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教学改革是高等教育改革的基础性工程。环境法课程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必修的16门主干课程之一,在整个法学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环境法课程如何适应我国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教学改革,已成为摆在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1] 。
大数据背景下,教育事业通过对科学技术的应用,在强化对学生知识传输力度的同时,还构建出全新的智慧化教学模式,以提升教学质量。高校环境法课程教学是我国环境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互联网+背景下,环境法课程教学要将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和个人素质提升相结合,从而使高校环境教育效果延伸至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和生活并对其产生积极影响。在智慧教学模式下,环境法课程的重新定位、教学目标的修正、教学理念的转变、教学组织和管理的加强,将有助于提升环境法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2. 大数据背景下高校环境法课程的教学使命
2.1. 高校对环境法课程的定位
高校学生尤其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了解和学习环境法知识对我国环境政策、法律的制定、执行、宣传、教育和监督等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 。高校对环境法课程的定位,直接影响该课程的教学形式、开设范围、教学内容,继而影响到环境法课程教学的实效性。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许多环境法理论现在仍然在发展、成熟的过程中,环境法课程教学的内容远不如其他部门法成熟。环境法学作为新兴法学学科,注重的是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养 [3] 。环境法的综合性特点决定了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与其他学科如环境伦理学、环境经济学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环境法这门课程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接受较为深入的环境法制教育,掌握系统的环境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环境权益,自觉履行环境义务,规范工作和生活中的环境行为,能够使其在未来的岗位上自觉树立环保意识,准确进行环境决策和治理,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奠定环境法律基础。
2.2. 环境法治意识的培养
环境法在社会实践中的运行及其产生的效力,除了环境法本身的科学立法外,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环境法治教育的贯彻与实施。环保法治人才的培养不仅仅是一些所谓普遍性理论、知识及方法的获得问题,而且涉及环境法价值属性、理念制度等环保意识的驾驭 [4] 。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在于环保意识的匮乏,环境法课程内容的意义在于提高人们的环境法治意识,使人的行为与自然相和谐;其不仅可以培养学生权利、责任、理性等基本法律素养,还可以培养学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共同体意识、恪守环境法律操守的职业品质,为学生日后践行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等做储备 [5] 。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智慧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使用智能设备及在线学习资源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完成新知识的认知。与其他社会群体相比,高校学生拥有接受环境法制教育的独特优势,也是不可或缺的环境法制教育对象。
2.3. 环境法专业技能的提升
就环境法教学过程而言,最核心的问题是教学方法。环境法学的基础理论、司法实务以及研究方法等知识的传授离不开灵活机动的教学方式加以辅助配套 [6] 。大数据下背景下,高校在物质设备、学科储备、教学科研等方面拥有环境法制教育的优越条件,环境法课程智慧教学实效性的提升,在于全面增强学生的环境法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教师利用智能平台,以学促教,实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智慧教学模式更注重学生的实践学习、个性化学习和创造性学习,在课堂上通过实践解决问题。
3. 高校环境法课程智慧教学实效性分析
3.1. 环境法课程教学目标的定位
因此环境法课程教学目标应培养具备系统的环境法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培养未来的环境立法者、裁判者及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强调其作为法律服务与应用人才应具备的环境法专业素养,使学生能够从环境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发现和归纳环境法的理论问题,同时又能够运用所学理论来分析和解释环境法律现象 [7] 。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未来的环境法律服务人才不仅需要专业的环境法理论素养,更应使环保意识成为个人素质的组成部分实现专业素质与个人修养的并重。
3.2. 传统的环境法教学方法亟待改进
传统的“讲演式”课程教学方法中,学生处于听众或配角的位置,教师难以顾及全体学生在知识程度、学习风格等方面的差异,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不仅阻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给因材施教增加了难度,而且难以体现出智慧教学的优越性。互联网+环境下,环境法课程不能仅局限于利用现代化手段在形式上进行“作秀式”的教学,应需充分开发和利用网上的各种学习资源 [8] 。环境法授课方式的选择应以实现最多化授课内容–最少化课时花费–最大化学生掌握为圭臬,在科学判断课程内容主次和难易程度的前提下,灵活选用授课形式。
3.3. 大数据时代要求教学方式创新
基于近代以来工商业经济的现代性法律体系,必然会在信息时代的数字经济面前遭遇诸多难题和尴尬。中共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9] 。随着教学手段的多样化和法学教育的信息化,尤其是智慧教室和学习云平台等的运用,学校与世界实现了无缝对接。通过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社会实践等形式,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依托碎片化资源开展环境法授课,设计教学内容,深入研究网络互动教学、考试评价、实践教学等方面,推动环境法教学工作中传统优势与数据技术的有机融合。囿于环境法内容的繁多,单纯依赖线下教学势必会出现“课时不够用”的问题;突破教学场地限制,灵活使用互联网媒介,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是有限的教学时间和空间得以延伸的有效路径。为此,要充分利用微博、QQ、微信、腾讯会议、雨课堂、慕课、B站、学习强国、百度云、学习通、企业微信等互联网媒介把相关课程内容与学生共享,由此既扩充了学习广度,又增强了教学效果。
4. 环境法课程智慧教学实效性的提升策略
4.1. 建立教学资源库
教学资源库主要含括两个方面:一是常规教学资源,包括视频、作业、测试题等。可按照课程知识点对教学视频、PPT和题库进行关联,形成以课堂讨论为代表的校内课程资源。另外,结合大学慕课、学堂在线、优课联盟和超星等在线课平台,调研高结课率的国内精品在线课,获取网络上同类型优质课程的校外资源。二是学习路径资源库,在分析课程现有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结合高结课率的精品在线课,设计多样化教学环节,与常规教学资源的学习路径进行组合,形成课程的学习路径资源库 [10] 。对于形成的常规教学资源库和学习路径仓库,我们将通过环境法学生的阶段性学习效果进行评价,期望通过不断的教学累积,形成适合不同学生的环境法教学资源仓库。
4.2. 设计阶段性学习评价指标
任何一个教学系统都离不开教学评价,对环境法学生而言主要是学习评价,主要是为了能更好的给环境法学生推荐资源和学习方法 [11] 。学习评价的设计目标在于,更好的给学生推荐学习资源和学习方法,包括课程的章节知识点测试、案例分析完成情况、线上讨论情况和视频观看完成度。课程章节知识点测试用于对学生学完部分课程章节的检测,以实体现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案例分析紧扣教学知识点,以使教师得到学生对新知识点的反馈。线上讨论和视频观看完成度,能直接反映出用户对某章节知识点的兴趣是否浓厚,同时也为后期的知识点更新提供数据参考。
4.3. 大数据时代要求教学方式创新
教学智慧化可通过教学辅助系统、混合教学平台、无纸化考试系统(大数据分析评价)、APP、教师评价以及教师培训等来实现。课前及时获取学情,针对性地推送预习资料,制定教学计划;课中,信息化签到、抢答等,提高互动效果;课后随堂或者按期考核,推送拓展资料,获取反馈互动交流。最终将课堂互动、考试等教学过程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实现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的融合 [12] 。在教学方式的选择上。要通过采用灌输式讲授、视听演示、PBL (Problem-Based Learning)案例教学、法庭模拟、圆桌课程、审判观摩、翻转课堂等方式开展环境法学教学实践,增强学生学习和思考的主动性,使学生从“旁观者”进入“体验者”“参与者”的角色去分辨法律事实、寻找法律规范、进行法律论证、解决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实践教学的有效性 [13] 。
5. 结语
环境保护的技术性以及环境法学的科技性使得环境法课程教学模式的改变成为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高校环境法课程教学担负着培养和造就未来高素质环境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守法者的重要使命。高校的环境法课程教学不仅要培养学生的环境法专业素质,更要使环境法律素养成为学生个人素质的组成部分。在这场数字化变革中,环境法教学必须积极回应,在挑战中抓住机遇,走出一条环境法学发展之路,塑造紧跟信息革命步伐的新时代环境法学教育模式,积极进行环境法智慧化教学模式的设计与构建,进而为智慧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价值引领、理论指导和人才支撑。
基金项目
本文系《大数据背景下环境法学智慧教学的实效性研究》(项目编号JYXMXKG202005)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