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由于我国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内环境安定,生活水平较建国前明显提升,迎来了几波生育高潮。随后在70年代的计划生育和80年代的独生子女政策的控制下,人口增长速度放缓,总人口稳中有升。到2000年时,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7%,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在之后的二十年里老年人口迅速增多,2020年进行第七次人口普查,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2.6亿人,占18.7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9亿人,占13.50%。2022年国家卫健委老龄司预测,“十四五”时期,我国会步入中度老龄化,2035年左右,则会迈入重度老龄化。
为积极应对人口数量多、增长速度快的老龄化现象,国家高度重视养老问题,提出要大力发展和扶持养老产业。养老服务正是一种,能够满足老年人日常衣食住行医娱等方面需求的新兴产业,现有的主要是民政救济的养老服务、依托社区的养老服务和提供高端的商业养老服务。因为国内养老产业发展起步晚,当前市场上养老服务缺口大,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是养老服务水平提升的重要方式,将数字化技术融入养老服务的方方面面是必然趋势,目前数字化养老服务还在探索实施阶段,还存在供给与需求的错位问题,本文希望利用PEST方法,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四方面,分析国内数字化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寻找可能的优化建议,从而为更好地发展数字化养老服务提供参考。
2. 关于养老服务的研究
在养老服务模式方面,以广西公办民营的公寓为例,陈志英和张慧清(2010)在饮食、生活、安全、心理护理等方面,详细的叙述老年公寓护理服务模式能够提供的各项服务,取得的满意效果,并提及政府参与的重要性 [1] 。明确界定家庭、社会、居家和机构养老的概念后,俞贺楠等(2011)关注社区居家养老在我国开展的可行性,也为此发展提出完善意见 [2] 。景思霞和陈菲(2013)则认为传统的医疗服务模式已经不适应适当前的养老局面,为了能够便捷可行的给老年人全面的养老服务,需要将家庭医生纳入进养老服务中,以此设计并构建家庭医生式的养老服务新模式 [3] 。成秋娴(2016),夏天慧和范玲(2018)均提到未来我国养老会以“医养康结合”为主,在缓解老年人养老过程中就医问题,提供专业护理的同时,能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 [4] [5] 。
将互联网引入养老服务中,史云桐(2012)通过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单独提供养老服务平台进行对比,认为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现有的几种养老模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建议统一的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6] 。张雷和韩永乐(2017)认为要将现代化的智能贯穿老年人生活,当前的智慧养老才起步,缺乏智慧性,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不被全然接受,也未形成完整的养老文化体系 [7] 。基于国内六年相关数据,李兆友等(2022)运用量化分析,实证分析出因资源配置、管理、技术水平等差异,智慧养老的服务效率存在区域差异 [8] 。对数字化背景下,国内智慧居家养老发展,王卓伟(2022)指出老年人存在“数字鸿沟”,反而阻碍其获取资源,不同的养老软件的信息孤岛,高科技的智能养老产品在质量和数量都有欠缺,对心理健康重视不足 [9] 。
可以看出,近些年国内养老服务的发展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有的学者借鉴国外的经验,有的学者立足本土,探究养老服务的不同模式,总结存在的发展问题,寻找优化路径。目前国内数字化养老服务发展历程还很短暂,希望能通过对相关研究进行回顾,为本次研究发现新视角和新思路。
3. 数字化养老服务的PEST分析
PEST模型,关注的是事物发展的外部环境,从政治、经济、社会、技术因素四个方面系统分析,找出影响因素,以此为基础,针对性的提出发展建议。
3.1. 政治环境
3.1.1. 国家支持,出台多项政策文件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以来,养老服务迎来发展的机遇期。社区养老、养老机构等数量不断增加,随后国家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动员社会力量加入探索养老服务的发展模式。在十九大报告上,提出要构建孝老、养老、敬老政策体系,推进医养结合。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多样化的“为老服务”体系和普惠型养老服务。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多次提及养老问题,发展养老服务等相关产业(表1)。
Table 1. Some policy documents related to elderly care services in recent years
表1. 近年部分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文件
3.1.2. 缺少明确实施细则,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
总体来说,国家大力支持结合数字经济,发展养老服务,并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但任何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需要统筹整体和部分,每一方面都可能出现问题,仅有整体的指导方针政策可能还远远不够,还需明确具体的实施细则,尤其门槛设置、构建标准和监管约束等还不够清晰,可能会影响宏观政策法规的落地;另一方面,目前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结算支付、保障程度等方面,还在向多层次和更优质方向努力发展,而养老服务中所需的护理和医疗与之息息相关,相关政策间的衔接还有待更进一步完善。
3.2. 经济环境
3.2.1. 经济总量和收入增加,资金涌入养老服务
改革开放后,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上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呈倍级增长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在经济总量方面,自2008年以来,我国GDP年均增速超过6%,在2021年时人均GDP已达世界平均水平,2022年在压力下仍突破120万亿大关,实现3%的增长,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在居民收入方面,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同时民政部公布,在2012~2020年期间,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271亿元,用于养老服务的设施建设。其中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到2022年以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3.2.2. 城乡、区域收入差距较大
国家人社局公布的数据中,全国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已由2012年的1686元,增长到2021年2987元,自2005年起连续上涨。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也从2012年的82元,增长到2021年的179元,虽然都在上涨,但可以看出,总体水平较低,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间的养老金差距越来越大,从2012年相差1600元,到2021年相差2800元。另外,2022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20,133元,相差一倍以上,而全国31个省差距也较大,最高的是上海市人均79,610元,最低是甘肃省人均23,273元,虽然整体较以往年份均有增长,但发展的不均衡性难以避免,这都为养老服务的全面发展带来难题。
3.3. 社会环境
3.3.1. 独身子女比例大,两代分居两地多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阶段,随之放开的二胎、三胎政策,很多独生子女们结婚生子后,可能面临2名独身子女拥有4位老人2个子女的家庭结构,子女有工作上、育儿上以及改善居住等各种压力,没有能力在时间上和精力上,同时承担对4位老年人的照顾。与此同时,经济的发展和自身发展需要,许多子女离乡工作,与父母长时间分居两地,无法随时照料老人。另外伴随互联网成长的这一代子女,更能接受互联网、高科技的养老服务方式,可以实现不在老人身边,也能随时关注老人情况,这为数字化养老服务的发展带来契机。
3.3.2. 养老观念转变难,养老专业人员缺口大
虽然国内养老服务已有十年以上的发展史,有不少人开始尝试新的养老模式,但受我国传统的孝文化、家本位思想,收入水平的制约,以及勤俭节约的习惯影响,大部分的老年人群仍然选择在家养老,从未接受过养老服务。另外,大部分数字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模式的机构和试点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很多地方的居民没有看到相关政策和案例宣传,对其能提供的服务和收费情况不了解。再加上养老服务工作对专业素养、责任心要求较高等原因,这一行业的从业人员多半从传统养老机构转换而来,而养老需求在不断加大,加之提升服务质量向数字化转型,整体服务类、科技类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缺口大。
3.4. 技术环境
3.4.1. 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发展快
根据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到2022年12月,全国共有网民10.67亿,互联网普及率75.6%;网络已实现全面覆盖,互联网医疗的用户达到3.63亿,占到整体网民数量的34%。运用物联网的智能设备,让老年人身体数据回传和分析成为可能;凭借微信小程序,随时查看护理监控情况、身体健康评估等信息;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可以构建居家安全预警模型,精准识别安全问题,帮助居家老人避免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等。不断进步的信息技术,为数字化养老服务的实现奠定技术基础。
3.4.2. 整体数字化程度低,高端智能养老产品少
当前数字化养老产业还在前期发展阶段,产品研发成本较高,市场上未出现大量需求,资金回收周期长,导致投资热度较低。现有的产业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品牌较为单一,在原来传统养老的产品上略有更新,无法及时根据老年人多元化需求及时调整,可选养老产品较少。另外,长期以来重视的是养老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疾病预防、远程治疗等需求关注度低,配套产品的功能设置较为单一,“适老性”不足,高端智能化产品少,数字化技术与养老服务的匹配度低 [10] 。
4. 数字化养老服务发展对策
4.1. 完善细化相关政策,规范数字化养老服务发展
在行业准入上,制定标准对进入的服务主体进行筛选,保障进入养老服务的参与者有能力提供优质服务和优质产品,减少因门槛过低造成低质量服务、产品充斥市场,影响行业发展,鼓励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在安全管理上,涉及信息采集、使用、传输、存储等流程操作严格制定标准,防止数据过度采集、窃取、滥用等,保护隐私安全;加强老年用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相关专利、商标和商誉等合法权益。
在监管方面,加大对准入、运营等方面不合法、不合规现象进行查处,鼓励行业自治、群众监督。在制度方面,打通行业壁垒,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由政府牵头,逐步将涉及的各方主体纳入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在推广发展过程中,各省应积极响应,面对差异化的发展状况,立足本省经济、资源、养老需求等实际,将数字化养老服务纳入全省发展全局中综合考量,制定适宜的细化政策和推进实施方案。
4.2. 加大财政投入,鼓励多元主体参与
政府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扩大专项资金,完善数字化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促进资源的均衡配置,建立全国、省、市级的统一信息平台、行业信息平台,推动养老服务数据共享,实现基本兜底和普惠性数字化养老服务保障到位。加强统筹协调,继续缩小区域、城乡养老金收入差距,提高老年群体整体收入和人均收入。向数字化养老服务倾斜财政预算、社会福利公益金等投入,提供税费优惠政策、增加多样化融资方式。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数字化养老服务的建设和供给,持续优化行业的营商环境,利用税收优惠、资源支持和差异化补贴等政策,鼓励多方合作共建数字化养老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打造广覆盖、长产业链、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集群,培育领域内技术创新、专精特新等企业,发挥产学研用的协同效应,加速关键性技术的产业化,鼓励支持服务相关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4.3. 加强宣传,培养专业人才
利用传统、新兴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植入数字化养老理念,让更多群众认识到数字化养老的迫切性和可行性;稳步增加数字化养老服务试点、扩大试点范围,鼓励子女积极参与,发挥互联网的便捷优势,线上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方便老人能够体验到新式养老服务,依托社区、自治组织、企业等力量,辅导帮助数字化养老服务开展,兼具效率和普惠,转变养老服务办公理念,营造良好的养老社会氛围。
加强数字化养老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提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保障人员的薪资待遇、晋升机制,完善服务保护机制,提升职业社会认可度,激发人员参与度;养老服务与智能化、数字化耦合,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注重人才引进、培训、交流、晋升等环节的管理,发挥人才在数字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4.4. 尊重老年人意愿,积极参与适老化改变
数字化养老服务最终服务对象是老年人,由于年龄段、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自身性格等因素不同,老年人在社交、医疗、护理、娱乐、心理等方面的需求也并不一致,在满足基本养老需求的情况下,应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优势,拓宽养老服务的内容,开发多层次、多需求的养老服务项目,为不同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让更多老年人体验到数字化养老服务的时代红利。
同时,针对“数字鸿沟”、身体机能老化等现实问题,产品的设计、提供的功能适老化过程中,要更加谨慎细致,尊重和保护老年人的各项权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多方收集老年人的需求和反馈信息,增加老年人对养老服务产品的信任度,提升产品的使用感,帮助老年人尽快适应数字技术改进生活,进行长效的优化改进,才实现更优质更全面的数字化养老服务。
5. 总结
老年人口基数大、增加速度快的中国式老龄化问题,需要中国基于自身国情,探索出一条积极应对老龄化的特色之路。数字化养老服务有着广覆盖、及时性、高效率等独特优势,虽然起步晚,发展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问题,但相信在国家高度重视,各方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下,可以齐心协力创造实现数字化养老服务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