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战国末期,百家争鸣。荀子是先秦儒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在批判和总结诸子思想的同时,继承和发展了儒学的“礼”论,并立足于当时的社会发展需求,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具有前瞻性的国家治理理念。他以对人的本质认识的“性恶论”为依据,吸取众家之长,提出了“隆礼重法”、“足国裕民”、“尚贤使能”、“明分使群”等治国方略。
荀子将把礼法、王霸、义利等基本理念融会贯通,很大程度上适应了战国末年社会治理与发展的需要,为即将到来的大一统社会提供了理论基础。荀子思想哲理根基深厚,现实内涵丰富,对当时和后世的治国实践都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应该说,荀子的国家治理思想即便对于进入新时代的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依旧闪烁着理性的光芒。
2. 荀子国家治理思想概述
荀子生活的年代大致在战国中后期,当时的中国先秦社会正处于最为激烈的变化时期。其时,中国封建制度正走向瓦解,郡县制逐渐兴起,战争频仍,天下走向统一的趋势愈加明显。荀子的国家治理思想体系就是在这种社会剧变背景下得以产生与发展的。他在继承和发展过往儒家思想基础上,批判性地吸收借鉴了墨家、道家、法家等诸子百家的思想,在国家治理、经济发展、人才利用、社会秩序建设等诸多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独特且理性的见解。
2.1. 隆礼重法
荀子立足于战国末期的时代背景,提出隆礼重法、王霸兼用的思想主张。“治之经,礼与刑”(《荀子·成相》),他认为国家治理既离不开以礼为核心的德治,也要依靠以刑为核心的法治。礼义教化体现道德之威,刑罚压制体现法律之严,二者在国家治理中并行不悖 [1] 。因此,唯有德法结合,才能最大程度提高国家治理效能。
“礼义者,治之始也”(《荀子·王制》)。国家治理需建立在良治、善治的基础之上,其中“礼”是德治的核心与基础。荀子在继承孔子“克己复礼为仁”思想的前提下,把“礼”的功能由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延伸到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层面。荀子所提到的“礼”,即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是指在治理国家时要以“礼”作为制定法律的准则,先有“礼”再有“法”。第二是指重视“礼”的道德教育功能。只有在礼义和教化的基础上,才能使惩罚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然而,仅以“礼”教化民众并不能完全抵抗人性之本恶,于是荀子援法入礼,提出增强法的强制性与权威性来巩固德治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传统儒家“重德轻刑”的倾向。荀子将“法”视为“礼”的附属,并将“礼”视为立法的标准,并将其视为规定条件的总原则,即只有在“礼”的基础上,才能制订法律。另一方面,他又强调礼义的教化作用。只有以礼义教化作为前提,刑罚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 。
2.2. 足国裕民
荀子将“足国裕民”视为考察国家治理水平的标尺之一,强调通过民众富裕来推动国家富强。其中,裕民是足国的基础,足国是裕民的保障,二者辩证统一,共同服务于国家富强的总目标。
从生产的角度来说,“下富而上富”(《荀子·富国》)是其足国裕民思想的核心,他认为“足国裕民”的实现应以国家节省用度为前提,民众在生活需求基本满足的基础上会有效管理土地并且扩大生产,整个国家的余粮增多,整体实力则会逐步上升,国家和民众的富裕则不再话下。“让利于民则取天下,保社稷”(《荀子·富国》),除节省用度之外,国家还要对百姓做到“仁政”,压榨百姓的生存空间和掠夺百姓财产是不可取的,战国如此,当今亦然。
从分配的角度来说,“维齐非齐”是确保实现足国裕民过程中最根本的分配原则。战国后期,社会财富匮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荀子敏锐地认识到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发展规律,他认为在当时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想要在避免社会混乱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发展,分配方面必须做到维齐非齐,相称等宜。在具体的分配原则上,荀子提出“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荀子·富国》),即政治地位影响经济分配,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人获得与其地位相配的报酬方显社会正义。荀子认为,在礼制的限制下,对社会等级和财富进行区分,是维持社会秩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即以“不齐”来保证“齐”,这就是荀子的“维齐非齐”思想。
2.3. 尚贤使能
荀子对前人关于贤者的论述作了理性的反思,并对其进行了系统的归纳,进而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尚贤使能”的人才观。“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荀子·君道》),荀子所说的“贤”主要是指个人的道德品质与思想境界,尚贤即任人唯贤。“能”指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使能即帮助人才有效施展才能,使其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具体实施的阶段,尚贤使能人才观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取人有道、用人有法、校之以礼。
在选拔人才方面,荀子认为德才皆优是贤才的必备条件,即拥有渊博学识的同时兼备良好品行。只要个人具备了德与才的能力便可委以重任,其出身、关系不再成为委任官职的评判标准。在运用人才方面,荀子也对如何用贤作出了详细的解释。“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荀子·君道》)。即量才用人,根据德才的不同程度委以其不同的重任。量才用人既保证了精英循环通道的畅通,也树立了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 [3] 。同时荀子创造性地指出,严格的人才考核机制是人才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奖罚分明的考核评价制度使得建立廉政清明的人才队伍成为可能。
2.4. 明分使群
“人之生,不能无群”(《荀子·富国》),荀子认为人与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其“能群”,认识到个人的成就需要依附于既定群体的整体发展是个体在道德层面成熟的标志。
“故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荀子·富国》)。”荀子承认个体在智商与体力等方面的差别,即任何独立个体不可能同时兼有所有技能,因而人们只能分工合作。而“分”的实质在于承认社会等级存在差别,在对社会等级进行区分的同时,劳动的分工逐渐细化,形成专业化生产的基础,从而促进一国总体经济实力的提高。
万物“各得其宣”,“分”使社会形成不同的阶层与群体,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群)的基础。荀子巧妙运用由“分”到“群”的运行逻辑,独创性地将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联系起来,认为要建立一个好的社会秩序,就必须在“礼义”的基础上,对人群进行分类,构建等级明确的社会阶层,形成合理清晰的社会分工,这样才能让各个群体都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达到“群居和一”的目的,为形成一个和谐、统一的社会奠定基础。
3. 荀子国家治理思想的当代价值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道德理念等,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也可以为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发 [4] 。”荀子在战国中后期提出的一系列治国思想直至当下也闪烁着理性的光辉。隆礼重法启示德法兼治,足国裕民弘扬共同富裕,尚贤使能指向人才强国,明分使群助推和谐社会建设。我们应取其精华,凝练出其学说中符合当代社会发展的部分,进行创造性发展与转化,完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3.1. 隆礼重法与德法兼治
荀子作为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对诸子学说进行批判性反思的过程中,基于对人性本恶的基本判断,提出了以明德慎罚为特色的“隆礼重法”主张。荀子不仅肯定了道德教化的作用,其思想中还蕴含着崇尚法治的萌芽,他认为礼治与法治做到统一与互动才是真正的“善治”。
“隆礼重法”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的德法兼治观拥有相同的价值内涵,二者都是为了提升国家整体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的德法兼治观理论内涵丰富、实践关切深广、价值归旨鲜明,是当代中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政实践所形成的最新理论成果。
如今,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经济发展的诉求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某些传统思想仍旧根深蒂固,适应新形势的思想亟待完善,社会各部分的改革与治理都进入了攻坚期。在国家治理面临着更大挑战的当下,弘扬德法兼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确立以德治国思想。当今中国社会的确还存在“高调炫富”、“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为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建设文明社会的第一选择。与此同时,在充分理解人性复杂性的基础上,加强法制建设,贯彻依法治国原则,有利于有效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在执法必严的前提下,保证法律之绝对权威,加强全民的道德教育,如此才能全面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2. 足国裕民与共同富裕
荀子“足国裕民”的经济理念中,“下富而上富”的社会稳定理论、“维齐非齐”的分配思想等在今天依然闪烁着灿烂的光辉,积极借鉴其经济思想有利于帮助我们突破在高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
其中,强调以裕民推动足国,让利于民的思想与共同富裕思想具有内在契合性,二者的理想目标都是为了让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最终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民富则国富,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实现新时期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做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着力落实乡村振兴政策,保障老少边穷地区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教育、文化、交通等方面的互惠互通。除此之外,重视科技创新和专业化带来的产品创新,提高人类总体劳动复杂程度,是通过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齐非齐”理念在新时代背景下,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提出的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分配理念的全新诠释。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让广大人民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在目前生产力状况下,从“非齐”走向“齐”,是实现共同富裕和推动社会公平公正发展的必由之路 [5] 。
3.3. 尚贤使能与人才强国
在荀子生活的年代,诸侯称霸,战火不断,各诸侯国为了提升自己国家的实力,广纳天下贤才。贤才不问出处,只要有“德”与“才”,就会被重用,这也是诸如孔子、孟子、荀子等思想家周游列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新时代,人才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如何把人才聚集起来,使其为中国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聪明才智,也是值得我们党和国家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习总书记提出的“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用人理念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这也是荀子“尚贤使能”思想在21世纪新时代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体现。
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加剧的国际竞争为建设人才强国带来了新的挑战。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速向人才强国的转型,对国内外的人才资源进行统筹开发和利用,构建具有更强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这是提高我国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3.4. 明分使群与和谐社会建设
荀子思想中的精华,“明分使群”思想,虽然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有维护阶级统治之意,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明分使群”思想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仍有深邃的借鉴价值。
“明分使群”思想的核心是以分实现群,“明分”启示我们加强社会治理体系的分层次建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注重对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人群的治理方略的研究、探索,着力构建多元性、多层次的治理体系 [6] 。
“群居和一”思想的内涵简单概括为一句话,就是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和谐相处,协调一致。和谐二字,表面看似简单,实则蕴含诸多,从字面意义解释,“和”是指有禾入口,“谐”指人皆可言。从深层内涵剖析,“和谐”包括人际和谐、人与自然共生、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和谐等 [1] 。“明分使群”的治理思想与当代中国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不谋而合,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有利于提升国家和社会治理效能,有序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4. 结语
荀子作为先秦时期的最后一位儒家巨匠,他的治国理念以“礼”的脉脉温暖来安抚人心,用“法”的绝对命令来规范社会秩序。作为荀子社会治理思想核心的礼法兼备的治理理念与当今中国提倡德法兼治有着明显的共通之处,其足国裕民、尚贤使能、明分使群等系列思想又与当今中国正在实施的共同富裕、人才强国、和谐社会建设等系列国策不谋而合。
当然,受制于时代的局限,荀子的许多思想在今天不乏争议之处。因此,在对待荀子国家治理思想问题上,需要我们在鉴别中学习、在扬弃中继承,挖掘其有益于新时代中国发展的精华而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