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和合”哲学及其当代价值
Traditional Chinese Philosophy of “Harmony”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s
DOI: 10.12677/ACPP.2023.121015, PDF, HTML, XML, 下载: 211  浏览: 1,754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王啸枫: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镇江
关键词: “和合”哲学阴阳当代价值The Philosophy of “Harmony” Yin and Yang Contemporary Value
摘要: “和合”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被广泛运用于认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各个方面。“和合”哲学深深根植于儒家“以和为贵”思想、释家“因缘和合”思想和道家“阴阳调和”思想中。同时“和合”也是一种具有朴素辩证法的哲学概念,不仅体现“和而不同”的辩证思想,还强调“求同存异”的系统思维,以此推动事物的发展。它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对中国乃至世界都是巨大的。
Abstract: “Harmony” is an important concept in ancient Chinese philosophy, which is widely used in understanding people and people, people and society, people and nature and other aspects. The philosophy of “harmony” is deeply rooted in the Confucian thought of “harmony is precious”, the Buddhist thought of “harmony by reason” and the Taoist thought of “harmony between yin and yang”. At the same time, “harmony” is also a philosophical concept with simple dialectics, which not only embodies the dialectical thought of “harmony but different”, but also emphasizes the systematic thinking of “seeking common ground while reserving differences”, to push things forward. Its theoretical valu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China and the world are enormous.
文章引用:王啸枫. 中国传统“和合”哲学及其当代价值[J]. 哲学进展, 2023, 12(1): 78-81.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3.121015

1. 引言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纵观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全过程,“和合”哲学既有“和合精神”之分,也有“和合文化”之分,是中国特有的文化思想。它积淀于各个时代、各个学派的理论内涵之中,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和智慧,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完美、最具生命力的表现形式。

2. 中国传统“和合”哲学的理论渊源

2.1. 儒家“以和为贵”思想

儒家文化推崇的“以和为贵”或“贵和”思想,是一种道德和行为规范。它是基于生产生活实践积累起来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遵循,也是中国先民的智慧结晶。在处理与他人的关系上,孔子以“和”作为其思想体系的核心概念,曰:“礼之用,和为贵”,具体表现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一方面强调提高个人道德修养,要以崇德、修慝、辨惑三个方面为基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指出人要效法宇宙的运行,始终处于前进的轨道上;另一方面,因为每个人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各不相同,以至于每个人的身心构造、性情、品质也截然不同。因此,在与他人交往恪守“和而不同”的同时,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别人身上,尊重对方特殊性,做到“求同存异、和平共处”。“以和为贵”主张的是接纳别人、尊重别人,要有宽容和豁达的胸怀。它是千百年来儒家传统文化理论和实践积累下来的精华和传世之宝。

2.2. 释家“因缘和合”思想

释家强调“因缘和合”思想,认为万事万物的产生与发展皆离不开“因”与“缘”的结合,与此同时,万事万物之间又是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因此,释家主张保持万事万物相互间的感恩与报恩的同时,要怀有一颗“报恩心”来推进道德和谐,以发挥万事万物和谐共处的积极作用。此外,释家是以人为本的哲学宗教,在宗教情感高尚的同时,释家的智慧也很高深,彰显了以“慈悲”为主的人本主义精神。慈爱众生,施舍安乐,谓之慈悲;感同身受其苦,悲天悯人,并将其拔除,谓之悲凉。这种精神在很多方面具有特殊的意义,比如人格的成长和完善,身心的和谐和健康、道德和智慧的促进等方面。释家“因缘和合”思想强调人在与万事万物相处的过程中,都要存有一颗感恩之心,以慈悲为怀。

2.3. 道家“阴阳调和”思想

道家认为,事物中都存在阴阳,而阴阳之间形成和,因此,道家认为阴阳既是天地万物的根源,也是天地万物赖以生存的基础。《老子》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是从宇宙之根、万物之生的角度出发,认为“道”是绝无仅有的。它本身就包含了阴阳二气,它可以形成一种新的和谐的统一体,这种统一体可以通过不断的交流来实现。关于“和”与“和谐”的关键作用,老子在论述宇宙万物生成过程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道家认为人生于天地之间,因此人的活动应效法于天地,于是进一步提出了“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等基本理念,这些理念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要求人们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对自然进行合理利用和改造,最终达到自然的生态和谐,这才是真正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道家所崇尚的自然,和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然不是一个等量齐观的概念,此外,道家关注的也不是自然,而是与人类社会生存相关的顺应自然的人与人的社会,是一种与自然无为、浑然天成相似的和谐境界,是道家所描绘的这种官民互不干扰、相安无事的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

3. 中国传统“和合”哲学的本质特征

3.1. “和而不同”的辩证理念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中国传统“和合”思想包含着“和而不同”的辩证理念。“和”的本义是声音相和、音韵和畅,进而引申为对宇宙万物生生不息的内在节律的直观洞察和深切体悟;“合”指百般形相汇合口中,上下砥砺,氤氲新生,进一步抽象为直面事物矛盾的根本性,从而在冲突中实现融合的生命智慧;“和合”指世界既是差异性、分殊性、多样性的存在,又是同一性、一体性、统一性的存在,是差异性、分殊性、多样性的一体化存在,是“多样性统一”的存在,这是“和合”哲学的理论前提 [1]。这体现了“和合”哲学在承认事物多样性的同时,也承认事物矛盾的复杂性。例如,儒家所主张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承认与尊重“不同”,从多样性中寻求统一,达到“和合”;道家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认为道蕴涵着阴阳两个相反方面,万物都包含着阴阳,阴阳相互作用而构成和 [2],也就是说,释家主张“因缘和合”,“因”和“缘”互为因果,相合而生之象——即“和合”。

因此,“和合”哲学本身就是把矛盾、差异、斗争仅仅局限在相互依存的“和合体”中,防止因过度的矛盾斗争而破坏了不同事物共同存在的基础,进而使事物的发展停滞,如阴阳、天人、因缘、男女、父子、上下等之间的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此外,“和合”哲学并非是一种追求同质化的价值诉求和意义武断,整个世界也非单一、同一和唯一的存在状态,而是呈现出错综复杂、无所不包、多姿多彩的生活景象。

3.2. “求同存异”的系统思维

“和合”哲学的理论内涵极为丰富,在承认事物矛盾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前提下,认为“和合”是指事物本质中差异面的统一,反映矛盾统一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对立面所表现出来的协调一致、平衡完整、合乎规律性的系统范畴,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一种状态。“和合”哲学把不同的事物统一在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和合体”中,各要素在与其他不同事物和合的过程中取其精华,使之达到最优的组合,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如“阴阳调和”、“天人合一”、“五教调和”、“因缘调和”等理念。

因此,从方法论的角度来分析“和合”哲学,这就要求我们立足整体把握“求同存异”原则,尊重个体差异性的同时,谋求整体共同发展,以达到新的境界。即以“和”为目标导向,以“合”为解决方案,运用“和合”的基本原理引导事物优质均衡发展,最终达成共识的理想愿景。

4. 中国传统“和合”哲学的当代价值

4.1. 理论价值

中国传统“和合”哲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它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不仅要求个体身心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更要求人与自然和谐。总体表现为“和而不同”的辩证思想,强调“求同存异”的系统思维,以宽容、博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张扬着丰富的天道与人间和谐融洽观念,对于当前消解社会矛盾、人与自然的冲突有着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3]。

一种道德理性和人文关怀体现在消解社会矛盾的“和合”哲学中。“和合”哲学认为人不能独存于世,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有在社会关系中人才能实现自己的主体性价值,同时社会关系本身也就意味着矛盾和冲突的必然性,“和合”哲学必须正视关系内在的冲突性,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矛盾对立的统一和融合,最终达到“和合”境界。只有坚持“和而不同”“以和为贵”原则,遵循“和合”理念,通过自觉多样性的联结、转化、融合、统一,承认差异性、多元性和矛盾性,才能建立和谐的秩序,才能消解社会矛盾。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外内和同,上顺天道,下中地理,中适人心”,从天道、地道和人道三者和谐共生角度化解人与自然的相异性和矛盾性,把人与自然的冲突置于一个更宏观的宇宙大道的视域中,从而完成天、地、人三者之间的融会贯通,才能达到一种人与自然的和合境界。因此,无论是在消解社会矛盾方面,还是缓解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方面,中国传统文化都彰显着“和合”哲学。

4.2. 实践意义

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客观、科学、礼敬和发展的态度对待中华传统文化,提出和实施了一系列创新理论和创新政策。“和合”哲学源于中国传统文化,虽历经沧桑却始终不变其“天下”情怀,彰显了“天人合一”、“和而不同”、“以和为贵”等价值观念,这些观念都是对中国传统“和合”哲学的创造性继承和发展,体现了高超的文化传承、创新和建构智慧,既有传统的“和合”理念,也为当代社会发展带来了一些启示:一是要坚持“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和合”哲学讲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不仅是保护自然还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二要秉持“和而不同”的社会观,在人际交往方面,“和合”哲学一直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尊重个体差异性,以求达到社会发展的共识;三是树立“以和为贵”的国际观,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也是中国传统“和合”哲学所秉持的一种世界观,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之上,“以和为贵”、“亲仁善邻”,谋求人类共同发展。

5. 总结

中国传统“和合”哲学,反映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统一体的对立面所表现出来的协调一致、平衡完整、合乎规律性的辨证范畴,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一种状态,体现了事物本质上差异性的统一。从社会的角度看,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合”,还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和合”。其中,人的解放与发展是其一个基本的和谐基础,也是一个合理的考核标准。“和合”哲学蕴含着“和合精神”,“和合精神”推进“和合文化”与“和合社会”的发展。“和合文化”、“和合精神”和“和合社会”相互作用,推进了人类社会文明的演进与发展,促进了人的完善和进步,并且三者在发展意义上是统一的。

项目基金

江苏大学第21批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一般项目“百年变局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挑战与机遇研究”(21C9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陈秉公. 论中华传统文化“和合”理念[J]. 社会科学研究, 2019(1): 1-7.
[2] 海群. 中华民族优秀“和合”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J].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2): 64-73.
[3] 夏学銮. “和合”思想: 文化基因与价值取向[J]. 人民论坛, 2015(19):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