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老龄化视角下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路径探析
An Analysis of the Path of the Elderly’s Participation in Volunteer Servi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ctive Aging
DOI: 10.12677/ar.2024.116319, PDF, HTML, XML,   
作者: 姚璐佳: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浙江 杭州
关键词: 积极老龄化志愿服务老年人Active Aging Volunteer Service The Elderly
摘要: 我国老龄化问题规模大、增长速度快、程度深。积极老龄化理论在如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此视角下的老年志愿服务中,老年人表现出了强烈的参与意愿,但实际行动却相对较少。同时,面临着传统观念排斥、组织发展不足、激励保障机制欠缺以及制度不完善等多方面的挑战。本文从积极老龄化的视角出发,探讨了如何从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强化社区组织建设、提升志愿者服务教育等四个方面出发,以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和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升。
Abstract: The problem of aging in China is large-scale, fast-growing, and deep. Active aging theory is playing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today. In the elderly volunteer service under this perspective, the elderly showed a strong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but there were relatively few practical actions. At the same time, it faces many challenges, such as rejection of traditional concepts, insufficient organizational development, lack of incentive and guarantee mechanism, and imperfect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ctive aging,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promote the social participation of the elderly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quality of life of the elderly from four aspects: strengthening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improving relevant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and improving volunteer service education.
文章引用:姚璐佳.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路径探析[J]. 老龄化研究, 2024, 11(6): 2197-2201. https://doi.org/10.12677/ar.2024.116319

1.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老年志愿服务,作为积极老龄化的重要实践形式,不仅能够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还能让老年人在服务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提升生活满足感和幸福感。它不仅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社会和谐、构建年龄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力量。然而,当前老年人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观念性障碍、组织发展制约、激励与保障机制不健全等,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深入探析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路径,对于促进积极老龄化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 理论框架

2.1. 积极老龄化理论

传统老龄观念多将老龄化理解为不可逆的衰退过程,将老年人定义为“衰弱、无价值”的消极形象,忽视了老年人的潜在能动性和社会价值[1]。然而,自20世纪末起,随着积极心理学的兴起,“积极老龄化”的理念逐渐出现在大众视野当中。至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积极老龄化定义为“在整个生命周期中采取的多种措施,以提高老年人的健康、参与和安全水平,以便增强他们的生活质量”。主张通过积极的社会观念和政策支持,优化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肯定他们的价值和能动性,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该理论以“独立、参与、尊严、照料、自我实现”为基本原则,包含“健康”、“参与”和“保障”3个支柱要素[2]

在对积极老龄化政策的应用研究中,国外学者的主要关注点集中在五个方面:老龄产业、老年人健康、养老金制度、老年教育,以及老年人就业[3]。相较之下,我国在积极老龄化的研究领域,其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医养结合、互助养老、老年教育以及老年人社会参与[4]。老年人口是非常宝贵的需要投资和开发的第三人力资源,年龄的增长并不必然带来能力的衰退[5]。积极老龄化理念是一个集思想、理论、战略、政策框架和行动计划于一体的综合理论体系,从生命全程的视角来审视老龄化问题,实现从“需求为本”到“权利为本”的根本性转变[3]

2.2. 老年志愿服务的定义

“老年志愿活动”是指老年人自愿利用自身的时间、能力和资源,以无偿的形式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活动。这种活动能让老年人发挥出他们的余热和经验,丰富他们的社交网络,提升生活满足感和幸福感,实现“老有所为”的理念。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老年人的参与不仅能改变社会对他们的传统印象,提升社会对老年人能力的认识和尊重,还能推动年龄友好社会的建设,对于社会稳定的维护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3. 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的现状与困境

3.1. 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的现状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我国,老年人口的规模庞大,且面临的老龄化问题速度快、程度深,城乡和地区间在应对老龄化方面的差异也相对较大。在此背景下,我国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的现状呈现出多维度的复杂性,具有“意愿高、行动低”、“女性多、男性少”、“领域窄、局限大”、“时间段、稳定性差”的特点。

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老年人所参与的领域广泛,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治安治理、文化活动、法律援助等传统服务,以及家庭与社会援助、医疗卫生等新兴领域的服务。在组织方式上,老年志愿者既有适应传统需求的,也有适应数字化、现代化需求的新型组织形式,例如“电话天使”等服务方式。相较于青年志愿者,老年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时,更看重精神上的满足,同时也更愿意与同龄人进行合作。在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方面,退休前五年的老年群体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而最长的服务时间通常出现在退休后的最初十年[6]

3.2. 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存在的困境

3.2.1. 观念性障碍

传统观念认为老年人退休后应该专注于个人的兴趣、娱乐和养老,即所谓“颐享天年”,应该去享受退休带来的安逸而不应再参与社会活动,包括志愿服务。这种观念实际上是对老年人体力和精力的一般性偏见,剥离了老年人作为“社会人”的权利。这种观念限制了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使得他们在能力和意愿上都可能不愿意或不被鼓励去参与志愿服务。家庭支持的缺乏是这一困境的关键体现。由于“四二一”家庭结构的普遍存在,子女更愿意让老年人在家中照顾孙辈,而不是出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这种家庭支持的缺乏不仅限制了老年人的社会活动范围,还可能导致他们在经济上更加依赖家庭,进一步加强了他们的被动和依赖地位。此外,老年人自身也可能因为担心影响家庭生活质量或担心他人的看法而不敢或不愿参与志愿服务。这些思想和观念的限制不仅影响了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也剥夺了他们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机会。

3.2.2. 组织发展的制约

在我国,志愿服务机构的角色定位主要在于填补政府转型期间留下的服务空白,以及充当政府和社会之间的桥梁[7]。然而,当前大部分的志愿服务机构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临着许多问题,如组织结构不健全、管理制度存在执行难题、志愿活动过于形式化等。这些问题导致老年人群参与的志愿活动多呈一次性,缺乏持久性。一是机构对政府的深度依赖,使其资金来源单一,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志愿服务活动在资金支持和管理方面的困难,增加了活动持续进行的难度。二是志愿者组织的标准化建设还有待加强,其在规划、招募、培训、评估、激励、监督等内部治理机制上仍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志愿服务活动的常态化建设也显得不足,当前多数志愿服务仍由政府主导,呈现出“打拥堂”、“一窝蜂”等体制性活动的特征。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限制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障碍。

3.2.3. 激励与保障机制不健全

当前的志愿者服务评价体系尚处于完善阶段,缺少一套具体、实用性强的评估机制,较难真实反映出志愿者的服务态度、责任心以及服务质量。在实际应用层面,激励机制的实施存在着若干不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精神激励不足,现有的激励手段大多局限于口头表扬,缺乏对志愿者深层次情感需求的理解和尊重,难以激发其持续的内在动力。二是物质激励不足,受限于有限的物质资源,志愿者在参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餐饮等基本费用往往无法得到充分补贴。三是个性化激励不足,老年志愿者群体动机多样,包括交友、学习等个性化需求,而现有的激励机制未能充分考虑这些差异。在志愿者注册方面,则存在形式主义。一些镇街和社区为满足上级对志愿者注册比例的要求,采取强制注册的做法,这将打击志愿者服务的自愿性和积极性。

3.2.4. 制度不完善,老年人权益实际保障不足

当前的法律政策在对老年志愿者管理的规范性和稳定性框架方面已初步建立,然而,对于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界定尚显模糊,导致老年人缺少来自法律的保护。相较于青年,老年人体质较弱,更易在志愿活动中遭遇意外,但组织方可提供的权益保障措施有限,加之志愿服务立法滞后,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不健全。一旦发生意外或纠纷,老年人往往难以获得有效保护,且相关权益界定模糊。以社区服务为例,老年志愿者因年龄和体力因素面临更高的安全风险,而相应的安全保障及应急救助机制却不够完善,难以确保他们在意外情况下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与赔偿。

4. 积极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路径探索

4.1.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参与氛围

构建和谐社会践行“老有所为”的理念,需充分利用包括大众传媒在内的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向全社会推广积极的老龄观念。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是这一理念的具体实践,不仅有助于全社会对老年人以及养老问题形成新的理解,更是对“积极养老”观念的诠释。应当对那些社会参与的经典案例进行表彰,通过讲述他们的故事,传播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正面信息,以此营造一个积极正面的社会环境。此外,可以通过项目带动宣传的方式组织和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来吸引更多的社区居民,尤其是目标群体的关注和参与,从而推动宣传教育的深入人心。这些志愿服务活动既能丰富老年人的生活,也推迟了他们从生产人口转变为需要被赡养的消费人口的进程,使他们从传统的接受者转变为了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4.2. 完善政策法规,建立激励机制

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中蕴含着巨大的潜力。他们长期积累的知识、技能、经验,以及依旧充满活力的生命力和丰富的结晶智慧,是整个社会资源库中不可缺少的财富[8]。因此,在政策制定时,必须提高政策的适用性和不同政策之间的协调性,紧密围绕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及老龄工作规划,融合养老、医疗、教育等老龄政策体系。通过细化操作指南,降低参与门槛,为老年人搭建广阔舞台,实现其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双重提升。

同时,老年人口本身的特殊性决定老年志愿活动是一项涉及老年人、各类机构、政府等多方主体的活动。必须明确老年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并确立其法律地位,尽快推出老年志愿服务管理的相关方案。这些法律法规将以国家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为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权利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发挥价值导向的作用[6]。此外,这也有助于纠正社会对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误解,改变传统的消极观念,并增强老年人参与志愿活动的信心。

4.3. 加强组织建设,发展社会志愿服务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积极老龄化政策,并辅助社区居家养老政策的实施,有必要在社区层面建立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并将其活动项目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社区和跨区社会组织作为平台,建立一个“社会、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支持网络。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可以依托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或老年协会,成立专门的老年人志愿服务组织,制定全面的志愿服务参与计划和服务项目,为有意愿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老年志愿者提供途径和平台[8]。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可以通过他们的积极参与,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活力。

4.4. 开展志愿服务教育,加强专业培训

系统的教育和培训能帮助老年人更深入地理解并内化志愿精神的自愿性、无私性和公益性。同时,结合老年人的兴趣与能力建立起针对不同的志愿服务项目的专业培训,构建分层次、系统化的教育体系,如医疗护理、心理疏导等。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并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成就感。此外,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重新定位自我价值的平台,实现从“被服务对象”到“服务提供者”的角色转变,这有助于他们的社会融合,扩大了他们的社交圈,减少孤独感和社会隔离。

5. 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的现状与困境,提出了在积极老龄化背景下促进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路径。结论表明,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组织建设及开展志愿服务教育是推动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关键。展望未来,随着社会对老年人价值的进一步认识和尊重,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将不断拓展,为实现老有所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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