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现象级法治题材影视剧《底线》为研究对象,通过简述《底线》的剧情主旨,阐释了指导性案例融入影视剧中对当代法治传播的作用,得出了《底线》作为深刻反映当代法治进程的影视作品,指导性案例的融入为当代影视赋能法治传播提供了借鉴,为影视创作推动法治传播开拓了思路。
Abstract:
This article takes the phenomenal rule of law-themed film and television drama “The Bottom Line” as the research object, by briefly describing the plot theme of “The Bottom Line”, illustrates the role of guiding cases to the dissemination of rule of law, and concludes that “The Bottom Line” is a film and television work that profoundly reflects the contemporary process of rule of law, guiding cases into the contemporary film and television can provide a reference to the rule of law, for the film and television creation to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spread ideas.
1. 引言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在二十大的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23次提到了“法治”这一关键词,并进一步明确党和政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要让人民群众能够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让民众更好地了解基层法官日常工作状态,提供全新的观察视角,实现公平正义的可视化,最高人民法院也加强了法治宣传力度,开展了更为丰富多元的宣传渠道。其中,《底线》作为由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全程指导创作的现实主义题材影视作品,生动描绘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波澜壮阔,集中反映了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基层法官所要面对的法律与情理的冲突,诠释了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中以人民为中心,以法律为依据的人民立场。既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也生动展现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司法动态,在各地干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2. 《底线》的主题概述
电视剧《底线》以基层法院为背景,以当代人民法官为创作原型,生动描绘了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法治风貌。
2.1. 《底线》的叙事主体
《底线》开篇以案件当事人向主角方远送礼,进而引出方远的徒弟周亦安,年轻法官舒苏,以及作为法院副院长的师父张伟民和同一师门的刑庭法官宋羽霏,层层递进却又不显突兀,构建出一个以老带新、师徒教学相长的法院工作现场。老中青师徒三代在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各有不同,但通过细节描写,让角色通过案件和工作的刻画,逐步展现出一个立体的人物形象。例如,作为院长的张伟民,既是方远等人的工作领导,同时也是方远等人的师父,对待方远既有在工作中的严格,也有作为长辈的开导,将一个在工作生活中宽严有度的法院院长形象塑造得更加接地气。剧中通过上述展现方式,对叙事主体进行多面描写,让周亦安、叶芯等法官角色更加有血有肉;通过法官制服、审判现场、法言法语等符号的着重体现,让《底线》这一影视作品改变了以往的法治题材展现方式,打破了英雄偶像、恋爱泡沫的束缚,真实展现了法官职业化和生活化的双面性。如作为法官而言,法律素养是对法官这一岗位必不可少的职业化要求,法官在法庭审理每个案件时,都需要寻找相应法条、引经据典,以确保判案有据,让当事人最终息讼罢访;但作为普罗大众的一员,法官在日常审案调解中,需要和同事相互扶持、共同前行,在家庭生活中,也需要亲人朋友的相互陪伴。如此,才能让年轻法官可以在经历案件的磨砺后更加坚定信念、迅速成长,让资深法官在面对工作的困惑、利益的诱惑时可以拥有砥砺初心、继续前行的勇气。
2.2. 《底线》的叙事空间
作为一部现实主义法治建设题材剧,《底线》通过改编还原近年来社会反响强烈的法治事件,让观众可以深切体会到当代司法审判的透明化、公正化;同时在剧情演绎过程中,也不乏展现了大量日常生活的民事纠纷,让观众可以感同身受,在看剧中联系社会痛点,回应社会关切。例如在首集中,通过引入以“于欢案”为原型的两高指导案例作为故事叙述的切入点,结合主播过度直播引发过劳死等社会热点问题,短短45分钟的剧情中通过便将最高人民法院、地方人民法院、律师、当事人以及案外普通民众予以了深度融合,打造了一个兼具社会纵深和烟火气息的当代司法改革蓝图。尽管整部剧仅有40集的体量,但通过跌宕起伏却又贴近现实的法治剧情,让法治话题不断冲上热搜榜前列。通过案件中情与法的碰撞,以“润物细无声”的影视形式将现代司法理念传播给受众群体,让观众产生时代共鸣。既让剧情更加丰满,充满时代氛围,也有效回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关切的社会问题,实现了较为完美的法官群像构建,进一步激发了人们对司法改革热点的关切和对法治热点问题的深层次思考,对我国法治题材影视剧的创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3. 指导案例融入影视对法治传播的作用
3.1. 发挥时效性特征,回应民众的普遍关切
在融媒体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影视作为重要的媒介文化,在法治思想传播发展战略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在媒体融合时代,对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影视剧的时效性要求明显提高。特别是在数字法治的大环境下,人们对司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关注热情也日益高涨。司法机关需要就社会热点法治问题给予回应。在影视中融入具有指导性、典型性的案例,一方面可以为影视制作把好方向盘,引领主旋律;另一方面也可以点带面,如《底线》在案例选材上,既有舆情关注的大案重案,更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民众可以在影视中学习法律知识,影视也可以通过剧中法官与群众的双重角度呈现立体化的办案流程,让人民更好地了解司法,提高法律普及的效率,减少司法谣言,展现司法权威。
3.2. 丰富情节现实性,提升影视吸引力
与以往的法律剧相比,《底线》在创作手法上有明显的差异。以往法治题材剧本主人公多为单独的个体,具有强烈的戏剧性和个人英雄主义色彩。《底线》则通过将“系列剧”的案件串联与“连续剧”的人物关系融为一体,让现实的丰富性不被过度的戏剧性所封闭,也不被单个故事的完整性所制约,兼具了系列剧与连续剧的特点 [1] 。《底线》在创作方式上推陈出新,通过结合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典型性案例,让剧情从案例材料中展开。同时,真实的案件使得剧情具有很强的现实性,让观众产生情感共鸣。比如主播猝死案、职场骚扰案、校园欺凌案、唐啸云杀母案等等,都能找到案件背后暴露出来的家庭问题,这些问题既具代表性,也具普遍性,哪怕是在法院如鱼得水的方远,也会在面对家庭问题时感到无所适从。而家庭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也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的基石 [2] 。只有每一个小家安定,国家才可以长治久安。而法官的工作,正是通过解决一个个家庭的问题,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司法为民的最终目标。
3.3. 升华事件解读,增强民众共情力
数字时代的到来,让融媒体平台在享受到丰富信息资源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信息超载、信息过剩等一系列问题 [3] 。尤其在面对社会热点案件时,正如《底线》的法官所言,“每一本卷宗的背后,都是一场悲欢离合”。社会热点案件往往会涉及公民切身利益,而自媒体的兴起更是会聚焦放大社会热点案件,并予以了多元解读。有些解读针砭时弊,令人深思,但也有许多解读只是就热点事件借机炒作,过度解读案件,不仅给案件当事人和法官带来无端困扰,也会让民众陷入错误认知。而指导性案例融入影视,一方面可以极大改变传统法律宣传方式和影视类型,在一定程度消弭正式化、枯燥化的问题,通过剧情增强民众共情力,拓宽案例法律传播的覆盖面。另一方面,通过对指导性案例的整合,对案例进行适当改编,可以丰富案例的隐喻信息,拓宽个案法律的覆盖面,增加案件传播的“法容量”。从而以影视的形式,对官方的热点案情通报、判决书等纯文字内容做进一步升华,让观众在法治剧中看到的不仅是悬念,而是真正来自生活中的法理与情理的权衡。通过影视中法官对法理的推导,让民众在剧情中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理解法官群体,进而增强法律的传播效果,构建“人民信法,司法为民”的良好氛围。
4. 《底线》对当代影视赋能法治传播的启示
4.1. 坚持弘扬社会主旋律,提升创作思想性
影视作品由于其形象生动、群众基础广泛、受众群体覆盖面广等特征,一直是人民群众最受欢迎的文艺形式。因此,影视作为现代法治传播的重要传播媒介,必须发挥其弘扬社会主旋律的作用。《底线》转变了传统的政治口号式的法治宣传方式,巧妙地将法治精神的主题诉求转化为极具时代性的话题内容,实现了创作与现实的结合;在内容上既展现了当代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又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精神内涵。以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回应了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上所暴露出的矛盾、冲突与挑战,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社会舆论的关切。通过增强对人民群众对法官职业的正确认识,进而在内心形成对法官的敬畏。以融入指导性、典型性案例的形式,去除了原有的过分追求悬疑化、暴力化的模板化情节,在案例分析,调解诉讼中弘扬了社会主旋律,达到了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4.2. 有效整合主题资源,巧妙传播法律知识
《底线》从微观个体视角出发,选择以“小叙事”的框架,展现当代法官的日常工作。剧情通过方远、周亦安、叶芯等多条线索同时展开,让观众从民事到刑事、从小案到大案。既保证了剧情的紧凑完整性,又给予了人物充分的展示空间,保证了剧中人物拥有鲜明的个性,但却少了以往影视剧中过度“脸谱化”的问题。同时《底线》实地深入法院,在拍摄时有效地整合了有关法官的资源,从细节着手,将案卷、法槌、开庭等法官特有符号予以了生动展现。而当下随着影视资源的日益丰富,作品质量也参差不一,诸如《雷霆战将》等雷剧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在于很多影视在创作过程中脱离了时代背景,缺少对影视主题资源的有效整合,过度注重于人物的技术包装,造成观众不买账,人民不满意的局面。《底线》深入法官群体,极大改变了普通人对法官的表面理解,也逐步在剧情中了解了法律的运作机理。《底线》剧组通过走访数十家法院,几百个法官,做到了对法官职业的把握,生动地展现了法官的双重性,既是在审判庭上身穿法袍行使正义的化身,也是在生活中有着七情六欲、经历着人世冷暖的普罗大众。法官既有着决定很多人的命运的权力,但法官不是万能的,也会在案件中遭遇纠结与矛盾。而解决纠结和矛盾的过程,正是影视剧巧妙普及法律知识的时刻,通过剧情,观众在感受法官专业性的同时,也学到了相应知识,明白了在遇到类似事件中,自身如何在法律的框架下给出最优解,实现情与法的有机结合。
4.3. 深入挖掘作品素材,探寻公众情感契合点
寻找具有指导性、典型性案例,其本质是为了“蹭热点”,而“蹭热点”的本质是“蹭人心”。虽然影视作品可以广泛取材,但影视展示的时间毕竟有限。只有深入挖掘作品素材,才能找到热点话题和人民需要的契合点。作为反映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时代报告剧,《底线》以影视文艺作品的方式,融入了许多为广大网民所接受的、贴近生活的、贴地气的表达,让“小案件折射大道理”,以小见大地充分展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理念、新成就、新风貌。其中,令观众印象深刻的方远的“塑料普通话”、法助王秀芳的“emo”,都是影视表现轻松活泼,运用贴近群众“网言网语”具体表现。由此,通过群像式写法塑造了一批真实可感、有血有肉的法官群体,让《底线》真正达到了普法意义。因此,在今后的法治题材剧创作中,制作者应当注重将影视剧情与法治宣传、公共服务、社会价值等结合起来,往往能收到很高的社会关注度。注重结合当下社会矛盾,用小的切口、多线并行的方式将个人成长、司法变迁、时代变化紧密勾连,小中见大。
5. 结语
近些年,以法治为题材的影视剧屡屡出圈,其中代表剧作《人民的名义》《扫黑风暴》以及本文讨论的《底线》都曾频频登上热搜,反映了民众对司法关注度的日益提升。党的二十大报告肯定了当前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今后我国进行在法治轨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部署。作为讲述司法为民故事、树立法治中国形象、增强民族司法自信的重要媒介,法治题材影视作品深受大众喜爱。因此,在法治题材影视作品创作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与推陈出新的有机统一。法治题材影视剧的迅猛发展也表明,蕴含时代主流价值、展现我国司法改革进程、彰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文艺作品,能够得到观众的认可和支持。《底线》通过在题材选择、叙事特色等方面精益求精,塑造了具有烟火气的人民法官群体,成功地实现了类型剧的突破,在司法机关形象塑造和社会发展层面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案例。一部优秀的法治题材影视作品应是能够反映时代特色和国家发展状况的影视化资料,在国家形象塑造、促进社会发展中展现出其强大的感召力,成为我国文化传播、对外传播的重要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