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可持续养老模式的路径研究
Study on Paths of Sustainable Rural Pension Model in China in the Context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DOI: 10.12677/ar.2024.116350, PDF, HTML, XML,   
作者: 葛 颖: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关键词: 乡村振兴农村可持续养老路径Rural Revitalization Sustainable Rural Pensions Paths
摘要: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在我国农村越来越突出,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与整体水平,促进农村可持续养老,成为我国农村当前发展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本文阐述五种养老模式,分析农村可持续养老模式的支撑体系和发展趋势,指出当前农村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加大养老设施和资源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市场、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等路径,以期促进我国农村可持续养老模式的发展。
Abstract: As the problem of population aging becomes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in China’s rural areas, the construction of a multi-level pension security system, the enhancement of the quality and overall level of rural pension services, and the promotion of sustainable rural pension have become the key issues that need to be urgently resolved in China’s rural areas in the context of the countryside’s current development. In this paper, in the context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five pension models are elaborated, the support system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sustainable rural pension model are analyze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rural pension model are pointed out, and the paths of strengthening the family’s pension function, increasing the input of pension facilities and resources, perfecting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regulating the pension service market, and enriching the spiritual and cultural life are proposed with a view to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ustainable rural pension model in China.
文章引用:葛颖.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可持续养老模式的路径研究[J]. 老龄化研究, 2024, 11(6): 2408-2415. https://doi.org/10.12677/ar.2024.116350

1. 引言

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三农问题作为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基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中,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构成了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大民生议题,也是当前发展中的一个短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人口老龄化的深刻影响,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老年群体的养老挑战日益凸显,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当前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目标在于满足全体农村居民日益增长且多样化的生活需求,特别是在养老领域。这要求我们不断优化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并实践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养老模式,以切实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感。基于对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日益多样化的深入剖析,我们有必要对当前农村养老的现状进行全面审视,识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此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解决方案,旨在从根本上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与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2.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养老模式

2.1. 自我养老

农村自我养老模式,即居住于乡村的老年群体,依赖其年轻时的积蓄与自我生活管理能力,来维系晚年生活的独立与安宁[1]。这一模式的核心涵盖经济自主与生活自理两大维度:当老年人能够运用个人储蓄或劳动所得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且无需依赖外界帮助,自主料理生活琐事时,即被视为实现了自我养老。随着年轻一代纷纷外出务工,农村地区的老年人普遍倾向于自我照顾。在身体条件允许、生活尚能自理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参与适度的农业劳动,这种活动不仅为自我养老提供了必要的经济补充,还有助于缓解老年人因“无用感”而产生的心理压力[2]。自我养老主要有三种支持方式,包括储蓄支撑、土地自给与再就业自立。具体而言,储蓄支撑模式下,农村老年人首先实现了经济上的独立,进而利用储蓄资源获取必要的医疗服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生活自理能力;而土地自给与再就业自立,则均建立在生活自理的基础之上,通过经营土地或参与再就业活动获取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了经济自主的地位。因此,这三种方式共同构成了农村自我养老支持体系的主要内容。

2.2. 家庭养老

农村家庭养老,即居住于以农业生产为主导活动的乡村区域的老年人,依赖其家庭中的年轻一代成员,尤其是子女,来获取经济援助、日常生活照顾以及精神层面的关怀与慰藉[3],以此安度晚年。这一沿袭已久的养老模式,在广袤的农村地区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被视为首选的养老方式。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农村”指的是那些居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聚居地,它作为城市这一概念的对立面而存在[4]。至于“家庭养老”,它不仅仅是一种文化形态与运作机制,更深刻地体现了家庭作为养老体系基石的角色,强调了家庭成员间在养老责任上的相互扶持与共同分担[5]。在此模式下,家庭的后辈成员被视为首要责任人,他们通过向家中长辈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生活上的细致照料以及情感上的交流与慰藉,共同构建起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坚实保障。历经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演进,家庭养老支持不仅发展出了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还牢固地确立了其作为农村地区养老支持主要形式的地位,是传统养老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家庭养老模式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细心照料以及情感层面的深入交流。

2.3. 社会养老

农村社会养老,即在农村地域内的老年人通过依赖政府、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及志愿者的经济援助与生活照料服务,以确保晚年基本生活需求的养老模式[6]。这一模式在我国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且其普及与深化程度在城乡之间存在显著差距。社会养老支持的核心在于政府主导的养老保险制度及其配套服务,旨在为农村居民的养老生活提供有力支撑。回溯历史,最早的社会养老尝试可追溯至1992年1月,由民政部率先推行的“老农保”政策,该政策初衷是为生活困难的“五保”群体提出的一种保障制度。然而,由于保障水平极为有限,难以充分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最终该政策未能持续。直至2009年6月,我国正式启动了“新农保”政策,这一举措为农村居民设立了个人账户,标志着农村居民也正式纳入了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覆盖范围。2014年2月,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一体化,《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出台,将原有的“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二为一,构建起了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标志着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支持体系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成为农村养老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

2.4. 互助养老

国家推出了“就地取材”政策,以推动社会养老服务的广泛实施,其中,乡村社区的互助化养老模式备受推崇,因为它能有效整合当地养老资源和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这一模式不仅承袭了中国悠久的社区互助文化传统,还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养老服务的多元化和全面发展。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强调了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重要性,明确提出要通过政策措施,加速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大力推进社区互助式养老项目的实施。根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紧密结合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以乡村养老院为基础,重点关注建制村和较大自然资源丰富的村庄,积极探索和创新新型农村互助养老管理模式[7]。互助养老模式能够融合多种社会养老资源,充分发挥老年人在身体、智慧和精神等方面的潜能,使他们获得更多的尊严和快乐,实现个性化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他们的身心健康需求。

2.5. 新型养老

新型养老模式作为对传统养老方式的革新,正逐步成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该模式强调以居家养老为核心,融合健康养老理念,利用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实现养老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它倡导社会化和家庭化的结合,鼓励老年人在社区中积极参与社交活动,享受家庭与社会的双重关爱。同时,新型养老尊重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多元化的服务选择,如候鸟式养老、抱团养老、搭伴养老等创新形式,以及“共享姥姥”、“时间银行”、共享陪护和共享监护等社区化服务,旨在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政府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威海市的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新政,以推动新型养老服务的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和老年福利补助。尽管新型养老模式在推动过程中面临老年人适应、社会支持体系完善及养老产业规范发展等挑战,但其带来的社会和谐稳定、老年人生活品质提升等优势不容忽视。随着社会的持续进步,新型养老模式有望成为更多老年人享受充实、幸福晚年生活的优选方式。

3. 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3.1.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逐渐弱化

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基于深厚的家庭观念和乡土情感,一直被视为老人晚年生活的坚实保障。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一模式正经历前所未有的挑战。首先,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青年劳动力涌向城市,寻求更好的就业和生活条件。这不仅导致了家庭结构的变化,如核心家庭取代大家庭成为主流,还使得子女与老人之间的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不断增大。其次,随着生育率的下降和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传统的“多子多福”观念逐渐淡化,子女对老人的赡养压力也随之增大。最后,随着生活成本的上升和老年人口比例的增加,子女在赡养老人方面的经济负担也变得越来越沉重。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逐渐弱化。

3.2. 养老设施和资源严重不足

在农村地区,养老设施和资源的匮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首先,从硬件方面来看,镇级养老机构设施简陋,床位紧张,服务范围有限,难以满足农村老人的多样化需求。而村级养老机构则更为稀缺,许多老人甚至无法获得基本的养老服务。此外,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地区的养老设施往往缺乏必要的维护和更新,导致设施老化、功能退化。其次,从软件方面来看,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人才短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由于缺乏专业的培训和指导,一些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专业技能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3.3. 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但在农村地区,这些制度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仍有待提高。首先,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的限制,部分农村老人由于经济困难或缺乏参保意识,未能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这不仅导致了他们在面对疾病和养老风险时的脆弱性增加,也加剧了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差距。其次,由于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和养老金待遇相对较低,难以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老人在晚年生活中的自主性和尊严感。

3.4. 养老服务市场不规范

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之处。首先,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行业规范,一些商家为了谋取利益,存在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这不仅损害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其次,由于养老服务市场的供需失衡和竞争不充分,一些服务机构在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合理现象。这不仅降低了老人的生活品质,也加剧了养老服务市场的混乱和不稳定。

3.5. 精神文化生活匮乏

除了物质层面的需求外,农村老人还面临着精神文化生活的匮乏。首先,由于子女外出务工,老人往往感到孤独和无助,缺乏情感上的支持和慰藉。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也加剧了他们的孤独感和无助感。其次,农村地区缺乏文化娱乐设施和活动场所,导致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单调乏味。他们缺乏参与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的机会,无法享受到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带来的乐趣和满足感。这不仅限制了他们的发展空间和幸福感,也加剧了农村社会的老龄化问题。

4.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可持续养老模式

4.1. 支撑体系

4.1.1. 政策支持

政府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为农村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政策不仅明确了农村养老服务的目标和方向,还提供了具体的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首先,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政策,直接对农村养老服务进行资金支持。这些补贴可以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薪酬等方面,从而降低了农村养老服务的成本,提高了其服务质量和可持续性。其次,政府还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养老服务领域。这些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以及提供土地、房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从而降低了社会资本的投资成本,激发了其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此外,政府还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了农村养老服务的市场秩序,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法规和标准涵盖了养老服务的各个方面,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从而确保了农村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4.1.2. 设施建设

设施建设是农村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政府和社会力量在农村地区投资建设了养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了安全、舒适、便捷的居住环境。这些设施通常配备有专业的设备和人员,如医疗设施、康复设备、护理床等,以及专业的医护人员、护理员和心理咨询师等。这些设备和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理疗、心理慰藉等,从而满足了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同时,政府还注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卫生和舒适。通过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设施,以及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政府确保了养老服务设施的稳定运行和高效服务。

4.1.3. 人才培养

人才是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政府和社会力量通过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了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8]。一方面,政府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交流活动等方式,加强了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这些培训涵盖了服务技能、沟通技巧、法律法规等方面,提高了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同时,政府还鼓励养老服务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审,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职业地位和待遇。另一方面,政府还积极引进优秀的养老服务人才,包括医护人员、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等。这些人才为农村养老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创新力,推动了农村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多元化发展。

4.1.4. 信息技术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也在逐步实现智能化升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了农村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一方面,政府通过建设智慧养老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了远程医疗、紧急救援等服务。这些服务不仅解决了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提高了他们的安全保障和生活质量。同时,智慧养老平台还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服务,从而满足了他们的多样化需求[9]。另一方面,政府还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农村养老服务进行智能化改造和升级。这些技术可以实现对老年人的精准服务和管理,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这些技术还可以促进农村养老服务的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创新和发展。

4.2. 发展趋势

4.2.1. 多元化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这一趋势要求农村可持续养老模式必须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以适应不同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多元化发展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养老方式应多样化,包括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模式,以满足老年人对居住环境、社交活动、医疗护理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其次,养老服务内容也应多元化,涵盖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多个领域,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全面、细致的关怀。此外,针对不同经济条件的老年人,还应提供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确保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为了实现多元化发展,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养老服务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同时,还应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老年人对多元化养老模式的认知和接受度。

4.2.2. 专业化服务

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是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随着老年人对养老服务质量的期望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已成为提升养老服务品质的关键。专业化服务要求服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技能。这包括掌握基本的医疗护理知识、了解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通过职业培训、学历教育等多种途径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确保服务人员能够持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此外,专业化服务还体现在服务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上。通过制定详细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服务过程的可控性和可衡量性,从而提高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效率。

4.2.3. 智慧化养老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智慧化发展是未来的必然趋势。智慧化养老能够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智慧化养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建设智慧养老平台,实现养老服务的线上预约、支付、评价等功能,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透明度。其次,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10],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此外,还可以通过远程医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及时的医疗咨询和救助服务。为了实现智慧化养老的发展目标,应加强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和推广。同时,还应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4.2.4. 社会化参与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是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格局的重要途径。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志愿服务等资源,可以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化参与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同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11]。其次,应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通过志愿服务、捐赠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帮助和支持。此外,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养老服务市场的繁荣和发展。为了实现社会化参与的目标,应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同时,还应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度。通过政府、社会、市场的共同努力,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5.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可持续养老模式的实施路径

5.1. 强化家庭养老功能,构建社区互助网络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正面临挑战,如子女外出务工导致的空巢老人现象日益增多。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强化家庭养老功能,通过宣传与教育,提升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的赡养意识,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政府可以举办各类讲座、研讨会,普及家庭养老的重要性,同时提供政策支持,如设立家庭养老补贴,鼓励家庭成员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其次,构建社区互助网络,鼓励社区居民相互帮助,特别是针对独居、高龄老年人,形成邻里间的互助机制。这不仅可以减轻家庭成员的负担,还能增强社区的凝聚力,营造和谐、温馨的社区氛围。

5.2. 加大养老设施和资源投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当前,农村地区的养老设施和资源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政府应加大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上的投资力度,建设更多的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同时,通过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养老服务领域,如提供土地优惠、税收减免等,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如学校、图书馆等,在非教学时间向老年人开放,提供休闲娱乐和文化学习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5.3.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是农村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政府应推广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老年人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减轻其经济负担。同时,优化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老年人就医成本,保障其健康权益。此外,还应加强对农村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有效缓解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压力,提高其生活质量。

5.4. 规范养老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质量与安全性

当前,农村养老服务市场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价格不透明等问题。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政府应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明确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等,为养老服务提供明确的指导。同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标准。此外,还应建立反馈机制,鼓励老年人及其家属对养老服务进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可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5.5. 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与归属感

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是农村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讲座、展览等,为老年人提供展示自我、交流互动的平台。同时,鼓励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陪伴、聊天、心理疏导等服务,满足其情感需求。此外,还可以提供老年教育机会,如开设老年大学、兴趣班等,让老年人有机会继续学习和成长,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通过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可以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与归属感,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尊重,从而更加积极地面对晚年生活。

6. 结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之际,农村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瞩目的焦点。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传统依赖土地的养老模式遭受冲击,同时,孝文化引领下的家庭养老观念逐渐淡化,而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却未能及时跟上,显现出明显的滞后性。然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为农村养老问题的改善带来了新的契机与希望。为有效解决农村养老难题,我们需从多角度同步发力,实现突破性进展,旨在为农村老年人打造一个温馨、舒适、高质量的晚年生活环境,让他们能够安享幸福晚年。

参考文献

[1] 李辉. 农村自我养老的制度配置及其社会功能[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21(6): 114-124.
[2] 穆光宗, 淦宇杰. 给岁月以生命: 自我养老之精神和智慧[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33(4): 30-36.
[3] 周建芳, 梁志佳, 许昕. 家庭养老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分析[J]. 西北人口, 2024, 45(2): 38-49.
[4] 汪璐蒙, 曾泉海. 中国农村养老保障: 制度变迁、供需失衡与完善进路[J]. 南方金融, 2023(9): 28-40.
[5] 李静. 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我国家庭养老政策的历史回溯与未来展望[J]. 江西社会科学, 2023, 43(10): 166-173.
[6] 位涛. 完善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研究[J]. 农业经济, 2024(1): 118-120.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2(1): 41-46.
[8] 王亚丽, 王董梅, 钱莹, 等.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路径研究——以菏泽市为例[J]. 时代人物, 2023(28): 88-91.
[9] 赵增祥. 天津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天津: 天津财经大学, 2019.
[10] 邹明俊. “智慧养老”视域下公共图书馆老年人健康信息服务内容研究[J].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图书情报, 2023(9): 203-208.
[11] 苏杭. 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困境探究[D]: [硕士学位论文]. 天津: 天津商业大学,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