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宗教鸦片论”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领域里饱受争议的问题。不少学者根据对青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关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对这一论断的表面理解,结合列宁将此论断作为马克思“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的相关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对宗教的态度问题上,做出了两种线性理论推断:一种认为马克思把宗教视作洪水猛兽,宗教的社会功能是消极的,百害而无一利的;另一种认为“宗教鸦片论”仅仅是一个中性比喻,无足轻重,并不能代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本质。如果回归此论断所处的文本语境,就会发现这两种观点都是有失偏颇的,其之所以会形成,一方面是由于忽视了对此论断形成的具体思想、历史背景的考察,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关注的焦点偏聚在了信仰立场,而忽略了文化体系的复杂性,从而导致忽视了对其所表现出的方法论意蕴的探究。
虽然这种“忽视”随着“鸦片论”南北战争的爆发和二十一世纪以来宗教学理论研究的现代性转向得到改善,不少学者或将此论断放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整体中理解,消解其独立含义;或有意区分其在马克思原始文本中与在苏联化马克思主义中的不同意义,将国内对之的争论归之于列宁的发挥;或在研究中以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新的参照,突显论断背后蕴含的会通信仰与理性的总体性意欲。但是,正如美国学者芮哲(Justin R. Ritzinger)的提醒,现有的诸种研究都是建立在以信仰与理性二元论为特征的现代化理论“强制模式”(push models)基础之上的,这使得所有研究的价值仅指向了研究者本身,而并未揭示出这一论断“自己的正面价值”(self-value)1。因此,对这一论断的研究还不能草草终结,而应该挖掘其理论底色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的自身价值,而在笔者看来,这一价值就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始终的方法论意蕴。
2. “宗教鸦片论”形成的文本背景
“宗教鸦片论”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提出的有关宗教问题的重要论断,《导言》作为马克思“从唯心主义和革命民主主义向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转变的标志性著作”( [1], p. 22),作为“马克思为解决‘物质利益’这个唯物史观的基本问题而写的‘第一部著作’的导言”( [1], p. 22),其中对宗教的批判有着特殊的社会、思想背景以及更深层次的理论所指和实践内涵。可以说,此论断在《导言》中并不是一种探讨“信仰”和“理性”关系的论断,而是一种试图改变其时社会思想状况的手段,其最终目的是要形成一种超越“思想和行动的边缘的所有方法和手段”( [2], p. 7)。
首先,就宗教鸦片论形成的社会、思想背景来看,此论断批判的是19世纪中叶作为“普鲁士政权的主要支柱之一”( [3], p. 213)的宗教,是青年黑格尔派、费尔巴哈批判过的基督宗教。马克思在其著作中认为,在德国,宗教批判已经基本结束,但这并不是说宗教批判已经变得无关紧要,相反,我们只有进行了宗教批判,才能继续进行其他批判。( [4], p. 1)这就直接了当地表明了马克思宗教批判的具体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这就说明下文中“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论断不是针对一切历史阶段、一切社会条件下的宗教而言的。因此,我们不能将此论断作为否定一切宗教的武器。即便在列宁那里,虽然有关于将“宗教鸦片论”作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石的论述,但也应看到列宁也曾指出用此论断反对宗教的愚蠢和处理宗教问题应持有谨慎的态度。对此论断的说明,对马克思来说是应对基督教笼罩下的普鲁士社会,对列宁来说是应对东正教笼罩下的俄国社会。不管是马克思本人还是其后继者列宁,对这一论断的阐述都不是直接表达对宗教的态度,而是通过对作为其时社会基础的宗教的回应阐明丰富“唯物史观”这一分析问题的基本方法,以便为哲学的和现实的革命实践提供方法论支撑。
其次,就宗教鸦片论的理论所指来看,马克思提出这一论断的目的并不仅限于对“宗教社会功能的批判”( [5], p. 21),而是为了弥补近代西方哲学宗教批判的不足。在近代欧洲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的社会背景下,近代欧洲哲学带有明显的反宗教色彩,但由于种种原因法国激进的无神论最终成为自然神学向道德神学转化的幕后推手,康德在道德哲学中重新迎回调和一切的上帝,而黑格尔则最终宣称“宗教是理性最高最合理的作品”( [6], p. 4),即便是后来批判黑格尔哲学,在理论上更近一步的青年黑格尔派也只不过是用“把宗教变成人的内在世界”( [5], p. 5)的方式“把人从外在的宗教中解放出来”( [5], p. 5)。这所有的一切都显示出近代西方哲学还是没有完全摆脱宗教思想的影响与制约。马克思对宗教的批判理论在深层次上正是要摆脱这种“宗教世界观”的制约,把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 [4], p. 20),从而把批判的重点从虚幻的宗教本身转移到产生宗教这种颠倒了的社会意识的颠倒的世界(国家、社会)上来。也就是在这个前提下,马克思才在《导言》中指出:
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3], p. 2)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宗教鸦片论的理论所指并非是从社会功能角度全面否定宗教那么简单,其更深层次的含义在于转变思维方式,回归现实,通过宗教批判这一手段达到批判产生这种颠倒社会意识的的社会存在(意指国家和社会)的目的。
最后,既然马克思并不是为了批判宗教而批判宗教,而是为了批判产生宗教的国家和社会,那么马克思宗教鸦片论的最终实践指向自然也就变成了变革社会的斗争,正是基于这个逻辑,马克思进一步认为:
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了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但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社会产生了宗教即颠倒了的世界观,因为他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也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慰藉的那个世界的斗争。( [3], p. 1)
此外,马克思还认为,宗教只是人们幻想出来的幸福,我们废除这种幻想,才能为人们谋求真正的幸福,批判宗教其实就是批判人们对所幻想的幸福世界。
由此可见,马克思宗教鸦片论的本质是通过揭露宗教中人神关系的异化来揭露现实国家和社会中人的异化,戳穿普鲁士政府利用宗教或宗教思维变种的黑格尔哲学来掩盖社会矛盾的事实,揭示出19世纪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残酷压迫以及劳动阶级所处的非人生活状态,从而为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运动与社会革命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南。
经过上述分析可知,宗教鸦片论是马克思结合近代德国社会、思想的特殊情况和实际背景而提出的一个学术论断,其目的既不是完全否定宗教的社会作用,不是一刀切地将宗教置之死地,也不是通过这一论断来建构新的宗教理论,而更多的是要通过批判当时以宗教占绝对优势的意识形态,来建构出一套具有革命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哲学方法论。
3. “宗教鸦片论”中的方法论意蕴
马克思在《导言》中所表现出的由宗教批判到哲学批判再到现实政治社会批判的逻辑脉络,始终贯穿着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原则。此中所展现的马克思宗教批判论不是站在纯粹精神批判的角度而是站在引发思维方法变革从而引发社会变革的现实性角度展开的,宗教在这里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只是对象不是主体,其对宗教的分析实则是对当时特定整体社会状况的分析,具有强烈的方法论建构色彩。具体而言,这种方法论意蕴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论意蕴。马克思对宗教的批判符合唯物史观“以一定时期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来说明一切历史事变和观念,一切政治的、哲学和宗教的”( [4], p. 4)问题分析原则。在《导言》中,马克思对宗教的批判“都是基于其得以存在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注意其具体的‘历史时期’和历史事实”( [4], p. 4)。马克思始终是把宗教放在其所在社会的经济基础中去考察的,在对宗教问题的认识上,他反对“以观念来解释观念”,“从精神来说明精神”,对此,他认为我们不能抽象地进行宗教批判,因为“宗教本身既无本质,也无王国”,“只有到宗教的每个发展阶段的现成物质世界中去寻找这个本质”( [7], p. 170)。马克思在《导言》里的宗教批判过程中,处处使用“在德国”,“从德国的现状本身出发”,“德国历史自夸有过一个运动,在历史的长空中,没有一个国家曾经是这个运动的先行者,将来也不会是这个运动的模仿者”等限定语句,正是基于这种从抽象到具体的批判逻辑。这种思维方法启示我们在认识宗教的社会功能时,不能仅仅根据某个观念,某种理论去做判断,而应该实际考察这种宗教所产生的社会经济状况、物质基础以及政治制度,一切正如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表述的那样:
我们不把世俗问题化为神学问题。我们要把神学问题化为世俗问题。
我们不是到犹太人的宗教里去寻找犹太人的秘密,而是到现实的犹太人里去寻找犹太教的秘密。( [4], p. 6)
通过对宗教的批判,马克思实现了对掌握现实控制权的宗教这一“感性具体”向更具有总体性的“思维具体”的转变,通过对现实宗教背后所承载的政治诉求及其所表征的旧有意识形态的批判,也就是通过“鸦片”的比喻,让人们能够站在更为总体,更为全面的视野关照当时的社会面貌和思维状态,从而为旧世界的变革和新世界的创生提供思维的基础和哲学的可能。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马克思那里,“宗教鸦片论”或者说宗教批判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正如卡斯特瑞阿迪斯(Castoriadis)所说,马克思对宗教的言说,只是其总合一切思维的冰山一角,实现“社会的想象性建构”(The Imaginary Institution of Society)才是其一切理论的最终归宿( [8], p. 9)。
第二,社会定在(gesellschaftlich Dasein)决定全部人类意识(all people’s consciousness)的方法论意蕴2。如果说从抽象到具体是让我们在认识宗教时回归现实世界,那么社会定在对人类意识的决定论原则则要求我们在分析具体宗教问题时,也一定要把握其具体的社会存在基础,尤其注重其由经济建构起来的存在之基。马克思的“宗教鸦片论”始终是在考察19世纪德国资本主义剥削统治下的得出的结论,这里所谓的宗教是由“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这种社会定在所决定的人类意识,反映的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具体而言这种意识形成的定在条件有两方面特征:一是时空上的一定性。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反复强调的是一定时空下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对其建构的意识形态具有决定性作用。“人们在物质生产基础之上建立的社会关系,又根据所建立的社会关系创造了与之相对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由此,原理、观念、范畴与其所依赖的社会关系一样,都是历史性的暂时性的东西”( [4], p. 144),“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与权威原理相应的是十一世纪,与个人主义原理相应的是十八世纪。”( [4], p. 148)每种观念都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每种原理都是特点社会生产关系的反应,是对一定社会条件的反映与抽象。如此,马克思所批判的宗教作为特定的意识形态,尤其是其所生活时代的德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其探讨的范围也是建立在这个“一定的”条件之上的,是历史的暂时的。二是对生产方式的依赖性。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的变革和发展直接与生产方式的变革相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明确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变革的的时代就要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会发生变革。”( [9], p. 9)据此,在某种意义上,宗教的“鸦片”身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生产方式与生产力矛盾的产物,也必将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革。
总之,“宗教鸦片论”这一看似讨论宗教性质或本质的论断,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既没有明确的宗教学论域,也不是其理论的关键。只用结合马克思对宗教讨论的全部语境,才能发现宗教在马克思那里是作为其社会批判的特定部分出场,作为分析特定时间特定空间下的人类精神特点及其与生产力变革矛盾的工具存在,并以运用抽象到具体、社会定在决定人类全部意识的方法实现社会变革力量的革命实践为理论旨归的。因此,我们不能在不考察某一宗教所处的具体历史时期和社会存在的基础上,根据马克思的“宗教鸦片论”去批判或统合一切宗教,这样只能又落入到马克思批判过的“从精神来说明精神”的圈套,脱离了马克思宗教分析的基本原则和最终目的。
4. “宗教鸦片论”方法论的现实价值
马克思“宗教鸦片论”中所形成的从抽象到具体,回归现实世界认识宗教和社会定在决定全部人类意识,从具体社会经济基础来分析宗教的方法论原则,“既能帮助我们从社会现实出发来把握宗教、了解宗教的根源和本质在其所依存及反映的社会现实,又能提醒我们辩证、能动地洞察宗教与社会的关系,充分认识到宗教对其存在之社会也会产生的影响和作用”( [4], p. 8)。马克思宗教理论的方法论意蕴启示我们对宗教问题不应该仅作性质或本质的分析,也不应该将之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进行分析,而应该将之作为社会整体的部分看待,将之作为解决生产方式、生产力问题,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抓手来看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马克思“宗教鸦片论”对分析理解新形势下国内国际宗教存在状态及其作用的现实意义与价值。
第一,就国内宗教形势来看,我国当前是社会主义社会,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济、社会状况发生巨大变化,这显然与19世纪的德国社会是不同的,而在党的领导下的各大宗教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我国这种新形势下分析宗教问题,自然不能套用“宗教鸦片论”的表面意思,搞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对我国现存宗教加以彻底否定,而应该从我国实际出发,辩证看待我国宗教的积极消极两方面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必须要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 [10],一方面,宗教作为一种文化,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浩如烟海的宗教典籍,丰富了传统历史文化宝库;智慧深邃的宗教哲学,影响着民族文化精神;深刻完备的宗教伦理,强化了某些道德规范的功能;异彩纷呈的宗教艺术,装点了千姿百态的艺术殿堂;风景秀丽的宗教圣地,积淀为旅游文化的重要资源;内涵丰富的宗教礼仪,演变为民族风情的习俗文化。”( [11], p. 220)我们要据此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7]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警惕宗教被不法分子利用给国家和社会稳定带来的消极影响。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醒我们注意一下两点:一是“一定要警惕和反对任何利用宗教狂热来分裂人民,破坏各民族之间团结的言论和行动”( [12], p. 68);二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宗教场所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遏制“佛教道教场所商业化、非宗教活动场所借教敛财、以教牟利、未经审批的乱建寺观以及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混乱等问题”( [13], p. 71)给社会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准此,宗教在新时代社会主义中国需要实现两种功能的转变:一种是神圣功能向文化功能的转变。这种转变是要宗教在新形势下不断削减作为迷信温床的神圣因素,适应国家“文化自信”的总体要求,继续丰富以儒释道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体系,提升中国文化的内生力与凝聚力,进一步促进中华民族的文化延续性和生命力。一种是政治功能向信仰功能的转变。这种转变是要求宗教具有相对独立性,由受外在支配的意识形态转变成为内在精神支撑的文化体系,为丰富民众个体性精神文化生活服务。
第二,就国际宗教形势来看,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到宗教领域的友好交往,是不同国家间交流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作为文化的宗教在跨文化交流中的作用。2013年俄罗斯基里尔大牧首访华时,习近平就指出:“基里尔大牧首这次访华是两国宗教交往的一部分,也体现了中俄两国高水平和特殊友好关系,有助于加深相互了解。” [14] 因此,我们要推动宗教间友好交流与对话,引导宗教向推动不同文明交流互鉴和推动世界和平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要警惕次生产力发展地区落后宗教作为异质意识形态给我国精神文明体系带来的潜在威胁。“新时期,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境外敌对势力加紧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手段层出不穷,这种趋势日益严重威胁着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稳定”( [15], p. 66)。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必须对境外宗教有所分辨,要对其所处的社会经济状况,政治环境做具体分析,分析产生宗教的“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维护好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具体而言,一方面我们要分析境外宗教所赖以生存的生产方式,从政治战略角度区分好政治渗透性宗教和文化性宗教;另一方面要分析境外宗教所承载的精神内核,从宗教教义与人类优秀文明之间的联系角度区分好新兴宗教和邪教。
由此,宗教在生产力发展还存在极大地域性差异的当今世界有各种各样的形态和表现形式,对其作用的讨论不仅要结合特定地区特定环境下生产方式与宗教的互动关系分析,也要注意在全球化时代,人口迁移、产业转移所带来的宗教传播与不同地域、不同环境生产力、生产方式的适配和冲突问题。在推动国家战略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既要因势利导地推动文化性宗教在推进世界和平和个体安宁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又要意识到宗教发展的复杂性,警惕政治性宗教在挑起争端和煽动群众方面的消极影响。既要根据生产力变革的要求推动宗教社会适应性转变,又要根据马克思宗教批判理论的方法论特点将宗教作为社会整体发展的重要手段。
5. 结语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宗教鸦片论”带给我们的意义与启示绝非字面意思那么简单,其侧重也并非改革开放以来所讨论的本质论特点。回归马克思有关宗教批判的文本,便会发现其中所包含的唯物史观的分析方法才是我们在认识宗教问题过程中应该学习的重点。在马克思那里,宗教批判不是目的,而是一种引发思维方法由抽象到具体变革的方法,是一种经由特定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矛盾分析引发社会变革的现实力量。马克思认识宗教的方法,既不是“以观念来解释观念”,也不是“从精神来说明精神”,而是始终在其所处的物质条件、时空处境、现实生活、社会存在的基础上去分析批判宗教的。一切正如卓新平在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方法论探究》中所言,我们要认识把握马克思的宗观,“必须遵循唯物史观这一基本方法。我们应该在具体的物质经济条件和时空背景中对相关宗教的存在及作用加以具体分析,得出准确的判断和真确的结论”( [4], p. 9),如果脱离马克思“论述宗教的时空背景而对之随意套用或机械照搬……结果就会造成时空的错位、范式的混淆,犯下经验主义或教条主义的错误”( [4], p. 9)。
新时代对马克思宗教批判理论的理解要实现“本质脱落”,将关注的重点转移到“方法回归”上来,以文化型宗教构建为抓手,实现宗教批判在理论上的方法论回归和在社会中的现实性关照。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在充分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16] 的原则处理宗教问题。坚持宗教中国化,推进宗教工作法制化,提高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 [17]。将对宗教本身性质的理论思辨转移到对宗教的功能变革上来,不断推进宗教与中华传统文化体系相结合,不断推进宗教的本土主体性建设,使宗教批判成为培养人们自觉运用马克思意识形态分析方法的手段,使宗教变革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和以生产力与生产方式为核心的整体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更好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基金项目
本文为国家留学基金委(CSC)“2019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906190022。
NOTES
1美国学者芮哲(Justin R. Ritzinger)指出,现代性语境下的宗教研究存在以韦伯(Max Weber)为代表的“强制模式”(pushmodel)和以泰勒(Charles Taylor)为代表的“吸引模式”(pullmodel)。前者强调以信仰与理性的二元对立为前提;后者以揭示宗教自身的正面价值为前提。参见Ritzinger, J. (2017). Anarchy in the pure land: Reinventing the cult of Maitreya in modern Chinese Buddh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序言部分。
2在现行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中,学界把马克思对社会存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归纳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但根据张一兵的最新研究,这一论断并未在马克思著作中出现,这一论断具体应为“一定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全部意识”。这不仅是马克思著作德文本的原意,而且从具体表现上,也更符合始终贯穿在马克思著作中的“从抽象到具体”的分析方法。(参见张一兵:《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社会定在概念》[J],哲学研究,2019年第6期,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