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知识何以可能——康德“先验自我意识”的生成
自我意识在古希腊时期就提出了自我内在同一的可能性,经过苏格拉底、柏拉图以及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发展,自我意识已经具有了现代意义上自我意识的特征。总体而言,自我意识分为两种:一种是关于自身的意识“self-consciousness”一种是对自身的认识“self-knowledge”,而自古希腊以来自我意识与自身意识是同一的。近代哲学家笛卡尔以普遍怀疑为原则,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经典命题。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可怀疑的,包括他所热爱的自然科学与数学,但只有一个是不可怀疑的存在,那就是“我思”这个思维活动,因为“我在思维”也是一个思维活动,所以“我思”不可怀疑,“我思”一定存在;笛卡尔确证了“我在思维”一定存在,进而推出,“我在思维”的主体——“我”一定存在,因此证明了“我思故我在”。笛卡尔的第一哲学原理为自我意识即“我思”提供了新的认识方向,凸显了人的主体意识,实现了近代哲学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
1.1. 康德先验自我意识的缘起及对笛卡尔“我思”的继承
笛卡尔的自我意识哲学对康德先验自我理论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康德在继承笛卡尔“我思”的思想前提之上又改造了“我思”,进而提出了奠基于“先验观念论”和“经验实在论”的先验自我意识理论。康德的先验自我意识理论去除了自我实体化,提出了他独创性的先验逻辑[1],对近代哲学史和认识论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开始了他的哥白尼式革命。
康德承认笛卡尔“我思”的哲学内涵,他认为笛卡尔“我思”这个思想前提是不可质疑的,他接受并肯定了“我思”的先验性,并认为这个先验的“我思”是一切思维活动的前提。康德认为,笛卡尔“自我意识”哲学的伟大之处,不是发现自我意识中具有一个实体性特征的思维主体即自我存在,而是自我在进行意识活动时被自身所察觉的这样一种意识能力。“我思必须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2],表明了康德强调了在主体的自我意识活动中杂多的表象的不可缺少性。而完整的自我意识活动除了感性材料外,自我意识中那种自我感知自我、自我认识自我的能力,康德称之为“统觉”,即自我意识的同一性。“统觉的综合统一的原理是知性的一切运用的最高原则。”[2]康德认为存在于每个人心灵中的表象都伴随着“我思”的表象,这样的表象不属于经验的感性,而是一种自发性的行动,康德称之为源始的统觉,也就是纯粹的统觉,以此与经验性的统觉区分开来。这样纯粹的统觉就是那个伴随着“我思”表象而不能被其他表象伴随的自我意识,而这种统觉的统一性被康德称为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性,用以解释先天知识是如何可能的。由统觉的概念出发,康德的自我意识也有两个不同的内涵:一个是经验中的自我意识,一个是纯粹的自我意识,也就是先验自我意识。经验中的自我意识源自于内部感官对外部世界对象的反应,例如,我们在对一个外部世界的事物进行经验直观时,我们便会得到关于我们身体内部感官的具体状态和知觉,从而达到对于外部世界杂多表象的理解,也就是在经验中获得的关于自我的知识依赖于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表象。康德提出:“我通过内部经验意识到我在时间中的存在(因而也意识到它在时间中的可规定性),这就不仅仅是意识到我的表象,但与我的存在的经验性意识毕竟是一回事,这个意识只有通过与某种我的实存结合在我外部存在的东西的关系才能得到规定。”[2]康德认为,时间作为内部直观形式,规定了内感官的状态与内容,对认识经验自我至关重要。同样,作为研究对象的自我亦受时间规定,成为可被规定的自我,其意识由此转化为经验性自我意识。关键在于,此被规定的自我意识即最初进行规定的自我意识,体现了自我的基础性与先验性。先验自我意识是对经验性杂多表象在内直观作用下综合统一后形成的关于经验自我的规定,表明经验自我意识以先验自我意识为前提和基础。康德主张,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并存,需与对象结合方能发挥作用,使知识具有被认识的可能。
总的来说,康德的先验自我意识观点源于笛卡尔自我意识理论的影响,康德继承笛卡尔“我思”又改造“我思”,在去除了笛卡尔自我意识中关于实体的部分之后,提出了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先验自我意识理论。这样具有先验性的自我意识是主体对自身的觉知,也就是先验的统觉能力,这种联结的能力只有在主体中才能找到,客体中无法找到,这样一种源始的统觉能力(也就是先验的自我意识)能帮助我们认识世界,为我们认识提供一种获得普遍知识的可能,最重要的是,康德所独创的先验自我意识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认识主体的自我的意识的可能。不仅对内认识自我提供可能,康德的先验自我意识同样也是向外部世界提供立法可能的意识,因为要对外部世界的杂多表象形成经验性的认识,就必须结合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先验自我必须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由此,康德便解决了知识的来源问题。受到先验自我意识理论的影响,康德开启了“人为自然立法”的哥白尼式革命,构建了其在哲学史上具有革命性影响的先验哲学体系。
1.2. 先验统觉概念的提出:基于康德三重先天综合理论
康德虽然回答了知识的来源问题,但概念性的知识究竟是通过何种方式才能在主体中形成完整的认识并被建构起来。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指出知识的形成除了需要对象中联结的表象,还需要人类的知性能力(概念能力)把诸多表象整理综合后二者才能形成概念性的知识,因此康德认为概念便是那种在主体自身活动中建立起来的概念,直观表象作为刺激物通过人的心灵活动被整理好,最后再通过自我的联结最后形成概念性的知识。知识形成的理论已经确立下来,而概念性知识从确立到形成的具体过程是如何演绎出来的?比如直观表象是如何成为知识来源的基础条件的?而知性能力是如何在联结表象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形成概念的?康德尝试引入先验统觉理论来解决以上问题,而先验统觉的概念是从康德三重先验综合理论中被建构起来的。康德认为任何一种知识中都包含着三重不同的综合,分别是直观中把握的综合、想象中再生的综合和概念中认知的综合。三者分别对应知识的三个主观来源,不是三种综合方式,而是一个综合行动中的三个环节。
首先是直观中把握的综合,康德称之领会的综合,所谓领会在康德看来就是指它笔直到直观去。康德指出,“表象”作为内心的变状是属于内感官的,我们的一切知识作为这样的变状是服从于内感官的形式条件即时间的。杂多的表象要形成一个统一体,必须需要一种综合。因此,要在直观中对表象进行把握的综合实质上就是杂多表象时间中的统一。康德提出“要从这种杂多中产生出直观的统一体(如同在空间的表象中那样),首先就必须通观杂多,然后合并之;我把这样的活动称为把握的综合,因为它是径直指向直观的,直观虽然呈现杂多,但若没有一种此际出现的综合,就永远不能使这种杂多成为这样的杂多并被包含在一个表象中。”[2]康德在此处是强调主体要把握对象就必须直观到对象的全部特征,而不是只停留在一个点或者一个部分,这样一来主体才能获得一种完整的直观性知识或者说综合性的对象知识,才能完成直观中把握性的综合目的。而这一过程又为第二种综合再生的综合奠定了基础。
其次是想象中再生的综合,也就是主体通过想象把从直观中获得的感性材料通过整理组合统一在一起。直观中把握的综合潜在地包含一个前提,把杂多表象综合在一个统一的恶表象之中,尤其是流动的表象,就需要想象力进行再生的综合。康德指出,这一综合过程便是将先前直观中把握的知识再生出来,在这里直观的表象承担了中介的作用。在想象的综合中,主体不再从直观中得到知识,而是按照纯然经验性的规定在与直观的联结中获得知识,如此主体便能够在自我内部设定知识,主体便在想象的作用下获得了更大的自由。由此可知,想象中再生的综合实质上就是杂多表象的必然统一过程之展现。
最后是概念中认知的综合,有了直观中把握的材料加上想象的再生作用,那么离获得概念中的知识更进一步。在最后一个环节中,康德第一次提出了“先验统觉”的概念,这个概念使得康德先验自我意识更趋完整,为验证主体自我认识自我提供了可能。先验统觉是主观演绎的最高点,是一切知识最基础的根据。康德认为:“如果没有先行于直观的一切材料的那种意识统一性,在我们里面就不可能产生任何知识,不可能产生知识彼此的联结和统一;关于对象的一切表现都惟有与那种意识统一性相关才是可能的。这种纯粹的、源始的、不变的意识,我要把它称为先验的统觉。”[2]康德所认为的“先验统觉”实际上就是一种纯粹的自我意识,也就是把直观和想象中得来的意识统一起来糅合成一种纯粹的概念知识,这样的意识是纯粹的、源始的、不变的意识。先验统觉重点在于统觉也就是自我意识的先验性,可以理解为是自我意识的先兆,是所有自我意识中最古老的前提。而自我意识可简单理解为主体在内部活动中自己规定自己,为自己设立对象的意识。在概念的综合中主体便依靠统觉的先验综合能力结合直观和想象的综合中获得的材料进一步加工、组合、整理,最后才得到了与经验意识相区分的纯粹的概念性知识。
整体来看,以上三种综合活动的过程就是自我意识先验性的活动过程,自我意识在内部建立自我对象的意识这一过程的实现就是依靠统觉的先验综合的能力完成的。黑格尔评价康德的先验演绎形式表达较为笨拙,但其内容不失为是哲学史上伟大的发现,尤其是先验统觉概念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知识。康德通过继承笛卡尔“我思”的思想前提,又通过先验演绎的方法为“我思”注入新的哲学内涵,基于三重先验综合理论,提出了康德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先验统觉的概念,建立了一种建立纯粹知识的原则和方法——先验自我意识,而这一思想果实深刻影响了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希特,为费希特“绝对自我”的提出奠定了哲学基础。“一般来说,费希特哲学被看作康德哲学的继续,黑格尔曾强调过说费希特的哲学是康德哲学的完成[3]。”
2. 费希特哲学第一原则:绝对自我
费希特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第二位代表,作为康德哲学的继承者,费希特试图消除康德的二元论,将康德哲学改造成为一以贯之的哲学体系,他称这样的哲学体系为“知识学”。在费希特看来,康德哲学是不彻底的,而他的知识学才是真正彻底的康德哲学。张志伟指出,费希特为了克服康德二元论的不彻底性,构建了一个从最高原理逻辑推演的统一体系,他继承并强化了康德“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的思想,同时借助斯宾诺莎的一元论与辩证方法,以“绝对自我”为核心重构哲学。“在某种意义上说,费希特将康德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融为一体,赋予了自我以创造性的行动的功能”[4]。德国学者迪特·亨利希认为,费希特开启了自身意识理论的“第二个时期”,他深入揭示了自我意识结构的根本困难,并通过“自我绝然地设定自身”等命题,试图超越康德的反思理论,强调自我意识的直接性与非关系性统一[5]。陈也奔强调,费希特是康德哲学的直接继承者与完成者。他的工作被视作对康德先验统觉的“系统化与深入化”,使自我意识成为德国古典哲学的核心原则,并为谢林、黑格尔的发展奠定基础,因而具有承前启后的关键地位[3]。谢地坤则认为,“费希特清楚地看到康德哲学中基于思想自由的主体创造性与不可认识的‘物自体’之间的矛盾,既想继承康德先验哲学的主体性思想,又想克服康德的二元论,努力创造一个以自我意识为核心的哲学体系,以推动哲学的前进[6]。”
在笔者看来,费希特吸收了康德先验哲学中自我意识(先验统觉)的重要内涵,但他认为康德提出的自在之物导致了二元对立的问题,为了解决康德先验哲学的理论困境,费希特尝试做出逻辑化的努力。费希特认为一个严密的哲学体系必须要有一个最为原始和完满的最高点,由此才能演绎出整个体系。费希特承认康德哲学中自我这一绝对的前提,但康德的先验统觉必须借助直观表象的中介作用以及想象的再生作用才能完成纯粹的知识性概念的建立,而在费希特看来这些关联是不需要存在的。对比康德把先验统觉作为一种纯粹知识的原则,费希特则直接把自我作为最高的出发点和原则,由此推演出全部的知识内容和逻辑结构,他认为绝对的自我意识设立一切,由此自我直接建立自我的对象,自己规定自己。费希特认为自我是在先验的想象力统一下活动的自我,人类一切知识的前提和基础就是“自我的纯粹活动。”由此,费希特根据自我的三个活动提出了奠定其哲学体系的重要理论:知识学的三重原理即:自我设定自我;自我设定自我与非我的对立;自我设定自我与非我的统一。;费希特这里的“设定”强调是以认知区分自身和客观事物的活动,而不是一种单纯的物的产生过程。费希特通过在自我内部实现了自我与非我的统一,为解决康德先验自我与物自体的分裂问题提供了可行性方案。
2.1. 费希特知识学的三重原理
2.1.1. 第一原理:自我设定自我
自我设定自己本身是费希特的第一哲学原理,自我是绝对的自我而非经验性的自我,外部世界是自我对象化的结果,这个“自我”是自我设定自己本身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原理,是不证自明的,不可规定的,是一个事实的行动,是一切行为活动的最高根据。如何论证得到这个原理呢?费希特进行了一系列的逻辑推演,他认为要论证自我设定自我本身,必须要从一个不可质疑的命题出发,能够经得起知识的回溯。这个命题就是A = A,但这只是一种形式判断,我们无法得知A的实质内容(A是什么),A = A具有必然性,那在什么条件下A才存在?因此,要进行任何命题判断,判断过程中一定有一个自我的存在,因为自我本身不可怀疑,而自我的存在本身就是这个判断的逻辑主语。A本身的条件就是A这个自我,那么A本身的必然联系(A = A)已经设定好,A本身就被设定在自身之中,必然在自我之中一定有一个“同一”,这个同一表明了这个过程之中存在一种自我的同一性,因为只有自我存在的同一性才能界定A是A [7]。主词的A与宾词的A之间一定要有一种必然联系,这样两者之中才存在同一性,这个同一性一定是以自我的“我”为前提,必然联系是“A = A”的存在条件,这个必然联系以A的自我本身为前提,自我的同一性便被证明下来了。“在自我中的一切被设定之前,自我本身就已先设定了。”[8]费希特所指的“设定”是一种意识中的确立活动,具有创造性,设定自我本身是一种本原行动。因此,自我设定自我就是在意识中确立了自己的存在,自我设定自我本身,自己规定自己,这是绝对的、不可质疑的第一原理。在费希特看来,世界上所有的知识、精神、活动都以“绝对自我”为根据,一切意识与事实都是“绝对自我”本原行动的结果,费希特从绝对自我出发,建立了他的知识学哲学体系。
2.1.2. 第二原理:自我设定非我
与自我不同,非我则是超出自我本身之外的对象,是自我在内部设立的与可分割的自我相对立的可分割的非我。在第一原理的基础上,费希特提出自我设定非我的原理。这是一个新的逻辑形式,在自我中剔除了我,自我就形成非我,命题公式表述为−A ≠ A。但这不是从A = A推演出来的。费希特指出,设定A的本原行动只能得出A是A,无法得出−A的结果,因此永远不能从A中得出−A,因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本原行动,A与−A不是意识中的同一种行动。那−A到底是什么呢?他解释道虽然无法从设定A的本原行动中直接得出−A,但−A以A为前提。−A ≠ A这种差别的命题在形式上是无条件的,但在内容上是有条件的。因此,设定−A的行动和设定A的行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A是A的反设定,是相互对立的,这样的反设定也是从自我出发的本原行动,也就是“自我反设定非我”,“非我”一旦产生,就对自我本身产生了否定,而费希特认为非我就是我们所能看到的世界。非我是从自我中设定出来的,因此客观世界也是从自我中设定出来的。因此费希特指出,不仅知识的形式是出自“我”的设定,而且知识的内容也是来源于自我的设定,这是以第一原理绝对自我为基础和前提的。费希特认为康德的物自体是一种没有意义的假设,康德认为物自体隔绝于自我之外,是不可知的世界,费希特认为非我也是属于自我的一部分即自我之外有非我,在这个意义上自我设定出非我是非常重要的,它填补了康德自在之物不可知的理论空缺,解释了一切知识的来源。
2.1.3. 第三原理:自我设定自我与非我的统一
所谓自我设定自我与非我的统一是指自我在自身内把一部分的非我与一部分的自我对设起来并构成一个整体,这种矛盾的统一就是实现了的绝对的自我。“自我设定自我”与“自我设定非我”产生了自我设定的矛盾命题,因为自我与非我二者不可同时被自我设定,意识的同一性也变得岌岌可危。因此费希特需要设立第三种自我活动来解决A与−A、存在与非存在、来保证意识的统一性。如何调和自我与非我的矛盾?那就必须并清楚自我与非我的关系问题。首先设定了非我就不可能不设定自我,因为非我以自我的存在为前提,如果自我不存在那么非我也会消失,只有自我先存在,才能在自我内部设立一个与自我相对立的非我。费希特总结二者的关系是相互矛盾但又相互需要的。探究自我与非我的关系目的是想进一步探究如何将自我与非我、A与−A、存在与非存在、实在性与否定性等范畴统一在一起,因此他得出结论,自我与非我的关系往往是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原理中的自我和第二原理中的自我是有区别的,第一原理中的自我是费希特知识学的最高原则——“绝对自我”,第二原理中的自我是被非我限制的自我。从第一、第二原理过渡到第三原理,自我和非我的关系就是绝对自我在自身中对设一个有限的非我和有限的自我。自我与非我都被统一在绝对自我之中,因为自我与非我在设定时都是在绝对自我中发生的。费希特的第三原理实际上是一个形式逻辑上的充足理由律,目的是为了解决康德遗留下来的先验自我与物自体的二元对立的问题。正是在自我与非我的矛盾和统一之中,自我的绝对统一性发挥作用,费希特才确定了全部知识的来源和最高原则“绝对自我”的重要地位。
3. 先验统觉到绝对自我——费希特对康德先验自我的继承与超越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康德的先验哲学影响最早以及最为深远的就是费希特,费希特继承康德哲学又批判康德康德。费希特继承了康德的先验统觉概念,并把这一先验原则注入绝对性,赋予此一个新的概念——自我。由此,从费希特这里开始,德国古典哲学以至于现代西方哲学,自我意识问题成为了最为重要的哲学问题。费希特哲学较之以往哲学最大的特点就是一切知识的来源和哲学基础都是从自我中推演出来的,他直接越过直观表象的刺激作用,设定绝对自我为其哲学体系中的最高原则,强调自我在自身内部建立本身和对象,自我规定一切,整个世界及对象性知识都依赖于自我发展而来,自我意识作用的凸显使得费希特哲学更具主观性色彩。更为珍贵的是,费希特为哲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哲学必须从最高原则出发设立一切哲学活动,建立哲学体系。黑格尔曾称赞过费希特哲学的伟大之处就是指明了最高原则的统一性。费希特自我意识的原则较康德的先验自我意识不论是在表述方式还是内容上,都是一种超越。表述方式上,费希特较康德的一般形式逻辑基础上更进一步,他的以自我为核心的哲学体系在演绎过程中开创了思辨逻辑这一独特的思维方法。内容上,费希特知识学三条原理中,“自我设定非我”和“自我设定自我和非我的统一”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康德的先验自我的分裂问题,为尝试解决二元对立问题做出了逻辑化的努力。费希特自我意识哲学在认识论上所作出的贡献无疑是巨大的,这对后世谢林的绝对同一理论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哲学影响深远。
3.1. 逻辑革命——思辨逻辑对形式逻辑的超越
笔者认为,费希特的自我意识哲学所作出的最为卓越的成就之一便是他完成了近代哲学史上的逻辑革命,运用思辨逻辑的方式演绎了从自我出发到绝对自我的过程,建立了自我为核心的知识学体系。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费希特在建立自我哲学的知识体系中,仍然保持着先验论的传统,夸大了自我的作用,具有主观性色彩。这样的评价虽有其道理,但从另外的角度来看,费希特哲学已经有由主观上升到了客观。我们可以根据他的自我演绎过程看到,他的自我以及已经有了实体性的含义,不再是康德认为的演绎只发生在主观的意识上,只有自我有实体性含义,一切存在才有意义。费希特先验自我的思辨逻辑影响深远,尤其是黑格尔的绝对真理中显现出的思辨逻辑受到了费希特思辨逻辑的影响。因此,我们可以所,费希特自我意识哲学不再囿于康德先验哲学体系,第一次以思辨逻辑的方式演绎哲学思想,完成了认识论上逻辑革新!
3.2. 哲学方法的转变:绝对第一原则的确立
费希特哲学第二个伟大之处在于他为哲学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哲学方法,确立一种最高的绝对的原则,经过逻辑推演,从而获得纯粹的知识性概念,以此建立一个系统的哲学体系。这种方法由康德那里开始初步的尝试,经由费希特深入化、系统化,已经成为科学的研究方法。费希特认为康德的哲学体系缺陷就在于他没有将先验统觉作为产生知识的绝对原理,才会出现自我与物自体的对立,才会陷入二元对立的理论困境。而他继承康德的先验统觉的前提,将此原则改造发展为以绝对自我为最高原则的严密的思辨的哲学体系。从费希特这里开始,自我意识才成为德国古典哲学以后的主流哲学。谢林受到费希特绝对自我理论的影响,把主观性发展为客观性,提出了绝对同一的哲学思想,黑格尔也是受到了自我意识原则的影响从而把绝对精神当作其哲学思想的全部出发点,由此建立了他庞大的哲学体系。费希特作为一个承前启后的哲学家,他的自我意识哲学所作出的卓越贡献不容忽视。
4. 结语
康德与费希特的自我意识观,深刻地塑造了我们对自我认知的理解,并为西方哲学史带来了思想意义上的变革。康德承继并改造笛卡尔的“我思”,提出了先验自我意识理论,不仅解决了知识的来源问题,也为人的主体性认知奠定了哲学基础。其三重先验综合理论,尤其是先验统觉的概念,为费希特的哲学体系构建了坚实的基石。费希特在吸收康德先验哲学精髓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自我意识推向极致,提出了绝对自我的概念。他通过知识学的三重原理,为解决了康德哲学中的二元对立问题做出巨大努力,提供了一种可行方案,并为哲学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法:即从最高原则出发,演绎一切哲学活动,建立哲学体系。费希特的这一逻辑革命,实现了思辨逻辑对形式逻辑的超越,为后世哲学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诚然,费希特在德国古典哲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推动了思辨逻辑的发展。他以“绝对自我”为第一原则,通过知识学的三条原理构建出一套彻底的主观唯心主义体系,试图克服康德哲学的二元对立。这一努力将主体性推向顶峰,把全部实在归于自我设定的活动,从而为后康德观念论的发展提供了关键推动。然而,其哲学也因强烈的唯心论立场以及将自我绝对化乃至神学化的倾向而受到批评。黑格尔指出,尽管费希特吸收了斯宾诺莎的实体观念,但其体系仅达成一种“主观的主体–客体同一”,未能实现思辨的真正统一;“自我 ≡ 自我”沦为空洞的形式行动,主客统一陷入无限推迟的“应当”,非我始终作为外在阻碍存在[9]。谢林则认为,费希特的“自我”并非真正的绝对自我,而是经验性、有限的人的自我,无法实现主客绝对同一,其借助“可分性”对自我与非我的调和仅是量的调整,并未达到涵盖自然与精神的绝对同一,其“自我性”反而成为脱离大全的孤立化象征[10]。因此,尽管费希特体系具有哲学史上的转折意义,但也暴露出在主体性内部消融一切客观性的理论局限。
综上所述,康德与费希特的自我意识观不仅构成了他们各自哲学体系的核心,也体现了德国古典哲学乃至现代西方哲学的重要发展脉络。他们的理论贡献不仅在于解决了知识论和认识论中的关键问题,更在于为哲学研究开辟了新的道路,确立了新的方法,从而深刻影响了后世哲学的发展。这一从先验统觉到绝对自我的演变,不仅是哲学概念的变革,更是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为我们理解自我与认识世界提供了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