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宋代对婚姻的理解及婚姻观的类型
从中国宋代对婚姻的理解和婚姻观的类型来看,古代社会对婚姻关系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婚姻在当时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更是涉及两大家族的大事,其背后承载着家族利益、社会秩序以及伦理道德的多重考量。宋代的婚姻制度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呈现出独特的时代特征。
一方面,“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观念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婚姻的缔结往往需要遵循严格的礼法程序,媒人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1]。另一方面,随着宋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观念的变迁,婚姻观也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例如,婚姻的选择开始更加注重经济条件和情感基础,而非单纯的家世背景。此外,宋代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晚辈在婚姻中的自主性,如允许“卑幼在外自行定婚”在特定条件下有效。
然而,尽管社会风气有所松动,但传统的婚姻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对人们的婚姻选择产生了深远影响。朱淑真所处的宋代,正是这样一个传统与变革交织的时代。她出生于知识家庭,却也难逃“父母之命”的婚姻安排。这种社会背景下的婚姻观念,为理解朱淑真的婚姻观及其诗词创作提供了重要的历史语境。
1.1. 中国宋代对“婚姻”的理解
《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对婚姻观进行概念的阐释,婚姻观指的是主体对婚姻的认识和态度,它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下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1]。在宋代,婚姻观不仅受到传统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还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密切相关。婚姻观指的是主体对婚姻的认识和态度,中国宋代对“婚姻”有三种理解:一是指婚娶的仪式;二是指夫妻的称谓;三是指姻亲关系。
把婚姻理解为婚姻的仪式,最早出现在郑玄的《毛诗笺》里,婚姻之道指的是嫁娶的仪式和礼节。“婚姻”首先指的是一种仪式,男子迎娶女子,女子嫁给男子,互结为夫妻。唐代孔颖达在《礼记·婚义疏》中对婚姻有了更详细的定义和解释,“故云婚姻之道,谓嫁娶之礼也。”[1]因为男子娶妻的仪式在黄昏举行,所以称为婚姻。具体是男子在昏时迎娶女子,女子等待男子的到来,他们进行嫁娶的仪式叫做婚姻,孔颖达认为古代重视婚礼仪式,没有举行婚礼仪式的男女关系,不能称为合法合约的婚姻关系。
“婚姻”的第二种理解是夫妻的称谓。汉代郑玄提到婿叫做婚,妻叫做姻。婚姻指成婚配对的男子和女子的称呼,男子称为婚,女子称为姻。孔颖达认为,婚姻是一种根据男子和女子身份的称呼,婿在昏时迎娶女子,女子因此跟随男子,所以古代的人称婿为婚,称妻为姻。
“婚姻”的第三种理解是代表姻亲的关系。郑玄在《礼记·婚义注》中提到:“女氏称婚,婿氏称姻。”[1]女方家人称作婚,而男方家人称作姻。这时的“婚姻”就有了代表夫妻双方家庭的关系,“婚姻”就是男方与女方两家人成为一家人的标志。
史凤仪在《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中对“婚姻”这三种理解进行认识上的梳理。“婿在黄昏的时候迎娶妇人,妇追随着婿到了夫家,进行婚嫁仪式后有了夫妻的称谓,随之建立起两家的姻亲亲属关系,而这一切都是通过婚姻仪式来实现的。”从古代社会对“婚姻”的理解和解释可以看到,一旦男子与女子想要成为夫妻,就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关于婚姻的仪式,才能成为合法的被社会承认的夫妻关系。更重要的是,婚姻已经不再是男子与女子两人的事情,婚姻已经上升成为男子家庭与女子家庭,甚至是两大家族的事情。
1.2. 中国宋代的婚姻价值取向
中国宋代的婚姻价值取向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为扩大家族势力的需要而强强联合的婚姻;第二种是为了祭祀祖先而结婚;第三种是为传宗接代而结婚;第四种是为增加家庭劳动力而结婚。
对婚姻的理解和定义上升为涉及两大家族的事情,是因为受到宗法制的影响和约束。中国古代社会的婚姻关系,实际是以家族的利益需求为核心,讲求门当户对,家族成员的婚姻关系必须争取家族利益的最大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重要的决策,结婚的男女并没有选择对方的权利,尤其是当时男尊女卑的年代。女性的地位低下,对于女性来说更是没有爱情和婚姻自主选择权。作为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并不具有决定权,决定权在双方父母的手中,尤其是结成婚姻关系双方的父亲。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女方,需要时刻遵循三纲五常,在未出阁时,要听从并追随父亲、兄长的意见的安排,在出嫁后听从和服从丈夫的意见。因此在那个时代,由于双方没有提前相处用以区分,婚后个人的本性和生活习惯渐渐产生矛盾冲突,也造成了很多悲剧的上演。
2. 朱淑真婚姻观的发展变化
朱淑真的婚姻观是纯洁的,对待爱情和婚姻,她始终保持着憧憬和热情。即使她和丈夫度过一段甜蜜生活后,出现了矛盾,在此后的婚姻和感情中一直饱受挫折和磨难。她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天天以泪洗面。良好的家庭教育培养了她的刚强,她本就不是一个柔情纤弱的女子,她写出许多悲愁伤感作品,性格却带着一种执着和倔强,正因为凭借这种特质,才有了一篇篇佳作流传于世。
朱淑真生活在宋代,宋代的婚姻制度同样具有严密的规定和流程,影响根深蒂固。尽管朱淑真的父母都接受过良好的文化熏陶,但在女儿的爱情上,还是由不得女儿自己做主,朱淑真的婚姻是父母的包办婚姻。《断肠集》[2]序言中提到朱淑真早年家庭不幸,父母对择婿没有很好的判断,朱淑真不能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父亲母亲并没有给予朱淑真选择的权利,朱淑真只有听从家里的安排选择门当户对的男子结婚。
通过研读《朱淑真集》[2],可以发现朱淑真在婚姻观上的转变经历了三个阶段,包括萌芽时期的“娇痴不怕人猜”,形成时期的“不妨长月任朦胧”,转变时期的“梦难成处转凄凉”。
2.1. 婚姻观萌芽期
少女时期,朱淑真尚未经历婚姻,对爱情和婚姻充满渴望与憧憬。这个阶段的诗文,透露出她的婚姻观是渴望遇到一位知己伴侣,渴望遇见真情。“娇痴不怕人猜”描写的不仅是她遇到心上人的心情,更是她对待爱情和婚姻的态度,哪怕别人嘲笑她娇痴,她也要追求爱情的自由。
朱淑真在《秋日偶成》中,表达内心对爱情与婚姻的期待,她的心中有一位“萧郎”[2]。根据解释,“萧郎”是女子对心上人的称呼。虽然不知道心上人身在何方,但朱淑真发自心底地希望,未来的生命中会出现一位“萧郎”,能够与自己一起吟诗作赋,唱尽万首诗,相伴到老。她憧憬着自己的理想婚姻,像少女时的李清照,像其他闺阁少女一样,渴望觅得知己伴侣,白头偕老共度余生。此时,她的心里描摹着一位心上人的样子,种下了一颗爱情的种子,生根发芽。
在《清平乐·夏日游湖》这首诗中,可以看到圣旦提到的“朱淑真在少女时期的作品是丰腴生活的反映,充满烂漫的色彩”[2]。这首诗描写的是恋人在雨中漫步的情景,她与心上人漫步雨中,痴迷在甜蜜的爱情中,感受到恋人的温暖和呵护。“一霎黄梅细雨”[2],然而到了分别之时,朱淑真依依不舍,回来后靠在妆台前,看看自己的妆容有没有被风雨吹花。看到镜子中的镜子,想到的是刚刚分别不久的心上人。
然而在朱淑真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封建专制的时代,女性需要遵循三从四德,比男性遵循更多的社会规则。朱淑真写的这类缠绵婉转的诗自然是被看作是淫词艳曲,广遭诟病,认为朱淑真是放荡的、不守妇德的。也就不难理解,朱淑真的诗稿会出现被“父母焚之”,“百不存一”的状况。
不仅是黄梅细雨中的娇痴,当她在爱情中被冷落时,又会通过诗句表达自己的不满。宁可跟随树上的枝干老去,也要在这片秋天的黄叶中,充满倔强和随性。然而细细一品,除了写出朱淑真内心对爱情的渴望,对心上人的依恋,还写出她的内心对束缚的突破。如谢萍所说,“她的内心渴望冲破时代的落篱,挣脱枷锁,唱出自己的心声”[3]。看似柔软娇羞女子,内心却充满着对爱情、对时代束缚的冲力和张力,她不相信“门当户对”,她渴望追求自由的爱情与婚姻。
少女时期,朱淑真的婚姻观是大胆热烈的。她的婚姻观,不仅是对爱情和婚姻充满渴望和憧憬,她还敢于面对自己的内心,敢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她向往自由的爱情和婚姻,她希望自己在爱情和婚姻中得到重视,她不看重门当户对,“娇痴不怕人猜”表达朱淑真对理想爱情的执着追求,以及对社会约束的叛逆。
2.2. 婚姻观形成期
从少女步入婚姻,朱淑真走向了人生的另一个阶段。朱淑真对婚姻有很高的期望,经历婚姻的失败,她的婚姻观充满矛盾:她既希望在婚姻中得到丈夫的爱护,却又不想为了得到爱护,去迎合他人。“不妨长月任朦胧”写的就是朱淑真在经历婚姻的苦涩后,对婚姻充满矛盾的心情。
婚后的朱淑真曾有过一段短暂的幸福时光。《围炉》[2]提到:火炉的火烧得正旺,夫妻二人围炉而坐,饮新酒,赏新诗,唱小词,生活充满温馨和甜蜜。虽然朱淑真的夫家是富贵家庭,夫家大事小事早已有专人来操办,可是到了一些重要的节日或是重要的仪式典礼,朱淑真会尽家庭的责任,亲自操持大小礼节。像是《又绝句二首》[2]描写的那样,说的就是朱淑真参加立春庆典的趣事。处在新婚甜蜜期中的朱淑真,有着少女时期的天真和贪玩,把梅花枝丫折一截,插到自己的鬓发上,心里是既羡慕梅花的美丽又厌极凛冽的东风。“宝刀剪彩强为春”[2],一位新婚的少妇,忘记自己已经嫁入夫家,把自己打扮得美丽动人,喜悦地迎接新春的到来。新婚生活的诗情画意,让朱淑真沉浸在甜美的梦中,夫妻举案齐眉,一切都似乎往着朱淑真憧憬的方向发展。
好景不长,朱淑真与丈夫出现沟通的困难,她在婚姻中受到冷落,陷入矛盾中。明代陈霆评价朱淑真“所适非偶,故形之篇章,往往多怨恨之句”[4]。充满热情的朱淑真,最害怕孤独。可是她的丈夫不理解她的娇痴和任性,不理解她的诗句与心声,常常留她一人独守空闺。婚后受到丈夫的冷落,《减字木兰花》[2],五个“独”字写出了她在婚姻中矛盾与挣扎。多愁善感内心孤独的她,常常独行、独坐、独唱、独酬、独卧,当大家都回到家中庆祝元宵佳节,她依然重复着一个人行走坐立,一个人唱歌,一个人卧躺,一个人在无声地呐喊。伫立凝思,无以复加的孤独,磨去她多情的棱角。一首《秋夜有感》[4],哭到眼睛模糊看不清,肝肠都要断,却依然在孤灯中等待。写出了她在这种婚姻不幸的状态下的度日如年。
她的婚姻观充满矛盾,体现在她既希望得到丈夫的重视,但丈夫的冷落使她对婚姻渐渐失去信心。有时候“她感觉到一个‘闲’字难以打发,一个‘情’字难以消磨”[5]。以手写心,借笔下的泪流化解心中的惆怅。这个时期她的婚姻观是矛盾的。在她的婚姻观里,她既希望在婚姻中得到丈夫和家人的理解,却又不想迎合他人。朱淑真的婚姻已经变质,当初的甜蜜已经褪去,剩下苦涩。当她独守空房时,当她找不到与之灵魂契合的另一半时,当她的内心再无知音时,“不妨常任月朦胧”她只想坚持自己的本心,想要冲破传统的牢笼,热忱地等待能够理解她的人出现。
2.3. 婚姻观转变期
朱淑真对婚姻的态度从希望的高峰跌入失望的谷底,她有了回归自身的平和。哪怕愿望难以实现,她的婚姻观依然是坚持追求爱情的自由,追求理解,寻找灵魂相契的伴侣。
朱淑真在爱恨情仇的风雨中跌跌撞撞,在希望和失望中来回切换,她变得不那么敏感,期望也不再高攀。邓红梅在《女性词史》中,提到朱淑真各个阶段的诗文特点和感情追求。“朱淑真晚年在尼姑庵出家,企求通过这样的方式,安稳度过自己的余生。经过纯真的少女时代以及痛苦的中年时代,朱淑真的晚年则显得平和与理性,她不再像儿时那样天真烂漫,却也不像中年时期,对感情多愁善感,追求完美。”[5]
《断肠芳草远——朱淑真传》引用了朱淑真《晚春有感》的“断肠芳草连天碧,春不归来梦不通”[6],写出朱淑真对婚姻的幻想与破灭。文中提到朱淑真的人生写照:“‘婚姻’不幸诗家幸,她的一生坎坷沧桑,除了写作,再没有其他寄托,诗词也就成了她生命的升华。”曾经与丈夫围炉夜话在“昨夜霜风透胆寒,围炉漫忆昔年欢”[4],可是现在早已物是人非,在“如今独坐无人说,拨闷惟凭酒力宽”[4]中,朱淑真变得满腹离愁。她困在婚姻的失落和痛苦中,难以一一诉说。心中的孤苦无人知晓,她想要和男子一样借酒浇愁。
得而不爱,爱却不得,她不再奢求丈夫与她的琴瑟和鸣,也不再期盼心上人的转身,却有了一种回归自身的平和。淑真爱竹,“一径浓阴影覆墙,含烟敲雨暑天凉。椅椅肯羡夭桃艳,凛凛终同劲柏刚。风籁人时添细韵,月华临处送清光。凌冬不改清坚节,冒雪何伤色转苍”[2]。竹子像松柏一样苍劲刚强,遇到寒冬遇到风雪,也在坚守自我。淑真爱梅,“梅花恣逞春情性,不管风姨号令严”[2]。淑真借竹子和梅坚忍不拔的气节,其实也在表达自己对爱情坚贞不屈的信念。她不向世俗屈服,不被流言打败,前方也许会艰难苦困,也许会有风吹雨打,也无法阻挡朱淑真对爱情的勇敢和坚持。
当人们的行为都被封建礼教约束和限制时,朱淑真在婚姻中的反抗,遭到人们的指责。人们不敢超越礼教的底线,只能向朱淑真投来同情的目光。朱淑真受到很大的打击,她搬到王道姑寺庵,想要削发为尼,皈依佛门。她写下《书王庵道姑壁》“短短墙围小小亭,半檐疏玉响泠泠。尘飞不到人长静,一篆炉烟两卷经”[2]。尼姑庵的围墙建得不高,庭院里还有一座小小的亭台,在那半边屋檐下,稀疏的竹叶发出清脆的声音,就好像在低声诉说着这里的宁静。这里远离人烟,只有香炉里的烟缓缓飘去,伴随着虔诚诵经的声音。朱淑真借着对青烟卷经的喜爱,宣泄着自己对婚姻的心灰意冷。夜是那样的漫长,那无情无尽的指责和谩骂,不正像是秋雨,仿佛刺到她的心里,深深地侵蚀着她对婚姻的热情。
3. 朱淑真的婚姻事实
对于朱淑真的婚姻事实,学界上有两种不同的声音,第一种是认为朱淑真嫁给市井民子,第二种说法认为朱淑真嫁给庸俗官吏。
清人况周颐持第二种观点,他的理由有三:一是虽然夫家的姓氏已经不可考究,但朱淑真的丈夫是有通过礼部考试,是有官职在身,并非庸夫。“性氏失考,似初应礼部试,其后官江南者。”[2]二是朱淑真常常以夫人的身份游走在吴、越、荆、楚等地,与曾布的妻子魏氏是词友。“从宦常往来吴、越、荆、楚间。与曾布妻魏氏为词友。”[2]三是朱淑真的诗词中,有许多描写往来官太太家玩赏游会的场景。“会魏席上,赋小茱妙舞,以‘飞雪满群山’为韵,作五绝句。及宴谢夫人堂有诗,令并载集中。”[2]
杜琼否认朱淑真下嫁庸夫。他欣赏朱淑真的才情,认为朱淑真模仿古人写闺怨诗,难免会表露出哀伤忧愁的情绪,但好事者把她的诗集命名为《断肠诗》,实在有些冤屈。“惜乎持其才胆,拟古人闺怨数篇,难免哀伤嗟悼之意,不幸流落人间,遂为好事者命其集曰《断肠诗》,又谓其下嫁庸夫,非其佳配然,不亦冤乎哉!”[4]不仅是《断肠诗》命名,还有人推测出朱淑真是下嫁庸夫,朱淑真与丈夫不是门当户对的佳配,杜琼为她感到冤屈。
黄嫣梨在《朱淑真事迹索隐》中根据前人的研究以及朱淑真现存资料的分析,推测出朱淑真丈夫的身份,以及朱淑真对婚姻不满的三点原因。她认为“朱淑真出生于富裕家庭,她的丈夫是一位官吏,并不是出身市井民家”[6]。朱淑真对婚姻不满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朱淑真夫妇兴趣爱好截然不同,缺乏共同语言;二是朱淑真在未嫁时已经有了梦中情人,而在朱淑真婚后仍在与初恋情人相往来。三是朱淑真的恋情被父母识破,由于当时的社会舆论环境对女性不贞的指责和鄙视,以至于朱淑真无法忍受旁人的诽谤和攻击,最后投水轻生。爱而不得,生活百无聊赖,感情的不幸只能寄情于诗文。
再根据《中国历代婚姻与家庭》对中国古代女性忠贞评判的描述,更能感受到朱淑真在感情与舆论中生存的不容易。“认定妇女的最高目标是贤良,而不是贤能,并将‘贞’与‘忠’相提并论,女子守贞,越是艰难奇特,就越是能表明心迹。要求女子遇到困难或强暴,一死了之。”[1]
4. 总结
在封建社会中,女性是没有爱情的自主权。宋代的婚姻观和社会要求像朱淑真这样的女性在婚姻中要从一而终,不得违抗丈夫的命令。忠贞就像一道巨大的枷锁,套牢了像朱淑真那样,在婚姻悲剧中无法突围的女性。朱淑真生活在这样一个传统与变革交织的时代。尽管社会环境和传统观念对她的婚姻生活施加了巨大压力,但她从未放弃对理想伴侣的追求。她的诗作记录了她对婚姻看法的不同阶段:对情人的期待、对婚姻的失望、怨恨以及悲痛的全过程。即使她的诗文被焚烧,她的行为被指责,朱淑真依然有对爱情和婚姻的无限热情。她的诗文体现了不同阶段的婚姻观变化:追求真情,追求理解与追求精神交流。她的一生都在为爱情和婚姻自由付出巨大的代价。她的经历和创作不仅是个人情感的抒发,更是对宋代女性婚姻自主权的深刻反思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