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生产理论视域下对现代女性地位的探索
Exploration of Modern Women’s Statu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wo Production Theories
DOI: 10.12677/ACPP.2022.116262, PDF, HTML, XML, 下载: 202  浏览: 322 
作者: 祁 媛: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关键词: 两种生产理论物质生产女性解放Two Production Theories Material Production Women’s Liberation
摘要: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只有妇女参与到公共事业中去才能够获得解放。在现代社会,女性面临着各种困境,不仅要参与物质生产,又要肩负着人类自身生产。因此,本文在梳理恩格斯两种生产理论的同时,以这一理论为基础阐述了现代女性在平衡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生产时所面临的问题,为现代女性解放提出了合理性的建议。
Abstract: Engels points out in the Origin of Family, Private Ownership and State that only women can be liberated by participating in public works. In modern society, women are faced with various dilemmas. They not only have to participate in material production, but also have to shoulder the responsibility of human production. Therefore, while sorting out the two production theories of Engels,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roblems that modern women face when balancing material production and human production based on this theory, and puts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for the liberation of modern women.
文章引用:祁媛. 两种生产理论视域下对现代女性地位的探索[J]. 哲学进展, 2022, 11(6): 1538-1542.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2.116262

1. 引言

随着现代文明的推进,女性在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社会地位上,包括在家庭婚姻中,都拥有越来越高的地位,改变了古代社会中对女性压迫和奴役的现状。回顾女性地位变化的历史,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从研究生产出发,揭示了正是由于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导致了家庭和婚姻形式的演变,这也是造成女性地位改变的根本原因。因而正是通过两种生产理论,揭示了只有平衡两种生产才能够实现男女地位上的真正平等,为女性解放提供了理论支撑。

2. 两种生产理论的演进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两种生产理论的研究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随着不断变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丰富其中的内涵,赋予了两种生产理论与时俱进的科学品质。两种生产理论以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为研究基础,在克服唯心主义缺陷的基础上引入唯物主义的方法,揭示了两种生产理论在原始社会中体现。随着马克思、恩格斯多部著作的问世,《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两种生产理论研究的关键之处,不仅仅考察了物质资料生产和人自身生产,也标志着唯物史观的重大进展。

2.1. 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中的两种生产理论

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是来源于摩尔根的,他的《古代社会》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研究的人类社会中原始社会的补充。首先,在他的著作中,他把人类社会按照生产的技术和工具划分为蒙昧、野蛮和文明时代,并且把这些社会又进一步划分为低级、中级和高级三个时期。其次,摩尔根阐述了五种婚姻制度以及氏族制度的形成,包括以血缘为关系基础的政治氏族社会和以地域、财产为基础的政治氏族社会,并且阐述了氏族社会最早的社会形态是母权制氏族社会,最终才是父权制氏族社会 [1]。摩尔根指出家庭形式的变化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是以人类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变化为发展基础的,也标志着文明适当的到来。摩尔根虽然没有直接阐述出两种生产理论,但是他所阐述的人类生产技术和工具的发展对人类社会起到了决定性推动作用,人类社会就是按照这种生产技术水平进行划分的。以及他所阐述的人类的文明都是智力的发展,人的智力发展导致了技术的进步,家庭观念中母权制到父权制的转换,产生了新的家庭关系,这是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从这些地方我们都可以看出是与马克思、恩格斯后面所提出的观念是相一致的,这些都体现了两种生产理论。

2.2. 马克思、恩格斯对两种生产理论的阐述

首先,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通过阐述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阐明了被压迫的无产阶级虽然在资本主义社会也是完成了两种生产,即一方面工人需要通过劳动生产满足自身生活的物质资料,另一方面为资产阶级创造财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被剥削被压迫,无法自由的支配自己劳动,这种劳动就不是自由自觉的。虽然在这里马克思还没有提出物质生产的概念,但是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生产方式的阐述奠定了一定基础。

其次,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了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活,只有当自己第一个即维持自身生活的需要得到满足时,人们才能发展别的关系。当自身的发展得到满足以后,又出现了新的需要,人们就进行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在此基础上不断产生新的需要。随后人类历史发展就出现了第二种关系即生产他人生命的活动,繁殖。马克思阐述道:“这样,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刻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 [2]。”在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知道生命的生产包含着两种运动过程,一种是人改造自然环境的劳动生产运动过程,形成了自然关系,一种是人改造社会的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在这里用唯物史观探讨了两种生产理论,尽管没有直接把它称之为两种生产理论,但是马克思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

最后,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提出了两种生产理论,但是马克思详细的阐述了资本主义生产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一方面是资本家对于雇佣工人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另一方面就是工人维持生命,生产自身的过程。从这里就可以看出马克思在谈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时候,在阐述物质资料生产时就已经阐述了物质资料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两者是相统一的。

3.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对两种生产理论的阐述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用唯物史观的观点详细的阐述了人类社会早期发展阶段的历史,论述了氏族组织的产生,揭示了阶级和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详细的阐述了两种生产理论。

3.1. 两种生产的含义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序言中指出:“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 [3]。因此,恩格斯在序言中详细的阐述了两种生产指的一方面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并且人们生活受到两种生产的制约,物质资料的生产主要是指的是人的劳动结果,而人自身的生产主要是依靠于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

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社会首要的实践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前提。在原始社会时期,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生活的主要手段就是狩猎,导致人类存活率很低。随着人们的生产力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和工具的改善,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升,人们也向更高级的文明迈进,因此恩格斯继承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形态的理论,阐述了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更替,这正是很好的验证了物质资料的生产才是划分人类社会的标准,是推动人类历史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前提。

人自身的生产也是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的。一方面指的是通过生产物质资料维持自身的生命的生产,另一方面指的是生产出人的自身,即种的繁衍,也是他人生命的生产,即再生产。所以仅仅把人自身的生产理解为种的繁衍是不确切的,因为马克思认为生产与消费是具有一致性的,在生产的过程中必定存在着物质资料的消费,不能单单脱离了消费去谈人自身的生产。

3.2. 两种生产之间的辩证关系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阐述了两者的关系: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 [3]。也就是说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始社会中,人自身的生产即这句话中所提到的血族关系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它能够决定社会制度的发展,虽然马克思说物质生产资料在人类社会中起决定性作用,但是在这里恩格斯补充了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始社会人自身的生产是决定性作用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按照分工把社会形态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两种生产理论是贯穿于人类历史的全部社会形态的。总的来说两个生产之间关系就是物质生产对人的生产起决定性作用。首先,物质资料生产能够决定人自身生产的形式,即家庭形式发展,包括恩格斯在《起源》中所阐述的物质资料生产改变了家庭制度发展,使得家庭形式有原来的原始社会时期的对偶制向资本主义时期的专偶制不断发展。其次,物质资料的生产能够影响人口的数量和质量,当物质财富丰富的时候,人口会随之增长。而人的生产对物质生产起反作用,因为人是生产的主体,物质生产活动离不开现实的人,因此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并且在不同社会形态之中表现得不一致。前面已经论述过了原始社会中人的生产对物质生产的作用,而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水平越来越高,物质资料生产逐渐代替在原始社会中人自身生产的支配地位并且慢慢地变为核心地位,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达到最高。因此,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在物质资料极大丰富的条件下人们才能摆脱物质生产对自身的束缚,实现真正的自由。

4. 两种生产理论视域下对女性地位的探索

两种生产与女性地位的不断转变是息息相关的。摩尔根将整个人类社会划分为蒙昧、野蛮和文明时代,这三个时代的划分与家庭的分类是一一对应的,这主要是受到两种生产的影响,尤其是两种生产中物质资料的生产对于社会形态和家庭形式的划分具有决定性意义。

4.1. 女性地位的演变

恩格斯在《起源》中阐述了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婚姻形式: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式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专偶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 [3]。

在群婚制的蒙昧时代,恩格斯指出在这种形势下形成了两种家庭关系:血缘家庭和普纳路亚家庭。血缘家庭能够排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的性交关系,而普纳路亚家庭中就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结婚。在群婚制下,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的生存主要是依靠女性的生产,因此女性的地位是备受推崇的。所以说在群婚制时代,血统和世系都是由母亲所决定的,并且在原始社会由于生活资料都是归所有人共同拥有的,实行的是共产制家户经济。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不再以群居的形式生活,群婚制就被对偶制所取代。在这一阶段,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但是这种一夫一妻的婚姻不同于现在的一夫一妻的婚姻,是极为不稳定的,婚姻关系很容易由任意一方解除。对偶制家庭产生于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交替时期,在这一时期,随着经济生活条件的发展,共产制经济解体,妇女只能通过同男子结婚而获得权力,女性地位被男性所取代。按照当时的家庭分工,男子主要是获取食物和劳动工具,因此拥有了劳动工具的所有权,但是由于在这一家庭制度下,子女不能继承父亲的财产,导致财产慢慢地集中在了丈夫的手中。随着母权制被推翻,母系社会逐步被父系社会所取代。

在对偶制家庭不断发展的野蛮时代中高阶段,产生了专偶制家庭。它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的,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 [3]。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专偶制与之前家庭制度不同之处在于强调了丈夫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私有制取代了原始社会中的共产制经济,子女由原来的继承母亲变成继承父亲的财产,并且在专偶家庭中,婚姻关系是稳定的,不能够任意解除,但是只有丈夫能够解除婚姻关系,由此可见,女性在专偶制家庭中地位是属于屈从地位的,是没有婚姻自由的。

4.2. 关于女性解放

恩格斯在《起源》中阐述了资本主义社会家庭中女性的地位和无产阶级社会家庭中女性地位。在资本主义社会,女性仍然受到男性的压迫,婚姻是由阶级地位来决定的,表面上男女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实际上是不平等的,在这种家庭关系中,妻子每天忙于操持家务,没有外出参与社会生产的机会。在无产阶级社会家庭中,在这里,由于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以及私有制,丈夫和妻子都成为家庭的经济来源,同样从事劳动生产活动,丈夫也就不再是统治地位,不再是专偶制的那种严格的家庭制度,男女之间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因此,恩格斯提出了女性解放的条件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事业中去。”

这样,女性要想真正获得解放,就必须能够平衡社会生产与家庭这两者的关系,这也是当今社会许多无论处在什么样的职位的女性所面临的难题。那么要想寻求两种的平衡,我们需要回归到两种生产理论,一直以来,受到父权制观念的影响,使得社会上产生了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分工上的固定思维,认为女性就应该在家做家务,慢慢地忽视了人自身的生产而过分强调了物质生产活动,因此要想女性获得解放,首先就必须让女性从家务中解放出来,让家务成为家庭中双方共同承担的事物。因此,从两种生产理论上看,人自身生产和物质生产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才能达到完全的平衡。

总的来说,女性解放的问题紧紧围绕着恩格斯的两种生产力理论,男女对立问题在当今社会中也是愈演愈烈。虽然前面所说只有到共产主义才能实现女性的真正解放,但是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关键时期,是朝着共产主义社会不断迈进的关键时期,因此关注女性解放的问题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建设也是尤为重要。我国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深重,我国的人口政策经历了由建国初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单独二孩”政策,现如今,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了开放三孩政策。虽然说我国给予三孩政策相应的配套措施,能够适当的缓解女性的经济负担,但是如何平衡女性就业和生育之间的关系仍旧是个大问题,尤其是女性在生育之后升职大打折扣,部分女性在选择做全职妈妈以后重回职场面临着难以适应的状况,面临着比男性更艰难的求职环境。

因此,基于两种生产理论层面,国家还应该从根本上解决女性就业与生育之间矛盾,不仅仅要提供相应的物质资料,更应该从社会保障、职业制度、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众意识方面解决。首先,要完善对就业女性的社会保障政策,不仅提供相应的津贴,而且在后续育儿方面能够提供比如说公共的早托班,减轻女性育儿的压力和负担。其次,要建立相应的有关于保护女性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成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机构 [4]。最后就是提高公众的男女平等的意识,改变刻板印象,让家务和育儿成为家庭中双方共同承担的事物。

参考文献

[1] 王嘉宇. 读摩尔根——《古代社会》述评[J].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41(5): 39-43.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卷[M].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译.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4卷[M].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译.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4] 秦美珠, 吉雨童. 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生育与就业矛盾及其解决——以两种生产理论为视角[J].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8(6): 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