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的数字化转型,电子商务合同作为关键的数字化交易载体,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据重要位置。传统的纸质合同处理流程复杂、效率低下而且极其容易出现人为失误等弊端,而电子商务合同可以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1]。通过电子商务贸易往来的不断加强,全球范围内的政策支持是推动电子商务合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我国推出了关于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合法性的法律法规,得以使企业在数字化合同管理中的合法性得到充分的保障。美国和欧盟等地区也纷纷发布了类似政策,以支持数字化合同的应用。技术创新,特别是在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方面,也成为电子商务合同行业的核心推动力量。通过引入区块链技术,使电子商务合同变得更加安全和透明,而人工智能的应用则使得电子商务合同管理流程更加智能化。随着电子商务合同的广泛应用,行业对合同格式、管理流程和技术要求的标准化需求不断上升。标准化对于提高合同的执行效率和降低企业的合规风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数字时代下电子商务合同的背景是多方面的,涉及技术发展、法律支持、政策推动以及市场需求等多个层面,这些因素对于电子商务合同的发展和应用起到了推动作用。
2. 数字背景下的电子商务合同概述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电子商务合同是由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合同。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合同已经成为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形式。
2.1. 电子商务合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合同是指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子签名等方式在互联网上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与传统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商务合同标的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实物商品;二是各类服务包括传统以及提供劳务的方式进行的服务、软件服务、信息服务、推广服务、金融服务等;三是虚拟商品,比如游戏、游戏衍生产品、游戏道具,电子代币、流量等。
2.2. 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
电子商务合同具有便捷性。这主要体现在合同的签订、修改和履行都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快速完成。由于电子商务合同可以通过电子签名和在线平台快速完成签署,无需面对面交流,这也将大大提高了合同签订的速度。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访问电子合同,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它可以存储在云端或电子数据库中,便于检索和管理,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效率。电子商务合同的便捷性不仅提高了商业交易的效率,还增强了交易的灵活性和响应速度,适应了快节奏的商业环境。
电子商务合同的无纸化特性不仅降低了资源消耗,还通过简化流程、降低错误率等方式提高了企业运营效率,使企业更具竞争力。纸质文档需要通过快递、邮寄等方式传递,增加了运输成本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与其不同,电子商务合同平台实现合同的在线签署和交付,节约了运输成本,减少了包装废弃物。无纸化的电子商务合同减少了对纸张的需求和纸质文件的使用,不仅提高了效率,还对环保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符合环保理念,有助于环境保护,是推动无纸化办公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
电子商务合同具有全球性[2]。电子商务合同的技术化和标准化,这使得合同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以统一的格式和流程进行。它不受地理位置限制,可以跨越国界进行交易。电子商务合同使得企业能够轻松地将业务扩展到全球市场,增强了全球市场的可达性。
电子商务合同通过加密技术和电子签名得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多因素身份验证增加了安全性,用户在登录或签署合同时,除了输入密码外,还需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进行额外身份验证,有效防止账户被盗用。生物识别技术如指纹识别、面部识别也被用于身份验证,提高了电子商务合同的安全性和用户体验。
2.3. 电子商务合同的表现形式
电子商务合同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线上合同文本、在线制度文本、其他辅助性文件。其中线上合同文本通常是由互联网商务平台的运营方式事先拟定的格式合同,在平台用户进行注册、入驻、购买等特定活动时,操作页面会出现提示框,用户须点击“我同意”(I agree)或者类似意思表示的选项后才可以进行相关活动,线上合同文本比较常见,比如服务条款、商家入驻协议、购买订单等,都属于线上合同文本。在线制度文本则是一般包括用户注册制度、平台交易规则、信息披露与审核制度、隐私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广告发布审核制度、交易安全保障与数据与备份制度、争议解决机制、不良信息及垃圾邮件举报处理机制等。其他辅助性文件是平台根据需要补充制订,修改线上合同文本或制度文本后,在平台进行公示的公告、声明,或按照用户提供的联系方式发送的通知、说明等都属于辅助性文件。
2.4. 电子商务合同的种类
根据商业模式区分,可以分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合同[3]、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合同、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合同、企业、个人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合同等;根据合同标的区分,电子商务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互联网购物合同、互联网服务合同、以及互联网金融借款合同,其中互联网购物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在互联网上展示并发出要约,买受人通过互联网检索信息并做出购买承诺,双方形成合意而订立电子买卖合同。互联网服务合同是指网络服务商给消费者提供途径以使消费者与互联网连线的中介服务或者提供内容服务的合同。互联网金融借款合同是指因合同签订及履行均完成于互联网的,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
3. 电子商务合同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在法律层面存在一些特定的问题,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法律问题。
3.1. 格式条款滥用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中经常出现格式条款的滥用问题[4]。格式条款是指由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接受的合同条款。当我们浏览网页、电子购物、下载软件以及进入某网站是立即在网页上呈现的格式合同,即时要求访客作出相应选择,这种条款,法律上称为电子商务合同格式条款。它常常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免除合同提供方责任、加重相对人责任,忽略提醒相对人注意,让相对人放弃某些权利,限制相对人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和手段,保留最终解释权等方面。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往往只能选择接受或拒绝,这可能导致不公平的条款强加于消费者,损害其合法权益。
3.2. 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争议
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存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即成立。但实践中,对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点存在不同理解和争议。 对于电子商务合同,有争议的是,原则上应以提交订单时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还是在发货时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有观点认为,消费者提交订单时合同就应当成立,这与《电子商务法》第49条“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之规定相契合。
3.3. 电子密码信息泄露问题
电子密码在电子商务合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身份认证的手段,也是确保交易安全的关键技术。电子签名技术通过赋予当事人特定的电子密码,确保身份的验证和资料内容不被篡改。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电子密码的使用,这带来了电子密码信息泄露的风险。如何安全地保护电子密码信息,防止泄露,是电子商务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合同内容泄露可能导致企业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营业额下降、市场份额丧失、品牌信誉和商誉损失等。此外,泄露行为可能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3.4. 争议解决机制不完善
一是统一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缺失。我国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结构比较单一,没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格局的纠纷解决体系[5]。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主要是依靠电商平台的内部ODR进行,民间建立的ODR网站处于起步阶段,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二是平台监管失位。电子商务合同的政府监管体系不健全,行政机关对于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管存在职权不清、职能交叉,导致监管不力和“踢皮球”现象出现。三是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规范不足。《电子商务法》虽对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有了初步规定,但是并未说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是否需要一定资质,在解决机制具体规则、必要程序、执行效力等一系列问题上也均为空白。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义务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并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这种机制应当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
这些问题表明,我国电子商务合同争议解决机制存在诸多不足,电子商务合同在法律层面需要更多的明确性和规范性,需要从立法、监管、平台自律等多个层面进行改进和完善,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4. 电子商务合同问题解决优化路径
针对电子商务合同存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优化路径的建议。
4.1. 加强对电子商务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制
要求电商平台提供方加强对格式条款信息的披露,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避免纠纷[6]。需要明确格式条款中的提示义务,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完善,以促进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电子商务合同中格式条款的规制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此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同时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约束。
4.2. 加强相关法律规制
电子商务立法应做到不断对现行法律进行调整、修正,以此顺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7]。理应完善《电子商务法》相关条款,我国《电子商务法》已对电子商务纠纷采用在线解决机制予以明确表示,但需要进一步详细规定电子商务纠纷处理方式,并制定与其相关的单独法规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与此同时,也要完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法律规定及平台规则。在《电子商务法》的基础上制定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主体资格要求、建立标准和具体程序等内容。行业协会或代表性电商企业可以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标准制定,促进电商行业有序发展。
4.3. 利用严格的《保密协议》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的法律风险。首先,要明确保密信息范围。保密协议应明确界定保密信息的范围,包括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等所有与合作相关的资料。其次,要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8]。双方应保证保密信息仅用于合作相关用途,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并采取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相同的保护措施。再次,书面确认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果是书面形式,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果是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最后,遵守法律法规。电商企业应建立全面的合规体系,专门设立合规团队,负责跟踪和解读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通过上述措施,电子商务合同中的《保密协议》可以有效地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4.4. 建立统一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平台
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在线纠纷解决平台,采用统一规范或标准处理纠纷,确保公平公正有效率。加强对平台内部的监督,合法合规地解决电子商务纠纷。也要巩固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中立性,提高纠纷处理人员的专业性,制定纠纷处理人员行为守则,确保纠纷可以得到公平解决。设置大众评审门槛,引入第三方机构监督,如消费者权益协会,以保障纠纷解决的中立。还可以优化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程序。拓宽电商平台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查明事实的渠道,与鉴定机构相衔接,提高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事实判断的准确性。在大众评审模式中,鼓励大众评审员说明判断的依据,让处理过程透明化,并在纠纷处理结果做出后,设置申诉渠道。还要提高纠纷处理结果的执行效率,通过优化流程和提高效率,确保纠纷处理结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通过上述优化路径,可以提高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减少民事法律风险,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5. 结论
在数字时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电子商务交易的核心环节,电子商务合同发挥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深入探讨研究电子商务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为此提出优化建议对于推动电子商务活动的健康发展,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对于电子商务合同格式条款滥用问题,可以加强对电子商务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制;在实践中,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争议,需要加强相关法律规制予以明确;当电子密码信息泄露时,需要利用严格的《保密协议》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针对争议解决机制不完善问题,可以建立统一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平台来予以解决。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电子商务合同也会有新的问题出现,为此,要从实践经验中着手,通过更加完善科学的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以促进电商交易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