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经济及其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中的角色思辨
Discussion on Gig Economy and Its Role i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at the Present Stage
DOI: 10.12677/MM.2022.123025, PDF, HTML, XML, 下载: 438  浏览: 1,459 
作者: 陈 曦:绿地集团,上海
关键词: 零工经济互联网+共享经济角色思辨Gig Economy Internet Plus Sharing Economy Role Speculation
摘要: 本文以零工经济为研究对象,从其定义和特征两方面内容展开,论述了零工经济在工作模式和劳动关系等方面给传统经济模式带来的变革。文章介绍了零工经济模式在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以及各国的应对策略。继而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特征入手,讨论了零工经济模式与供给侧改革、创新创业、互联网+以及共享经济的紧密联系,以反映零工经济对我国的重要意义。文章同时也讨论了零工经济在企业、劳动者以及社会三方面存在的风险与不足,提出要以辩证的态度更全面地了解和认识零工经济模式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和作用。
Abstract: This paper takes the gig economy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from its defini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discusses the changes brought by the gig economy to the traditional economic model in the aspects of work mode and labor relations. At the same time, it introduc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ic model of part-time labor in various countries and the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of each country. Starting from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current economic developmen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ig economic mode and the supply side reform,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internet plus and sharing economy, so as to reflect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gig economy to our country. At the same time, the article also discusses the risks and shortcomings of the gig economy in enterprises, workers and society, so that people can understand the model of the gig economy more comprehensively and its effects on Chinese economy development.
文章引用:陈曦. 零工经济及其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中的角色思辨[J]. 现代管理, 2022, 12(3): 181-190. https://doi.org/10.12677/MM.2022.123025

1. 引言

零工经济(Gig Economy),从字面意思来讲,就是一种零散的或临时性的经济组织形式。从其英文来看,Gig一词最早是指20世纪20年代美国流行音乐中从事的临时、短期的演出工作的人,例如鼓手、吉他手等。此后,Gig一词就开始流行起来,特别是在美国经济大萧条中,许多公司开始雇佣按日计酬的临时工作人员从事一些基本的工作。到今天,随着互联网和信息科技的发展,零工经济这种模式给有一技之长的群体提供了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零工经济已经扩展到包括高技术在内的各种行业,典型的如电商行业(Ebay、Amazon、淘宝、京东等)、共享经济行业(Airbnb、Uber、滴滴等)、以及一些需要临时劳务或兼职的行业(快递、家政、代驾、装修等)。零工经济的出现反映了生产力关系发展到新阶段的特征,是支撑新兴经济持续发展的一种人力资源形态。

2. 零工经济的含义与特点

零工经济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只是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信息科技的兴起被重新赋予新定义,因此可以从文献研究角度将其划分为“传统零工经济”和“新零工经济”两大类 [1]。传统零工经济就其本身来讲,就是一种按需雇佣模式 [2]。一些已有对零工经济进行研究的文献中关注了其雇佣模式,强调了用工的“临时性”和“项目性”,而没有提到数字科技和互联网,通常指的是有特定技能的自有职业者,再次参与劳动力市场,以自己的技能获得临时性、项目性报酬的方式 [3] [4]。这样的劳动关系颠覆了传统的用工方式,使企业可以用相对较低的成本完成一些低频的工作(注意较传统的零工经济模式以低频工作为主,而基于互联网的新零工经济则没有这个特点),而不用雇佣固定的人 [5]。而从事零工经济的劳动者,则通过自己的知识、技能及经验等无形资产获得报酬,有些人以此为固定收入的额外补贴,有些人则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这样的雇佣方式使得劳动者和用工企业实现了双赢。

而基于互联网和信息科技的“新零工经济”则是目前学术界更加关注的内容。这种新零工经济主要依托互联网和信息科技的应用,更具有数字经济的特点,即从时间和空间上使得雇佣关系更加弹性和灵活 [6]。在零工经济模式下,每一个劳动者都是一个独立个体,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没有固定的雇主,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供求双方的信息直接通过互联网及时的传播和互联互通,使得双方的关系更加直接 [7]。新零工经济体系下,人们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可以获得两大类收入,一是技术性收入,而是资本性收入 [5]。在技术性收入领域,人们通过在数字平台获取适合自身能力的工作,付出时间和劳动,从而获取报酬,我国具有代表性的有大量的快递公司、网约车平台、外卖平台等。而资本性收入则指人们通过分享(共享)商品和资产而获得收入,比如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和出售自己的产品,或通过出让手中的闲置资源(如房屋、汽车)等获得收入,典型的平台有淘宝网、闲鱼网、Airbnb (爱彼迎)等。

有学者总结了零工经济对工作模式和劳动关系带来的六个方面的影响,即要素变化、岗位解构、空间分离、时间降解、管理解体、关系分化,从这六方面的变化来反映零工经济的特点 [5]。的确,零工经济给劳动者带来了很大的自主权,实现了自我管理,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获得额外报酬;而企业则通过临时雇佣关系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时,也不用像传统的雇佣关系那样承担劳动者的福利、保障、更无需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投入成本,给企业带来的是直接利润的增加和风险的分散 [8]。但值得关注的是,零工经济也存在问题和挑战,主要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给劳动者带来潜在的风险,即劳动者在提供劳务的时候,是没有传统的薪资和福利保障的,工作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一旦遇到劳动纠纷,很难完全维护自身的利益 [9]。零工经济中,企业当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与传统用工组织不同,零工常常来自企业外部,往往缺乏归属感和忠诚度,这就给企业的运行管理带来了一些挑战 [10]。大量采用零工经济模式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加大,又要求大幅度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此外,当劳动者提供的服务出现问题,或者共享的物品存在问题时,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来应对由此带来的投诉和诉讼 [11]。

3. 零工经济在国内外的发展情况

3.1. 零工经济的发展

根据全球职介机构国际同盟(CIETT) 2017年发布的调研报告,采用更为灵活的雇佣模式的国家竞争力更高,这些国家劳动力市场更加规范,就业增长更为强劲,且年轻人失业率比较低。报告同时指出了卓越的劳动力市场分为两类,一类是生活水平较高的,例如北欧国家,另一类则是市场经济导向的国家,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这两类国家都可以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工作的安全与灵活 [12]。根据我国《2017“灵活用工”生态白皮书》的内容显示,日本的灵活用工已经在人力资源行业中占到42%,美国则占比32%,欧洲的波兰、西班牙、荷兰、意大利等国家这一比例都超过30%以上,而我国灵活用工的比例则为9% [13]。与发达国家之间差距如此之大的原因大致是因为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服务业)已经占到多数,而第三产业(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则会促进灵活用工行业的增长。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尽管灵活用工行业的比例较低,但是近年来增长很快,根据我国《人口与劳动绿皮书No.21》的研究显示,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元素”为特点的新经济带动了一系列的新就业。1993年~2019年,我国的GDP年均增长率为9.1%,但数字经济年均增长率为16.6%,远远超过GDP的增长速度 [14]。《2021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共享经济参与提供服务者为8400万人 [15]。而新就业的特征不仅表现在就业方式的灵活上还表现在就业时间的灵活上,同时,很多劳动者开始通过第三方共享平台寻求多元化“零工”或自主创业,劳动者不断通过平台来实现个人价值。根据《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中国企业中正在采用灵活用工的比例已经高达55.68%,比2019年增加了11个百分点 [16]。而预测到2025年,整个灵活用工行业收入规模将达到12.4万亿人民币 [14]。

3.2. 各国如何应对零工经济

德国和中国一样,是一个出口导向的国家,这就要求企业必须灵活应对全球的竞争。过去,德国完善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限制了企业在雇佣员工方面的做法,使得灵活用工饱受诟病,但是2002年以后,总理施罗德进行改革,制定和颁布了一些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灵活用工。2010年,德国颁发了《兼职和固定就业法》,对固定期合同的管制明显放松,且允许雇员自行选择与单位建立全职用工关系或者临时兼职关系。德国制定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了保证同工同酬,防止虚假服务合同,临时工的服务周期不能超过18个月等措施。德国从法律角度入手,通过改革推进了众包平台、远程办公等零工经济模式的发展,这一举措既降低了企业的劳动力成本,让经济拥有更大的活力,同时也强调了企业的核心岗位是无法被取代的。

美国在2015年已经大致拥有1550万灵活用工者,雇主们除了希望企业能够增加灵活用工数量的同时,也仍然顾虑灵活用工在管理上和法律上出现的问题。过去,美国的劳动法、就业法和税法将劳动者划分为两个体系,一是雇员,另外是独立承包商。雇员可以享有诸如固定休息、最低工资、安全和健康保障等一系列保障,但是独立承包商则不在这个保障范围内。但同时,独立承包商又依托市场力量,在与企业签订合约时具有议价能力并受合同法保护。而随着零工经济的出现,这种二元体系已经被打破了。类似于Uber和Lyft这类平台公司,招募了大量灵活用工人员,但是这类人员却既不属于雇员也不属于独立承包商,而处于一个灰色地带。面对这样的情况,美国各州的法律也不尽相同。例如加州法律就认为全体就业者都被推定为雇员,除非雇主反对,从而从更大范围内保护了零工经济从业者;而部分州则在Uber,Lyft和Handy的游说下,提出了所有独立从业者都是独立承包商的推定,这将会对独立从业者的工资、收入和工作场所等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17]。

日本将灵活用工者定义为非典型的员工,与长期员工、专业员工并列为雇员的三个类型。截止2015年,非典型的员工占日本总雇员人数的37.5%,而早在1985年,这个数据只有16.5%。非典型员工中,女性占了绝大多数,为68%。非典型员工与其他两类员工相比,存在三大问题,首先是工作不稳定,大多数没有签订固定的劳动合同,更容易被裁员;第二是无法做到与长期员工同工同酬;第三是弱势问题,非典型员工参与工会的比例只有17.5%。近年来,日本通过修订《兼职员工法案》、《劳动合同法案》和《人员调度法案》等法律法规,一直在尝试解决非典型员工的权益保护问题。

在中国,存在三种用工关系:标准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而在2012年《劳工合同法》修订之后,对劳务派遣等非标准劳动关系进行了法律规定,提出了非标准劳动关系应该与标准劳动关系同工同酬,存续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等。但随着近几年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产生了很多新兴的商业模式和职业类型,比如物流、新零售、新餐饮等,许多行业都是以兼职用工形式替代全职人员,以节省企业的运营成本。但是这种雇佣关系通常不签订固定的劳动合同,因此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但是,从零工经济在中国的发展来看,不论是雇主还是劳动者,都越来越倾向于零工经济带来的自由度和便利性,据阿里研究院报告显示,到2036年中国可能有多达4亿人属于零工经济的自由职业者 [18]。那么在这种趋势下,对于《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呼声也越来越高,同时,也有一部分专家认为灵活用工的模式可以依靠市场的力量进行调节,而不需要法律过多的干预 [19]。

4.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特征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中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判断,即“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2018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将其明确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自改革开放以来,依靠要素投入驱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成功解决了“有没有”和“富不富”的问题。高速经济增长在保障居民收入上升和就业率稳定的同时,也解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然而,要素投入驱动型的高速增长也引发了地方政府收入差距拉大、债务负担加重、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以及城乡发展不平衡等经济社会问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心也转向“好不好”与“强不强”的问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相契合,具有增速稳定和结构合理的经济发展基础。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体现为三个层面:首先在发展的基本面,从协调发展理念出发保持经济增长的强度、稳定性和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从开放发展理念出发建立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其次在发展的社会成果层面,从共享发展和创新发展理念出发,强化人力资本积累使社会成员充分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进而以人力资本为创新载体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最后在发展的生态成果层面,从绿色发展理念出发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经济发展从数量的扩张到质量的提升,传统动能的支撑力量正在衰减,需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动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既需要深化改革开放以释放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更要坚持创新驱动、转变动力机制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当前,在世界科技发展酝酿欲待突破的背景下,世界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由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所引致的新经济,与中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高度契合。因此,大力发展新经济既是积极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选择,更体现了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本质要求 [20]。

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进入了新的高层次的历史方位。但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发展和宏观经济运行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特征:经济结构变迁、经济增长减速和经济增长动力转化。2012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由2011年9.5%下探到7.9%,2016年进一步降至6.7%。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内要素禀赋结构发生了变化,高速增长缺乏支撑。我国经过经济快速增长阶段的积累,物质资本由稀缺变为相对丰裕,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渐下降。在劳动力供给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殆尽以及城市人口老龄化,使得劳动力低成本优势缩减。而在宏观经济运行降速的同时,我国经济结构也在发生显著变化。在经济减速和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传统经济增长动能日渐衰减,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逐步向创新驱动聚集。2017年新动能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发展的质量效益得到改善。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1.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3.4%,战略性新兴服务业比上年增长17.3%,高技术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15.9%,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32.2%。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21.0%,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利润比上年增长24.5%,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比上年提高6.7%,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3.71% [21]。

新经济概念首次写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新经济”既是解放旧的生产力和调整旧的生产关系的过程,也是发展新的生产力和形成新的生产关系过程,经济发展的不同初始状态和具体环境决定了不同的发展路径。而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并且在经济体制和发展战略上存在显著差异,因而中国的新经济发展必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些特色包括: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各种技术的“交叉融合”构成了新经济的技术支撑;数据成为新经济重要的生产要素;个性化智能制造是新经济的生产范式;绿色低耗是新经济的生产特点 [22]。

5. 零工经济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5.1. 零工经济是供给侧改革的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新常态,有效应对经济下行、供求关系结构性失衡等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我国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大战略。通过供给侧改革,可以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出更多的有效供给,同时,也可以促进就业规模和质量的提升。供给侧改革对就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求就业市场更加灵活,同时,政府要为更加灵活的就业提供制度保障。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供给侧改革强调了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在这五大任务指引下,我国传统的行业将面临一轮洗牌,取而代之的将是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共享经济等为特征的新兴行业。这些新兴行业大量采用零工经济的形式,在供给侧改革所倡导的五大任务上,都具有传统行业无法匹及的优势。同时,供给侧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也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未来几年,注重科技投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将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关注点。所以中国的新兴产业正处于良好发展的势头之下,大力推动中国企业在本轮经济转型。这些新兴行业特征决定了其在使用劳动力的时候天然地具有灵活性,因此,供给侧改革为劳动者开辟了新的就业方向,对推动我国就业的安全和可持续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在供给侧改革的战略下,我国也要进一步探索和遵循新的就业政策导向,健全灵活就业的保障机制,不仅要提高就业的灵活性,还要保障灵活就业的制度化和正规化。

5.2. 零工经济是创新创业的推动力量

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理念,他提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随后,2015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李克强总理曾经在中关村创业大街参观时,提出“稳增长为的是保就业,创业创新是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基础。”

而在创新创业过程中,涌现的就业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灵活就业范畴。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7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报告》显示,截止到2017年底,我国平均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量为21.8户,比2016年增加近3户,其中,新登记的小微企业周年开业率保持在70%左右,户均从业人员从6.1人增加到7.3人。同时,报告也显示,截止2017年年底,央企约有150多万科技人员参与创新创业,直接带动近700万人就业,全国创业孵化器内企业就业人数超过200万人,每家企业平均带动就业43人 [23]。零工经济可以帮助初创企业节省用工成本,灵活用工,也可以使创业者或从业者根据个人时间和精力灵活创业,可以说,零工经济是创新创业战略中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零工经济所特有的灵活用工,临时就业等特征,正符合目前我国所推动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使企业和个人都有进退的空间。

5.3. 零工经济是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重要支撑

“互联网+”战略是我国近几年来极为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自2015年以来,连续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对“互联网+”战略提出了要求。“互联网+”指的是充分发挥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优势,使其在生产要素的配置中起到优化和集成的作用,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新形态。“互联网+”将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技术等运用到我们的生活中,使信息可以大范围的传递,帮助资源更高效地进行配置。在国内,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共享模式成为了新经济的重要表现形式。

根据《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显示,我国2018年共享经济市场交易规模为29420亿元,比2017年增加41.6% (而2017年则比2016年增加47.2%)。各共享平台的员工人数为598万,参与或使用共享经济的人数约为7.6亿人,其中提供服务的人数约为7500万人。共享经济对新经济的推动力日益明显,近三年来,在出行、住宿、餐饮等领域的共享经济对行业增长的拉动力分别为每年1.6,2.1和1.6个百分点。同时,报告也预测,在未来的三年里,我国共享经济还将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在稳定就业和促进消费方面的潜力还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24]。

同时,共享经济的模式也带动了我国消费升级与技术进步的趋势,更从供给侧改革的方面推动了闲置资源的优化使用。而这一过程,正体现了去工业化和去中心化的特征,使每个人的个体能力得到极大的释放,可以想见的是在2018年提供共享服务的7500万人中,有很大比例的人都是零工经济的参与者,这个庞大的群体,已经构成了我国就业人口中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5.4. 零工经济是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具和手段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城镇化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轨道,截止2018年,我国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9.58%,有8.3137亿人生活在城市中,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户籍城镇化水平则为43.37%,说明了将近2.26亿人的户籍在农村,但是已经常住在城市中。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需要城市为其提供就业、居住、医疗、教育等一系列的服务。我国于2014年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理念,即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如何满足城市中的就业需求是一个关键问题。在从农村进入城市的众多人群中,其受教育水平、职业素养、技能技术等千差万别,而零工经济的模式则正符合这些进城劳动力的需求。零工经济特有的灵活用工,给城市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用以消化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劳动力。而这些劳动力通过零工的形式,可以方便迅速的找到工作岗位,以满足自身在城市中生存下去的需要。另外,零工经济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提供了大量基础的就业岗位,从司机、家政、快递到新零售、共享服务等,许多岗位的要求不高,但又是城市正常运转中必不可少的,这就完善了的城市的服务,补齐了城市居民就业选择中的短板。

零工经济在解决大量就业的同时,也给城乡一体化发展带来了可能性。现在,众多小型电商店主,其坐标可以放在临近生产地的农村,依靠发达的物流配送网络,发挥作用,国内不断涌现出的淘宝村就印证了这一现象。零工经济解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因此,可以说零工经济从一个方面推动了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已经成为了未来城镇化领域内的一个政策工具和手段。

6. 我国发展零工经济需面对的挑战

6.1. 个人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在零工经济状态下,劳动者与企业往往没有签订固定的、长期的合同,使得劳动者无法像长期员工那样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带薪休假、加班工资等福利,更无法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各种保障。从国家层面来看,现行的《劳动法》暂时无法为零工经济的从业者提供有效的保障。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没有固定的长期的合同,个人在劳动市场里也处于弱势地位,不具有很强的议价能力,在个人的利益收到侵害时,往往找不到有效的途径来维护。国内著名的共享用车平台“易到”,原隶属于乐视系,在2017年乐视系发生财务危机时,就采用了延长司机提现的方式减少企业的负担。而在这种状态下,作为平台雇佣的零工,“易到”的司机们无法有效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同时,由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劳务市场完全向社会开放,使得个人劳动者面临众多的竞争对手,劳动者很有可能在满足企业需求的同时,降低价格,以便获得持续的零工机会。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由于在互联网科技下,个人与企业都通过平台进行沟通和交流,使得双方并不一定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和认同感,个人的劳动付出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反馈,使得个人在职业素养上很难得到提升,对于某一公司和行业的忠诚度也有所下降。

零工劳动者们还需要面对一个严峻的挑战,那就是由于技术进步可能造成他们被先进科技所替代的风险。一些西方学者认为随着科技进步,低技能零工从业者们会被机器、人工智能等替代,也有学者认为被替代的零工主要是中等技能的那部分人,而低技能和高技能零工的被替代风险相对较小 [25],这主要是因为低技能劳动者替代的成本超出收益,而高技能劳动者被替代的难度太大,现在的科技水平难以满足替代的要求。Fox等学者指出,科技的快速发展极大改变了工作的性质,一些工作产生的同时,另一些工作消失和被替代原来相比,由于现代化技术和科技投入生产,一些工作内容需要更少的劳动者参与,劳动者的位置逐渐被机器所替代 [4]。Mulcahy也认为“技能”在零工经济下至关重要,拥有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是零工经济工作者们的生存之道。增强对零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具体来说需要培养他们商业运作能力,训练他们能够更好的发掘并利用自己已有的技能,帮助他们建立和工作、资源之间的链接,以及加强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等 [26]。

6.2. 企业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从企业来看,灵活用工不仅可以带来用工成本的下降,但也会给企业带来一些问题。首先是零工的准入门槛较低,员工一般不经过严格的培训就参与到企业提供的服务中,这就无法保证企业所提供服务的质量,企业只能通过平台进行员工的管理,这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其次,由于零工很少和企业签订固定和长期的合同,其对企业的热爱和忠诚度都比不上固定的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就不强。对企业来讲,通过平台管理众多的员工,很可能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可能无法及时的解决,因此会使企业的声誉和利益受到损失。在滴滴平台刚刚上线的几年间,被爆出多起司机伪造订单,骗取平台车费的案例,说明了平台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同时,滴滴司机绕路、挑单、态度恶劣、甚至违法犯罪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暴露出了平台的监管力有限。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要维护好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则要不断加强平台对灵活用工者的监管,并将企业的服务标准化。第三,零工经济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挥受到制约,加速了市场的竞争。一些雇佣大量零工的企业,其核心竞争力很难形成壁垒,商业模式和盈利路径很容易被复制,造成了很多互联网初创企业在喧嚣一段时间后就沉寂了。

6.3. 给城市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曾有学者提出,在全球化的环境里,从事零工经济的劳动者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劳动群体,他们身处弹性而无保障的劳动关系中,被称为“不稳定无产者” [27]。随着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引发了一系列经济组织的形式的变革,这些新兴的经济组织强调了资本的自由化,即哪里生产成本低,效益高,资本就会流向哪里。这就是近年来共享经济为何在全球经济中甚嚣尘上的原因。以降低劳动力成本为目的的新兴经济体,在全球市场上建立了一个“劳动力弹性市场”,以弹性的、临时的以及不稳定薪酬的工作代替固定的、长期的传统工作岗位,从而也催生了一批以此为生活来源的零工经济者。这些零工经济者中有很大一部分并没有主要的和固定的职业,而完全依靠提供灵活用工而生存,当他们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很难给予完全的保障,他们因此渐渐地沦为新型的不稳定无产者,这加剧了社会和经济的不稳定性。以中国为例,在2018年提供共享服务的7500万人中,如果有1/10的人失去工作,其比例就相当于拉高我国失业率1个百分点(我国2018年整体就业人口约为7.78亿人,而我国2018年的整体失业率大致为4%)。同时,这个庞大的群体,由于没有固定、长期的职业,没有企业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一旦失去工作机会,则会面临失去生活来源的困境,对全社会来说,都是一种不稳定的因素。同时,不稳定的工作群体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社会治安的隐患,给城市治理带来挑战。

6.4. 法律风险

对我国而言,零工经济带来大部分挑战的根源来自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关系认定不明确。在我国,劳动关系的认定十分重要,因为不同的认定会带来一系列不一样的法律后果。比如,如果零工经济中的工作关系被劳动法认定为劳动关系,用人企业就需强制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包括:不得按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付酬;用工不得超过劳动者最长工作时间限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或非经济补偿;替劳动者缴纳社保等等。且这些义务属于强制性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但如果零工经济中的工作关系被法律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传统雇佣关系,那么用人方就无需履行上述义务,一切按照双方约定的劳务合同进行。我国现有劳动法大致上使用全有或者全无的框架认定劳动关系,并据此确定劳动关系中的权责,所以,并不足以回应当今零工经济中情况复杂的用工方和劳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零工经济无疑给劳动法带来了多方位的挑战和冲击。劳动法对劳动关系认定不明会引发一系列问题:被认定为非劳动关系的零工工作关系中,用工方和劳动者双方不存在明确的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导致零工就业者不能依据法律获得稳定收入和社会保障;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政府可追溯税源,降低了政府收入;而企业则需要面对由此引发的诸多劳动诉讼和劳动争议,无疑大幅提高了企业的法律和运营成本。

7. 结论

从零工经济的概念来看,其具有的灵活性、短期性和即时报酬成为了最大的特点。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零工经济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又可以分散企业的风险,提高利润。对于个人来说,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知识、技能及经验等无形资产获得报酬,且可以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不受工作场所的限制,是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推动下,零工经济的风潮席卷全球,并且在新兴经济体中作用明显。同时,零工经济也存在一些不足,会给个人、企业和社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从个人角度来讲,零工经济带来的最大挑战是个人就业保障的缺失,使个人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对于企业来说,最大的问题是通过平台对员工进行管理可能会导致企业服务质量的下降,同时,从事零工的员工也很难保持企业的荣誉感和忠诚度,企业在核心竞争力方面的发挥也会受到限制。而对于城市和社会而言,如果零工经济的群体特别庞大,那么就要考虑这部分群体对于社会治安带来的隐患,还要考虑这部分群体在失去就业机会时对社会带来的不稳定因素。

零工经济的出现对传统的就业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变革,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建立更合适的法律法规来保障零工经济模式中的企业和个体劳动者。而从中国的情况来看,零工经济与近年来我国正在全面推进的供给侧改革、创新创业、互联网+和共享经济以及新型城镇化关系密切,他既是对我国经济领域相关改革的推动,也是改革的成果,是我国新经济改革中出现的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需要辩证的去对待,值得我们认真的研究。

零工经济是生产力在新的发展阶段的表现形式,对零工经济的研究可以使我们更快的融入全球新兴经济架构,也是对未来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化的预判。在对零工经济的研究中,首要的是解读其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更重要的则是判断其存在的潜在问题,并做好法律法规方面的完善,以促进其更好的为我国经济改革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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