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尔泰的“理解”及其价值与困难探析
Study of Dilthey’s “Understanding” with Its Value and Difficulty
DOI: 10.12677/ACPP.2022.113047, PDF, HTML, XML, 下载: 311  浏览: 538 
作者: 胡芹芹, 严炜:武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关键词: 狄尔泰的理解对象形式价值与困难Dilthey’s Understanding Objects Forms Values and Difficulties
摘要: “理解”一词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运用广泛,是一个简单且普通的概念。但对哲学家来说,“理解”这一概念并不像我们所认为的那样简单,它的内涵与规定性还需要我们更进一步的详尽阐述。由此,研究将以狄尔泰的“理解”为研究对象,从什么是理解、理解的对象、理解的形式以及其价值与困难等四个方面对其展开阐述。
Abstract: The word “understanding” is widely used in our daily lives and is a simple and common concept. But for philosophers, the concept of “understanding” is not as simple as we think, and its connotation and prescriptiveness need to be further elaborated. Therefore, the research will take Dilthey’s “understanding”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expound it from four aspects: what is the understanding, the object of understanding, the form of understanding, and its value and difficulties.
文章引用:胡芹芹, 严炜. 狄尔泰的“理解”及其价值与困难探析[J]. 哲学进展, 2022, 11(3): 273-277.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2.113047

1. 引言

威廉·狄尔泰(Wilhelm Dilthey, 1833~1911)作为一位涉猎众多学科的德国哲学家,对时代问题也具有一定的敏感性,他试图借助理解理论来解决因形而上学的衰落带来的两方面问题,一是怎样让人们认识和改善自身生命,二是找寻精神科学的基础所在。因此,在其著作中,“理解”这一概念始终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让精神科学成为可能的方法论基础,也是让人们能够认识与改善自身生命的关键所在。

2. 什么是理解

“理解”是指对人们说的话语、写的文字以及表情、动作等的把握。在《辞源》中,“理解”的意思是“从道理上了解” [1]。相较于其在英文或德文中的含义,《辞源》中的更强调心得体会,更侧重于现实生活中的感悟,因而更贴近于狄尔泰关于理解的用法。狄尔泰说,“理解首先产生于实际生活的需要” [2],由此可以看出,狄尔泰非常注重“理解”和我们日常生活间的联系以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理解”的运用。理解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都被需要,在平常的问候、闲谈、争吵等生活情景中可以看出,理解活动首先面对的是他人。狄尔泰发现,尽管我们有时候也说“理解自己”,但是“理解自己”只是“理解他人”的一种衍生用法,指将自己当作他人来认识。在《诠释学的起源》一书中,狄尔泰对“理解”下的定义是:“理解是我们通过外在的感官所给出的符号去认识其内在思想的过程” [3]。由此可见,对狄尔泰而言,理解是一种面对他人的从外向内的追溯过程。

3. 理解的对象

他人的言语和行动是理解他人所需要的媒介。他人说的言语和做出的行为都出现在物理世界中,但是它们又不是单纯的物理现象,而是指涉着背后的生命。狄尔泰用“生命表现”或者“生活客观物”来表述这些现象。生命表现总是来自生命,要么来自单个的生命单元,如被某人说出、写下、制作等;要么来自共同体,如法律、习俗、社会制度等一些必须由超出个人的生命整体创制的东西。这两种生命表现出现在感性世界,又体现着发起者的精神。狄尔泰将它们定义为“生命在多种结构的系统中的外在表现” [2]。我们无法真正像体验自己的心理活动一样去体验他人的想法,因此,所谓的理解活动,都要通过外在的生命表现来到达其他生命,而理解的对象,也始终是生命表现。

狄尔泰将生命表现分成了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类是科学理论判断,是概念、判断以及更大的思维产物,它们的特点是总是符合逻辑规则;第二类是行动,行动总是与一个目的相联系,这意味着行动与行动者的体验相关联,我们需要联系行动者的整体情况,才能理解他的个别行动,所以,理解在行动中涉及到了个别行动与生命单元之间的内在关系。然而,狄尔泰说:“如果不能说明环境、目的、手段以及生活关联体如何交织与行动之中,我们便不可能确定造成该行动的内在生命。” [2] 第三类是体验的表达,体验表达包括我们的日常话语和历史流传物,它们无所谓真假,只能说具有真实性或不真实性。其中体验表达是狄尔泰最重视的生命表现,狭义的生命表现指的就是体验表达。

4. 理解的形式

4.1. 理解的基本形式

理解的基本形式(基本理解),指的是对单一生命表现的理解。基本理解就是一种类比推理,其中介是生命表现和被表现物之间的联系。在推理过程中,我们以自己的体验为基础,从他人的生命表现回溯到被表现的精神物。例如,我们一般用点头表示同意,用摇头表示反对,在我们的体验中,点头的行为与同意的态度就通过内在关系联系在了一起,再通过与他人相类比,我们推测他人也有将点头与同意相关联的内在关系,所以在我们看到他人点头或摇头的时候,我们下意识就认为他表示的是同意或反对。

狄尔泰强调,类比推理只基于内在关系上,与因果关系没有关系。这说明了两点,一是“基本理解不是一种从原因到结果的推理过程” [2],二是基本理解也不是从结果到原因的回溯过程。内在关系涉及的仅仅是意识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形式不同,涉及到的整体也会有所不同。基本理解中的内在关系所涉及到的整体,是我们已经牢牢掌握无需反思的一套规则。这套规则包含了我们的日常用语、生活习惯和社会习俗等。其特点是,这些都是我们习以为常的、在潜移默化中遵守的。在生活中,我们被周围的一切潜移默化地影响、吸收、运用着,而似乎这一切是我们周围的人无需思考共同遵守的,这也被称作共同性。共同性表现在各种领域中,比如一套法律系统、一个教派、一门语言中。各领域虽然变化着,但仍然具有较为稳定的规则结构。一般来说,生命表现都不是孤立的,而总是充满了关于共同性的知识。在发现一个生命表现时,我们会将它固定在某一情境,再归属到共同性的一个领域,这样我们在特定情境下看到某种生命表现,就知道与之对应的精神内容。

基本理解中的内在关系所能联系的整体也是有局限的。这种局限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个人层面,我们在不经反思的进行基本理解时没有调动知性,因而只有我们全部体验的一部分参与了基本理解;另一方面,人类整体层面,共同体只对一定范围的人有效,对于跨文化的生命表现难以理解,因而它是狭隘的,难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历史世界。狄尔泰说:“在这种基本理解中,我们还不能追溯到那个构成生命表现之持久主体的、完整的生命关联体。” [2] 要想追溯到人类-社会-历史世界,我们还需要更加完整的体验参与进理解活动。

4.2. 理解的高级形式

狄尔泰认为,类比推理会因为受到不同的文化背景与个体的差异的影响而产生一定程度偏差,从而让人们对其产生疑惑,或者出于家庭、社会等各个不同的生活环境以及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等原因,当人们在这种复杂的情况想要理解他人的内心所想时,理解就开始了由其基本形式到高级形式的过渡和升级。

在狄尔泰看来,处于高级形式下的理解就是一种“从个别的生命表现到生命关系总体的归纳推理” [3]。理解的高级形式主要有生命表达、外部环境、生命关系的总统以及归纳推理等四个关键点。当人们在一定程度上理清了精神状态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时,就能够通过生命表现推理出其相应表达出的精神内容,再依据当时的环境以及生命表现推导出它们内在关系的总统,最后对总体内在关系与外部环境进行整合,经过这一系列过程之后,事物的先后各部分就会在理解的作用下并构为一个整体,狄尔泰把这一过程称之为一种归纳。狄尔泰认为,理解对象的生命表达是有限的,他们不一定能够准确表达其所想表达的内容,同时理解对象的生命表达与其内心的关系具有不确定性,二者是否是一一对应难以确定,种种原因导致通过这种归纳方式所得出的生命关系的总体具有或然性。他在其著作中写道:“建立在通过归纳得到的对一种精神的认识之上的演绎推理只能推出期待或者可能性。” [3]

简而言之,在这里归纳推理法主要是通过个体的生命表现,再结合个体的成长经历以及其当下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等,倒推出个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表达的原因以及个体产生这种表达时的心理状态,然后再把推导出来的这种心理状态和该个体的生活环境以及所产生的后果进行比较分析和论证。

4.3. 理解的最高形式

狄尔泰表示,在我们通过高级形式的理解对理解对象生命关系的总体有一定的认识和把握之后,就能够进入理解的最高形式——移入状态了,移入的对象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幅画、一首诗、一首歌、一篇文章等艺术作品。

当理解者拥有和理解对象一致的心理状态时,就可以开始进入新的环节——模仿或者再体验,这也就是狄尔泰所说的理解的最高形式。在狄尔泰看来,再体验是理解者以与理解对象相同的心理状态的整体根据理解对象的时间轨道实行的一个历史重演过程。理解同生命进程的前进步伐是一致的,重新体验是顺着时间轨道的创造。狄尔泰在叙述移入与再体验时重点指出了同情和想象的重要性,他认为同情可以使人们想要进行重新体验的欲望得到提高,而人们对各个外部环境以及相关情况的生动想象都能够激发人们想要进行重新体验的欲望,让人们更加主动的去进行重新体验。

狄尔泰认为,当我们集中注意力去认真地欣赏某件艺术作品的时候,就达到了最高理解。这时候理解者的整个生命关联体都追随着理解的对象,而不再分心去关注作品之外的东西,此时就达到了转移、再创造或体验的境界。而关于转移的对象,狄尔泰认为主要有诗歌、戏宗教著作等,认为“在这种形式下,心理生命的总体整个地活跃在理解活动之中” [2]。我们在转移的过程中,忘却了现实生活中的自我,“将我们的自我转移进生命表现的一个给定的整体” [2]。在著作《体验与诗》中,狄尔泰生动形象地描绘了转移过程中的感受:当我们读歌德的《威廉·迈斯特》的时候,“我们仿佛进入豪华的大门,同大门后面的当前以及当前的斗争完全隔开了,一个异类的世界出现了” [4] ;而在我们阅读诺瓦利斯的诗作时,“一个新的世界就围绕着我们,就像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一样,似晚间寂静里的一个山谷,一个徒步的旅人,凭借最后的一丝太阳光线,从山上下来……我们不会去想,在另一边,群山的小径通往的地方是不安宁的城乡” [4]。

再创造和再体验同移入一样,是对最高理解的另外两种表述。再创造指的是在心中把理解的对象完整地重构出来,而再体验是指再次体验理解对象中所包含的体验。有两个因素会刺激到再体验活动,一是表象,另一个是想象。外部的表象会刺激再体验活动,而想象则会加强或削弱再创造活动,这涉及到我们再创造的他人的心理生命。对此,狄尔泰举出了两个有关戏剧的例子,一是当我们观赏戏剧时,演员的表演就是呈现出的一种表象,是在体验另外一种生活;二是舞台布景造成的想象,再创造出各个景象。从狄尔泰关于再体验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最高理解的对象很有可能是艺术作品,尤其在他写道:“一首抒情诗通过它的诗行使我们有可能再体验到一个体验关联体。这里所指的不是那个刺激着诗人的、实在的关联体,而是诗人在此基础上通过理想人物之口道出的那个体验关联体。” [2] 可见,再创造和再体验所面对的并不一定是已经实际出现过的体验,也有可能是虚构出的体验。移情和再感受与最高理解不同,它们预设了他者状态是真实的,而最高理解不一定。此外,尽管同情和再体验的关系紧密,可加强再体验的力度,但它也与再体验不同。关于再体验所涉及的内容,狄尔泰说:“我们不想对此做出心理学解释。所以,我们不打算探讨它与同情和移情概念的关系。” [2]

5. 理解的价值与困难

狄尔泰借助理解理论是想解决形而上学衰落导致的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人何以能认识自身和完善自身;另一方面,精神科学的哲学基础何在。狄尔泰相信,这两个问题可以在“理解”中一并得到解决。尽管我们在实际的考察中发现,狄尔泰的理解理论并不总是同时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而是时不时地侧重其一。但在狄尔泰解答这两个问题的过程中,他就已经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狄尔泰做出了一种克服形而上学的尝试,动摇了主体–客体二分的框架。狄尔泰将“理解”放置在流动的生命里,任何个人或集体的生命都在时间里流动,但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依旧可能,理解在个人的体验之中获得了直接的确定性。“理解”经过狄尔泰的改造,理解活动中的体验得到了强调,使得“理解”活动与理解者的生活关联了起来,从而变得更加丰富。狄尔泰对理解概念所做的最根本的改动在于,他把诠释学中理解活动在整体与部分之间循环的思路运用到了理解我们自身的生命上面,从而拓宽了“理解”的应用范围,让它不再局限于文字,而是面对全部的文化和人类自身,在这一点上,狄尔泰启发了后来的哲学家,“预示了以后海德格尔的本体论转向” [5]。

然而,狄尔泰的理解理论同样也面临着一些困难。这些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方面,狄尔泰要求理解活动具有科学的普遍有效性,以解决精神科学的奠基问题,但是,他没办法将这一普遍有效性的要求和体验中的确定性统一起来。另一方面,狄尔泰过于强调“理解”的认识意义,而较为忽视其实践意义。最后,狄尔泰的理解的困难还在于,狄尔泰曾以具有流动性的生命为理解的前提,拒斥了任何超时间的形而上学设定,然而在理解中,他又以个体的秘密、生活之最高秘密为理解的最高成就,将其视作值得追求的终极目标,仍然具有他所拒斥的形而上学色彩。

6. 结语

狄尔泰的理解理论面临着些许困难,主要体现在它不能时刻同时解决因形而上学的衰落带来的两方面问题。但尽管有这些困难的存在,其价值也是不能否认的,尤其他把诠释学中理解活动在整体与部分之间循环的思路运用到了理解我们自身的生命上面,这对后来的哲学家具有启发意义。同时,狄尔泰的理解让我们可以认识和改善自身,让我们仍然可以把握生命里的确定性。

参考文献

[1] 广东, 广西, 湖南, 河南辞源修订组,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辞源(修订本) [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8.
[2] (德)狄尔泰. 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M]. 安延明, 译.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3] 洪汉鼎. 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M]. 北京: 东方出版社, 2001.
[4] 威廉∙狄尔泰. 体验与诗莱辛∙歌德∙诺瓦利斯∙荷尔德林[M]. 胡其鼎, 译.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3.
[5] 洪汉鼎. 诠释学-它的历史和当代发展[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