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945年二战结束,资本主义国家内部意识形态矛盾愈演愈烈。随着现代科技革命的展开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全面推进。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之间关于意识形态的斗争随即展开,并进一步尖锐化、复杂化,进而演变成冷战的重要手段。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侵袭主要是以批判马克思主义为主要方式。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社群主义等思潮像“蛀米虫”一样一步步侵蚀社会主义“机体”。与此同时,意识形态趋同论、意识形态终结论、文明冲突论等更为隐蔽的反社会主义论调也开始被抛出。总之,意识形态渗透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重新调整战略,适时提出新的、更加隐蔽的论点,力图继续占领意识形态领域的制高点。尽管进行了精心的粉饰和伪装,事实上仍然是意识形态渗透的陷阱。
2. 意识形态趋同论的主要观点
意识形态趋同论是一种流行于西方社会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近年来也被我国极少数缺乏马克思主义修养、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的人奉为至宝。其企图抓住科技革命及社会主义改革中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相互借鉴的现象,掩盖两大制度的本质区别。其不可避免的存在欺骗性和迷惑性。意识形态趋同论者的观点主要有三:其一,将两种社会制度的性质视为趋同。这主要是从经济领域来阐述其观点的,其把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二者画上等号,从而认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某些方面的趋同就是两种社会制度性质的趋同。其二,将两种社会制度的经济形式及生产形式视为趋同,其认为资本主义对计划经济的借鉴及社会主义对市场经济的借鉴就是两制趋同的重要标志。其三,将两种社会制度在分配形式上的“均等化”视为两制趋同。其认为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在收入分配方面的“均等化”调节是具有相同性质的,从而从分配方式上论证两制趋同。这些观点只是某些趋同论者在局部范围内的自我论证,缺乏一定的事实根据与逻辑佐证,是为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服务的,自然与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是完全相背离的。
下面从论据离开前提、现象代替本质、局部概括全部这三个方面来分析与批判意识形态趋同论鼓吹者在方法论上的错误。
3. 意识形态趋同论的方法论误区
3.1. 论据离开前提
“‘趋同论’的理论基础与逻辑起点是‘科技决定论’。” [1] 意识形态趋同论者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紧紧抓住“科技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一“护身符”得以“安身立命”。其以此为论据不断夸大科技的作用,认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变更甚至是社会制度的变革科技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布热津斯基提到,技术,特别是电子技术……越来越成为社会变革和改变社会习俗、社会结构的、社会价值观的以及总的社会观的决定因素。其认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及资本主义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差距日异缩小,并进而影响社会制度、社会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从而使两者趋于同一。科技发展使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领域出现了某些耦合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些“相似性”作为“趋同”的论据也并非不妥。但是,趋同论者似乎在一步步偏离这样一个前提:生产力与科技的本质区别。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我们必须严格区分生产力与科技,科技作为生产力的要素之一,并不等同于生产力,不能将生产力的最终决定因素等同于科技的最终决定因素。马克思高度评价了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同时又对这种作用作了进一步澄清。作为知识形态的科技及作为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的生产力,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只是后者范围内的一个潜在因素,其并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后者发展的需要引起了前者的发展。意识形态趋同论的理论基础是唯科技决定论,其在抛出科技发展背景下资本主义及社会主义制度、经济形式、生产形式、分配形式趋同论据的同时,混淆了生产力和科技两者的区别。前提的不严谨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论据和前提的脱节。
另外,在科学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劳动力、劳动对象、生产工具等生产力要素不断变革,加之管理革命、生产革命,从而为社会革命提供了物质技术前提,然而又不能简单的将其定义为社会革命。科技并不能直接作用于社会结构及意识形态并决定其变革。社会结构及意识形态的变革是在生产方式内部矛盾运动的助力下,通过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变革经济基础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变革社会价值观念。所以,在论证两种意识形态趋同时其又直接略过了经济基础这一大前提。离开了前提的论据其作为“论据”的作用也必然不复存在。
3.2. 现象代替本质
“将表象理解为本质,是趋同论所产生的最为根本的原因,也是他犯错误的关键所在。” [2] 二战后,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克服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缓和社会矛盾,从而进行战后重建,开始借鉴和吸收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方式和方法。1950年以来,社会主义国家在二战的创伤中逐步恢复元气,为了进一步发展经济、政治,社会主义国家开始探索改革的道路,资本主义现代市场的某些机制开始被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引入。由此,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在经济及科技某些方面的“趋同”不可逆转。这就是意识形态趋同论所谓的“论据”。意识形态趋同论者企图从经济制度所表现的一些特点,如生产结构、发展目标、组织要求、管理模式、技术应用阐明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正在逐渐走向趋同。这种“现象”层面的趋同于是被作为直接论据来进行论证。这种把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中的经济增长模式的趋同视作两种制度、两种意识形态的趋同在方法论上犯了把现象当做本质的错误。
一方面,意识形态趋同论者将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制度的性质视为趋同。其利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领域内的局部调整——国有化、股份化、计划化来论证资本主义性质的根本性变革。把实行股份制、市场化等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视作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性转变都犯了以现象代替本质的错误。资本主义范围内,资本主义私有制貌似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挑战。实际上,少数工人拥有了股份,资本家开始退居“二线”,由专业的经理操控资本,资本家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开始分离开来,以及利用税收进行财富的再分配的社会福利政策的推行都是资本家出于应对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缓和社会矛盾,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做出的一些“修补”和调整,并不会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事实。从社会主义角度来看,社会主义经济的转型如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的存在、实现国有资产股份化、利用市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等等手段从根本上来讲都没有偏离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性质这一“红线”。意识形态趋同论的根本错误在于利用两种不同制度在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模式上趋同的表象,来抹杀两种制度的本质区别,在方法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另一方面,意识形态趋同论将两种制度的经济形式及生产形式视为趋同,将两种制度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有机结合视为两制趋同。从计划调节层面来看,社会主义的计划是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之上的,每个个体具有相同的经济利益,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平衡各个经济主体利益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计划与调控,从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然而,资本主义范围内的计划纯粹是脱离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必要举措。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加之,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性质,为了获取剩余价值,各资本个体之间开始进行无序的竞争。因此,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建立全民的计划经济调节体系,实现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节是不可能的。同样,从市场方面来看,所有制不同决定了劳动群众的地位也是不尽相同的。一个处于被剥削被压迫地位,深受资产阶级的压榨,另一个则处于主体地位。总之,体制不同,两种制度的经济形式及生产形式也不存在本质的趋同。
3.3. 局部概括全部
意识形态趋同论者企图借助两制分配形式上的某些契合来强调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的趋同。无论是从内在层面来讲还是从外在层面来讲,都是企图用局部概括全部,在混淆两种分配制度的基础上进而以此为论据论证两制趋同。
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在分配政策上都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基本上实现了所谓的“收入均等化”。其通过税收政策调节过高收入,再通过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及社会福利事业,把这一部分调节过来的收入转移到低收入群体身上,以实现社会“收入均等化”。与此同时,小部分工人阶级也开始持有股份并定期获得股息。分配制度的变化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工人阶级在这种分配政策的影响下不断受惠,其工资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生活条件也越来越优越。
这一系列事实充分表明资本主义在分配政策范围内的某些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质量,进而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因素。然而,并不意味着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原则发生了质变,更不能证明资本主义整个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的性质与社会主义趋同了。首先,这种所谓的“均等化”表面上与社会主义收入均等化可以同一而论,然而“按资分配”这样一个大前提仍然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性质必定会导致资本家和工人阶级收入及财富的两极分化,伴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加入,这种差距会无限期拉大。总而言之,不触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根基,仍然无法改变广大劳动群众受剥削的现实,也无法药治资本主义社会贫困、失业的“痼疾”。其次,社会福利政策及社会保障政策所转移给劳动人民的资金并不是来自富人的收入,而是工人阶级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本应该付给工人阶级本人的劳动价值的一部分。实质上,社会福利对于劳动人民来说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并不是资本家的仁慈和宽容的产物” [3] 。再者,劳动群众的薪资待遇及生活质量着实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这并不会也不能改变广大劳动群众受剥削的命运,其对资本的依附也不会因此而消失。我们还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工人阶级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和剩余价值率之间存在着负相关,剩余价值率的提升,工人阶级实际的工资水平就国民收入水平而言是拉低了的。实际上,资本主义分配政策上的调整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一方面是为了调整劳资关系,另一方面是为了掩盖并缓解社会矛盾。目的只有一个——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同时,这些有限的改良与调整也是广大劳动群众通过斗争而争取的。总之,这种分配政策的调整是绝不可能改变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的,与社会主义的趋同也没有依据可言。
社会主义分配政策在坚持按劳分配的前提下,还允许诸如股息、利息等非劳动因素参与分配,并且比重很小。在这些非劳动因素的利用中,我们也是在时间、范围、程度上严格把关。这种局部的利用,在把握原则的前提下,并不会造成社会主义社会的贫富差距,相反会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从而带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这怎么能说社会主义分配方式与资本主义走向趋同了呢?局部的、比重很小并加以限制的非劳动因素并不能代表整个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更不能以此为基础而否定整个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从外在层面来讲,借助资本主义及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上述方面的相似,并将两者加以混淆而断然得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趋同的结论在方法论上也陷入了局部概括全部的误区。
4. 反思
意识形态趋同论者的根本目的是要“同化”社会主义,实现西方“和平演变”的战略目标。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我们要高度警惕西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对我国的渗透,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抵御风险的能力。
4.1.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是一个国家的主心骨,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是中华民族的灵魂,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并屹立于世界之林的精神支柱。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创造性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正确的社会引导,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从而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心,使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丧失滋生的气候和土壤。我们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转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追求、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破除西方意识形态的干扰。把广大劳动人民的思想统一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中国。我们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抵御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侵蚀和腐化。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思维,不断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价值。我们要不断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扎根、生长提供和谐的社会环境,从而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2. 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意识形态趋同论的理论基础是科技决定论。随着科技的进步及其所推动的经济全球化的到来,意识形态趋同的言论也此起彼伏。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资本主义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渗透是预谋已久的。我们不能通过躲避全球化的浪潮来寻求意识形态安全的庇护所。否则必然陷入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死胡同。当前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我们要积极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各国在经济上的壁垒也随之拆除。我们要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技术、资金支持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积极参与国际法规、机制的制定。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国际法规体系,为在国际平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实力,更好地发声、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奠定基础。此外,随着双方意识形态壁垒的消解,一方面,我们要不断适应意识形态的国际化趋势,增强参与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现代道德规范,不断促进意识形态的兼容性发展。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资本主义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及科技实力,掌握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则处于弱势地位,我们应当信心十足地向全世界展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先进性和生命力,提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魅力及影响力。“彰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民族特色和深厚的思想根基。” [4]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向着为全人类谋福祉延伸。推动中华民族“仁”、“义”、“礼”、“智”、“信”的道德智慧向全人类和谐共处、互补发展方面飞跃。把集体主义的价值原则循着开放性、包容性、共享性发展理念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