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教学法在中国的适用性
Applicability of Translation Teaching Method in China
DOI: 10.12677/ASS.2022.119512, PDF, HTML, XML, 下载: 244  浏览: 495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梁 敏*, 秦海涛, 陈 双#:湖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 黄石
关键词: 语法翻译法发展适用性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 Development Applicability
摘要: 语法翻译法是历史最悠久、且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外语教学方法,但是正是由于其在使用的广泛和历史悠久,许多国家都指出都将其思维传统的教学法,认为它是不符合当前外语教学的实际情况,导致对语法翻译法产生认知偏差,本文从语法翻译法的由来、发展、在中国的适用性、优点与缺点对其进行了客观的论述,以期达到科学认识语法翻译法的目的,为科学地使用语法翻译法的教学实践提出合理的使用建议。
Abstract: Grammar translation is the oldest and the most widely used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method, but it is because of its widespread use and long history, many countries have pointed out its thinking traditional teaching method, that it does not conform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leading to the cognitive deviation of grammar translation, from the origin, development, applicability,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in China, some ideas for the scientific use of grammar translation.
文章引用:梁敏, 秦海涛, 陈双. 翻译教学法在中国的适用性[J]. 社会科学前沿, 2022, 11(9): 3742-3746.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2.119512

1. 语法翻译法的由来

语法翻译法是所有教学法中,历史最悠久的一种教学法,也是当前这个时期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教学法之一。根据英语语言教学史的记载,现代语言教学是在中世纪末开始的 [1]。语法翻译教学法的出现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很大的关联。早在18世纪末,欧洲的一些学校已经有一些学习外语的课程出现。并教授希腊文和拉丁文,其目的是帮助学习者理解用希腊文和拉丁文书写的书籍。其教授的内容有简单的语法规则、词汇、句子的翻译,这就是早期的语法翻译法的雏形。

在西方,语法在外语教学中被忽略了近半个世纪,在中国,这种状况也持续了几十年,而教学实践却证明:不讲授语法的教学,这里尤指以显性而不以隐性叫法为特征的语法翻译法,不管是以理解为基础的语法教学还是以交际为基础的语法教学,效果都差强人意。随着第二语言习得研究的不断深入和进展,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开始对第二语言或者外语教学中语法教学的作用进行重新思考和定位;Krashen等人把语法教学出外语教学的做法遭到了许多外语教学专家和外语教师的批评和抵制。人们发现,即使学习者接触了大量的语言材料,仍然不能正确地使用某些语法形式,要提高学生使用语法形式的能力,还要通过正式的语法教学。语法翻译法在经历了排挤和否定的曲折道路之后,终于螺旋式上升,得到了语言教学界的重新认识,人们开始更加全面,客观地看待语法翻译法的利弊,使其走上了回归之路。当然这并不是以往路线的简单往复循环,在诸多语法学派的促进及冲击下,它不断修正其自身缺陷,在与其他教法互为补充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与发展。

2. 语法翻译法的在中国的发展

据有关史料记载,我国英语教学正式开始于1862年,清政府开办的中国第一所新式学校——京师同文馆。从1862年至今,语法翻译法占据中国英语教学讲坛140多年 [2],这无疑证明了语法翻译法的在中国存在科学性与合理性。而在国外,语法翻译法教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这也验证了语法翻译法的在世界上存在是有科学依据的。

但是,语法翻译法在语言教学中不是万能的。普遍认为,语法翻译法重视阅读以及写作等方面的语言学习,而忽视了口语和听力的教学,不符合现代人对英语教学的认知。并且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英语课程准》(2017版) (以下简称“新课标”)指出,英语属于印欧语系,是当今世界广泛使用的国际通用语,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沟通工具,是思想与文化的重要载体 [3]。由此可以看出,在当前这个时期,语言被认为是一个主要的交流工具,在各种国际性的活动中,以及与外国友人交谈时,语言的交际功能是十分重要的。而当前,人们普遍把语言的交际能力放在首位,这也是新课标把语言的交际功能放在如此重要的地位的原因。这就是出于对语言交流属性的考虑,而忽略了语言的写作、阅读、语法规则的考虑。

重书面、轻口语是语法翻译法的首要缺点,也是批评者对它攻击的首要方面 [4] [5]。从中可以看出,语法翻译法并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培养口语教学上。导致人们对其产生误解,认为其不利于对学生口语能力的训练。这使得一些人对语法翻译法的缺点进行大肆批判。

然而,在1980年,Smith指出,l) 第一班的学生(使用翻译法教学的学生)在语法的准确性、翻译能力和阅读能力方面高于第二个班(听说教学法)的学生。2) 在听力和口语能力方面,两个班学生的水平几乎没有差别。这一结论也让我们意识到,语法翻译法在听力和口语的培养方面,并没有像批评者所说的那样。语法翻译法在进行教学时,学生的听力和口语都不会弱于其他听说教学法培养的学生。而这也反映出,对学生的阅读、写作和语法规则进行教学时,学生的口语和听力都能得到一定的锻炼,且听说能力和读写能力不应该独立进行培养,这四个能力的培养是可以互相影响的。

Canale & Swain和Riehards & Schmidt (1980)等语言学家认为学习者的语言“交际能力”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要素:1) 语法能力,2) 社会语言能力,3) 话语能力,4) 策略能力。由此可知,语法翻译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就能够得到解释了,语法翻译法对语法规则的培养、对阅读能力的培养、对翻译能力的培养和对写作方面的培养,都能够在以上四个方面有所体现。而并不像一些主观反对的人所说的那样,语法翻译法不适合口语和听力的教学 [6]。

在认识到语法翻译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后,当前的语法翻译法也逐渐摆脱以语法规则为中心的教学,而关注语言规则的在口语和写作方面的运用上。这也是语法翻译法在中国逐渐发展并存在的合理之处。

3. 语法翻译法在中国的适用性

3.1. 语法翻译法是对语言规律的教学

这种规律的教授能够提升语言的综合运用能力,而不仅仅是提升语法规则的运用,更能够提高口语正确地表达能力。语法的规则是一门语言的基本原则和构成形式,口语和书面语都会遵守语法规则。所有人都知道,语法规则是有限的,而语言的表达形式却是无限的,对这些语法知识的教授就能够减轻学习者的工作量,提高学习的效率,特别是在中国,学生的学业压力较大,课后作业太多,注重对语法规则教授的语法翻译法就满足这个需求,教师教授一些语法规则,就能够让学生快速掌握到学习的方法。而且,在中国的传统教学里,重视对规律性知识的传授,这也就符合中国学生的学习习惯,所以语法翻译法适用于中国学生的教学。

3.2. 语法翻译法采取的是双语教学

亦即母语与目的语同时应用于教学,这就不同于全英文教学。而事实证明,对中低外语水平的人来说,进行双语教学是很有必要的。母语能够对外语进行精准无误的解释,而如果使用全英文教学,就达不到这种效果,学生无法获取英文所表达的准确含义。教学可以使用学生的母语,帮助学生增强理解和掌握学习英语的能力,通过母语的讲解可以更好的理解英语,通过学习英语也可以更好的理解汉语的特别之处,这就是两种语言的互补作用。知识是不存在界限的,不以使用的语言不同而发生改变,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把理解目的语所表达的准确的含义。

在中小学全英文授课的课堂中,学生无法像理解母语一样理解英语,甚至可能因为完全听不懂老师的表达而放弃英语的学习。语法翻译法的有点就在于,教师口语运用母语对目的语进行解释。让学生更好更准确地理解其含义。

3.3. 语法翻译法适用于中国的应试教育体制

中国的考试制度可以追溯到夏、商、周等王朝,最早有文字记录的在西周公元前11世纪,在隋朝,更是大兴科举,使选拔人才得以以制度的形式流传下来,直到清朝末期,废除了科举制后,科举制在中国延续了长达三千年之久。而在新中国成立后,选拔人才的方法还是与其相仿的考试制度,都是通过笔试来确定人才的层次。而语法翻译法正好侧重于对阅读、写作、翻译这种笔试类型的培养,这就使语法翻译法能够完全适应中考、高考这种应试教育。所以语法翻译法在中国的长期存在的合理性是有科学性的。

4. 语法翻译法的合理运用方法

4.1. 语法翻译法的缺点

1) 语法翻译法不重视对口语、听力的教学。语法翻译法主要是对语言规律的进行教学,加上中国是十分重视应试教育的,导致对口语的训练较少,虽然有研究表明,语法翻译法不会导致口语的成绩下降,但是应试教育加重了对口语训练忽视的现状。这就导致学生在一定程度上表口语不流利,表达不符合目的语的习惯和逻辑,语音和语调的表达性还不够准确。

2) 语法翻译法的教学环节十分单一和单调。在进行语法规则教学时,由于其教授的大部分都是抽象的语法规则,以及大量的机械训练,导致学习者容易失去学习的热情,对学习外语产生畏难情绪,觉得外语十分抽象,特别是中小学学生,他们的认知能力还不够,对抽象的语法规则理解不够透彻,容易产生对英语产生厌学的情绪。

3) 语法翻译法没有理论基础。在教育学、语言学、心理学方面,语法翻译法没有其理论依据,这个方法这是人们长期教育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种方法,其主要来源为人们的教育经验,这种经验也就是其理论的来源。

4.2. 语法翻译法的合理运用方法

1) 重视对语法规则的教学。这是学习每一门语言的是语言能力的基础。学习语法是每一门语言的必经过程,没有对语法规则的习得,就没有第二语言的习得。而语法翻译法重视语法的习得,这是语法翻译法的优势所在,其能够在世界广泛流传和使用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它重视对于语言规则的教授。语法规则可以使语言的各种现象系统化,有利于学习者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简单到复杂地进行分层次的学习,这对各个基础的学习者都很实用。

2) 语法规则是口语交流、写作、阅读的基础。没有学习具体语境的语法规则,口语会出现一定的语法错误,甚至导致本末倒置,口语表达的时候,都会对一些主语、谓语、宾语的有一定程度的取舍,省略不重要的内容,有时候甚至调换位置,这都是口语表达会出现的情况,但若是没有语法规则进行支撑,就容易出现许多问题。

3) 语法翻译法是一种能让学习者达到较高外语水平的教学方法。语法翻译法能够让学习者获取深层次的信息,而不是简单的字面意思,语法翻译法会对句子结构和成分进行划分,以及各成分和句子的关系进行梳理,这是一种能够让学习者对外语理解更加透彻的一种方法。其并不只是表面句子意思的分析。

5. 总结

在经过对语法翻译法的由来、发展和其优缺点的阐述,我们就能够用更加科学的眼光看待语法翻译法,语法翻译法在中高等教育的实用性还是比较明显的,对于小学和初中的学生来说,语法翻译法在语法的教授上还是需要谨慎使用。而在各个层次的教学中语法翻译法还是要加强对口语的教学,以弥补教育方法和体制的弱势,达到更加高效率的教学和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的能力。

基金项目

本文是湖北高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英美文学‘六位一体’教学模式与英语专业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项目编号:2020607)的阶段性成果。

NOTES

*第一作者。

#通讯作者。

参考文献

[1] Howatt, A.P.R. (1984) A History of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2] 王东波. 论语法翻译法的适用性及其存在价值[J].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4): 52-55.
[3]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2017年版) [M].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8.
[4] 常宏. 论语法翻译法在我国长期存在的合理性[J]. 黑龙江高教研究, 2010(2): 156-158.
[5] 常宏. 论语法翻译法在我国外语教学中的适用性[J]. 继续教育研究, 2010(3): 166-167.
[6] Canale, M. and Swain, M. (1980) Theoretical Basis of Communicative Approaches to Second Language Teaching and Testing. Applied Linguistics, 1, 1-47.
https://doi.org/10.1093/applin/I.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