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光伏产业作为世界能源发展的新趋势,越来越受到世界各个国家的关注,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发展本国光伏产业。中国在加入WTO以后,光伏产业发展迅猛,光伏产品出口总额从2008年的117.45亿美元爆发式增长到2011年的279.46亿美元,占据了全球65.8%光伏市场,成为全球主要的光伏设备及电池生产国和出口国。可是随之而来的是对中国光伏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诉讼案件急剧增加,我国已成为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自2011年以来,欧盟与美国相继发起了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贸易摩擦不断加大,我国光伏产业遭遇发展的严冬,各国对我国出口光伏产品频频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已经构成我国经贸发展的实质性障碍,光伏出口贸易严重缩水,2012年中国光伏总额较2011年下降了37.44%,80%以上的中国多晶硅企业被迫停产,80%的多晶硅企业工人处于待岗,欧美对华的反倾销立案,严重影响了我国光伏企业的出口和成长。
围绕着双反措施的原因及贸易效应,国内外学者展开了丰富的研究,为本文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在欧美对华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原因研究方面,研究者 [1] [2] 认为是由于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世界经济整体下行,主要国家大幅度削弱光伏扶持力度是主要原因。研究者认为国内光伏产品生产过剩,产品同质化严重,企业偿债能力差,财务风险高是主要原因。研究者 [3] [4] 认为企业盲目扩张,出口增速过快,还有 [5] [6] [7] [8] 中国企业抗辩意识淡薄,不熟悉国际反倾销及反补贴规则是遭遇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原因。而在反倾销调查产生的贸易效应的研究方面,研究者 [9] 通过实证分析计算征收反倾销税会导致第三方国家的进口数量增加40%~60% (贸易偏转效应)。 [10] [11] 使用学术上的贸易破坏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贸易偏转效应去描述解释了反倾销措施潜在的影响。研究者 [12] [13] [14] [15] 通过模型实证分析反倾销调查,印度、美国对第三方国家的商品进口增加,即存在贸易转移效应。研究者 [16] [17] [18] 分析认为反倾销调查对涉案产品出口贸易最直接的经济效应就是贸易破坏效应,也是衡量反倾销调查指控国对本国产业救济效果的主要指标。本文在这些成果进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简要评析了总体研究现状,通过对具体的光伏反倾销案例的分析,并指出当前亟待进行深入研究的问题,希望为该领域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2. 中国光伏出口遭遇反倾销调措施的现状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显示,2010~2018年三季度,中国光伏产品累计出口约1400亿美元。据图1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1年中国光伏爆发式加速发展,累计出口755亿美元光伏产品,累计增长57.97%,连续四年位居世界第一;受欧盟、美国的“双反”调查等直接影响,2011~2012年,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由279.24亿美元下降至174.83亿美元,同比下降37.44%,中国严重依赖出口的光伏产业转入寒冬,中国企业产品出口开始下滑;2014年,光伏产业开始回暖,光伏出口总额也回升至193.89亿美元。2015年光伏出口总额再次突破200亿美元以上,但2016~2017年又逐渐下降。总体来说,2008~2011年期间增长迅速,2011年开始对中国进行双反调查后,2012年至2017年比前期相对稳定增长。

Figure 1. China’s total exports of photovoltaic products in 2008-2017
图1. 2008~2017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
由于中国光伏产业盲目扩张、出口速度过快,再加上经济波动导致保护主义盛行等因素,我国光伏出口频遭国外反倾销调查。自2011年起,中国遭受到反倾销调查近20多件,其中主要案例如表1所示。

Table 1. Foreign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s into China
表1. 国外对中国光伏反倾销调查事件
3. 反倾销措施的贸易效应分析
3.1. 贸易抑制效应
申诉国对指控对象国的涉案产品进口将会明显减少,应诉国相关产品的出口受到阻碍,贸易量减少,即贸易抑制效应。根据图2分析得出,2008~2011年期间,中国出口的光伏产品数量急剧上升,相比之下,日本在同时期的光伏出口数量也增加了,但不像中国那样的显著。2011年,欧美开始对中国实行反倾销措施,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数量急剧下降,2012年与2011年同期相比下降37.44%,然后在后两年开始慢慢恢复,2012年至今,中国光伏产业发展仍然不稳定,2012~2017光伏产品出口额相较于2011年仍处于负增长状态,贸易规模下降严重。再次相比之下,没有接受反倾销调查的日本,2011~2017年间的光伏出口数量没有太大变动,一直保持在一个十分稳定的状态。所以欧美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征收高额的反倾销与反补贴税,导致中国贸易规模下降,光伏产品出口数量减少,产生了明显的贸易抑制效应。

Figure 2. China and Japan’s exports of photovoltaic products in 2008-2017
图2. 2008~2017年中国、日本光伏产品出口总额
3.2. 贸易转移效应
贸易转移效应是指由于关税同盟对内取消关税,对外实行统一的保护关税,关税同盟国把原来从同盟外非成员低成本生产的产品进口,转换为从同盟内成员国高成本生产的产品进口,从而发生了贸易转移,即贸易的转移效应。贸易转移效应通常被视为一种负效应,这种生产转换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如图3所示,2008~2011年期间,欧盟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急剧上升,2011较于2008,同比上升52.2%,从第三方国家进口数量也开始上升,但增长趋势没有中国明显。2011年欧盟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征收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中国光伏产品价格上升,第三方国家的光伏产品价格降低,于是,欧洲改从第三方国家进口。欧盟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数量急剧下降,到2017年欧盟进口的中国光伏产品只有2011年的两成,只占中国光伏出口的7.4%。2013年从第三方国家进口数量开始超过中国,并呈稳定增长状态,产生明显贸易转移效应。
3.3. 贸易偏转效应
指控对象国对申诉国的涉案产品的出口数量减少,对第三方国家的出口数量增加,即贸易偏转效应。以欧美对中国光伏产品实行反倾销调查为例,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会导致中国市场结构发生转变,加快我国的光伏产业转移。由图4得出,2008~2011年中国90%光伏产品都销售给欧美市场,出口数量爆发式增长。出口至其他市场的光伏产品数量也不断上升,但趋势不像欧美市场那样显著。 2011年欧美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后,2012年,中国的光伏产品对欧美的出口额为120.88亿美元,同比下降45.73了%。2011~2017年间,中国出口欧美市场的光伏产品大幅度削减,持续下降,2017年较于2011年,累计下降91%。相比之下,同时段,中国加大对欧美以外的其他市场的开发,光伏产品出口额不断稳定增长,2013年时取代欧美市场,成为中国光伏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2017年较于2011年,累计增长60.43%。欧美对中国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产生了明显的偏转效应。

Figure 3. EU’s total imports of photovoltaic products from China and Third-Party Countries in 2008-2017
图3. 2008~2017年欧盟从中国、第三方国家进口光伏总额

Figure 4. Exports of photovoltaic products to foreign markets in China
图4. 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外国市场情况
4. 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应对反倾销调查的对策建议
4.1. 光伏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进行国际协调
中国遭遇越来越多反倾销调查,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企业缺乏应对反倾销调查、贸易摩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因此中国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国内各种资源和国外企业沟通协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光伏企业应该熟练掌握应对“双反”调查的程序,积极向欧美商务部上诉,力争在诉讼过程中驳回其所作出的“中国政府存在补贴”裁决,同时继续搜集资料,全力做好应对接下来的反倾销。
4.2. 进行技术创新,增强光伏产品核心力量
虽然中国出口的光伏产品占位于世界第一位,但不代表中国的光伏技术在世界光伏产业中处于先进地位,中国生产的光伏产品都是属于加工产品,处于世界光伏产业生产的下游,技术含量低,利润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整个光伏产业还相当落后,光伏产业的生产上游——技术研发阶段发展比较缓慢、投用研发的资金量少,且产业规模小。因此光伏企业应该加大对光伏核心技术的资金投入,重视研发人才的培养,加快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提高中国光伏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断追求产品的科技进步,形成自己独立的优势。
4.3. 改变补贴方式,出台相关政策
政府的不恰当补贴方式是外国对中国实行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原因。虽然外国许多学者过分夸大了中国政府的产品补贴,但实际客观上中国政府的补贴方式确实不适应当下国际市场的发展。所以政府在补贴方式上应该根据国际市场和实际的生产情况去进行补贴,改变之前过渡补贴方式。除此之外,中国政府应该提高光伏产业的准入门坎,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行业整合,产业联合。加强户用光伏市场的规范引导开展户用光伏系统的全行业调研,掌握现状、理清问题、综合施策。
4.4. 开发国内市场,加快走出去战略
国内光伏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国家扶持西部开发,西部地区近几年迅速发展,太阳能光伏产品需求量不断上涨。非洲的制造业发展很大程度受限于能源的匮乏,缺乏充足的电力供应,约有六亿人仍未通电,超过总非洲人口的一半,市场潜力巨大。因此国家应给出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政策鼓励,引导扶持国内光伏企业开发国内市场,减少对外市场的依赖度,减少传统能源的消耗,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也应转移欧洲市场,开发其他市场,建设与海外合作的光伏平台,加快在海外投资设厂。
4.5. 发展行业协会
我国光伏企业过于分散也是难以应对欧美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因此应该建立一个有效,有影响力的行业协会,以龙头企业为带头人,制定一套适合我国光伏产业的行业标准,制定一系列组织协调机制,规范企业进行良性发展的全国范围内的行业协会,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户用光伏系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引导户用光伏市场规范化发展,加强行业自律,避免恶性竞争。
5. 结束语
本文在已有的学者研究成果上,对2008~2017年中国及欧美发达国家光伏进出口总额数据进行处理比较,进一步分析了中国遭遇反倾销措施的原因和反倾销措施产生的贸易效应,并对此提出了建议性的解决措施。原因分析结果显示,由于中国光伏产业盲目扩张、出口速度过快,光伏核心技术落后,政府不恰当的补贴,经济波动导致保护主义盛行等因素,造成中国光伏企业发展受挫,受到严重约制,中国成为世界上遭受光伏反倾销的重灾区。效应结果分析显示,国外对中国实行的反倾销措施后产生了明显的贸易抑制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贸易偏转效应,中国光伏出口的主要市场由原来的欧美市场向其他市场转移。
基金项目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际新能源格局演变与中国的应对策略”(编号:2018SJA1048)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我国新能源产业遭遇贸易限制措施的冲击效应与防范研究”(编号:CXLX13_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