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阶段中生育意愿影响因素分析——基于CGSS2017数据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of Fertility Intention in Different Stages—Based on CGSS2017 data
摘要: 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 2017年数据,分析在不同阶段中,个体特征、健康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在第一阶段,经济状况对生育意愿没有显著影响,已生育儿子和心理健康状况对生育意愿有抑制影响;在第二阶段,受教育水平、经济状况等对生育意愿有显著提高作用,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对生育意愿有抑制影响;在第三阶段,幸福感、经济状况等对生育意愿有提高作用,而心理健康、受教育水平对生育意愿有抑制作用。在个体特征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加家庭居住面积,关注居民健康状况以促进生育意愿,夯实人口生育基数。
Abstract: Based on the data from China Comprehensive Social Survey (CGSS) in 2017,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act of 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s, health status, economic status and other factors on fertility intention in different stages. In the first stage, economic status has no significant effect on fertility intention, but having sons and mental health status have an inhibitory effect on fertility intention; In the second stage, education level and economic status have a significant stimulating effect on fertility intention, while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have an inhibitory effect on fertility intention; In the third stage, happiness and economic status stimulate fertility intention, while mental health and education level inhibit fertility intention. In the case of relatively fixed 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s, we should improve the income level of residents, increase the family living area, pay attention to the health status of residents, so as to promote the fertility will and consolidate the population fertility base.
文章引用:纪国风. 不同阶段中生育意愿影响因素分析——基于CGSS2017数据[J]. 应用数学进展, 2022, 11(4): 1708-1714. https://doi.org/10.12677/AAM.2022.114186

1. 引言

自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持续下降,伴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强力的推进,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平均寿命延长,死亡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到200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0.33%,标志着我国步入了老龄化时代。尽管2014年放开单独二胎的生育政策出台后,总和生育率仍远远低于1.8的政府鼓励水平 [1]。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经从2000年的10.33%增长为18.70%,平均增长率约为0.42%,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2]。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我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继2011年“双独二孩”、2014年“单独二孩”、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以来,2021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生育政策,提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儿女的政策。不可否认,“二孩”政策出台以来对我国优化人口结构,缓解老龄化压力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效果远没有达到预期。2021年5月,随着“三孩”新政的颁布,首先我们应从“二孩”政策中汲取经验,追根究底,“二孩”政策效果差强人意的重要原因在于其生育基数。对于要不要生孩子,我国已婚未育青年中约有20%存在生育意愿矛盾,这一比例并不低 [3]。只有完成了从无到有的转变才有实现从有到多的可能。其次正确认识“三孩”政策,最终确保“三孩”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的顺利推进。为了“三孩”政策的顺利实施并取得理想的效果,我们关注的重点仍应继续提高适育青年的一孩、二孩生育意愿,把提高人口出生率的重点放在一孩、二孩的生育上,以夯实“三孩”的生育基数。

生育行为决定了生育水平,而生育行为在极大程度上受生育意愿主导。因此,研究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能够为生育政策的调整及其配套措施的推行发挥积极的作用,对促进生育意愿,增加人口出生率,进而提高整体生育水平改变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

2. 文献综述

人口老龄化问题作为世界性难题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我国目前对生育意愿的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国家生育政策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以及对相关配套措施,制度保障的构建,王军等(2021)认为低生育的人口形势背后反映的是微观层面民众普遍的低生育意愿,将来完全取消生育限制是大势所趋但还远远不够 [4];刘叶等(2021)从弹性政策、亲属照顾、休闲假期和员工援助四个维度,构建了支持三孩政策落地的家庭亲善福利体系 [5]。

二是对影响生育意愿的原因进行探究,不同的人口特征其生育意愿存在显著不同,学术界对此讨论的结论大体相同。经济因素通常被认为是决定生育意愿的决定因素。何秀玲等(2021)等发现育龄女性二孩生育意愿随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 [6]。其次,住房因素对生育意愿有着重要影响,张樨樨(2021)认为房价快速上涨在特定时间段内对生育率提升的抑制作用显著,适当放宽购房能力,匹配育孩数量为无房育龄人群提供购房优惠,建设“稳租金”商品房能有效提高生育意愿 [7];也有学者提出育龄夫妻双方家庭状况对生育意愿的影响,贾志科等(2021)研究发现“双非”夫妇的多生意愿最强,“双非”夫妇和“单独”夫妇打算生育二孩的比例较为接近。三类夫妇的“女孩偏好”都略高与“男孩偏好” [8]。在我国学术界中,李峰(2018)还提出了信教者的意愿生育数要高于非信教者,对于信徒来说,其宗教活动参与程度与意愿生育数呈正相关,宗教对个体的生育意愿有着独立的影响 [9]。

3. 研究方法

3.1. 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17“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 CGSS),中国综合社会调查始于2003年,是我国最早的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学术调查项目。CGSS系统、全面地收集社会、社区、家庭、个人多个层次的数据,2017年CGSS共完成有效样本12,582份。通过对样本进行筛选,剔除样本数据中对生育意愿问题不作回答的样本共555份,实际获得与本文研究相关的有效样本12,027份。

3.2. 变量与测量

本文将因变量设为理想生育孩子的数量,分为四类,即不愿生育,只生育一个孩子,生育两个孩子,愿意生育三个及三个孩子以上,分别赋值0,1,2,3。同时分三个不同的阶段考察:第一阶段是从不愿生育到愿意生育一个孩子,第二阶段是从只愿生育一个孩子到生育两个孩子,第三阶段是从愿意生育两个孩子到愿意生育三个及三个孩子以上。

本文的自变量主要分为三项,分别为个体特征,健康情况,经济状况。个体特征主要包括性别(男,女)、民族(汉族,少数民族)、受教育的程度(大专及以上,大专以下)和已生育的子女数量。对于健康情况,则涉及到自评身体健康状况(健康,不健康),自评心理健康状况(健康,不健康)和幸福感(幸福,不幸福)。经济状况主要包括家庭平均住房面积(高于家庭平均住房面积,低于家庭平均住房面积)和家庭收入水平(低收入水平,平均收入水平,高收入水平)。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家庭平均住房面积参考2016年国家统计局在统计报告中提到的人均住房面积40.38 m2,家庭平均住房面积116 m2 [10]。而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存在不均衡,收入水平并没有同一的标准,本文中所涉及的家庭收入水平参考样本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将低于当地平均收入60%的样本列为低收入水平,将高于当地平均收入300%的样本列为高收入水平。本文中各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3.3. 多项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

本文中的因变量理想生育意愿为多分类变量,本文研究使用多项Logistic回归模型来分析在不同阶段中影响生育意愿的诸多因素的效力。由于因变量有四类,因此我们将只愿意生育一个孩子已经愿意生育2个孩子分别设为参照组A和B,将不愿意生育和愿意生育3个及三个以上的孩子设为针对组C和D,回归系数的定义为“每当自变量增加一个单位,因变量A相对因变量C的几率会增加多少”。本文设置2个参照组的目的是为了检视当A为参照组,B,C为针对组的变化关系,同时检视B为参照组,D为针对组的变化关系。

Table 1. Variable definition

表1. 变量定义

4. 研究结果

4.1. 数据描述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变量状况如表2所示。样本中绝大多数受访者(约占79.6%)都愿意生育2个以上的孩子,不愿意生育和只愿意生育一个孩子的仅约占2.2%和18.4%。在不愿意生育和只愿意生育一个孩子的受访者中,女性数量都略高于男性数量;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大专以下学历占绝大多数;户籍方面,非农村户籍样本数量占多数;在经济状况方面,不愿生育和只愿意生育一个孩子大多处于平均收入水平和低收入水平,其家庭住房面积在平均水平之下的占多数。在此数据基础上,本文进行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以获得更详细的信息。

Table 2. Descriptive statistics

表2. 描述性统计

4.2. 结果分析

Table 3. Multiple logistic regression results

表3. 多项logistic回归结果

注:***、**、*分别代表1%,5%,10%的显著性水平。

在生育意愿的第一阶段模型(即从不愿意生育到愿意生育1个孩子)。如表3所示家庭收入水平和家庭住房面积对居民是否愿意生育没有显著的影响,而是否已经生育儿子和自评心理健康状况对生育意愿有抑制影响作用。即,对于参照组A,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家庭住房面积的增加并不能增加其生育孩子的意愿;而如果已经生育儿子以及心理健康状态不佳的适育人群,其生育意愿会降低。

在生育意愿的第二阶段模型(即从愿意生育1个孩子到愿意生育2个孩子)。如表3所示民族、受教育水平、已经生育儿子和女儿、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住房面积对居民是否愿意生育有显著的刺激作用。而户籍、自评身体健康、自评心理健康对居民是否愿意生育有抑制影响作用。即对于参照组A,非少数民族,受教育水平越高,已经生育了儿女、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家庭住房面积的增加都会提高居民的生育意愿;而非农村户籍,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健康状况不佳,则会导致其生育意愿降低。

在生育意愿的第三阶段模型(即从愿意生育2个孩子到愿意生育3个及三个以上的孩子)。如表3所示自评身体健康状况,幸福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住房面积对居民是否愿意生育有显著的刺激作用。而受教育水平,心理健康状况则会对居民的生育意愿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即对于参照组B,身体健康,感到幸福,家庭收入水平的增加,家庭住房面积的增加会提高居民的生育意愿,而受教育水平较低,心理健康不佳,则会降低其继续生育的意愿。

5. 讨论

在本文的研究中发现,在不同阶段下,影响生育意愿的诸多要素其实际效力是不同的,经济状况并不直接影响是否生育。而经济状况在增加生育意愿上确实有显著的刺激作用;同样,我们不能忽略健康状况对生育意愿的影响,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幸福感都对生育意愿有积极的影响作用,这是在之前的研究中被忽略的,在个体特征相对固定且不易改变的状况下,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增加居民的家庭住房面积,关注居民的健康状况应当作为我国推行生育政策、完善适配措施的主要出发点。比如改革住房制度,优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核政策,提高商品房补贴额度,以此保障居民住房。同样,在“健康中国”理念下,关注居民身体健康状况,保障居民饮食健康,有效锻炼;关爱居民心理健康状况,提升居民家庭幸福感,社会幸福感,国家幸福感,对生育意愿的提高有重大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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