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俄狄浦斯王》中的无知与有知
On Ignorance and Knowledge in Oedipus the King
DOI: 10.12677/ASS.2023.128596, PDF, HTML, XML, 下载: 212  浏览: 362 
作者: 耿 敬: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关键词: 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无知有知Sophocles Oedipus the King Ignorance Knowledge
摘要: 通过对戏剧《俄狄浦斯王》的分析得出人的自我认知会经历虚假的无知、虚假的有知、真正的“无知”三个阶段。虚假的无知体现了人虽处于无知无欲状态,但不自知,此时也并未与外在产生联系;虚假的有知体现了人在追寻自认为更好的生活中却无知善恶、向外追寻物欲,最后自愿沦为物质的奴隶;真正的“无知”体现了人对未来的无知,一生将在自由选择中去探寻以怎样的方式能达到更好的生活。
Abstrac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drama Oedipus the King, it is concluded that human self cognition will go through three stages: false ignorance, false knowledge and real ignorance. False ignorance reflects that although a person is in a state of ignorance and lack of desire, they are not aware of themselves and do not have any connection with the outside world at this time; false knowledge reflects the ignorance of good and evil, the pursuit of material desires, and the voluntary enslavement of material possessions in the pursuit of what one considers a better life; true ignorance reflects a person’s ignorance of the future, and they will explore how to achieve a better life through free choice throughout their lifetime.
文章引用:耿敬. 论《俄狄浦斯王》中的无知与有知[J]. 社会科学前沿, 2023, 12(8): 4370-4374.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3.128596

1. 引言

《俄狄浦斯王》 [1] 是古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索福克勒斯所写的戏剧,于公元前约431年演出,其取材于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故事,充分展示了希腊悲剧中富有典型意义的英雄式人物与命运的抗争。俄狄浦斯的一生与德尔菲神庙上的神谕“认识自己”相呼应,随着其自我认知的加深,“杀父娶母”的罪名在不知不觉中坐实,后又在此罪名下追寻自己的幸福并获得解脱。戏剧演出后引起热烈的反响,对世界哲学尤其伦理学产生了深远的意义。德尔菲神庙上的格言“认识你自己”成为古希腊哲学的重要特征,自我意识成为哲学探讨的主要问题。苏格拉底从伦理学角度探讨自我时,其认为美德就是知识,一个行为是善的行为,取决于个体对该行为的正确认知,一个行为是恶的行为,取决于个体对该行为没有正确认知,即“知识即美德,无知即罪恶” [2] 。因此,借由此戏剧,道德价值中有关善恶观的“有知与无知”问题亟需进一步探讨分析。从苏格拉底的思想为着力点进行分析,在该戏剧中主人翁俄狄浦斯一生都致力于在道德上追寻、实践自认为善的事,但仍导致了“弑父娶母”的悲剧结果,由此分析得出俄狄浦斯对善、恶自认为的有知,其实是无知,最终其以刺杀双眼、流放自己作为惩罚,又进一步实现了俄狄浦斯的有知,并充分体现了自我的自由意志选择。斯芬克斯之谜“早晨时用四只脚走路,中午时用两只脚走路,晚上用三只脚走路”隐含之意正是人对道德的认识过程,而斯芬克斯之谜的解开是俄狄浦斯重要的人生转折点,其一生共经历三个人生阶段:虚假的无知、虚假的有知、真正的“无知”。

2. 虚假的无知

无知中的“知”既代表真理、真相,是人通过对对象的认识、阐释所得出的普遍化、明确的观念,又代表常识、经验,是个体受到教育、风俗、习俗等社会影响所形成的认知。无知中的“无”即否定的含义,没有之意。无知即个体内心既没有真理,也没有经验,如刚出生的婴儿即处于此阶段。虚假即不真实之意。从逻辑上分析,刚出生的婴儿尚未与存在之间形成互动,也未产生相互联系,此时的婴儿是外在的、无自我意识的,也可以说是物性的。因此,从人的本质自我意识层面讲,婴儿所处的阶段属于非真实状态的,内心即无真理、也无经验,即虚假的无知。道德经记载“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老人认为高尚的品德是永远存在于无知无欲的婴儿状态中的 [3] 。说明婴儿时期无私无欲,也体现了真正的“道”,然而人是生成中的,不可能一直处于婴儿时期,必定与外物此产生互动、联系。因此婴儿时期作为人生的起点既是真实的,也是虚假的,真实是指人的躯体即肉身是真正的生存过,虚假则指人的精神确未从真正自知过,即还未产生自我意识。

斯芬克斯迷语“(人)早晨脚最多的时候又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蕴含着此时的人是最弱的,也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因担心“弑父娶母”预言的应验,俄狄浦斯在襁褓时期被生母无情抛弃并将其两脚跟钉在一起,婴儿时期的俄狄浦斯是无私无欲的,在他得知真相前他对任何人没有过怨恨,但此时的他也是最孱弱的时候。反思当下社会,因盲信、迷信等残害婴儿的事情屡见不鲜,同时,又因为婴儿的无知弱小而频繁遭受谋杀、遗弃、虐待、拐卖、贩卖等恶性事件,从伦理学方面分析,婴儿是最无知无欲,按照老子的观点即最具有高尚品德的人,世间的恶却频频对其伸出魔爪,人确实应该反思如何存养善念、去除恶欲、追寻美德,旨在保护最美、最纯净的人。

3. 虚假的有知

此处,有知中的“知”仅代表常识、经验,是人由内在向外在探求所得出的结果,即个体受到教育、风俗、习俗等社会影响所形成的认知,具有个体差异性、流变性,不具有恒常性、稳定性。有知即个体过去及现在所存有的常识、经验。虚假的有知则表示个体经由社会传统影响所产生的认知都是非真实的。不禁疑问俄狄浦斯悲剧结局的产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或者说哪些原因导致俄狄浦斯形成了虚假的有知呢?下面将按照该戏剧内事件发生的时间主线进行分析。

3.1. 对恶的无知

当俄狄浦斯听到神的预言“弑父娶母”时,为避免预言的应验,他主动选择远离父母(其实是养父母),可见“弑父娶母”这一伦理观念是不被个体乃至社会所认同的。然而,在流浪途中,俄狄浦斯在不知其生父身份的前提下,与其生父产生冲突,并将其杀死。俄狄浦斯为了自认为心中的“善”,不自知的情况下却做了恶。同是一个人,只因知道其父亲身份而无法接受“弑父”,而面对未知身份的“陌生人”,就可以按照自认为道德标准对其评判,并产生对其杀害的行为。可见,同一道德主体在不同情形下的对善恶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在经验世界范围内有极大的主观性。

俄狄浦斯杀害其父亲的情节中这样写道,“他(生父)付出了不相称的代价”,俄狄浦斯在愤怒、狂妄的情绪下杀害了其生父和传令官,直接导致“弑父”的预言成真。在未知其生父真实身份前,俄狄浦斯并不认为自己杀人的行为是恶的、错误的,即对恶的行为本身没有产生正确的认知,即存有邪恶的念头却不自知,这也正印证了苏格拉底所说的“无知即罪恶”。从表面看,人未脱离神的掌控,命运按部就班的依照神的安排在进行,但从该事件来分析,正因为俄狄浦斯未对恶的行为进行正确认识,内心存有恶念却不自知,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此外,对于恶的解读,奥古斯丁有着不同的见解,他在坚信上帝是善的基础上认为恶是善的缺乏,背离了善即是恶,同时不要向外在、可见的行为中寻找恶的来源,而应该从内心中寻找,恶的来源是私利的贪欲 [4] 。俄狄浦斯之前作为科林斯王子,备受尊崇、敬仰,被人当头一棒后,感到被人羞辱,联想之前受人重视、尊敬,因无法继续享有却贪恋这种感觉,遂将其杀死,进一步体现了恶的来源是私利的贪欲或贪念。正如《菜根谭》所言“若伪妄之人,形骸徒具,真宰已亡” [5] ,存有虚伪邪恶念头的人,只不过是空有人护形体架势而已,其灵魂早已死亡。可见,未经审视、反思的人生是无意义的、虚假的,尤其需要对恶进行反思。

3.2. 追寻外物

俄狄浦斯正确答出谜底后,斯芬克斯跳崖身亡,人人纷纷赶来将斯芬克斯高高举起,俄狄浦斯成为了他们的国王,而且做国王期间他自我讲述一直生活得很愉快。我们不禁提出疑问,为什么俄狄浦斯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接受了国王的职位?俄狄浦斯生活在科林斯时,作为王子,公民中的第一人,享有极崇高的地位和名声,由此推测,俄狄浦斯认为自己充满智慧,足以担任国王的位置,应当享受其应有的荣誉,正因为俄狄浦斯对这些外物的追求导致了“弑父娶母”的预言的实现,即悲剧的发生。

世人一生所追求的不外乎是名利权情,而这些东西都是暂时的、流变的、无尽头的,且人们至死时也无法带走,正如红楼梦中的一段词:“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回首过往,一切名利权情都将烟消云散。所以人们追寻的永恒的、稳定的东西不在外面,而在自己灵魂深处,只有真善美的东西才能永远存于人世间。在苏格拉底临死前的申辩中他也看到人们只知道更多的追求名声、聚敛钱财、荣誉,却不关心求知智慧和真理,以及怎么使灵魂变得更好?世间可怕的是人们以不自知为自知、不智慧为智慧,也就是认为自己知道所不知道的事。而苏格拉底认为灵魂是决定知识与无知、善与恶的地方,人应该把“关心灵魂”作为人的首要责任。王阳明也一直倡导人要修身养性:从内心本体寻求天理,不假外求,进而知行合一。可见,真正实现人的价值、意义在内,不在外。

4. 真正的“无知”

“无知”中的“知”代表真理、真相,是人通过对对象的认识、阐释所得出的普遍化、明确的观念,不受个人经验的影响。无知中的“无”有“非”的含义存在,不代表绝对否定的含义,即无知至有知之间的状态。真正的“无知”表示拥有经验之后的人不断去追寻真理的过程中,这才是人存在的真正意义。

苏格拉底认为逃离死亡并不难,而逃离邪恶却难得多,因为邪恶比死亡跑得更快 [6] 。得知真相后的俄狄浦斯彻底清醒,曾经的自己多么无知,曾认为的善并非真正的善,曾认为的恶并非真正的恶,何为善?何为恶?一时间原有的世界已崩塌,似乎原来的俄狄浦斯是“死”的、没有真正活过,透过感官看到的所有都是假的,于是俄狄浦斯选择刺瞎双眼,用以洗脱身上的罪恶。此时的俄狄浦斯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无知,与其说悲剧的结局不如说是俄狄浦斯的重生,他将带着批判、反思的人生的态度去漂泊、流浪一生。

当人进入正真的“无知”阶段时,正如斯芬克斯之谜中“晚上用三只脚走路”,人的第三只脚就是自由意志。奥古斯丁认为人的灵魂既可以向上升华,追求纯粹的精神世界,也可以向下堕落,完全沦为物质的奴隶,人具有两面性,这都是因人的自由意志的选择所造成的。正如斯芬克斯之谜中记载的,斯芬克斯是由智慧女神缪斯派来的,它长着美女的头,狮子的身子,一对巨大的翅膀,其美丽的脸庞极具魅惑,其兽性的躯体又极具攻击力。斯芬克斯本身是邪恶的象征,代表着恶的欲望,既富有诱惑力又让人望而却步,如果人自身没有认识自己,也可以说若人一生没有去追求善,那就会堕入无尽的恶的欲望深渊,正如斯芬克斯会用其利爪将其撕碎并吃掉,永不超生。而人通过自由选择,要敢于承担起责任、维护自己权力,勇敢的去追求善。动物是没有理性的,它活着也仅仅是肉体意义的活着,动物却不知道自己活着。而对于人来说,人具有理性,因此可以知道自己活着,依靠理性人还可以活得更好,例如通过理性控制人对权力的强烈欲望。苏格拉底认为美德一直潜在的存在人心中,一直未被人自觉,既非完全的无所知,也非完全的有所知,因此人需要做的是将潜在的内在原则揭示出来,充分体现人的向善本性 [7] 。正是理性通过对人自身进行反思、批判将潜在的内在原则揭示出来。而自由意志借助理性的批判,选择正当的生活,追求永恒的、稳定的善,进而达到幸福状态。因此自由意志作为人的第三只脚,可以让人在天地间立的更稳,更能体现人如其所是的存在。戏剧中的俄狄浦斯一生都在逃离命运的安排“弑父娶母”,虽结果还是难逃厄运,但俄狄浦斯一直在与命运抗争,不断想要通过自我选择去挣脱命运地枷锁,这种精神恰恰是自由意志地体现,最后俄狄浦斯勇于承担责任,为了赎罪自我选择外出流浪,后来的人生我们无从得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俄狄浦斯一定会用他的第三只脚——自由意志辅助前行,这样的人生即使带有“悲剧”色彩,也是充满意义的,值的过的。反照现实,例如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原生家庭,即使这个原生家庭中充满着不幸,我们在成长中也要不断奋斗,努力让自己成为更好的人,而不是自甘堕落,被动接受命运的安排,实时反思自我,如若有一天发现自我已堕落轮为物质的奴隶,也要勇于承认过错、承担责任,让自己转变方向继续追求更美好的生活。

5. 总结

斯芬克斯的谜语向我们呈现了人的不断变化,即人是生成中的,具有无限可能,同时又有一定的必然性所在。首先,必然性体现在人的认识的普遍发展规律,即虚假的无知、虚假的有知、真正的“无知”。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经历的阶段不一样,有的人终其一生也处在虚假的有知阶段,而俄狄浦斯却到达了真正的“无知”。此阶段与孔子所言“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中不被外事所迷惑后的阶段相近,即道德修养需要循序渐进、非一朝一夕可完成。其次,无限性体现在成为怎样的人是由自由意志决定的。俄狄浦斯向人们呈现了一个勇于对抗厄运、敢于承担责任的精神。人的出生无法选择,一生将经历诸多挫折,甚至厄运,此时人不应被动接受命运的安排,要主动选择积极寻求真理,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在不断认识人性过程即便厄运连连,又如何,厄运会要我们更进一步认清自己,如若未知情况下犯下罪行,要勇于承担责任,反思人性,反思善恶,让自己成为更好的人。

参考文献

[1] 索福克勒斯. 索福克勒斯悲剧五种[M]. 罗念生, 译.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6: 69.
[2] 柏拉图. 柏拉图全集(第一卷) [M]. 王晓朝, 译.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2: 188.
[3] 李聃. 道德经[M]. 赵炜编, 译.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18: 65.
[4] 奥古斯丁. 论自由意志: 奥古斯丁对话录2篇[M]. 成官泯, 译. 上海: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2010: 75.
[5] 洪应明. 菜根谭[M].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18: 53.
[6] 柏拉图. 苏格拉底的申辩[M]. 吴飞, 译. 北京: 华夏出版社, 2017: 138.
[7] 邓晓芒, 赵林. 西方哲学史[M]. 武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