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徐阳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
经济法、财税金融法、公司破产法
社会职务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副所长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暨副秘书长
北京市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
《月旦财经法杂志》执行主编
荣誉奖励
首届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奖三等奖(2013)
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工作者(2011)
北京市经济法学优秀成果奖(2011)
中国人民大学十佳班主任(2010)
北京大学优秀博士后(2009)
主要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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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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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关参与预算过程的核心权力(法学 201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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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制改革的立法考量(税务研究 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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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测与预算法治(社会科学 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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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国家:财政法治的理想(环球法律评论 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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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自主的法治保障(法学家 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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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学解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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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课税原则适用中的财产权保护(河北法学 2008年第12期)
科研项目
独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司法部中青年项目一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一项、北京市科委委托项目一项、中国人民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