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职能视角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南溪号子为例
Research on the Government Functions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Ethnic Minorities—An Example of the Nanxi Chant
摘要: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集中体现,是其所属民族独特的文化基因。然而在全球化、信息化的浪潮中,包含许多传统文化与习俗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面临着消亡的危险。当前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这一问题,并在非遗文化保护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非遗文化保护中还存在不足之处。本文以南溪号子这一首批被纳入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例,通过政府职能视角下探索其传承与发展中所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根据我国的政府职能的特点和优势,探讨如何提升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水平。
Abstract: As the concentrated embodiment of minority culture,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ethnic minorities is the unique cultural gene of its ethnic group. However, in the tide of globalization and informatization, the intangible culture of ethnic minorities, which contains many traditional cul-tures and customs, is facing the danger of extinction. At present, our government has begun to pay attention to this problem, and has made some achievements in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but there are still some deficiencies in th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his paper takes “Nanxi Chant”, which is one of the first batches of nation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ist, as an example, through the perspective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to explore the achievements and problems in its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advantages of China’s government functions,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improve the protection level of minority intangible culture.
文章引用:罗辑. 基于政府职能视角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南溪号子为例[J]. 可持续发展, 2020, 10(5): 797-804. https://doi.org/10.12677/SD.2020.105097

1. 引言

我国于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行政主导、社会动员和制度建构为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在全国上下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1]。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通过并实施,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后文化保护方面的又一里程碑的法律。其中第一章总则里明确规定“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2]。此部法律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地位,确保中央跟地方政府运用其行政职能,履行其保护职能。当前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在非遗保护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履行其保护职能时还存在不足之处。因此,政府职能视角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就迫切需要,本文以发源于重庆唯一的少数民族市辖区——黔江区,且首批纳入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南溪号子为例,基于政府职能视角下,透析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 [3],探寻提升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

2. 南溪号子的保护现状

2.1. 南溪号子的历史

南溪号子有着悠久的历史,起源于唐朝,发源地是重庆市黔江区鹅池镇南溪村。村里面的寨子大都在山谷之中南溪河的两侧,经济条件极为落后,寨子里的村民很多都买不起通讯工具,有事情一般都是用“喊”的方式才能相互告知。在农耕的时候,村民们都会相互帮衬着干农活,在干农活时也会“喊”几下。所以,在当时的南溪村,“喊”无处不见,在生产劳作时,为了缓解疲劳鼓舞精神、带动气氛,人们也会时不时的喊几嗓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积淀,村民们即兴编创了很多有趣的词语,形成了今天的南溪号子。南溪号子的内容极为丰富,其中大部分涵盖了土家族的历史起源、人文地理和民间神话,可以堪称是具有代表性的土家族民族民间音乐瑰宝。南溪号子展现了南溪村悠久的历史,展现了南溪村代代土家人的生活习性和生产生活方式,也展现了南溪村民的智慧和风趣幽默。从南溪号子的歌词里,可以看到许多已经逐渐消失的历史文化信息,这为后人了解南溪号子作了一个深深的铺垫。由此可见,南溪号子不仅是了解南溪村土家人生产生活方式、历史文化的奠基石,还是土家族音乐文化的瑰宝。

2.2. 南溪号子现状及面临的危机

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南溪号子保护传承工作。一是鼓励冯广香、李绍俊等7名传承人开办南溪号子培训班,在各村充分挖掘演唱人才,进行集中培训,现各村已成立8支南溪号子业余队伍;二是印制南溪号子书籍2000册,制作DVD共1000余张,在全镇传唱。三是2013年,将南溪号子曲目编成教材纳入当地中小学课程,现已成立南溪号子学生队32支,教师队1支。

各村(社区)都分别召开了“南溪号子”传承及文化强镇宣传动员工作会,与群众面对面的宣传交流,在全镇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干部带头响应,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各村(社区)初步建立了“南溪号子”传承队伍8支,镇政府组建队伍1支,加上原有南溪村和中心校教师学生的传承队伍30支,目前全镇共有队伍39支,吸纳了优秀人员500余人。为将传承活动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实现建设文化强镇的长远战略目标。在黔江区,通常情况下政府组织的较为隆重的文化活动,都要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表演南溪号子,比如武陵山文化节、宣传文化周、各种庆典活动等。同时,打造专门的传承基地,传承人向中小学生普及南溪号子知识,以南溪号子的表演方式打造契合当地文化的德育歌。

目前,在“南溪号子”传承方面还存在许多明显的薄弱环节,如阵地建设不足,开展活动缺乏场地;基地传承不够,民间传承空白;师资力量薄弱,教育教学设施不完善;队伍人员老化,传承后备力量不足。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3. 南溪号子的价值

南溪号子是作为第一批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少数民族非物业文化遗产所具备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旅游价值,对南溪号子的保护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丰富中华民族文化的内容、体现了高品质民族旅游资源。

3.1. 南溪号子的社会价值——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人民在长期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与民族文化中通过生产、劳动、实践中经过数百年甚至是数千年的酝酿与发展中形成了独特的民族精神,这其中蕴藏着其所属的少数民族中独特的民族文化基因与文化特质,其中的价值理念与心理情感体现了其民族的群体精神与意志,是少数民族文化的集中体现,更是少数民族的灵魂与核心。所以,通过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充分开发与利用,确保少数民族内部的民族特质与精神能够得到很好的传承,通过维系各民族之间的文化纽带,能够促进民族之间的交流从而加强民族团结。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含着独特的文化,通过接受与适应这些文化达到对本社会价值体系的认同。南溪号子作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体现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具有土家族的民族特质与精神,它作为一种表现形式展现,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联系,加深其文化理解,利于民族之间的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3.2. 南溪号子的文化价值——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内容

文化遗产是一种由个人或者集体通过偶然获得或者长期积累而创造,通过时间的洗涤不断地传承与发展,它其中体现了这一团体所特定的期许,是一种社会个性与团体文化的集中表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作为少数民族民众的集体生活反映,是其文化活动与成功的集中体现,具有很强的历史文化价值。特别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作为过去该民族某一重要人物、事件、发展阶段重要的线索与历史证物,体现了该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某一群体文化的起源与发展历史,其民间与灵活的历史文化形态,可以弥补官方历史特别是正式的典籍中对于少数民族文化记录的不足与漏洞,甚至可以纠正由于历史、统治原因对于某些少数民族不良的刻板印象,有利于当代的人们更加客观认识历史与文化。虽然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由于社会、地理环境等原因,普遍落后于汉族,但是其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丝毫不比汉族的民族文化逊色。南溪号子的内容涉及土家族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其内涵能展现土家族民族的历史文化信息。它不仅是土家族音乐文化的宝贵财富,展现了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价值,同时它独特的表演形式能够给大众独特的文化体验,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展现形式和内容。

3.3. 南溪号子的旅游价值——体现了高品质民族旅游资源

我国的少数民族呈现出小聚居,大杂居的特点,民族聚集地区地域广阔,一般位于边疆地区,拥有大量独特优质的文化遗产,能够给旅行者提供独特的地域与文化体验,成为吸引旅行观光者的重要依据。虽然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条件的落后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尚未被开发和利用,但是这是潜在的高品质的旅游资源。通过地方政府的保护与开发,可以为当地的旅游资源注入民族文化的灵魂,增强旅游的文化厚度与文化积淀,为形成高品质的旅游资源打下扎实基础。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鲜明的民族性、异质性、稀缺性成为重要的民族文化旅游消费品 [4]。南溪号子所在的黔江区是是重庆唯一的少数民族市辖区,土家苗汉等27个民族相互交融,造就了绚丽多彩的民族风情和民俗文化,因此少数民族风情是黔江旅游业重点打造的名片,南溪号子作为土家族文化的集中体现,与当地少数民族旅游相融合给游客更加广阔多样的文化体验,增强了当地文化的内涵,提高了旅游业的吸引力。

4. 政府在南溪号子保护中采取的措施与存在的问题

4.1. 南溪号子的保护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与保护监督体系

虽然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中央层面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但是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最终执行的都是地方政府甚至是基层政府,而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范围十分广泛,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针对性。鉴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存在了其独特性与特殊性,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民族之间的稳定与团结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地方政府以及执行工作中的基层政府有必要针对当地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它们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传承传播方式进行不断地细致划分,制定确实可行,因地制宜独具地方特色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条例。然而,政府在南溪号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很多都比较笼统,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甚至是笼统地对于其他地方优秀的保护措施进行套用,这对于南溪号子保护是非常不利的。与此同时,我们会发现很多政府在完成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或是仅仅保护那些具有旅游价值或者具有经济利益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前,我国的政府不论是中央政府或是省级政府都缺乏完善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督体系,对于南溪号子之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执行与所获得的成效缺乏独立可靠的第三方评估,这很可能导致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基层政府出于节省人员与财力的开支而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落实不到位,出现权力的缺位或者不作为。

4.2. 南溪号子的保护缺乏专项资金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存在的地区大多在少数民族聚居地,这些地方往往不是发达地区,当地的财政收入有限,甚至本身当地就属于贫困地区,那么在经济不够发达,财政经费收入不高的地区,让当地的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将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即使出于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拿出一部分的资金用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众多的保护项目与活动方案面前都会显得杯水车薪,达不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续性与良好的效果。政府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都非常有限 [5],他们很难进行传承教育活动。而且很多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具备商业价值,当地政府对于此类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目的仅仅是出于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维护少数民族的稳定团结,这将大大打消当地政府对于这些不具商业价值又迫切需要保护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有可能会出现对于具有商业价值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而没有商业价值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资金投入的不良现象。在南溪号子的保护中发现,虽然政府重视南溪号子的保护,但是仍然确实较为完善的资金投入体系,资金的缺口较大,在后续的保护和开发工作难度较大。

4.3. 南溪号子的保护存在教育滞后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地方基层领导并没有认识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性,在南溪号子保护中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投入较少,人才储备较少,宣传力度不够。普通公民对于南溪号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很少,缺乏相关的知识,既没有投身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思,同时还会存在对于当地政府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不理解与不支持等不良行为。在调查中了解到南溪号子这样的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现传承人少,年事已高,后续的传承人缺乏与培养不足。由于社会生活的发展,部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能已经被现代科技的进步所取代,失去了它的功能意义,只具备文化与传承的价值。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与传承又是一件需要长期努力的事情,个人投身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将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但是除了其独特丰富的文化意义,所能给学习者带来的经济意义少之又少,让许多人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与传承望而却步。更为可怕的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繁重的课业,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青少年的吸引力越来越少,他们对其了解甚少更别说对其产生浓厚的兴趣,这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背后所承载的文化价值具有重大的打击。

4.4. 南溪号子的保护缺乏专业的人才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件十分专业的事情,政府在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必须对不同类型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细致的划分,充分地深入当地进行调研,针对当地不同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再通过充分了解我国各级政府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提出的法律政策,制定完善的因地制宜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但是我国目前的基层政府缺乏一个具有针对性的部门,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以及专业化的人才去开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南溪号子虽然由当地文化站主管,但是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很低,工作人员往往身兼众多职,对于南溪号子保护往往缺乏专业知识而且工作具有一定的突击性,没有日常化地开展,对于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不专业不全面。

5. 提升南溪号子保护水平的思考

5.1. 从法律制度方面政府对南溪号子进行保护

5.1.1. 健全法律保障制度,完善保护监督机制

南溪号子所属地——黔江区,是重庆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整个重庆有五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县,应当针对这些地区,构建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机制 [6]。黔江区在执行中央与省级政府的保护条例的同时,由于本身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具有一定的自治权利,再加上各地区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方法各不相同,在执行地同时颁布完善符合南溪号子保护特色的执行条例。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重视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定完善的评估机制,引进知名院校的专业团队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专业的评估以便保护工作的改良与反馈;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将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当地政府政绩的一项评估标准,确保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注重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区级部门对于南溪号子发源地的居民进行深度采访与调查,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将文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目标,把文化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与干部报酬、评先评优挂钩。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验收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

5.1.2. 建立政府人员培训制度,提升南溪号子保护能力

政府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参与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十分重要。合格的政府行政人员与专业的人员对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的传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南溪号子的保护中,建立政府保护人员培训制度显得十分迫切。首先应当聘请专家对于政府行政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让政府人员具备保护南溪号子的专业素养与管理意识;其次是对于政府行政人员进行考核,对他们的业务标准进行规范;最后是引入专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非盈利组织的参与,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加入到南溪号子的保护中来,让南溪号子的保护更加专业化。与此同时在提升南溪号子的保护方面,政府保护人员应当了解南溪号子的历史信息,深入南溪号子的发源地,询问当地的传承人并且加以文字记录,并且对搜集到的信息加以整理,设立土家族档案馆,对南溪号子资料进行归类管理,对南溪号子的传承保护打下基础。

5.2. 从文化方面政府对南溪号子进行保护

5.2.1. 加强南溪号子宣传推广,号召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宣传活动对南溪号子的传承与发展也起着推动作用,地方政府为南溪号子拍摄宣传片,让更多的群众认识了解南溪号子这一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宣传载体,多报送一些高质量的信息材料;要根据活动开展的性质和级别,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络和沟通,扩大宣传深度与广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打造南溪号子的文化名片,同时争取更多的项目建设资金,不断扩大文化品牌的影响力。与此同时,当地政府可以通过组织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大文化活动中展示南溪号子代表性曲目,开展趣味性活动,通过灵活的方式,让人们了解南溪号子的内涵和独特的文化魅力,吸引广大群众热爱南溪号子,让他们加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大军中 [7]。

5.2.2. 培养南溪号子传承人,增强传承队伍教育

在组建的传承队伍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入群众调研,在群众中广泛发掘具有表演才能的优秀人才,重点吸纳身体健康、意愿强烈、唱歌功底好的人员,扩充民间传承队伍人数,增强队伍实力;举办有关民族民间音乐的歌唱比赛使南溪号子得到世人的重视与传唱,通过比赛活动选出音色、音质好的优秀人才进行培养。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南溪号子的传承教育中口传声授已经不可能作为一种主要的教育形式存在。当传统的教育方式不被现在的人们认可时,学校教育就成了人们接受和学习南溪号子的重要方式。学校要以深化基地建设为契机,将南溪号子的传承纳入日常教育任务,促进传承班开授课程的常态化,并且不断地在学生中挖掘更多的优秀学员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南溪号子对于土家族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关键性,从而培养学生自主传承南溪号子的行为模式。要通过政府、学校的共同努力,形成以老年为骨干、以中青年为主体、以学生为重要力量的完整人员结构,形成国家队、区队、镇队合理搭配的多层次队伍结构,形成老帮少、优秀帮一般、专业帮业余的良好学习帮带氛围。

5.3. 从经济方面政府对南溪号子进行保护

5.3.1. 建立专项资金,加大经济投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和传承脆弱等特点呈现出减少和消亡的态势,亟需抢救和保护 [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专业设施的投入,从抢救到宣传保护,从普查到整理归档,各个环节都需要资金支持。然而,南溪号子的所属地黔江区在经济条件有限,再加上所需要保护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所以南溪号子所分到的资金更加有限。重庆市市政府应当对国家级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项基金,整合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9],用于南溪号子这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传承人的培养和资助等各个领域的保护。黔江区财政局在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南溪号子保护专项经费同时,也将地方财政的一部分经费用于南溪号子的保护。最后各级政府吸取发达国家经验,积极引导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甚至进行资金支持。

5.3.2. 加强旅游资源开发,提升旅游资源品质

发展旅游文化产业能推动一个城镇的进步,促进经济繁荣。特别是黔江区这种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来说,民风民俗、民间歌曲是民族旅游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在长期的传唱过程中,南溪号子已经慢慢发展成一种特有的山歌种类,其演唱形式是较为单调的,因此我们应该对南溪号子的表演形式进行提炼升华。在黔江区的各个旅游景点进行演出,吸引全国各地的游客,打响南溪号子的知名度;并且主动与黔江区的其它乡村旅游相结合,专门建立表演场地,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南溪号子”表演群体的整体表演水平,促进“南溪号子”谱乐的创新,而且能够吸引更多的外地游客,让“南溪号子”真正深广大游客的心中,提升黔江区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品质。

5.4. 从社会服务方面政府对南溪号子进行保护

5.4.1. 加强传承阵地建设,提供优质活动平台

政府要重点加强南溪号子国家队员的活动室建设,完善音响设备等设施;要充分发挥传承基地和传承办公室作用,加强南溪号子的研究开发,经常性的组织交流和讨论;强村级活动室改建,为队员开展活动预留场地;本着便利集镇居民和服务重大赛事的原则,重点抓好南溪号子广场的改建。对于南溪号子传承人提供展示与宣传的机会与平台,资助他们从事南溪号子传承中对于南溪号子技艺传承中整理与出版的经费,为他们提供特定的场所进行传承活动。在整个社会引领尊重传承文化,给他们尊重和荣誉感。建立民间传习所,利用民间传习所吸纳真正爱好民间音乐的人才,培养民间歌曲的演唱,鼓励民间艺人在民间传习所教授南溪号子的演唱,从而使南溪号子得到更好地传承;教育传承是目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佳的保护形式 [10],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传承基地和传承办公室作用,对于南溪号子的教育传承、创作,经常性的组织交流和讨论;利用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建村级活动室,为村南溪号子队伍开展活动预留场地。

5.4.2. 加大对传承人扶持,保障南溪号子发展

南溪号子的传承人中存在年事已高且生活困难,基层政府必须发挥服务职能,对他们优先进行政策倾斜,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确保他们不用由于生计困难无法开展南溪号子的传艺授徒与教育培训活动。对于那种技艺精湛的国家级传承人,区财政局可以提供专项基金,定期发放补助,让他们全身心投入到南溪号子的传承与发展中。这其中可以充分调动商业组织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经济资助,减少政府的压力。政府引领着社会文化,对于社会文化的进步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以往具有浓浓的土家音乐文化南溪号子深受当地人民群众的喜爱,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南溪村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越来越少的年轻人喜欢并乐于传承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在市场经济下,年轻人不愿去学习看不到经济回报的非遗文化,使得非遗的传承出现断代现象 [11]。传唱南溪号子的人也越来越少,对于南溪号子的传承来说,保护南溪村的人文生态环境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应当不断加强宣传与推广,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南溪号子的保护与传承中来,在当地培养起以能唱南溪号子为骄傲的文化氛围。

致谢

感谢重庆大学马克思学院张邦辉老师对本篇论文的指导!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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