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世界百年变局不断推进和全球公共健康危机的背景下,人类卫生健康遭受巨大挑战,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脆弱性日渐显现,个人健康与社会健康之间的矛盾加速分化,健康不公正现象层出不穷。同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等等分裂势力的日渐兴起也让人类健康所受到的政治阻力越来越大。对人类生命健康的捍卫促使人们对健康进行正义追问和价值反思,进而探寻问题的关键所在和实现路径。健康正义的实现首先必须理解人类为何如此关注健康?如何认识实现健康正义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健康正义的实现出路在哪里?中国所提出的“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与健康正义有着什么样的逻辑关联?对这些问题的梳理和解答对于保障人类健康公平、应对公共卫生挑战、推进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等具有重要意义。
2. 生成逻辑:健康权利与社会正义的耦合性追求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1] (p. 519)“有生命的个人”绝不只是个人肉体组织的存在,而是具有自我的需求和自我的尊严的一种存在。人在群体交往中获得尊严感的首要前提和基础是平等,这种平等不仅是生命平等,而且是人性平等。个体对平等的追求造就了社会群体对平等的追求,这是人自诞生后由单个个体走向社会交流所产生的共同诉求和共同需要。原始社会时期,群体交往主要以血缘构建的亲族关系为基础,共同劳动和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是最早期的平等形态。当私有财产和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社会权利和人们的利益发生分化后,一部分人占有大量的社会资源,瓜分蛋糕的绝大部分,而另一部分人只能在所剩不多的蛋糕中夹缝求生。“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人们从原始的平等形态中脱离出来,被巨大的力量带入到“不均”的社会现实中,催生着人们平等观念的觉醒。这种觉醒在随后的历史演变中,逐渐从抽象化的理念中抽身出来,订立法制契约以试图保障平等的实现。这时,法制契约作为正义原则的前身深入到人们的意识理念,平等升华为正义,并演化为正义的依据,进而将正义作为一项社会运行原则和价值原则。“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 [2]
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正义从未退出过历史舞台。“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做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 [3] 从个体层面上来说,无数个体对正义的追求有着数种差别,但正是这些不同意志的相互冲突下,在与历史客观物质力量的相互作用下,显现出不自觉的整体性正义追求,同时这种相互作用下形成的结果又不自觉地反过来作用于社会意识;从社会层面上来说,不同文化之间、不同历史时期及不同正义领域都展现出正义的价值共振。正义意识由个体走向社会群体,并由社会群体反哺个体,促进个体与社会正义意识的觉醒。个体正义与社会正义是一致的,具备正义的趋同性。既不存在绝对的个人的实现,也不允许社会对个体基本权利的剥夺,个体的基本权利在社会中的实现推动着社会正义目标的达成。同时,必须明确正义是生成性的,在历史合力的作用下不断发展,过时的正义必须要让位于新生成的正义,否则正义就会脱离社会实践,丧失其本质特性。
出于“应得”的需要,正义也从哲学层面延伸到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教育等各层面,其中就人类的最基本的生存层面来说,健康无疑是最主要的领域。人类除了要面临食物、天灾、战争等威胁外,还需要面临诸多疾病(包括非传染性与传染性疾病)的威胁,这是损害人口健康的最主要威胁之一,也是人类健康需求的出发点。以瘟疫为例,瘟疫曾在人类历史上以不同规模、不同危害程度、不同表现特征多次出现,夺去了数以亿计人的生命,而数次大的瘟疫危机甚至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古病理学研究表明,传染病在其他物种中同样流行,他们比人类更为年长。 [4] 可以说人类文明与疾病是相伴而生、相向而行的。有学者将人与疾病的关系置于“自然性”与“社会学”两个维度进行考量:“自然性”是指疾病并非是独立于人之生命体之外的“外来客”,而是于“我”之中,与“我”同一的,健康是人之存在的自然而然的状态,疾病作为健康的对立面是人之存在的非自然状态,且人之非自然状态相较于人之自然状态是更为可能的一种状态,这一层面表明疾病才是人存在的常态,人的生命体与疾病是同在的;“社会性”是指人所拥有的社会性决定了人所能患的疾病也具有社会性,既包括疾病受人类具体社会环境的影响,又表现为人无法脱离社会从非自然状态走向自然状态。 [5] 正因为存在“自然”与“非自然”状态之间的矛盾,且“非自然”状态才是人之常态,“自然”状态显得更为难能可贵。“形与神俱,尽终天年”概括了人类古往今来最高的健康期望和表现,也正是在“自然”与“非自然”状态的矛盾实践中所形成的这种难能可贵的期望激发形成了人类对健康追求的强大内生动力。
出于这种“需要”并与阻止需要的力量作斗争,权利主张也日渐萌生。权利本身即是正义的一种衍生形式,它规定何种诉求是“应得的”,何种行为是可被容许的。一个诉求议题何以掀起权利的讨论从而进入到权利的范畴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找到依据:第一,出于某种需要。权利始于需要,需要是人在缺乏的基础之上寻求满足的生理和现实倾向,是人所具有的天然本性之一,“是人之根本,它是个体活动的基本动力,同时也是个体行为动力的重要源泉。” [6] 需要的产生、发展和满足推动着个体与社会进步,社会的主要矛盾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需要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的解决。第二,需要具有实现的必要性。不是所有的需要都能上升到权利的范畴。一般认为,权利主张者更倾向于获得利益,即“利”的维度,“利”被看作需要转化为权利的首要衡量因素。但在诸多权利主张人为具体的权利斗争时,“利”往往不是斗争的唯一因素,甚至也谈不上首要因素,“权”通过“利”展现,其本质是物的基础之上的人格尊严。因此,何种需要能够确立为权利,应该考虑“权”与“利”两方面的因素,并且将“权”作为首要因素。第三,需要具有实现的可能性。需要的可能性亦即需要能够被满足的可能性。如果某种需要能够轻而易举被满足或完全无法被满足的,那么就不会形成对这种需要的权利主张。但如若某种需要是能够实现的且必不可少的,这种权利主张就会随之形成,如喝上相对干净的水和订立法规以保护人的生命安全等。第四,形成普遍权利的需要应当是无意的,且不取决于支付能力。权利应当是这样一种产物:在一定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条件下,在对人的需要进行筛选的基础之上,确保人的某些基本需要是无意的(欲望是有意的),“基本需求是绝对的,因为它们的确定不需要人际比较。人类之所以有基本需求,是因为他们是人。如果这些需要得不到满足,那么人们就会受到严重的伤害。” [7] 这种基本需要不应当受到支付能力的左右。现代权利的兴起,权利领域也随之迎来了一位重要角色——健康权利。
从以上依据中我们能找到健康上升为权利的证据。首先,人类在与疾病、天灾等损害人健康事物斗争的过程中形成了对健康的需要,并不断为之奋斗。其次,健康具备实现的可能性。例如生产力的发展带来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丰富,医疗水平的提高带来的人类抵御和治愈疾病能力的提升等。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断为实现健康提供条件和可能性。再者,健康的实现必不可少,且不依赖于人的支付能力。健康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需求,它同生命权一样具有基础性的地位,无论人们财富多少都不能被剥夺,任何社会都应该尽可能提升人口的健康水平。因此,我们可以说“健康权是先验人的健康被认为是与生俱来的权利,” [8] 是人人享有的最高可获得健康水准的权利。对健康权利的追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这种必然追求与现实社会相互碰撞形成了对健康问题的正义追问。健康正义正是对人类社会健康实践的批判性反思,是解决人类健康问题必须要考虑价值原则,代表了人类期望超越现实健康状况的强烈愿望和价值诉求。
3. 现实困境:价值错位与利益剥夺
基于健康正义的生成逻辑,我们明确健康应当被纳入正义的考虑范围之内,不仅在于健康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且在于健康与正义存在这样一种联系:健康应当放在正义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如果没有公平平等的健康机会,那么很多机会都不会对他开放,疾病限制了向人类开放机会的范围,而健康可以保障人们获得善的机会,因此健康对于保护向人类开放机会的范围至关重要。 [9] 尽管人类一直在公平与健康的道路上摸索,但遗憾的是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世界范围内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健康不平等,不平等的程度超乎寻常且差别不断扩大。某种程度上,在面临公共卫生和公共健康危机时,世界并未做好准备,“形神皆俱”的理想状态对大多数人来说遥不可及。资本权力体系是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的幕后主导,其内部资本优先的价值逻辑也让健康正义在具体实践的过程和价值理念的构建中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和难题。
第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社会正义与健康价值异化。健康权利在分配领域的正义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而这种社会关系归根结底是生产领域的再创造。因此,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发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问题,“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转变为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 [10] 资本主义的特殊生产形式将资本对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和单向转移用表面上的公平(工资)交换掩盖了实质上的不正义,健康不正义正是这种生产方式不正义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此外,由于资本对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主导作用,具有获取最大利润和最大限度增殖资本价值的逻辑和动机,促使社会资源不断向资本的方向移动,而保持公共健康等一系列与资本优先的价值产生矛盾的利益问题都必须为资本让步,成为可被牺牲和利用的工具。
第二,新自由主义主导下,垄断资本全球化与“健康帝国主义”的“剥夺性累积”。除通过生产的方式对剩余价值进行剥削外,垄断资本正通过一种新的“不通过生产”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剥削剩余价值。大卫·哈维指出,伴随着新自由主义而来的还有垄断资本主义通过信用货币和金融等工具谋取利润,剥夺世界范围内的人民,这一过程即“剥夺性累积”。 [11] 垄断资本的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活动都服从于资本所形成的社会抽象统治力之中,并通过信用货币和金融等方式控制着世界人民的经济活动,进而在分工之中剥夺其剩余价值,实现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对欠发达国家自然资源、剩余价值的全面剥削,达成全球范围内的“剥夺性累积”。以资本全球化构建的实质权力体系几乎掌控各个层面的话语权,他们一方面对落后国家进行资源剥夺、污染转移和价值剥削限制落后国家发展,另一方面控制资源的开采、技术的开发和不平等贸易进一步巩固其权力体系。这一权力体系对世界范围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民众造成了极大的健康伤害,其主要表现在于:资本主义的扩张性破坏自然平衡引发传染病危机;资本内生增殖动力对廉价劳动力剩余价值的过分剥削使无产者不可避免地遭到“过早的、非自然的死亡;” [1] (p. 408)资本主义国家以污染转移为代表健康侵略,促使自然和人类本身“新陈代谢”“碳循环”等发生断裂,从而在世界范围内欠下健康债;资本权力干预下,健康成为交易的商品,穷人出售健康而富人购买健康,健康几乎成为市场交易的结果。这样一种将资产者健康建立在无产者健康基础之上进行健康剥夺积累的健康殖民侵略体系,其价值理念在于目的在于扼杀贫困生命,延长资本生命,加剧健康不正义,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健康帝国主义”,而其所追求的必然是“适者生存”而非“健康正义”。
第三,个人主义立场之上,个体与共同体之间健康利益的矛盾性冲突。马克思在面临“物质利益的难事”时对国家的本质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其指出私有制和分工的发展必然会产生个体利益与现实中基于人们之间相互依存关系而存在的联合的共同利益的矛盾,并把现代国家从这种联合的共同利益中抽身出来,使“国家获得了和市民社会并列并且在市民社会之外的独立存在”,这种独立存在给“国家成为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创造了先决条件。 [1] (p. 584)资产阶级国家进一步把独立出来的国家利益异化为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这种利益是虚幻的,“并不关涉全人类生存发展的普遍问题和需要,而是片面指向统治阶级利益的特殊存在。” [12] 这样,基于人的相互依存关系而存在的共同利益的价值基础就不复存在了。马克思对于“物质利益的难事”的思考,在健康问题上也同样适用。人类社会的卫生健康需求与资本的联系在工业革命之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深,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分工促使人类健康需求由“自觉”向“自在”转变,另一方面是作为单个个体的个人健康利益与基于人们相互依存关系的共同健康利益之间矛盾性的凸显。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矛盾表现可以具体化为各个个体与虚幻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本质上可以看作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矛盾。因为,无产者在政治国家中并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个体内涵,而是作为阶级的个体存在,“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 [1] (p. 570)可以说,统治阶级内部联盟的正义是将被统治阶级排除在外的。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的结果应该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者的社会成员即社会中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那么它们就是正义的;反之,牺牲社会中处境较差者的利益仅仅为处境较好者服务,正义就受到了损害。 [13] 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健康利益矛盾的进一步扩大化不过是现实表征,真正的问题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破坏性和资本优先的价值错位从根本上阻碍了健康正义的实现。
4. 论实践指向:“需求–价值–实践”融汇的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文格式编排
新冠病毒等传染性疾病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与流行,以及战争、冲突、气候变化等危机及其引发的健康不平等加剧再次警醒人类,建立国际合作的公共卫生治理和健康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互利共赢的明智之举。面对全球性问题和健康领域的“非正义”挑战,中国以负责任大国的态度提出了“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积极倡议,为当前和未来国际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提供了新出路,为保障人类共同的卫生健康福祉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健康正义的实践指向,健康正义是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价值基础和应有之义。
第一,需求同源。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一方面意识到健康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体现在“聚焦于人的生存境遇,以及这种生存境遇对于生命之持续的意义。” [14] 它关乎个体的尊严和向个体开放机会的范围,是人生命安全中的不变量,一旦失去这种不变量,任何长期性、延续性的发展目标都将失去意义。另一方面健康并不只关乎个体的生命境遇,更是一种群体的生命境遇,事关国家的前途命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公共卫生健康对于国家和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同国家整体战略紧密衔接,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 [15] (p. 331)“人类是一个整体,地球是一个家园。面对共同挑战,任何人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人类只有和衷共济、和合共生这一条出路。” [15] (p. 424)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和健康正义的议题都是基于人类健康的基础性需求,并以这种需求不断产生健康的价值追问和正义反思。
第二,价值共振。健康正义和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凝聚着代表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共识,健康正义是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构建的价值基础,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理念有助于健康正义的实现。公共健康危机的出现从根本上来说,是资本优先导致的健康价值的错位,也代表着决定其所追求的必然是“适者生存”而非“健康正义”。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在强调人类卫生健康公平的同时,还格外强调人类是共生共存的命运共同体,健康正义的实现必须依靠全人类的共同承担。健康正义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都蕴含着对健康价值的普遍认同,同时在共同体意义上寻求各个国家地区不同价值体系中共同的价值基点,摒弃商品健康的理念,重塑健康价值,呼吁全球在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治理上采取正义的思维方式和正义行动。通俗来说,人类健康包含人类对个体境遇和群体境遇的两个层面的关怀,个体与群体的相互依存关系决定了个体健康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健康正义。传染性流行病的多发和全球性蔓延也进一步警示我们,一个国家的健康安全内存于他国健康和全球健康之中,国家是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并且,公共卫生健康水平较为落后的国家往往决定着这种影响的程度,就如同木桶中最短的木板决定着木桶的水量。因此,这种个体境遇和群体境遇的依存关系和“健康木桶效应”有助于引导各国形对卫生健康共同体的清醒认识和考虑他者的正义意识,促进各国在追求本国利益的同时自觉秉持命运与共的价值观念,成为实现健康正义的实践主体,并以化解健康利益矛盾为基础进一步化解其他矛盾。
第三,实践同频。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把自身商品市场和资本价值增殖向全世界扩张的同时也把这种基于世界市场所连结的利益关系渗透到方方面面,各国逐渐突破国家界限呈现相互依存的态势。除此之外,一整套资本主义全球治理体系也随之产生,进一步加固了这些利益关系。由此,“资本加冕为全球治理的主体,而人却退居客体成为资本全球治理的附庸,结果自然是产生了全球治理体系的资本化。” [16] 全球治理体系的资本化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面临全球性挑战如公共卫生危机时的一方面表现为普遍发生“失灵”“失调”“失控”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世界范围内的正义灾难。另一方面,当前全球“低政治”的卫生健康问题愈发成为“高政治”的安全问题,卫生健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全球历史发展进程和政治经济格局。 [17] “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共同性需求,卫生健康须确保人类共同享有才能真正保障人类持续发展。系统审视人类历史发展可知,人类的延续始终以卫生健康的外部环境作为必要前提。” [18] 因此,必须重新构建面向全人类共同利益的价值观念和治理体系,破除资本话语体系下的全球治理体系。面对人类健康的非正义挑战,中国“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回应各国人民普遍关切,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作出贡献”, [19] 提出了“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理念,并始终身体力行不断为人类做出更大贡献。中国主张的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以人类共同健康利益为价值准则,将健康价值的优先序列排在资本之前,倡导世界各国携手解决人类公共卫生健康危机,共享全球治理成果,是承担人类健康责任的积极行动,是人类健康正义得以实现的实践上的协调一致,进一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5. 结语
“为多数人实现高水平的健康和长寿的社会,而较贫穷和边缘化的人英年早逝,不符合社会正义。” [20] 健康作为一种人权既依赖国家也受国家的保护,但在资本主义全球化市场内,各国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和对彼此的影响也提示着我们,人类卫生健康已不仅仅是国家责任,更是国际责任。否认或忽视A对B国负有健康责任等同于将自身前途命运置于危险境地,国际应当就人类的基本健康需求达成全球协议,以便促进健康正义实现互利共赢。全球健康正义图景要求我们从人类卫生健康的共同福祉出发,坚持国际合作,共担国际责任。中国以其深刻的思想脉络和实践经验证明,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是健康正义得以实现的必然选择,同时健康正义作为人类追求的天然的价值出发点对推动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进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与践行具有重要意义。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伦理路径研究”(编号:21&ZD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