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数字普法路径研究
Research on the Path of Digital Law Popularization in the Era of Digital Economy
DOI: 10.12677/OJLS.2024.122115, PDF, HTML, XML, 下载: 55  浏览: 112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陈敬兵, 李 峰, 梁 垚:陕西省烟草公司渭南市公司,陕西 渭南
关键词: 数字经济数字法治数字普法Digital Economy Digital Rule of Law Digital Popularization
摘要: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元素在现代经济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推动社会进步。数字普法是数字法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字时代全民普法的新形态,是运用数字技术、遵循现代传播规律开展普法的新实践,也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新路径。全民普法要依托数字化技术,以适应数字时代的变革和发展,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构建数字法治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Abstract: In the era of digital economy, digital elements are playing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the modern economy. The application of advanced technologies such a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ig data and cloud computing is changing our lifestyle and promotes social progress. Digital law populariz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digital rule of law, a new form of law popularization in the digital era, a new practice of using digital technology and following the law of modern communication to carry out law popularization, and a new way to enhance the pertinence and effectiveness of rule of law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The popularization of the law must rely on digital technology to adapt to the changes and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ra, improve the pertinency and effectiveness of the law popularization work, and provide strong suppor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digital rule-of-law society.
文章引用:陈敬兵, 李峰, 梁垚. 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数字普法路径研究[J]. 法学, 2024, 12(2): 811-815. https://doi.org/10.12677/OJLS.2024.122115

1. 数字经济时代传统普法方式的困境

数字经济时代,是一个以数据为驱动力的新经济时代,标志着信息化时代的崭新阶段。在这个时代,知识、信息和技术等数字化元素在经济中占据了核心地位,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进期,数字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驱动力。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实践,数字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将有力推动我国实现数字经济优质化、数字治理高效化和智慧生活惠民化。

2021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八五”普法规划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素养,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深入推进。但是在数字经济的大潮中,传统的普法方式遭遇诸多困境。首先,数字经济时代信息的产生和传播速度非常快,大量的信息涌入人们的生活中。这使得传统普法方式难以跟上信息的更新和变化。法律法规需要及时调整和更新,以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但传统普法方式通常较为缓慢,无法及时反应和适应。其次,数字经济时代涉及的法律问题涉及到技术、隐私、数据保护等领域,对于一般公众来说,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较为困难。传统普法方式通常采用文字、宣传册等形式进行普及,但这些方式可能无法满足公众对于复杂法律知识的理解需求。最后,数字经济时代的技术更新非常迅速,新的技术和应用不断涌现。这给传统普法方式带来了挑战,因为法律的制定和普及需要时间,而技术的发展却可能已经超越了现有的法律框架。这导致传统普法方式在应对新技术和应用的法律问题上存在滞后性。

2. 开展数字普法的必要性

数字中国建设为“八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和背景。首先,数字中国建设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普法途径。例如,通过建设智能化的普法平台和应用程序,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获取法律法规信息,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其次,数字化手段可以突破传统的时间和空间限制,使普法工作能够覆盖更广泛的人群。通过网络和移动设备,普法信息可以传播到偏远地区和边缘群体,提高普法的普及率和影响力。最后,数字中国建设为普法工作提供了创新的方式和工具。例如,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深入挖掘法律案例和判决文书,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

面对新的机遇,开展数字普法是适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数字普法是指利用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进行普法工作的方式。它是将传统普法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通过数字化手段提供法律法规信息、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以提高公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法律意识的提升。

数字普法的特征在于利用数字技术提供个性化、互动性强的普法服务,通过多媒体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实时更新法律信息,并跨越地域限制,使更多的人能够方便地获取法律知识和参与普法活动。具体而言,包含以下六点:一是数字化。数字普法利用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进行普法工作,将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普法教育等内容数字化,以便更好地传播和应用。二是个性化。数字普法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兴趣提供个性化的普法服务。通过分析用户的数据和行为,普法平台可以推荐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满足用户的特定需求。三是互动性。数字普法鼓励用户的参与和互动。用户可以通过数字平台与普法机构或其他用户进行交流和讨论,提出问题并获得解答,促进法律知识的共享和交流。四是多媒体化:数字普法利用多种媒体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包括文字、图像、音频和视频等。通过多媒体的呈现方式,可以更生动地展示法律概念和案例,提高用户的理解和记忆效果 [1] 。五是实时性。数字普法可以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解释,以适应法律的变化和发展。用户可以通过数字平台获取最新的法律信息,保持对法律动态的了解。六是跨地域性。数字普法打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获取普法服务。无论用户身处何地,只要有网络连接,就可以参与数字普法活动。

3. 开展数字普法的具体实践

数字普法的目标是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增强公众对法律的遵守和尊重,促进社会的法治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普法工作可以更加高效、便捷地覆盖到更广泛的人群,推动普法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它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 数字化普法平台。建设在线普法平台或应用程序,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案例分析、法律咨询等服务,使公众可以方便地获取法律知识和解决法律问题。2) 数字化普法教育。利用多媒体技术、在线课程和教育游戏等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向公众传授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3) 社交媒体普法推广。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等,传播法律知识和案例,引导公众参与普法讨论,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4) 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深入挖掘法律案例和判决文书,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5) 数字化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互联网、移动应用和数字媒体等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

数字普法需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的优势和便利性,将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广泛的公众,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率和效率。同时,也需要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和普法需求,选择合适的数字普法方式和内容,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北京市海淀区通过线上平台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数字化赋能的海淀普法平台已经成为一个智能化的普法学习平台,不仅提供了普法视频作品,还可以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智能化分析,提供个性化的普法服务。这种模式的普法宣传更加精准、高效,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实用的法律学习渠道。通过数字化的动画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是海淀普法平台的一个创新举措。这种形式的宣传不仅具有吸引力,还能够以更加直观、生动的方式向公众传递法律知识,提高普法效果。根据用户点击量、转载量等数据分析,可以了解用户对普法关注热点和需求方向,进而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例如,针对用户对加班问题的关注度较高的情况,可以对加班时长上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解读,以帮助劳动者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

浙江省德清县司法局在推进数字法治建设过程中,创新性地将普法资源和需求分析整合在一起,借助“数字驾驶舱”的“资源链接”优势,研发出一款综合性的数字化精准普法应用。该应用不仅嵌入到了“我德清”APP和微信小程序中,还通过综合地图应用和短视频等形式,为公众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普法宣传形式。通过实时更新和智能化推送数据,该应用能够实现精准普法,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同时,通过收敛普法主题,确保了普法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这种数字化普法模式成功地推动了普法工作从传统的“大水漫灌”方式向“精准滴灌”转型,提高了普法工作的效果。德清县司法局的相关工作做法被《法治浙江》简报录用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此外,该局还在全省数字法治系统现场教学活动宣传专版中刊登了相关经验。这些成就充分展示了德清县司法局在数字化普法领域的领先地位,并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3] 。

4. 开展数字普法的落地措施

4.1. 制定数字普法战略

制定数字普法战略是推动数字普法的重要步骤,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包括政府的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合作、资源的整合和配置等。战略的制定应该具有前瞻性和可持续性,能够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需求,并为数字普法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首先,应当明确目标和愿景。确定数字普法的长期目标和愿景,例如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意识、促进社会的法治建设等。明确目标可以为制定具体的战略和措施提供指导。其次,要分析现状和需求。评估当前数字普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了解公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普法服务的痛点。可以通过调研、数据分析、专家意见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再次,应当制定战略重点和优先事项。根据目标和需求分析,确定数字普法战略的重点和优先事项。例如,重点关注法律知识普及、普法教育、普法平台建设等方面,并确定优先推进的项目和措施。最后,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和实施计划,包括建设数字普法平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培训普法从业人员等。同时,制定时间表和里程碑,确保战略的顺利实施。

4.2. 建设数字普法平台

数字时代普法应坚持“共享 + 开放”的理念 [4] 。在建设数字普法平台的过程中,需要政府、普法机构、技术团队、法律专家等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推动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平台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内容的质量、用户体验的好坏以及平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要确定数字普法平台的功能和服务范围。平台可以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案例分析、法律咨询、在线课程、普法游戏等多样化的服务,以满足用户的学习和咨询需求。同时,要考虑用户个性化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推荐和学习路径。要设计友好易用的用户界面,使用户能够方便快捷地使用平台。考虑用户群体的特点和使用习惯,设计清晰的导航结构和交互方式,提供直观的操作界面和良好的用户体验。要提供多样化的数字普法内容,包括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内容可以涵盖法律知识、案例分析、法律实务、普法宣传等方面,以满足不同用户的学习需求和兴趣。

4.3. 提供多样化的数字普法内容

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数字普法内容,可以满足不同群体和个体的学习需求和兴趣,提高数字普法的吸引力和实用性。同时,要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避免误导和误解。例如:可以提供易于理解和生动有趣的法律知识普及内容,涵盖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法律概念和基本原则等。可以采用图文、视频、动画等形式,以简明扼要的方式介绍法律知识,帮助公众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可以提供真实案例的分析和解读,让公众通过具体案例了解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和意义。案例可以涵盖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帮助公众理解法律的具体适用和效果。开发互动式学习工具,例如普法游戏、在线测验、模拟法庭等,通过参与互动的方式提高公众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这些工具可以帮助公众在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记忆。同时要鼓励用户参与和贡献内容,例如用户案例分享、法律问题讨论等。用户可以分享自己的法律经验、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促进用户之间的互动和学习。

5. 结语

普法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是未来的趋势。随着数字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人际交往方式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数字化转型可以带来更高效、开放、自由、互信的法律服务,可以促进公正、包容、共治的法律秩序的建设。“八五”普法与数字中国建设深度融合,是我国普法工作的时代机遇。我们必须统筹推进数字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法治的数字化、智能化,充分发挥科技对法治现代化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 [5] 。

基金项目

陕西省烟草公司渭南市公司科研计划支持。

参考文献

[1] 万广朋. 论在法治宣传中如何运用新媒体[J]. 国际公关, 2022(15): 146-148.
[2] 徐伟伦. 全时空匹配群众法治需求[N]. 法治日报, 2022-06-23(007).
[3] 杨思思. 企业远程取证助力维权 群众沉浸式体验法治文化[N]. 浙江法制报, 2022-05-30(032).
[4] 周玉鑫. 数字时代的全民普法: 语境分析与路径探寻[J]. 中国司法, 2022(7): 50-55.
[5] 张文显. 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J]. 中国法学, 2022(1): 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