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恩格斯一生并没有专门写过关于妇女解放思想的著作,但是妇女解放思想贯穿在他整个思想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他的著作中得到了鲜明体现,在《英国工人阶级现状》、《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为《起源》)等书目中,都深刻阐述了妇女解放思想。恩格斯在《起源》中仔细梳理了家庭制度的变化,女性备受压迫的根源,以及实现女性解放的途经。直到现在,《起源》仍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为解决我国女性问题提供科学理论指导,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思想。
2. 《起源》中妇女解放思想的思想渊源
1884年,恩格斯写下了《起源》一书,本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家庭的起源和演变;二是关于私有制的起源和阶级的产生;三是关于国家起源和消灭的理论;四是关于两种生产的理论。妇女解放思想作为《起源》的重要内容之一,恩格斯对家庭的起源和发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其思想渊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受到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影响;二是对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的借鉴和学习;三是对马克思妇女解放思想的研究。
2.1. 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影响
19世纪的英国,在工业革命以前,女性在未出嫁时依附于父亲,出嫁后依附于丈夫,无财产权,也无离婚权,生活完全处于男性的压迫下。《圣经》中指出,女性是男性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肋骨,这即意味着女性是没有独立人格的,她们只是男性的附属品。工业革命后,大工厂工业的发展,使女性获得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女性冲破家庭束缚,走向公共事业提供了物质基础。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民主政治思想也开始风起涌动,不同阶层的妇女们受到民主思想的影响,也开始参与各种政治活动,联合起来为自身的解放而奋斗。在此背景下,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分别提出了各自的妇女解放观点。圣西门指出妇女人数占人类总人口的一半,理应受到社会的重视,他提倡男女平等,男女都应该从事公共劳动,他还指出女性也应该参与到政治活动中,应该有选举权和投票权,和男性一样拥有平等的机会和选择的权利,恩格斯指出:“我们在圣西门那里看到了天才的远大眼光,由于他有这种眼光,后来的社会主义者的几乎一切并非严格地是经济的思想都以萌芽状态包含在他的思想中。”( [1] , p. 300)傅里叶认为女性和男性在社会上拥有同样的地位,要衡量一个社会的解放程度就要看这个社会中的女性是否得到了解放,他在自己的文章中指出:“某一历史时代的发展总是可以由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来确定,因为在女人和男人、女性和男性的关系中,最鲜明不过地表现出人性对兽性的胜利。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 [2] , p. 271)傅里叶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女性被当作商品自由买卖,他对此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抨击,提出在未来理想社会中,女性也可以参与劳动,获得报酬,取得经济上的独立。欧文指出造成妇女地位低下的原因是私有制、宗教和婚姻关系,婚姻制度是最直接的一种关系,它将妇女困于家庭之中,使女性沦为了男性的私人财产,他主张女性应该接受教育,走出家庭,进入公共事业领域劳动,针对女性无法兼顾家庭劳动和社会劳动的情况,提出创建教育场所,以平衡家庭和工作时间,鼓励女性参与到社会劳动中。欧文是第一位真正践行实现男女平等观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但最终以失败告终。空想社会主义的特点体现在思想上的不现实性,因此他们对男女平等、女性解放的观点都流于空想。恩格斯积极汲取他们思想中的有益成分,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将妇女解放思想从空想走向了真正的实践。
2.2. 摩尔根《古代社会》中的人类学思想
1877,摩尔根出版了《古代社会》一书,此书主要以北美的印第安人部落为研究对象,论述了世俗制度的本质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组织,以此证明了原始社会的基本组织是氏族。摩尔根认为家庭是一个历史过程,一切文明民族一般都会经历从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的发展过程,指出:“它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它将反映社会制度的发展状况。既然一夫一妻制家庭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已经改进了,而在现代特别显著,那末至少可以推测,它能够有更进一步的改进,直至达到两性的平等为止。” [3] 80本书共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将人类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从而呈现出史前社会的历史;二是以易洛魁人、希腊人、罗马人,美、非、亚、澳、欧等氏族为例,分析人类社会存在母系社会体系、父系社会体系以及氏族体系;三是通过对家庭血缘制度的分析,得出在人类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五种不同的婚姻制度形式,并分别对五种婚姻制度分别进行了分析;四是分析了财产在不同时代下的发展状态和具体作用,同时也对不同家庭制度下的财产形式进行了分析。恩格斯通过对摩尔根观点的研究,从中发现其研究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证明,恩格斯说道:“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四十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 [3] , p. 1)结果体现在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法的关系都源于物质生活关系;人类的社会发展都是有规律的,是上帝安排的。与此同时,恩格斯也指出,摩尔根对古代社会的研究使用的资料不是很准确,论证不是很充分,有必要加以补充,改写和做出新的论述。
2.3. 马克思《人类学笔记》中的妇女解放思想
马克思非常重视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对此书进行了详细的阅读并做了摘录,对摩尔根的错误观点和不正确之处做了指示,准备以此资料为主参考其它资料写一部研究原始社会的著作,但因《资本论》的写作和他日益不好的身体状况,马克思于1883年去世,这个工作也未能如愿实现。马克思对妇女解放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他的《人类学笔记》之中,马克思的妇女解放思想以一种非体系化的方式蕴含其中。马克思对摩尔根的男女关系先于家庭关系,氏族形式先于家庭形式表示赞同,但同时也认为摩尔根并没有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认识到两性关系、氏族以及家庭的变化根源是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马克思也对母系氏族下女性地位备受尊重,父系氏族下女性备受压迫和奴役的根源进行了研究,他提出要实现妇女解放,就应该从经济上、政治上、思想上进行全方位的解放。马克思去世之后,恩格斯发现马克思摘录的手稿,并沿着马克思的路径进行研究,更加全面的阐述了妇女解放思想。
3. 《起源》中的妇女解放思想
恩格斯在《起源》中指出,家庭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受经济关系所决定的,是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恩格斯在《起源》中指出:“家庭,——摩尔根说,——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从较低的形式进到较高的形式。”( [3] , p. 25)从古至今,人类社会的家庭形式依次经历了血缘制家庭、普那路那家庭、对偶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女性作为家庭的组成部分,从家庭形式变化中,可以反映出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变化。
3.1. 妇女地位的历史演变
3.1.1. 妇女在群婚制家庭中的社会地位
群婚制家庭与蒙昧时代相对应,血缘家庭和普那路那家庭都蕴含其中,这是以女性为主的婚姻制度形式,这一时期的男女结合处于杂乱状态,谁是孩子的父亲具有不确定性,但谁是孩子的母亲具有确定性,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导致母权制的出现,所以在这一阶段,社会只能承认女性的地位,女性拥有很高的声望和地位,即“只从母亲方面确认世系的情况和随着时间的进展而由此发展起来的继承关系。”( [3] , p. 37)血缘家庭是家庭制度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按辈分进行划分,每一辈分构成一个婚姻体,同辈男女互为夫妻,就是一个辈分的祖父和祖母都是夫妻关系,然后下一代的所有子女间也都是夫妻关系,简单来讲,就是一对夫妻的子孙中每一代既是兄弟姊妹,但同时也是夫妻关系。普那路那家庭是家庭形式变迁的第二阶段,同时也是群婚制家庭的最高阶段,随着自然选择的结果和生产组织的分裂,子妹兄弟的两性关系破裂,在婚姻上逐渐摒弃同胞兄妹间的结婚,也就是实现了无血缘关系的男女之间的通婚。普那路那家庭相比较于血缘家庭,有其进步之处,排除掉了父母与子女、兄弟姊妹之间的性交关系,族外婚系按母亲来计算,只知母、不知父,他们之间是一种亲密的伙伴关系。在原始氏族早期,由于社会生产力低下,生产工具落后,男女都需投入社会生产劳动中,劳动成果归所有人可得,女性在劳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繁衍后代的重任。因而,在这一时期的家庭关系中,女性比男性拥有更高的地位,但女性并没有压迫男性,此时的男女之间是一种和睦相处状态。
3.1.2. 妇女在对偶制家庭中的社会地位
对偶制与野蛮时代相对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氏族内部逐渐禁止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通婚,群婚制逐渐瓦解,取而代之的就是对偶制家庭,这种家庭形式使得女性地位逐渐降低。对偶制家庭是指一女一男在一定时期结为夫妻,子女知母知父,但是这种关系很松散,婚姻可以根据夫妻的约定进行解除,子女归属于女性,男女双方离婚后都有再度缔结婚姻的自由。随着氏族内部对婚姻禁令的日益增加,群婚制婚姻越来越不受欢迎,依靠血缘亲属结婚,后代在体力和智力上都比不上无血缘关系的结婚遗传,这也使得对偶制家庭形式得以逐渐巩固,正如摩尔根所说:“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强健的人种;两个正在进步的部落混合在一起了,新生一代的颅骨和脑髓便自然地扩大到综合了两个部落的才能的程度。”( [3] , p. 42)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男性拥有更多的物质资料,地位也随之上升,女性地位下滑,女性的家务活动也失去了原有的公共性质,不再与社会相关联,而是变成了一种私人且为他人服务的工作。由此可见,女性地位越来越低,母权制也逐渐覆没,妻子开始被奴役和压迫,渐渐变成了生孩子的工具,再没有什么独立性可言。
3.1.3. 妇女在专偶制家庭中的社会地位
在第二次大分工完成后,男性作为家庭财富的拥有者,为了保证自己的财富能被自己的子女所继承,从而形成了比对偶制家庭更为稳固的专偶制家庭。专偶制家庭是建立在男性统治基础之上的,男性在家庭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专偶制家庭属于奴隶制社会,形成了一夫一妻制,这种家庭形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并不是永恒存在的,这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专偶制家庭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个体婚姻在历史上绝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 [3] , p. 61)专偶制的家庭婚姻关系非常牢固,以经济条件为形成基础,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一旦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就不能经由双方任意解除关系,就算是解除婚姻,也只能由丈夫离弃他的妻子,妻子没有权利要求解除婚姻,必须要保持婚姻的忠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不合理的权利也越演愈烈,专偶制家庭中出现了个体婚和杂婚并存的情况,但这也只是男性的独有权利,而不再和群婚制时期一样是男女性的共同自由。如果仅仅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专偶制家庭关系体现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但并不能就此忽视它的本质属性,即奴隶制和私有财产并存,“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 [3] , p. 70)这是一种权衡利弊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也只是针对女性而不是男性,这种关系的形成即伴随着女性被男性奴役的开始。
3.2. 妇女备受压迫的根源
3.2.1. 两种生产的分离
两种生产的理论是《起源》的一个基本内容,是国家产生的动力因素,是推进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女性备受压迫的根源之所在。恩格斯在《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 [3] , p. 2)生产分为两种,一种是生活资料的生产,也就是日常生活所需的生产,即食物、衣服、住房等,另一种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两种生产是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因素,两种生产之间是互相制约、互相作用的关系,制约着社会制度的发展。在母权制家庭社会中,男女性分工很明确,男性负责外出采摘食物,女性负责家务劳动,大家各司其职,都参与到社会分工中,因女性对资源的获取更具稳定性,并且承担繁衍后代的重任,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在社会中获得了更多地位,恩格斯指出:“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程度上受血缘关系的支配。”( [3] , p. 2)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男性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中占据更重要地位,而女性多从事家庭性的种的繁衍和家务劳动,以私人活动为主的家庭性生产活动逐渐从公共活动中分离出来,男性积累的私有财富越来越多,女性则被摒弃在社会分工之外,两种生产的不平衡,造成女性地位的逐渐衰弱,特别是专偶制家庭即一夫一妻制的出现,意味着男女和谐共生的局面不复存在,女性受男性压迫和奴役。
3.2.2. 分工、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
私有制的起源和阶级的产生是《起源》的一个重要内容,私有制和阶级都是一种历史现象,他们在经济发展的一定条件下产生,又在另一种条件下消灭,这是历史的必然,这是国家产生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女性被压迫和奴役的根源。私有制和阶级都是一种历史现象,他们在经济发展的一定条件下产生,又在另一种条件下消灭,这是历史的必然,宣扬私有制和阶级的永恒论是完全违背历史事实的。私有制是阶级产生的根源,也是破坏世俗制度的杠杆,是在三次社会大分工下逐步实现的。恩格斯指出,最初的分工是男女之间为了生育子女而发生的分工。恩格斯通过对分工的不同阶段考察,得出女性地位衰退,男性在社会占据统治地位的过程。在家庭制度发展的不同时期,因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社会分工影响着家庭分工。早期家庭关系中,男性主要从事打猎、捕鱼等活动,以此获得家庭物质资料的需要,女性主要负责家庭内部的家务活动,此时男女性的活动都属于社会活动,女性地位比男性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性开始经营更具稳定性的畜牧产业,不仅解决了家庭的生活来源,而且还产生了一定的剩余财富,这些财富一开始由氏族拥有,但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产生了私有制,男性开始掌握家庭的财富。私有制将资本主义社会分化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着无产阶级。在家庭关系中,男性处于资产阶级地位,女性则处于无产阶级地位,男性获得了土地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女性的家庭劳动则完全被排除在社会公共劳动之外,家庭的生活所需全由男性负责,家庭分工决定了家庭的财产收入,财产收入又决定了男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
3.3. 实现妇女解放的主要途经
3.3.1. 妇女重新回到公共事业中
恩格斯在《起源》中指出:“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末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 [3] , p. 158)要提高社会地位,女性就必须要再次参与到社会公共活动中,以确保自身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来源,从而争取和男性的平等地位,“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 [3] , p. 70)私有制的出现,使男性获得更多的家庭个人财富,男性的家庭地位升高,由此可见,经济收入决定男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女性家务劳动被排除在社会公共劳动之外是女性地位降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女性的家务劳动在男性获得生产资料方面变得不值。家务活动是维持一个家庭正常运转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将家务劳动归于社会活动中,以确保女性在家务劳动中的经济独立,实现自我在家庭中的独立地位,是实现妇女解放的一个必要条件,恩格斯说道:“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 [3] , p. 158)女性参与到社会公共活动中,改变家庭财富全部聚集到男性手中的情况,获得更多经济收入,才能提高自己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
3.3.2. 将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础
恩格斯指出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先决条件是经济利益,而不是将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础,这种婚姻关系的走向往往和卖淫是一样的,对男性而言卖淫只是短暂的选择,而自己的妻子确实永久性的。在对偶制家庭形式中,一般是由母亲来为子女安排婚事,这种婚姻是伴随着私有财产超过共同财产,并且男性居于家庭统治地位而出现的,婚姻的缔结完全依靠经济条件来考虑,所以破除对女性奴役的第一步就是女性参与到公共事业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实现经济上的独立性,女性才能获得和男性在缔结婚姻上的平等权。恩格斯在《起源》中多次强调爱情在缔结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否定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婚姻,指出应当将爱情作为男女性缔结婚姻的基础,“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 [3] , p. 78)将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础,而不是单纯的通过经济条件来促成婚姻,这样的婚姻会更加牢固,在家庭关系中,男女间相互爱慕,相互包容,最终实现女性的自我解放。恩格斯通过对比几种婚姻制度,得出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真正的婚姻制度,才能促使男女性在家庭中的平等关系,才能使女性获得解放。
4. 《起源》中妇女解放思想对我国的启示
中华文化历史悠久,长期的封建统治使女性社会地位低下,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处于绝对的被支配地位。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中国革命面貌焕然一新,妇女解放运动也取得了进展。然而,封建残余思想根深蒂固,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实践。《起源》中的妇女解放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为推进我国妇女解放事业提供理论指导。
4.1. 大力发展生产力,保护妇女的权利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的持续不断发展,为女性进入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这是实现妇女解放的重要途经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女性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但是,因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男女不平等仍旧广泛存在。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面,女性就应该参与家庭劳动,男性外出参与物质资料生产,因此女性被束缚在家庭中,沦为生育机器,没有在社会中得到更多的自由。在就业中,就业歧视、女性领导比例低、家务劳动的天然赋予都是典型体现。家务劳动作为女性独立生活的一大束缚,女性只有走出家庭束缚,真正投身于公共事业,通过个人努力获取个人财富,实现经济独立,才能在社会中获得更多的选择机会,取得和男性一样的社会话语权,“中国实践证明,推动妇女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能有效提高妇女地位,也能极大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 [4] , p. 10)恩格斯在《起源》中指出,将女性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因此在男女性缔结婚姻后,家务劳动就应该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将女性从完全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破除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世俗观念。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提供完善的物质保障,同时也要优化社会的产业结构,为女性争取就业中的平等待遇。与此同时,还要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福利,使妇女获得法律保障和政府保护,逐步缩小男女性之间的收入差距,从而提高女性地位。
4.2. 转变传统观念,树立正确的家庭观
沃格尔说道:“现在社会主义社会在女性平等参与公共生产于社会生活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女性的地位依然有待改善,因为社会主义并没有消除性别分工。”( [5] , p. 23)中国长期以来处于封建社会,因受传统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男尊女卑、重男轻女观念仍然很深厚,特别是在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的地方和农村,在老一辈的思维认知中,女性必须要在婚后生下男孩,否则女性和生下的女孩都在家族不受重视,直到生下男孩为止,甚至在很多地方,家族祠堂或者祭拜祖先都只能由男性进行,女性是不被允许参加的,男子娶妻和女子出嫁风俗也是完全不同的,男女地位不平等根深蒂固,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也被认为理所当然。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女性拥有了更多的权利和自由,但实际上隐形的歧视仍旧存在,并在一代代人的传承中存留至今,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依旧很低,现代社会男性还是居于主导地位,女性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附于男性。因此,妇女要破除封建思想的影响,在社会生活中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提高社会地位,就必须要改变传统的家庭观念,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将女性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妇女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到社会劳动中,获得更多的收入来源,提高家庭经济地位。打破传统的思维模式,摒弃以传宗接代为目的的家庭观念、尊卑有别的家庭伦理观念、男性在家庭主导一切的观念,在社会中树立起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价值观,使男女性在家庭中处于平等地位,双方共同承担婚姻家庭中的责任,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妇女解放,同时也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发展。
4.3. 唤醒女性的自我解放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女性有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个人知识水平和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也有了独立思考和自由选择的能力。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全职太太”在中国社会普遍存在,这些女性沉溺于家庭,逐渐与社会脱节,从而丧失自身的社会性,因为自身经济和身心的不独立性,家庭关系也会随着时间发生变化,丈夫具有更高的地位,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则偏低。恩格斯指出女性必须要投入社会生活,不能全身心的陷入家庭,只有实现经济和人格上的独立,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现如今的女性无论是在家庭还是社会中,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家庭中的女性成了不可或缺、不可被忽视的顶梁柱,单位中的女性也成了业务骨干成员,她们明确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她们具有高度的自理能力,并且参与到自己所热爱的事业中,不再通过婚姻依附于男性生活,通过自身摆脱了社会和家庭给予他们的束缚,将命运掌握在了自己手中,活出了真正的自我。妇女要实现真正的解放,必须要唤醒自身的意识,打铁还需自身硬,女性只有不断地充实自己,使自己变得越来越优秀,在实现经济独立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水平,如多读书、多锻炼、多参与一些自己热爱的兴趣活动,扩大自己认识世界的视野,同时也将自己的才能融入进社会中,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起源》中的妇女解放思想具有强大的生命性和革命性,为世界各地妇女解放运动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推动了妇女解放运动蓬勃发展。回顾党的一百年历史,我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妇女解放,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女性地位得到了极大提升。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妇女事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为中国女性地位的提高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同时我们也要清楚认识到妇女解放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共同努力,要不断克服前进路上的各种困难,女性才能从家庭中真正解放出来,从而实现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