以从经济环境、地域差别、市场竞争、行业特征等方面进行相关的理论研究。
6.2. 政策启示
本文研究结论对于企业或者是政府相关部门都有一定的实际意义。数字化转型确实能够有效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促进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并增强了企业内外部对管理层的约束,使其在日常决策中能够遵循行业会计准则规定,选择适合的会计方法,因此企业推动数字化转型对其自身的发展和内部治理有着极大的帮助。
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如何更好的进行数字化转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政府部门可以首先对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扶持和助力,进行相关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的建设,这能大幅减轻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压力。同时,相关监管制度也要相应做到位,为企业数字化提供一个好效的监督环境。此外,数字化转型所需要的技术人才也是一个巨大的缺口,政府部门可以大力培养数字化人才,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和支撑。对于企业来说,由于企业财务报告获得“标准审计意见”会增强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正相关关系,企业应当提高财务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关注编制的财务报告质量,从而降低被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另外,进行数字化转型也要有效结合自身特点、所在行业环境等,这样才能更好的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提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