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德起源的角度分析弗洛伊德“欲望”的价值
Analyzing the Value of Freud’s “Desi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oral Origins
DOI: 10.12677/AP.2023.136308, PDF, HTML, XML, 下载: 227  浏览: 457 
作者: 郭锦明:贵州大学哲学学院,贵州 贵阳
关键词: 弗洛伊德道德起源欲望快乐原则现实原则Freud Moral Origins Desire The Pleasure Principle Realistic Principle
摘要: 欲望是哲学问题探讨所不可忽视的一个概念,无数哲人通过不同的路径对欲望进行探析。20世纪精神分析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在对欲望分析时,表明人类早期图腾的象征作用,指出人类在图腾禁忌之下人的欲望受到压制,由此来彰显人类早期道德生活的运作。通过对道德起源的分析,能够进一步把握弗洛伊德人格理论的内涵,弗洛伊德从人本身以及文明的角度,认为“性冲动”贯穿于人的个体以及整体之中,而文明只是人类进程中的一部分,在欲望和文明的关系中,欲望是受到压制的。对此,弗洛伊德确立了快乐原则和现实原则来阐释人们的道德生活,给予人的欲望以及人的道德生活合理化的解释,以此来帮助人认识欲望本身。
Abstract: Desire is a concept that cannot be ignored in the discussion of philosophical problems, and countless philosophers have explored desire through different paths. The 20th-century psychoanalyst Sigmund Freud showed the symbolic role of early human totems in his analysis of desires, pointing out that human desires were suppressed under the totem taboo, thereby highlighting the operation of early human moral lif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origin of morality, we can further grasp the connotation of Freud’s personality theory, Freu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n itself and civilization, believes that “sexual impulse” runs through the individual and the whole of people, and civilization is only a part of the human process,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esire and civilization, desire is suppressed. In this regard, Freud established the principle of happiness and the principle of reality to explain people’s moral life, give people desires and rationalize explanations of people’s moral life, so as to help people understand desire itself.
文章引用:郭锦明 (2023). 从道德起源的角度分析弗洛伊德“欲望”的价值. 心理学进展, 13(6), 2498-2505. https://doi.org/10.12677/AP.2023.136308

1. 引言

基督教认为人有原罪,原罪即原欲,原欲是恶的对象,需要通过节欲和信仰来克服。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正义、德性等定义的探讨中认为,由于欲望的无限制,人们无法正确认识自身的德性,正义的出现意味着欲望的驯服,柏拉图从灵魂和意识的角度对欲望进行分析,在黑格尔的“自我意识就是欲望”达到最终形态。伊壁鸠鲁将欲望分为自然必要的欲望、自然但不必要的欲望、即不自然也不必要的欲望,通过欲望的分类,对欲望进行区分,彰显部分欲望的合理性,但伊壁鸠鲁所言的自然且必要的欲望,用需要来定义更为恰当,伊壁鸠鲁是从身体的维度对欲望进行探析。可见,欲望一直都是哲学讨论的核心主题。

弗洛伊德从身体俄狄浦斯化的方式对欲望进行解释。在《图腾与禁忌》一书中,弗洛伊德阐释人们在图腾的象征性符号之下所产生的恐惧情感,揭示出禁忌与矛盾情感的关系,这种矛盾情感长期存在人的情感之中。弗洛伊德认为对“原始民族心理和精神分析所揭示神经症患者心理间的两相比较,一定能展示众多的共同之处。”(弗洛伊德,2014)对于两者之间的比较,弗洛伊德推断出图腾象征的本源意义,认为图腾象征人们对于乱伦的恐惧,而这种无知的恐惧正是原始人所形成的道德观。弗洛伊德将图腾认为是父亲的象征,而人的俄狄浦斯情结正是在此得到发现,俄狄浦斯情感的集体意识的延展,使潜意识的形式得到了延续。而弗洛伊德的道德起源的观点,正是在此之下得到了形成。

弗洛伊德从道德起源的角度对欲望的分析,能推进对弗洛伊德人格理论的理解,在其人格理论之中,分别从本我、自我、超我三重维度进行分析,在本我中,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欲望多半存在无意识里,无意识象征了本能性的欲望。在前意识之中,欲望得到了范围内的满足,在范围之内,人自身可以合理的调节人的本能与外部世界,使自身的欲望在特定的范围内得到满足。在超我中,人自身的欲望受到超我的审视,使自身能协调一致。在本我、自我和超我的三个维度的分析中,弗洛伊德使自身欲望得到合理化的解释。同时,弗洛伊德将欲望与文明结合起来,从文明的角度,表明欲望的合理性以及欲望与文明的关系。

2. 道德起源下的欲望

在对图腾禁忌之下压制的欲望,弗洛伊德大致从三个方面对压制的欲望进行分析。首先是对乱伦的恐惧,弗洛伊德从澳洲土著人的图腾崇拜中,表明图腾的威慑力,在此威慑力之下,人们不能与同部落的人通婚,人的本能性欲望在此得到范围上的限制。其次是禁忌之下的矛盾情感,禁忌主要包括对敌人、统治者以及死人的禁忌,在禁忌之下,禁忌通过外在的形式改变人心理上的结构变化,使人的欲望心理发生改变。同时,弗洛伊德采用精神分析的方法,对孩童时期的矛盾心理与原始部落的心理进行比较,揭示出孩童的俄狄浦斯情结,使孩童时期的矛盾心理得到合理化解释。

(一) 畏惧中的欲望

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一书中表明,道德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图腾象征之下的禁忌之中,正是在禁忌之下,形成了人类早期的道德法则。道德法则需要在集体意志之下形成,倘若违反了道德法则,就违背了集体意志。在弗洛伊德在阐释图腾的作用时,发现在图腾象征之下蕴含着两条禁令:一是“拥有相同图腾的人们,不可以在彼此间发生性关系,因而不可通婚”(弗洛伊德,2014);另一条律令则是保护图腾以及图腾所在经验世界存在的客体也应得到保护,而不应该杀戮和破坏,否则会受到图腾力量所带来的祸端。在此禁令之下,早期部落人们的欲望则受到范围内的限制,并不是无保留的实施其行为。

图腾崇拜与族外通婚联系紧密,两方面共同来规范早期部落的行为。图腾即是祖先的象征,又是守护者的表现,倘若在图腾之下违反了图腾禁忌,则会受到图腾所带来的报应。而对于乱伦,则不仅仅局限于此,还会产生全族人对违反者采取的严厉惩罚。这种处罚使人自身的心理发生改变,从无规定性走向有规定性,其心理状态自然也会发生改变,人在实现其本能性欲望的同时,会充分考虑对象的选择,而防止实行乱伦所带来严厉惩罚。因此,早期部落人们的本能欲望并不会完全释放,而是保存于自身之中。欲望没有得到完全的释放,其心理状态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

弗洛伊德曾将人的欲望分为自我保存的欲望以及性欲望,而图腾正是为了限制人的性欲望,避免同族之间的乱伦以及婚姻选择的随意性。通过精神分析的研究,弗洛伊德发现对于乱伦的畏惧同时也存在于神经质患者之中。而这种对于本原欲望的限制而实行的禁令,逐渐成为部落集体的道德法则。图腾之下的禁忌使部落之下的人们欲望受到严格的压制,一旦触犯禁忌,则会受到部落以及自我良心的鞭挞。但在此之下的欲望并没有完全的消失,而是保存于无意识之中。乱伦的力比多并没有完全消失,精神分析学派认为男孩最早的爱恋对象就具有乱伦性,他会选择他自己的母亲或姐妹。乱伦的力比多会持续的发挥作用,但外部客观世界并不允许这样的行为,因此人们的矛盾情感则会随之产生。

(二) 矛盾情感中的欲望

弗洛伊德认为原始社会的图腾禁忌与人们当下社会道德法则有其相似性,而这种相似性正是人们内心的矛盾情感,这种矛盾情感是弗洛伊德语境体系之中道德产生的根源。禁忌的目的有很多,主要分为保护和禁止两个层面,保护重要人物和弱者等,禁止偷窃等。人们一旦触犯禁忌,自身也将成为禁忌。在禁忌之下,人的心理所产生喜爱和憎恨交织在一起,人们对于一个物体或一种行为的欲求程度十分之高,但在禁忌之下,人自身这种欲望并不能得到满足,因此就会产生憎恨,这两种心理状态形成的冲突并不能很快解决。禁忌在意识层面发挥作用,而欲望在潜意识层面无法有效发挥,矛盾情感正是在此所造成。

矛盾情感不仅存在于部落内,还存在于对敌人的态度中。原始部落的人们对敌人不仅有仇恨,同时还拥有懊悔,这种矛盾情感根植于他们的内心之中。同时,对于部落成员以及统治者的关系之中也是如此,部落成员对统治者即保护又监视,而这种矛盾心理普遍存在于神经症之中。在一般的情况之下,通常都会产生如此这般的矛盾情感,但对于神经症来说,他们内心的超我检查机制过于严苛,导致产生神经症的状况。对于死人的态度也表明了人们内心的矛盾情感,人们对于死人的恐惧则是来自于人们对于灵魂的恐惧,人们害怕灵魂的存在以及灵魂的复归,使得原始部落的人们举办大量的仪式来驱赶人们的灵魂。

在原始部落之下的种种矛盾情感,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深刻的影响,这种矛盾情感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这种矛盾情感根植在了人们的潜意识之中。对于禁忌的进一步阐释,弗洛伊德将其归属为良心以及罪恶感,在良心以及罪恶感的双重情感之下,人们的矛盾情感尤为强烈,这种矛盾情感所带来的规则体系就是人们最初所形成的道德法则。但弗洛伊德对于此矛盾情感并没有直接地对此下结论,而是结合个体自身情感来进行双重解释。

(三) 孩童时期中的欲望

在孩童时期,孩童会出现图腾式的欲望,但会表露在日常行为之中,以替代物的方式发挥作用。在孩童对父亲母亲的情感之中,通常会产生爱和恨两种情感,两种情感交织在一起。一般来说,父亲被视为图腾的代替物,在此之下,孩童并不会完全按照本能欲望来行动,而是在图腾所象征的双重作用之下来行动。

孩童的矛盾情感和原始部落的矛盾情感一样,并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伴随着人们的俄狄浦斯情结,通过后天所形成的。弗洛伊德对人的心理进行探寻,从深层次的角度来探寻道德的起源。弗洛伊德在图腾崇拜和婚姻之中的机制的双重作用之下,找寻人类的道德情感。弗洛伊德将图腾分为三类:氏族图腾、性图腾、个人图腾。“图腾崇拜具有社会意义的一面主要体现在严格施行的禁令和普遍的限制上。”(弗洛伊德,2014)在这一前提之下,弗洛伊德将图腾的崇拜和儿童的恐惧结合了起来,弗洛伊德认为图腾和儿童恐惧的对象实际上是对于父亲这一象征形象的畏惧。因此,弗洛伊德将图腾的禁忌与俄狄浦斯情结联系了起来。俄狄浦斯情结所蕴含的内涵与人类欲望的本能相互吻合,这种本能欲望的压制也是构成神经症的根源。

由此可见,弗洛伊德通过图腾的制度和象征,揭示出了道德的起源。在图腾之下,儿童的俄狄浦斯情结使得儿童希望与父亲重归于好;良心和罪恶感的矛盾则是道德起源的心理动机。道德的产生,一方面离不开社会的内在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则是需要解释人们对于本能欲望之下的道德情感。

3. 从个体自身探寻欲望的价值

弗洛伊德从道德起源的角度对图腾象征之下原始部落的矛盾情感进行分析,从而揭示出了人们内心的深层次的情感,这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弗洛伊德将意识分为无意识、前意识、意识,相对应的人格形象为本我、自我以及超我。作为道德化的超我,对道德行为主体进行监察,从而形成道德主体自身的道德法则。在此道德法则之下,形成了弗洛伊德以无意识为基础的道德理论。

(一) 无意识因何具有道德?

在弗洛伊德之前,已有哲人对无意识理论进行探讨,如叔本华认为,无意识就像意志一样,是所有一切的源泉,甚至是生命的原则。但是以无意识作为理论基础,对无意识理论进行深入分析,弗洛伊德是第一人,弗洛伊德将无意识理论作为行为主体活动的根本动力。“弗洛伊德强调人的心理过程主要是无意识,而意识的过程是由无意识的过程衍生的。他指出,人类的策动力和欲望,尤其是性欲(力比多),多半存在于无意识层中。”(张传开,章忠民,1987)弗洛伊德根据无意识理论,将人的心理结构分为无意识、前意识、意识,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理论。“弗洛伊德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他用“无意识”的概念从根本上颠覆了人类对于意识自我或理性自我在人类内心世界的核心位置,因此在心理学界引发了一场哥白尼革命。”(康雅琼,2022)基于不同的心理结构所形成的人格理论,从而形成不同的行为方式,通过此行为模式所产生的道德行为,则就形成了道德原则。

无意识的本我是人格中本真的部分,是行为主体做出行为活动的根本依据。本我基于行为主体的无意识,象征了人的本能欲望,在此之下的行为活动,弗洛伊德认为其遵循了“快乐原则”,快乐则是为了获得感官上的快乐,并规避外界所带来的痛苦,所形成的行为准则,弗洛伊德称之为快乐原则。行为主体在基于本能的需要而做出的选择,以寻求自身欲求的满足,同时也是行为主体趋乐避苦的行为标准。基于无意识的本我,是人欲望的最根本的来源,在无意识的本我之中,行为主体不受逻辑性的行为所制约,而只是在其本能的快乐原则之下所进行活动。弗洛伊德认为无意识下的本我与现实世界是不同的,无意识之下,行为主体是类似于古希腊哲人德谟克里特所描述的宇宙原初未分的状态,是无逻辑混沌的状态,在此之下,人仅仅依靠其自身的本能来进行活动,对于外部世界毫不关心。弗洛伊德秉持的无意识无逻辑性的观点,在此之后,遭到了诸如精神分析学派拉康等人的批判,拉康则认为无意识其实内部蕴含着逻辑性。

弗洛伊德在无意识理论之下,将行为主体的本能分为自我本能和性本能。在其理论发展中,弗洛伊德将这两种本能合二为一,称其为生的本能,生的本能与死的本能相对,生的本能是一种基于本能的自我保存。行为主体在现实世界面对客体时,会受到外在客观世界的压制,而无意识受到外在客观世界的压制之后,并不会消失,而是依旧保存于行为主体之中,指导行为主体的行为活动。如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引论》一书中说到:“说话者决意不将观念发表而为语言,因此他便说错了话,换句话说,那不许发表的倾向乃起而反抗说话者的意志,或者改变他所允许的意向表示,或者与它混合起来,或意取而代之,而使自己得到发表。这就是舌误的机制。”(弗洛伊德,1984)弗洛伊德在这里阐释舌误机制,有效的表明了其无意识的作用,这里不许发表的倾向乃是无意识的表征。舌误的行为是无意识的显露,同时又是无意识的满足。因此,若无意识之下的欲望受到压制,则会通过口误、笔误、遗忘等行为所表现出来。

无意识的欲望被压制,还有另外一种方式来得到满足:梦。不仅仅在弗洛伊德关注到了梦的作用,在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那里,也曾对梦进行阐述。亚里士多德将梦作为一种想象,认为梦中的形象即与醒时的感觉刺激有关,由于梦者的生活环境以及行为有关。亚里士多德是将梦与外部客观世界以及行为主体的行动紧密联系在了一起,而弗洛伊德对梦做出了深层次的分析,认为梦是欲望的满足。“儿童的梦是梦者所承认的欲望的公然满足,普通的化装的梦是被压抑的欲望的隐秘满足,至于焦虑的梦的公式,则为被压抑的欲望的公然满足。”(弗洛伊德,1984)洛伊德称,在梦中也具有道德感,“在我们清醒时,如果欲望、渴望等没有从意识中经过,我们就不会做这样的梦……醒来后,我们感到了自己的道德力量,可能会对这个有着精巧结构的罪恶之梦付之一笑,但造梦的原始材料因为一笑置之而抹杀掉。”(弗洛伊德,2017)因此,梦作为本我中欲望的满足,并不具有道德,但是具有道德感,因为梦的行为与自身的无意识与自身的行为活动紧密相连,这也是弗洛伊德重视梦的原因。行为主体的活动,并不会仅仅停留在无意识之中,因为当用无序的思维去应对客观世界时,则会产生落差,这也正是精神症会发生错乱行为的原因,精神症的原因则是依旧停留在无意识之中,而无法适应外部世界。

(二) “自我”的调节机制

自我是在后天现实世界之中形成的,自我通过知觉系统获取信息进入意识,因此,自我是前意识系统。自我与本我的区别也就在于自我通过知觉系统与外部世界进行联系,来调节本我与现实世界。自我通过自身的知觉系统以及外部客观世界,将外部客观世界的信息进行加工和处理,以此来调节行为主体的活动,因此,行为主体也就受到了现实原则的制约,现实原则是相对于快乐原则而言的。自我帮助我们理解自身和认识外部世界,将外部世界与自身紧密联系起来。自我象征着理性,它关照着自我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之中,使自身处于安全的状态之下,在此状态下,自身的欲望得到范围内的满足。自我并不是无视快乐原则,而是基于现实原则的指导之下,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对行为主体做出指导。因此,从这点看来,自我并没有完全脱离本我,自我依旧是趋乐避苦,自我是本我的一部分。在一定范围内满足自身的欲望。

自我在欲望和行为之中行使综合调节的职能。自我在其发挥作用时,尽量规避自我的影响,但并不是说自我是自身的统治者,而是自我是自身达到既定和谐的作用。在本我与现实世界发生冲突的时候,自我对冲突进行调和,在无序的本我与现实世界之间,自我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因此也具有相应的防御机制,如凝缩、移置、升华、润湿、投射等方式来对主体进行调节。焦虑则是本我与现实世界发生冲突的一个重要特征,行为主体通过焦虑来应对自我与现实世界的落差,焦虑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存的行为,虽然焦虑可能会因环境以及学识等其他因素所影响,但对于个体而言,则是普遍存在的。同时,焦虑的长短也有其不同的作用,焦虑时间越短,则会起到发送信号的作用,则会对个体的行为产生有益的影响;倘若焦虑时间很长,则就会造成焦虑的发展,则会危及自身。因此,焦虑是自身欲望与欲望满足之间落差形成的。“力比多若受压抑,便转变而成焦虑,或以焦虑的方式而求得发泄,这是力比多的直接命运。”(弗洛伊德,2014)因此,焦虑是自我的外在形式,自我通过对自身地调节,达到自身的和谐。

自我服务于本我,当本我的欲望进行对外扩张时,自我会表现出一定的方式,对本我进行惩罚。自我在调节行为本我与现实世界冲突的时候,更过多的是倾向于关照本我,当现实世界在规约本我时,则会在最大的程度上对阻止本我对外的攻击和侵略,但同时,还有另一种的方式进行运作,则是使本我原来的攻击和侵略通过自我反观指向自身,如自卑内疚。这种方式则是自我进行调节的方式,也是调节自身与外部世界的行为方式。后天的行为不仅仅产生人格之中的自我,同时也产生了人格之中的超我,超我是本我的一部分,超我在自我之中产生。

(三) 超我的道德个体机制

超我是人格之中的第三个结构,包括人的良心以及理想自我。超我的人格来源于两个方面的因素,生物因素以及历史因素。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超我的人格则是由俄狄浦斯情结形成的,其根本原因在于人自身力比多受到压制。弗洛伊德指出,超我的形象是由父亲的象征形象内化而形成的,此形成过程不仅仅包含着对父亲的崇拜,同时还包括对于禁令的遵守。超我所遵守的不是快乐原则,也不是理想原则,而是至善的理想原则,超我更像是我们的良心。从历史角度来看,超我是因宗族部落对于俄狄浦斯情结的延续而来。“人的本性中那些出自俄狄浦斯情结的原始经验、宗教、道德、良心、理性等,都是可以遗传给下一代的。”(吴光远,徐万里,2005)超我依据我们的本性,同时又使自我适用于客观的现实世界。

俄狄浦斯情结并不长期存在于人的行为之中而占据主导地位,而是可以通过自身的外在性,在此情结之下摆脱出来。在幼儿成长到青春期的过程之中,行为主体会受到外界的教化,从而树立起性对象选择的限制,道德戒律使得行为主体将选择固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在此过程之中,孩童放弃自身母亲作为对象,从父母的限制之中解脱出来,进而摆脱俄狄浦斯情结的主导影响。而超我则是在与俄狄浦斯情结的对抗之中而形成的。超我不仅仅是在对母亲的爱恋以及对父亲的崇拜之中产生,同时也产生于对俄狄浦斯情节的摆脱之中,通过这两个方面,超我的机制则在人自身之中得到建立。超我一方面使自身朝向理想的方向,同时又设置禁令,使得自身的一些行为受到约束。

在弗洛伊德看来,超我等同于道德,其代表着人格之中的良心以及理想自我。超我的作用表现在对行为的限制和禁止,也表现人的理性和道德,超我使道德内化与主体之中,使本我在客观的现实世界接触之中,产生羞耻感的道德心理。从社会层面来看,对社会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但是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个人的欲望则受到了压抑,虽然顺应了社会的发展,但是使自身的欲望受到压制。超我在是一种心理结构,作为良心的象征性,超我对自我进行审视和监督,当超我与自我产生冲突时,则会产生内疚感。内疚感即产生于外界的限制之中,同时又产生于超我的限制之中。

弗洛伊德并不反对超我的禁令作用,同时也认为超我不应太过于严格。在超我的人格之中,本能欲望受到压制,但本能欲望始终存在,倘若本能欲望过于严格,则会失去人格之中的平衡,那么会造成个人人格产生混乱。在超我和本我的冲突之中,自我的理性价值则就应该发挥其作用,自我可以采取防御机制来解决这两种人格的冲突。超我由于是在理想原则之下的人格,因此是非理性的。而自我则是受本我和超我的人格之下发挥其作用的,也就是在非理性的统摄之下而发挥其自身所具有的内涵。人的道德观和道德行为,是在人格的形成过程之中不断变化形成的,这也使得我们不得不去重视本能欲望的影响。弗洛伊德描述人格特征时,有效分析了本能欲望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

4. 被欲望所限制的道德文明

弗洛伊德用人格理论解释了个体与道德的关系,同时,弗洛伊德进而从人类文明之中来阐释本能与文明之间的关系。“弗洛伊德的文化观是以其本能论为基础的,是用本能论对社会文化进行分析的产物。”(陆丽青,2010)弗洛伊德首先对文明进行重新的阐释,并用人格理论来解释文明之中的道德。通过此对照分析,来揭示出道德在人类文明之中的正确地位。

(一) 弗洛伊德的文明观

弗洛伊德在谈论文明的时候,从人的痛苦的角度来进行阐释。弗洛伊德认为我们忍受着三方面痛苦的威胁,“首先,威胁来自我们的身体,它注定要衰老和死亡,而且,如果没有疼痛和焦虑这些信号来警告,我们的身体甚至都无法运作;其次,威胁来自外部世界,它可能以强大而无情的破坏力量对我们施虐;最后,来自我们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与其他任何痛苦相比,这最后一方面的痛苦也许最剧烈。”(弗洛伊德,2019)虽然文明会带给我们痛苦,但是这是源于人类出于调和自然世界的需要,因此,弗洛伊德并没有将文明视为敌对的状态,而是分析文明之中所造成的欲望压制。

对于文明,弗洛伊德将其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人类抵御自然所创造形成的活动,这是改造自然的标志;第二个层面是美和秩序,美和秩序看起来虽然是不必要的,但却是文明程度评判的依据;第三个层面是精神产品,如哲学、艺术、宗教等,这一层面是文明在思想基础上对人类的要求;第四个层面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方式,这一层次虽然不是文明发展最后的一个层次,但却是重要的,因为用集体意志取代个人意志是文明之中最重要的一步。从弗洛伊德的角度来看文明,文明只是人类发展历程之中的一个阶段,文明通过牺牲本能的欲求来符合文明之中的秩序。本能的欲望与文明之间并不是相互依附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的过程,若只是单纯的牺牲人类的本能的欲求,则会造成人类人格之中出现问题,这样对文明的发展并不会起促进作用。人类的欲望并不会得到永久性的满足,而是处于不断换喻的过程之中。文明的发展必然会与人的本能欲望进行抗争,人在文明的进程之中,人的本能欲望受到压抑的程度也就越高。

(二) 本能与文明的冲突

本能和欲望的冲突体现在文明的发展之中。爱和本能的需要是文明发展的基础,爱最初指向主体的性欲对象,但后来爱和本能需要的目标受到限制,通过目标对象的限制建立了社会关系,从而构成了文明形成的基础。但是随着文明的发展,本能的欲望与文明的关系逐渐变得复杂,甚至两者变得对立起来。

本能与文明的冲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文明之中家庭与集体的冲突,在文明的发展之中,文明使得个体投入到集体之中,但是家庭却希望个体留在家庭之内,而这种冲突就造成了个体与文明的分歧。其次的女性与文明之间的冲突,在文明的发展过程中,男性从事的主导性工作与创造性工作占据主要方面,但女性的本能欲求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升华,因此,文明之下女性的欲求无法得到进一步的升华,使得女性自身与文明之间发生冲突。再次则是文明对本能欲求的压制,文明的发展依赖于本能欲望的压制,但是这使得本能欲望并不能更好的处理解决,本能欲望并不会消失,只会尽可能地减少。文明并不会使快乐原则作为其主导,而是要服从于现实原则之下,因此,本能欲望与文明的发展是文明历程之中最为根本的矛盾。文明在本能欲望受到压制的过程之中前进,但是本能欲望若持续受到压制,那么文明发展进程也会进一步受到影响。

人类与文明之间的矛盾冲突会造成一系列的问题。文明通过超我来严格的限制本能欲望的延展,在此过程之中会造成个人与集体,欲望与禁令等一系列的矛盾冲突。本能上的个体表现在利己的过程之中,而文明则需要利他,那么利己和利他之间的冲突则就必须回溯到本能欲望与文明之间的冲突上来。本能欲望与文明之间的冲突是我们不得不去面对的。而道德正是适应文明程度的重要手段之一,道德通过协调本能欲望与文明之间的关系,来制定一系列的道德原则来调节两者之间的冲突,使个体有效地调节两者之间的分歧,良心就是道德的产物。

通过对本能欲望和文明之间关系的探讨,弗洛伊德进一步的拓宽了伦理学的范围,道德不仅仅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研究对象,同时还应从人格的角度探寻人深层次的原因,而文明并不是既定的产物,而是随着种族部落和个体人格的发展所形成的。因此,从精神分析的方法来探究本能欲望与文明之间的关系,是从微观的层面来探究道德的问题,通过微观的角度来探究文明的发展历程,则可以揭示出心理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但弗洛伊德在阐述文明和本能之间的关系时,将两者的对立过于绝对化了,同时,随着文明程度技术的提高,本能欲望在一定程度之上是增强了。弗洛伊德从人格理论来分析文明对人的作用,但是并没有从社会的角度来分析人格的形成,因此就造成了具有片面性。但弗洛伊德人格理论价值,确是不容忽视的,这一理论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全面认识人类自身以及与文明的关系。

5. 结语

通过从道德起源的角度来分析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可以进一步扩展传统的道德学说。弗洛伊德从人格理论对道德进行分析,揭示出人内在的心理与个体以及文明之间的关系,使道德理论有其人格理论基础。同时对于人本能与文明之间关系的处理,使文明不仅关注人的整体,同时还需关注单个的人。但弗洛伊德对于对社会历史现象的心理化解释,又展示了弗洛伊德思想理论的片面性,但是并不能否认弗洛伊德无意识理论以及本能欲望的价值。在此之后的哲人,如拉康,通过对弗洛伊德思想的吸收,从语言学的角度来重新发展精神分析学派。弗洛伊德思想虽有其片面性,但其思想本身在心理学、哲学、艺术等领域有重要的现实性价值,这些是我们不可忽视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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