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乡村振兴是党对乡村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系统性战略,文化振兴则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振兴乡村文化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内生动力。由此可见,乡村文化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而乡村文化振兴关键在于振兴公共文化。在党的高度重视下,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得到持续发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形式与内容不断创新,体系逐步完善(韩晓静,2022)。但是乡村公共文化在发展的过程中遭遇了“无主体”困境,村民主体性未能得到彰显,参与度不高(曹银山,刘义强,2023)。
文化心理学强调文化与心理的相互作用,认为个体的心理结构和行为方式深受其所处文化环境的影响。并且文化心理对人们行为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它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研究村民文化心理的问题及其对策,可以为乡村公共文化的建设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鉴于此,本文针对乡村公共文化发展过程中村民文化心理的迷茫与矛盾,对其予以审视与分析,进而从方法论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路径,以期为加强村民文化心理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理论指引。
2. 文化心理——乡村公共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种发展思想就是把人当成社会的主体,发展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人自身,发展的主体是人,离开了人就谈不上有什么发展。乡村公共文化是指在乡域公共空间范围内生长的文化样态,作为地方性共同体所共享的符号系统,通过个体的文化观感和价值体验作用于观念、行为和规范,对于构建基层治理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韩鹏云,2018)。所以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大方针指引下,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需要作为主体的村民发挥自身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村民的共建与共享。
文化心理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它虽然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却根植在人的内心深处。简而言之,文化心理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为基础,在传统文化与现实文化环境的双重影响下,文化内化于人心中而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心理状态和行为倾向。并且文化心理一旦形成,就比较难改变,影响人的想法与行为,对社会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极强的辐射作用。因此,在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村民的文化心理问题,使他们的文化心理随着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而发展。
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不仅要增加广大村民的经济收入,使得乡村的整体经济实力得到提升,还要实现村民心理与行为的双重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村民的共建共治共享。因此,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要聚焦于物质与制度之外的发展主体——村民,通过各种文化手段扫除村民思想上的顽疾,使他们的文化心理实现现代化,在精神领域激发村民推动乡村公共文化发展的热情,使乡村公共文化发展获得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3. 乡村公共文化发展过程中村民文化心理的迷茫与矛盾
近几年来,乡村公共文化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总抓手,在村民以及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显著的发展。但乡村公共文化在实践中却遇到了“无主体”困境,即乡村公共文化在落实和发展过程中各个环节身为主体的村民缺位了。在缺少人员参与的背景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萎缩、活动减少,乡村公共文化会失去生机与活力(吕宾,2019)。而主体的缺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代社会快速发展,村民的文化心理日趋复杂,充满了迷茫与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文化选择上的迷茫
乡村文化不再是过往的单一化,而是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乡村文化的多元化发展使得乡村中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接受乡村公共文化时形成了很大的反差,并由此形成了矛盾。不仅如此,代表相同利益的村民在文化选择上也存在一个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文化价值理念进行不同文化选择的问题。这种选择包含着许多复杂的矛盾心态,是保持传统的文化风俗还是拥抱新的文化?是村庄利益为先还是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是接受乡村公共文化还是不接受?是参与乡村公共文化活动还是保持观望?村民在“恋旧”与“更新”之间不断徘徊,形成文化心理上的传统与现代的激烈冲突。所以,村民在多元文化前失去了选择的标准,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跟着感觉走,这样往往会无所适从,显示出文化选择上的迷茫。
3.2. 文化认同上的复杂
在现代的乡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乡村的文化认同困难或已不认同,越是发达的乡村地区,这种情况就越突出。并且他们的内心充满了苦闷与彷徨,企图通过一定的方法与途径摆脱自己“乡巴佬”的文化身份,挤近城市文化圈。绝大多数的中老年村民对城市文化没有那么向往,他们依然对传统乡村文化,有浓浓的眷恋之情,愿意组织与参与传统乡村公共文化活动,也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乡村公共文化活动,但是随着他们的老去,乡村公共文化缺乏人员参与的问题会进一步突出。村民在文化认同上的复杂心态,必然会使得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无法走上正轨。
3.3. “官方意识”与村民文化心态之间存在着不协调
“官方意识”是指表达国家正统意识形态的文化意识,每个国家、每个时代都会有表达国家正统意识形态的官方意识形态,并将其作为主导文化作用于社会(范大平,2004)。在当今,中国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度重视乡村发展,为了让村民实现物质与精神的双富裕,聚焦于村民的基本需求,将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作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必要举措之一(杨睿毅,2022)。但在官方大力推动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村民的文化形态却与“官方意识”之间存在着不协调。一些传统的乡村公共文化的达成,不仅需要村民在活动过程中的参与,还需要村民在筹资方面的参与,即传统乡村文化活动所花费的钱财往往需要村民均摊。在以前村民们往往踊跃参与传统村落文化活动,而现在参与的人却越来越少了。有些乡村公共文化虽然由政府来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还是需要村民来参加乡村公共文化活动,才能促进其发展。即使政府出钱举办,村民却依然不愿参与,哪怕去参与了,在心理上仍然有较强的消极抵触情绪,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却依然存在着“吃着肉骂着娘”的矛盾心态。
4. 乡村公共文化发展过程中村民文化心理出现问题的原因
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在实践中遇到了村民文化心理的迷茫与矛盾,面临着缺乏主体支持的困境,这对乡村公共文化的规范和价值造成了负面影响。文化心理作为反应社会生活与文化的意识现象,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所以村民文化心理的迷茫与矛盾,必然是乡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4.1. 乡村地缘与血缘结构遭到破坏
一方面,地缘结构遭到破坏。建国以后,基于地缘之上的乡村地域文化特点保存相对完整(全国农村文化联合调研课题组,王家新,黄永林等,2007),并且由于地缘结构,传统的乡村公共文化具有稳定性。不同区域乡村的公共文化差异很大,但是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公共文化往往与当地村民的方言与风俗习惯等紧密结合在一起。所以,不同地区的村民很难融入到其他地区的文化体系中去,乡村公共文化活动有稳定的组织者与参与者,即村庄中的村民。近年来,人们的流动性变大,村民可以自由地去其它地方,地缘结构遭到进一步的破坏。村中的年轻人一批接着一批进城务工,他们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城市里,享受着城市生活的便利,领略到了城市文化的繁荣。
另一方面,血缘结构也遭到了破坏。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中的宗族逐渐减少,血缘对人们的影响力日渐弱化,血缘结构逐步被打破,所以村民之间的亲族观念也慢慢淡化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建立关系时主要考虑的就是利益,关系的结构实际上就是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差序格局,所有的亲属或者非亲属都可以包括在这个格局中。这个格局就是一个同心圆,离中心(即自己)越近的成员,他们的关系与中心成员越亲密,并且他们的工具性价值就越大,中心成员越能利用他们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反之,亲密度越低,成员们的工具性价值也递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变化,许多地区的乡村已经呈现出了原子化的状态,村民的“认同单位”开始缩小,即差序格局变得越来越小,其中所包括的成员也越来越少。因此,村民所认同和关心的就只剩下自己私人的核心家庭,对于家族和村落这类公共生活空间逐渐变得冷漠,对待乡村公共文化活动也不再热切。
4.2. 当代中国科技与经济的快速发展
当代互联网得到极大发展,人们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使村民的文化选择变得多元化。村民在感受不同文化的过程中,受后现代消费主义思潮的影响,自身的乡村文化情感不断淡化。村民对自我文化认同感的下降,导致现代城市公共文化快速地走进农民心中。尽管乡村中还有相当一部分老人喜爱乡村公共文化,也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乡村公共文化活动,但年轻一代都更倾向于时髦的城市文化,对于在他们看来“土味十足”的乡村公共文化活动,他们自然不愿参加。并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的收入来源不再仅限于土地,追逐利益成为村民们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所以村民在追逐私人利益的过程中,极大地改变了其对公共文化生活的理解,对建构在公共性基础上的文化逐步丧失了认同感(吕宾,2023)。因此,村中的公共文化活动参与的人越来越少,筹款也越来越困难,另外“搭便车”的现象还时常出现,最终使得活动无法展开。
4.3.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需分离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内容就是乡村公共文化活动,当前的主导方式就是“送文化下乡”。“送文化下乡”活动一般采用地方民俗、文艺汇演等形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具有宣传职责的机构依托专项经费支持来开展,并且它的运作方式主要是政府财政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具体由公办的或者民营的文化团队承接,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在乡村开展文化娱乐或宣传教育活动。但这样“送文化下乡”活动都避免不了会有即时性,村民对这些文化活动的感觉大多停留在表面——看个热闹,没有亲身参与其中,也就无法获得参与感和将乡村公共文化“种植”在村民心中。另外,我国大部分乡村的文化团队发展程度都不高,所能提供的文化形式单一,覆盖范围也有限,很多地方政府都是一买了之,对于服务绩效以及质量的监督往往没有落实,无法满足村民的文化需求。尽管“送文化下乡”存在着这么多问题,但是各级文化管理部门依然以“送文化下乡”的指标数量来衡量工作成效。并且一些文化管理部门对村民自己组织的文化团体不够重视,没法细致地开展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工作,村民哪怕参与了公共文化活动,也难以产生共建共享的感觉。
5. 乡村公共文化发展过程中村民文化心理建设的有效路径
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在村民文化心理问题的直接影响下,在许多方面都缺乏村民的主体支撑,使得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停滞不前,影响整个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执行。村民文化心理建设也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因此需要从个体自身与外在文化环境两方面同时入手,重塑村民的精神家园。
5.1. 村民自身
乡村公共文化的发展应充分尊重村民在乡村公共文化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以村民为中心。所以解决解决村民文化心理问题,首先要从村民个体自身入手。
5.1.1. 加强村民的乡村公共文化教育
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这个文化比较了解,知道它的形成历史、特质和发展趋势等。拥有文化自觉使个体能够深刻理解并尊重自己的文化,从而在文化转型和文化选择中保持自信和坚定,避免盲从或过度反应,形成成熟而稳定的文化心理。而培养村民的文化自觉意识,需要基于村民的实际生活,对他们进行乡村公共文化教育。首先,要在村民空闲的时候将他们集中起来,开办乡村公共文化的讲堂,根据村民的不同喜好组建不同的兴趣小组和学习小组,以此激发村民的学习欲望,并且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文化知识的教学中,从而在加强村民对乡村公共文化认识的过程中,也增进他们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其次,要特别加大对乡村青少年的乡村公共文化教育的力度,因为乡村青少年是乡村公共文化的传承者和建设者,关乎乡村公共文化的未来发展。面临乡村文化教育被忽视的局面,政府应该加大对它的扶持,尽快改善乡村文化教育的环境和配齐乡村公共文化的软硬件设施。并且在青少年的课本上添加更多乡村公共文化的内容,并且开设一些关于乡村公共文化的特色课程,来改变乡村公共教育被忽略的局面。通过这种日常性的渗透性的乡村公共文化教育,让乡村的青少年认同乡村公共文化的价值,进而为乡村公共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添砖加瓦。
5.1.2. 鼓励村民参与乡村公共文化建设
村民通过参与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不仅能领略到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和价值,还可以使自己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得到提升,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文化心理。因此,要鼓励村民参与到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中去。一是要让村民广泛参与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建设文化活动广场、乡村文化服务站、党建公园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过程中,要让村民也参与其中,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并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另外,政府在修缮古村落和古祠堂这类开展村落公共文化活动的场所过程中,也要让与之息息相关的村民参与到修缮中去,保存历史血脉,赓续乡愁。只有让村民切实参与到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去,才能促使他们认同乡村公共文化。二是要培养基层文化骨干,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农村是无数优秀文化的摇篮,蕴含着宝贵的文化资源,应培养基层文化骨干,深入发掘乡村公共文化资源,将乡村公共文化资源转化为具体的文化活动和文化行为,并结合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让乡村公共文化资源实现创新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村庄应牵头成立腰鼓队、秧歌队、民歌团等特色文化团体,村中有条件的老人、妇女都可以报名参加,在加入后接受艺术技能培训,提升自己的艺术素养,成为基层的文化骨干,并且在开展乡村公共文化活动的同时利用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进去,在传承的同时也起到宣传的效果,成功让乡村公共文化资源活起来。
5.2. 机制构建
仅仅从村民入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构建一套以村民为主体、政府为主导、文化组织纽带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模式,才能实现个体与外在社会文化环境相契合,解决村民的文化心理问题。
5.2.1. 扶持乡村文化组织
乡村文化组织是由村庄中的村民自发组织、自发参与的公共性组织,它的建立不是一项强制性任务,而是由基层政府引导,村民自主参与的。但是现在村庄中大多数基于村民自身文化需求而成立的文化组织都面临着缺乏经费的困境,导致许多受到村民欢迎的公共文化活动都无法开展。首先,乡村两级组织尤其是村两委应该摒弃“文化可有可无”的工具性想法或完成任务的应付性想法,在乡村文化组织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给予适当的引导和支持。其次,改变文化资源以项目制下乡这种投入分散、牵涉多方利益的方式,将国家文化资源充分整合起来,直接对接到各类乡村文化组织,建立专项的文化建设基金来给予乡村文化组织资金上的帮助,确保文化资源的投入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乡村文化组织得到有效扶持后,可通过多开展社戏、赛龙舟等村民喜闻乐见的传统公共文化活动,发掘与传承乡村文化,使村民重新认识与了解自己的文化,让村民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感受文化的熏陶,提高文化参与度,有效解决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需分离问题。
5.2.2. 推动基层治理转型
完善多元共建机制不仅需要让乡村文化组织参与进来,还需要基层治理的转型,这是多元共建机制的保障。乡镇基层政府应进一步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在压力型体制下,目前乡镇基层政府的工作主要都是在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所以政府应进一步彰显服务的定位,优化工作流程,更多地使用现代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从一味强调按章办事到以当事人为取向,充分考虑具体情况,避免留痕主义与形式主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与形式多元化,满足村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提高村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有效解决“官方意识”与村民文化心态之间的不协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