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作为人类探索世界本质与发展规律的重要思想工具,辩证思维在不同文明中呈现出独特的理论形态。中国古代《周易》所蕴含的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分别根植于东方传统哲学与近现代科学理性的土壤,形成了两种既相似又迥异的辩证体系。周易辩证法以阴阳交感,卦象推演为核心,通过象征与类比揭示万物变化的动态平衡,其思想渗透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宇宙观、伦理观与实践智慧中;而唯物辩证法则以矛盾运动、质量互变与否定之否定为基石,强调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性与实践对认识的能动作用,成为分析社会历史发展的科学方法论。两者虽同样具有“对立统一”“运动发展”等辩证内核,却在哲学基础、认知路径及价值取向上存在一定的区别。在全球化与跨文化对话的背景下,系统比较二者的异同,有助于深化对辩证思维多元性。
辩证法作为一种哲学方法论。核心在于用动态、联系、全面的视角分析事物发展规律。“辩证法”的原文是dialectic,是由古希腊的dialegemai演变而来,辩证法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如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的对立观点,而后辩证法进一步发展,逐渐体系化,黑格尔系统构建辩证法模型,费尔巴哈提出唯物主义辩证法雏形,主张以感性经验为基础分析矛盾[1]。马克思与恩格斯将辩证法进一步发展,将辩证法由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将唯物主义与社会实践结合,确立起“物质生产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辩证智慧也有许多体现,如《易经》以“阴阳之道”揭示对立统一规律,而儒家的中庸之道也与矛盾。而本文主要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与《周易》的阴阳辩证法进行比较研究。
《周易》是中国文化宝库中最为古老的典籍,被誉为中华文化的源头活水。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引发无数西方人对易文化进行探究,西方有识之士,曾将《易经》翻译为《The Book of Changes》即为发展变化的书。《周易》由《易经》和《易传》两部分构成。这两部分在形成实践、功能、思想上各有侧重,共同构成了《周易》的完整体系,《易经》是《周易》的核心与基础,内容主要包括卦象符号系统和占卜文本,而《易传》部分是对《易经》部分的哲学注解,即战国中晚期孔子及其弟子为解说《易经》所作的十篇解释性文献,这10篇解释性文献将占卜文本升华为宇宙观与伦理学的哲学体系,融入儒家、道家思想,进而使《周易》变为群经之首。《易传》中蕴含许多独特的思维方式,如象数思维、辩证思维、整体观、变易观等。而本文聚焦于《易经》中的辩证思维方式,以阴阳为基本范畴,强调矛盾双方的转化与协调,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唯物辩证法进行比较研究。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就是变化,从横向维度的全面性和纵向维度的系统性揭示了宇宙万事万物变化、运动的本性,也可以概括为“易”,“易”字的原型是蜥蜴,因能够改变颜色,象征着变化。本文通过分析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以及五对范畴的基本观点,以及《周易》中的核心思想,探求二者的共通点。
2. 《周易》的规律与唯物辩证法内蕴的规律意义
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以“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来评价唯物所谓规律,是在事物发展中反复出现、可预测的内在联系或必然趋势。规律的内涵和外延可将其分解为两个方面来解构,一是事物之中稳定的、固有的、本质的联系,二是决定事物在某个方向上前进、运动的某种必然性发展趋势。因而规律总是附着于贯穿于事物发展的现实历程的始终,是事物的本质联系通过发展而显现出来。规律的存在,构成发展和联系的内驱力,而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分别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与否定之否定规律。
而《周易》则是通过阴阳、八卦、六十四卦等符号系统,揭示宇宙、自然、人事的运行规律。这些规律并非是现代科学意义上的物理定律,而是动态的、辩证的、象征性的哲学规律,强调变化与平衡的统一。
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以“最好的工具和最锐利的武器”来评价唯物辩证法对于指导人们认识自然界、社会历史和人类思维的重要意义。可以说,唯物辩证法的最具基础性和最重要的意义便是其作为“工具”和“武器”的方法论意义。而《周易》也可作为一种方法论,元同山先生曾在《周易方法论》一书中,运用时空观点、辩证思想,将《周易》的符号系统与文字系统统一起来,归纳、抽象、演绎出关于人的一定社会实践活动的方法论断。《周易》运用的“象、数、理、气”的研究方法,其中,象指的是象征和表象,通过卦象和数理逻辑来理解和推导事物;数指的是数学和逻辑,通过计算和推导来解释现象,理指的是原理和规律,通过发现和掌握事物的发展规律来指导实践,气指的是气质和状态,通过观察自然界和人体状态来理解变化和互动[2]。《周易》哲学总结规律具有三个特征,第一是辩证思维,强调矛盾双方的互动,如“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第二则是有机整体观,宇宙是关联的整体,局部变化影响全局。第三则是人本导向,规律并非机械决定且一成不变的,人可以通过“趋时”“修德”主动适应规律。
综上所述,《周易》中所蕴含的规律是以符号系统为工具,以辩证思维为核心,以追求“天人合一”为归宿的动态模型。它并不追求精确量化,而是通过抽象与类比,揭示万物在变化中维持平衡的根本法则。而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则是通过实证观察与逻辑分析总结出来的,是逻辑化与系统化的理论体系,而最终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
3. 《周易》中“一阴一阳之谓道”与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
《周易》都是用阴阳的对立统一对天、地、人进行说明,并推知过去,预见未来,在不同条件下阐述事物的绝对性,并肯定事物的相对性,包含深刻的哲学道理。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观点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这种联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周易中阴和阳在动态平衡中互相影响,体现了其“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基本原理。阴阳观念就是说;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万物万象,在其内部同时存在两种相反的属性,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其运动处于彼消此长、此进彼退的动态平衡之中。保持事物的正常发展变化态势。这一思想与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有着相似点,两者的共通点在于以下几点。
3.1. 对立和统一与联系的客观性
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中,联系具有客观性,而不是人为制造的。例如,社会现象是由社会内部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不是孤立发生的。阴和阳是《周易》中两种基本的对立统一的力量。任何事物的变化和发展,都源于阴阳的相互对立与相互依赖。而这一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例如,阴和阳的消长变化推动着四季的更替、万物的生长和消亡。而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包含着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比如矛盾的双方不仅相互对立、斗争,而且相互依存、统一。这种对立统一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变化,使得事物在不断地矛盾运动中前进和变化。
3.2. 普遍性与动态平衡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具有普遍性,自然界和社会中的所有事物、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或者现象,任何事物或者现象的变化都会引起其他事物或现象的变化。而阴阳的相互作用和转化,是《周易》中事物变化的核心。阴和阳并不是静止的,而是在不断流转中相互影响的。例如,在“泰卦”中,阴和阳相互交合,表现为“小往大来,吉亨”而在“否卦”中,阴和阳分离,表现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这种动态的平衡状态是维持事物正常发展的关键。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具体展示了阴阳的互动变化,正是因为阴阳的互动变化,进而产生了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各种事物以及各层面之间的存在和发展,总是有或深或浅、或明或暗的联系,没有任何一件事物是孤立存在的。这一切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唯物辩证法强调的正是世界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状态中,任何事物都不是静止的。
3.3. 运动变化与普遍联系的动态性
各种事物以及事物各层面之间的存在与发展,总是有着或深或浅的联系,没有任何一件事物是孤立存在的。联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静止的,而是处于不断地运动变化之中。《周易》通过卦象揭示了宇宙万物普遍联系与动态变化的本质规律,首先,《周易》作者意识到每个事物处在一定的系统当中,受到整个系统的制约,每个卦构成自己特有的系统,其中每个爻位的阳爻、阴爻所含的意义和发挥的作用,都要受到这个卦体的影响和制约。同在一个爻位相同的爻象,由于处在不同卦体中,含义也不相同。其次,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处于动态网络中,而变化源于矛盾互动,需在平衡中寻求突破,如“穷则变,变则通。”这些关系错综复杂,构成了一个彼此关联的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最后,《周易》卦象体现了普遍联系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于卦象的构成、变化及爻辞的解释中,这些关系错综复杂、构成了一个彼此关联的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它强调事物处于一个系统之中,并通过爻象的变化展示系统的动态。
4. 《周易》中“生生之谓易”思想与唯物辩证法的永恒发展
《周易》看来,生命的存在状态并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之中。“生生”即谓化育生命之义。而易有三层含义,“易”本身是简易,就是把宇宙中各种复杂的阴阳变化用简易的方式表达出来。第二个意思是变易,指的是世间万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化,这种变化是有序的,可以通过一定的规律来预测和理解。在《易经》中,变易强调的是阴阳的变化,即宇宙中各种现象是不断流转和相互影响的。例如,太阳每天早晨从东方升起,到了傍晚一定从西方落下,以及十二节气的划分,在不同节气有着相应不同的农耕方法以及注意的事项。在《皇帝内经》中,也有相应的不同时节对应的不同顺序,如冬天要早睡晚起、少运动,夏季要早睡早起。不同时节依据不同的自然气候,总结出相应的规律,这种规律是有序的,因此也有相应的组织办法。第三层意思是不易,这一层解释认为,尽管宇宙万物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但其中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和规律是永恒不变的,这就是“不易”之义。例如,天地间的阴阳消长、四季的轮回,都是不易之道的体现。《易经》的核心思想,是通过这些变化来揭示宇宙的奥秘和人类行为的规律。它认为,宇宙是一个生生不息、不断变化的系统,人类应当顺应自然、遵循这些规律。“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变是一种革新,通是一种继承,“变”“通”结合,生命方可长久。《周易》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在发展变化的,世界万物都是有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变化发展过程。而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金景芳先生曾在《易论》中指出“《易传》说“生生之谓易”生生的意思,实际就是发展,初由太极发展成八卦,继又由八卦发展为六十四卦,八卦叫做“小成”,“六十四卦”当然叫做大成了。小成完成了简单的机体,大成完成了复杂的结构。六十四卦是八卦的发展继[3]。
5. 核心共同点:辩证思维的相通性
5.1. 《周易》阴阳两极对立统一与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观点是对立统一普遍规律的高度抽象,也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这一观点强调事物内部的对立和统一的关系,是理解和解释世界变化与发展的关键,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不是外部因素引起的,而是内部矛盾推动的结果。具体来说,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推动着事物的自我运动和发展变化,使得事物不断在矛盾中前进。矛盾双方不仅相互对立、斗争,而且相互依赖、统一,这种统一性为事物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而斗争性则为变化提供了现实性。而《周易》是最早对矛盾思想作出最早、最明晰的阐述,提出了阴阳两极、对立统一、刚柔相对,变在其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和对立统一观[4]。而贯穿《易经》之中的却是周而复始,物极必反。所以对于之气各个卦象的详细解释,都可以总结为“周而复始,物极必反”实际上也是阴阳太极之道,阴中含阳,阳里藏阴,周转生发,盛极而衰,否极泰来。强调的既是内部矛盾。它强调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如阴阳、天地、刚柔。阴阳两极对立统一的思维方式贯穿《周易》的始终,它据此抽象出阴阳、乾坤、天地、男女等一对又一对的充满对立统一的范畴。但同时,《周易》认为这种对立不少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统一。例如,坎卦中虽水为阴,但其中包含着阳;离卦中虽火为阳,但其中也包含着阴。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变化。《系辞传》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无论是两仪,四象还是八卦,乃至在八卦的基础上产生的六十四卦,其构成的基本元素都是阴阳,正是因为阴阳的对立统一才导致六十四卦无穷无尽的变化。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但是没有阴阳的对立,也就没有《周易》。“周而复始,物极必反”唯物辩证法原理与周易的共同点就是,都说明了来由与往后,其中的共同点就是“变”“变则通,通则久。”周易要变,因为变就是道,周易不变的一点是坚持正道,而马克思原理同样也坚持变,因为马克思主义原理本身就是变化的理论,革命的理论。
5.2. 《乾卦》的潜龙勿用到亢龙有悔与唯物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三大的基本规律之一,揭示了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两种基本状态;量变和质变,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一事物之所以能成为自身区别于其它事物,是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某种规定性所决定的。而这种规定事物本身属性的元素有两个,质和量。因此,任何事物都均具有质和量这两方面的规定性。而事物内部永远处在变的过程中,或者正在量变,或者已发生质变。量变在不断积累,质变在向倾倒或被代替转变。《周易》中很多卦象和爻辞都体现了量变到质变的过程[5]。“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体现了事物在达到极限后通过质变进入新的状态。比如在《易经》中,乾卦代表天,坤卦代表地,其余六十二卦代表自然现象和人事。《乾卦》从“潜”到“飞”,阳气从少到多、由弱到强,是一种量变过程,而到“亢”则开始质变为“悔”。乾卦象征着天,代表阳刚之气,从初九的“潜龙勿用”到上九的“亢龙有悔”,乾卦的变化过程展示了氧气从潜藏到充沛再到过度的发展,阳爻逐渐变为阴爻,阴爻逐渐变为阳爻[6]。例如,乾卦的初爻(初九)代表潜藏,而末爻(六爻)代表飞升,中间四爻则分别代表不同的状态。这种变化体现了质量互变中的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坤卦》的“履霜冰至”也体现了物质的质量互变过程。在《周易》复卦卦辞曰;“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所谓“七日来复”主要指从一阴初生的天风诟卦,到二阴生的天山遁卦、三阴生的天地否卦、四阴生的地上剥卦和六爻皆为阴的纯阴之坤卦谦卦,直至一阳初生于下的复卦,共经历其次变化,从而在量变质变过程中完成周期性变化。“反复其道,七日来复”揭示的正是一切事物都是有其自身的发展和循环的深刻规律,即一事物的结束必然孕育着另一事物的开始,如此循环往复。
5.3. 从《否卦》与《泰卦》体现唯物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规律,前进性和曲折性
唯物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这一规律是基于对前一旧事物“母体”的扬弃、并在继承的基础上,重新开启一新的事物的产生,事物的发展通过否定自身来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是存在于联系与发展之间的以过渡环节。而否定之否定规律与对立统一规律也存在一定关系,否定之否定的存在。使得事物的矛盾由现存状态转换至原有事物对立面,进而完成事物新的蜕变。所以,矛盾的对立统一的演化和发展,就是由否定之否定这一规律来推进的。在《周易》的卦辞内多次体现否定之否定规律[7]。如《否卦》代表着否定、阻碍和困难,是六十四卦之一。其卦象为乾在上、坤地在下,象征着天地不交,万物闭塞。主要代表的是否定和闭塞的状态,也蕴含着变化的可能性。否定提醒人们面对困难时,需要坚持和努力,不要轻易放弃。这是因为否极泰来,否卦之后就是泰卦,即有否定走向肯定,这一变化就体现出唯物辩证法否定之否定,旧的事物会被新的事物否定,世界就是在否定之否定中前进发展的。《泰卦》通过《否卦》的否定,得以保持自身的状态。“泰”象征着通泰,阴去阳来,是大吉大利的,而“否”卦象征着否闭,小人从中作梗,上下难以沟通,不利于君子保持中正,预示着事业由兴盛转为衰落。但是两卦之间并不是完全没有联系,“否极泰来”一词就是从《易经》中来,坏到极点,好的就来了。比如“否极泰来”“无往不复”体现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前者表现物极则反,后者表示循环往复,螺旋式前进。
6. 《周易》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的差异
但是二者虽然有共通点,但是也有差异性。以下从哲学基础、规律来源、表达形式、本体论、认识论、规律角度等六个方面来论证两个辩证法之间的差异性。
从哲学基础来看,《周易》出发点来自唯心主义,以“天道”为终极依据,隐含着天人感应,而唯物辩证法的哲学基础则是唯物主义,认为规律是物质世界客观联系的体现。
从双方的规律来源来看,《周易》中的规律来源于自然环境,通过卦象符号与直觉体悟抽象得出,而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来源于通过实证观察与逻辑分析总结提炼而出的,如恩格斯对自然科学的归纳。
从表达形式来看,《周易》多用的是象征性语言,如卦辞、爻辞,而唯物辩证法规律多用的是逻辑化与系统化的理论。
从本体论来看,《周易》认为世界的本体是“无”,是无有、无穷,无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种观点强调的是宇宙的本质和根本性质,是一种超越物质存在的辩证思维。而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第一性的,任何现象和事物都是物质存在和变化的反映。
从认识论角度看。《周易》辩证法多为经验的表述,而唯物辩证法大多数超验的表述。《周易》代表一条与西方不同的认识路线,西方主流以物质为本位来看世界,看运动,主张认识的实质即揭示运动着的物质。中国传统主流则以现象为本位来看世界,看物质。其认识目的是把握和利用现象本身的规律。
从规律角度看。《周易》是神秘主义与人文伦理导向的规律体系,适合解释整体性的问题,而唯物辩证法则科学理性与实践导向的规律体系,适合分析具体社会与自然现象。
简言之,《周易》是“直觉的辩证法”,而唯物辩证法则是“理性的辩证法”。前者重象征和调和,后者重逻辑与变革。
7. 结语
辩证法的生命力在于其动态性,它拒绝僵化的二元对立,强调矛盾转化中创新的可能性。辩证思维应用于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在个人成长、组织变革、或者是在全球治理中,辩证思维都提供了超脱线性逻辑的分析方法。而在《周易》的阴阳辩证思维规律与唯物辩证法规律在辩证思维与变化观上有深刻共鸣,但在哲学基础、方法论和应用逻辑上存在显著差异[8]。
中国文化本来就有会通精神。《周易·兮辞下》“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白虑。”意思是,天下万物最终走向同一终点,但路径各不相同,根本原则一致,但具体思维千差万别。也像泰戈尔《演讲集》中对西方思维方式的描述;“西方人习惯按照人们所归属的半球不同,而将人类世界断然划分为好的和坏的。这种傲慢的分裂精神严重地伤害了我们,给我国自己的文化世界造成巨大伤害。”事实上,战争与冲突的根源多数因为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但其中,文化的发展可以求同存异,彼此相互交流和取长补短的。在差异性中蕴含统一性,在多样性中孕育共识。比如《周易》中体现的辩证思维与西方的马克思唯物辩证法,虽然有差异性,但是二者可以找到共通点,真正的智慧是不分彼此的,所以求同存异,取长补短,是文化交流的关键、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