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本能与文化悖论
Eros, Thanatos: The Motivation of Cultural Paradox
DOI: 10.12677/ACPP.2018.72004, PDF, 下载: 882  浏览: 2,000 
作者: 朱焱炜:上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上海
关键词: 文化悖论动力本能人格结构Cultural Paradox Eros Thanatos Personality Structure
摘要: 文化悖论,表现在人格结构各层次的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冲突,其动力则在于生本能与死本能的对抗。这两种本能,一方面使人类在对抗自然中不断获胜,个体化程度不断提高,一方面却带来更多的焦虑感和不安全感;一方面使文明不断进步,一方面又持续加深了人类对文明的怀疑和反思。
Abstract: The cultural paradox is embodied in the conflicts between different levels of personality structure and each other, and its motivation lies in the confrontation between Eros and Thanatos. These two instincts, on the one hand, enable human beings to constantly win the battle against nature and increase the degree of individualization, and on the other hand, bring more anxiety and insecurity. On the continuous progress of civilization, at the same time, it has deepened the doubt and reflec-tion of human civilization.
文章引用:朱焱炜. 动力本能与文化悖论[J]. 哲学进展, 2018, 7(2): 19-23.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18.72004

1. 引言

在1920年发表的《超越快乐原则》一书中,弗洛伊德提出了“生的本能”(eros)和“死的本能”(thanatos)的概念 [1] 。生的本能(包括自我本能和性本能),是表现为生存的、发展的和爱欲的一种本能力量,它代表着人类潜伏在生命自身中的一种进取性、建设性和创造性的活力。死的本能表现为生命发展的另一种对立力量,它代表着人类潜伏在生命中的一种破坏性、自毁性的驱力。在《弗洛伊德心理学著作全集》第18卷中,他认为:“这两种本能从严格意义上说都是保存性的,因为两者都致力于重建一种由于生命的出现而遭到破坏的存在状态。由此,生命的出现将是生命继续的起因,并且同时还是奔向死亡的起因;而生命本身是这两种倾向之间的冲突或调和” [1] 。总之,在他看来,生命的本质就是由于外界刺激而产生的“扰动状态”(disturbed state),这种扰动一旦平息,生命的火花也随之消失。根据这种本能学说,则心理结构中的矛盾便来自于潜意识自身,而非来自于外界现实与潜意识中的性本能。所以,在修改了本能学说后,弗洛伊德紧接着便修改了心理结构说,改潜意识(Ucs)、前意识(Pcs)、意识(Cs)的层次结构为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的动力结构,人格和外界现实都成了两种本能演出的场所。

关于人格结构,弗洛伊德在1923年的《自我和本我》一书中有系统论述,在1933年发表的《精神分析引论新编》一书和1940年发表的《精神分析纲要》一书中,又对此做了进一步的理论概括 [1] 。在他看来,本我是人的本性的自然性或动物性的一面,处于潜意识的深层。它含有一切遗传的东西,一切与生俱来的东西,同时接受从自我那里被压抑驱赶进来的内容。本我的唯一目的就在于满足其内在需要,而不考虑外界情况。在客观现实世界的影响下,本我的某一部分经历了特殊的发展,以充当自身与世界的调解人,这一精神区域就是自我。自我依赖知觉意识,遵从现实世界的利弊法则,控制本能的需求,以保证安全。超我,则是从自我中分化、发展起来的,它来自父母的影响以及师长、社会典范等,要求自我按照文化伦理规范和社会价值标准行事。由于超我是俄狄浦斯情结解除的产物,所以它在本我中有种族遗传的更深远的根源,往往采取非现实的过分严厉的态度。正是在此意义上,弗洛伊德说,超我深入本我之中,它比自我离意识更远。这三个层次中,本我可以认为是人格的生物成分,它的动力能量来自于本能;自我是心理成分,超我是社会成分,它们的能量也同样来自于本能:生本能与死本能——正是这两种相反力量的对抗与扰动造成了文化悖论。

2. 两种“本能”的对抗与文化悖论的形成

生本能使人类趋向于联合,凸现自我意识,增强对抗自然的能力,创建人类文明。这种文化的不断内化即形成人格结构中的超我意识。“在超我的构成中,我们似乎能见到一个表明现在是怎样变成过去的例子……” [2] 然而,另一方面,超我又承担了释放死本能的职责。首先,超我自觉压抑违背社会规范的生本能。由于超我体现的是文化的传统,是传统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理想,即人背离原始自然的不断异化的部分,因此,它的目的即在于压抑本能的冲动,为本能的满足设置种种禁令。生的本能,使人类创造了文化,然而文化的发展又反过来抑制人的本能,成了限制人类、束缚人类自由的东西。这两种能量同时施加于自我,于是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对本能冲动的压抑导致了反抗,这反抗具有文化的价值,因而成为人类文明的基础。弗洛伊德将之称为性本能的转换(升华)作用,即把原本的“性目的”转变为一种与性目的有心理关系的“非性目的”的能力。在《爱情心理学》一书中,他指出“伴随文明而来的种种不满足感,乃是性本能在文化压力下畸形发展的结果。而性本能一旦因屈服于文化而得不到全然的满足,它的那些得不到满足的成分,便要大量升华,创造出文明中最伟大的和最奇妙的成就。反过来,假如人类性欲能够得到全面彻底的满足,那就没有什么东西能使他们把性的能源转用到其他地方。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只能沉溺于性的快乐,社会也就永远不能发展和进步” [3] 。然而,由于性本能的固置倾向,这种转移或升华作用在促进文化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人类精神分裂的危险。概而言之,生本能推动超我的发展,而超我中的死本能又反过来压制生本能,形成某种悖论,其结果可能是死本能的胜利——人的主体性的消亡,也可能是生本能的胜利——通过自我的置换变形,产生某种升华现象。

其次,对超我的追求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自我的消解。当自我挣脱了原始纽带,获得“自由”之时,却必须独立面对一个完全异化了的世界,为了摆脱由此带来的孤独感,他努力寻找第二纽带,试图成为自身以外更庞大、更强有力的整体的一部分,通过消除自我这一负担而重新获得安全感。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是人的理智力量的成长,控制自然的能力增强,另一方面,却是孤独感与不安全感的增加。因之,归属感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 [4] 。文化超我,表现了虚弱的人类的趋同性。弗洛姆在《对自由的恐惧》 [5] 一书中写道:“现代人喜欢把自我看成是社会的‘自我’,认为它是由对个人的角色期待所决定。实际上,这只是对个人在社会中客观的社会责任的主观假象。”“它的根源是真实自我受挫后,以社会的自我自居。”这种“社会模式化的缺陷”,使“他的缺陷本身可能被其文化提升为一种美德,因而给予他一种强加的成就感” [6] 。总之,人,就他从与自然的原始同一状态中显现出来这一意义上说,文明越发展,个体化程度越高,他的自我消解的冲动也越加强烈,这也正是死本能的某种表现。正是在此意义上,弗洛伊德说:“个人是死于其内部的冲突,而人种是死于它同外部世界的斗争的失败” [2] 。然而,这一消解对自我而言,却正是它理性的体现:消解的目的是存在,它同时安抚了死本能与生本能。在某种程度上,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社会“人的物化”的根源之一:既已异化于世界一,便努力趋同于世界三。因此,文化悖论,其表现在于人格结构各层次的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冲突,其动力则在于两种本能的对抗。就像地球的引力和斥力一样,这两种本能,一方面使人类在对抗自然中不断获胜,个体化程度不断提高,一方面却带来更多的焦虑感和不安全感;一方面使文明不断进步,一方面又持续加深了人类对文明的怀疑和反思。

3. 文化悖论的自我拯救

在文明产生之初,人类即已意识到其悖论的存在,与自我意识相伴而生的是孤独和不安。亚当、夏娃偷食智慧果的下场是被逐出天堂,混沌开窍后体验到的是死亡。而人类持续不断的对天堂、混沌的向往,无疑体现了他对文明、对自我意识的逃避心理。因此,在文明不断进步的同时,人类始终受着文化悖论的困扰,并不断努力寻求解决之道,寻找所谓的精神家园。如何才能在保持文明不断进步的同时消除异化带来的不安与焦虑呢?追求超我,压抑本我,这是所有文明社会的特征。而其间程度与方式的差异以及对超我的不同理解,即形成不同的宗教与哲学。

最纯粹的文化超我形象,可以说是佛。在佛教徒的修炼中,对超我的追求与对本我的压抑得到了最明显的表现。不管时代和社会如何,佛教有几条基本戒律是相同的,这就是所谓“五诫”(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十善”(放生、布施、恭敬、实语、和合、软语、义语、修不净观、慈忍、皈信正道)。这些行为规范,反映了文化所塑造的超我形象。赋予本我以罪恶感,超我以光辉感,这是文化对自身价值的肯定,也是生本能对人类个体性的肯定。因此,在超我的追求中,固然充满了压抑本我而导致的痛苦,其结果却总是令人欣慰的,因为它维护了人的尊严,体现了人之为人的自在性、自为性,是对人类文化进步的肯定。在儒家文化中,虽然对本我的生物性需求并未做完全的戒绝,但却在道德领域做出了种种规范,并将本我的某些需要也纳入理性的范畴加以管制,充分体现了自我的协调功能。道教的修身养性、基督教的谦卑禁欲、伊斯兰教的行善宽恕等等,无不如此,都体现了对文化的代表——超我的推崇。意图通过提高自身修养,来缓解两种本能间的冲突,达到某种平衡。

但是,这种平衡是动态的平衡,无论其维持的时间有多长,并不能否认矛盾双方的存在,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悖论。而纯粹地追求超我,消灭本我,即使在方法上可行,其立论前提就决定了它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因为超我本身就包含着生与死两种本能。佛教徒的修炼,表面上无论如何努力追求超我,也不能摆脱异己感带来的孤独与虚无。甚至可以认为,正是这种追求,导致了死本能的抬头。如果说对超我的追求是生本能驱使下的一种入世的体验,随之而来的便是死本能引发的对出世的渴求。弗洛伊德曾借用佛家的“涅槃原则”来引申他的后期本能概念。他认为,在心理活动中,占优势的倾向是:努力使那种因为刺激而产生的内部张力减弱,或使其保持恒定,或将其排除。而“涅槃原则”,意味着生命的归宿——归于虚无、圆寂,它是生命的最后境界或趋向。追求超我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扩展的过程,而涅槃的过程则是一个不断内敛的过程,这也证实了弗洛伊德对死本能的定义,即它是由于自我保存的外部障碍所导致的一种对生的本能的摆脱,是一种起作用的力,而不仅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死亡。以消解自我的涅槃来摆脱追求超我带来的异己状态,这是一切宗教的解脱之道。与此相对,儒家文化虽然也有天人合一之说,也强调养气观心,但始终坚持用伦理道德的信念来建立人格理想,追求大同世界。它提倡惜生,也鼓励舍生取义,牺牲肉体自我,以保证精神自我的完整,虽然痛苦,却成为对我们的个体性的至上肯定,因而具有永恒的悲剧意义。儒家文化的这种强烈的现世性,使其只能成为社会的道德行为的规范,而不是一种宗教,它缺乏对人的终极关怀。

宗教将解脱之道归于涅槃,创造了天堂、西方极乐世界等“圣地”,从而取消了现实原则;在那里,人们无欲无求,摆脱了轮回,超脱了生死,也就无所谓本能;而人本身即以超我自居,已经成仙、成佛、成神。现实、本我、超我并无,所余唯有自我。然而,这样的情形是可能存在的吗?自我是在本我的基础上产生,用以协调现实、本我、超我之间的关系,是针对异己的自然界而言的,失去了它的对立面,自我也必将解体。庄子向往逍遥游而宣扬齐物论,然而齐物又岂能感受到逍遥?“无立足处方为干净”,这立足处非但是肉体的,同样也应是精神的。然而,如此则岂非要在人为“非人”、文化毁灭之后方能消除悖论?可见,宗教可能实现自我解脱,但并不能解决文化悖论。

在世俗化过程中,宗教教义越来越趋向社会道德,贴近大众心理。它宣传因果报应,鼓励人们将希望寄托于来世。如果以世俗的心态审察所谓的“仙境”、“神界”,可以发现一个颇有意思的现象,即它们都具有双重性质。西方是一片“净土”,又是“极乐世界”;天堂是圣洁庄严的,却又给人以人间的幸福感的联想;或者可以这样问:庄子梦中的蝴蝶究竟是素色的呢,还是彩色的?一方面是死的本能导致的无知无识,无欲无求的无机状态,另一方面却是生的本能引起的本我需求的大爆发。宗教给世人最大的许诺永远是以非人间的方式实现的。可见,从世俗的心态分析,宗教的修炼是这样一种行为,它受生的本能的驱使,以追求超我为手段,又受死的本能的影响,以涅槃为解脱之道,最终达到某种状态,使生的本能与死的本能得以融合。所谓的解脱,是在快乐原则支配下的死的本能的凸现。与宗教的这种出世入世的大循环比起来,儒家的现世的努力可以称之为一种小循环。它一方面肯定个体的力量,一方面又意识到自我的渺小;一方面强调超我,一方面又为本我的满足创造合理化条件。正是由于自我的这种不断协调,使两种本能力量得以顺利流动。在不同的宗教或宗教发展的某一阶段,大循环之外,也同时存在着这种小循环,即它并不排斥本我在现世的需求,而采取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如晚明士人崇佛,却声色歌妓,并行不悖,即是受佛教的随缘禅影响的结果 [7] 。道家的修炼则更趋重于顺应性情,导其自然的一面。此外,基督教、伊斯兰教等,都存在着一种大循环之外的小循环,以顺利释放本能,加速其流动,减少因压抑而带来的破坏性。可见,死的假象下掩盖的是生的欲求,支持大众相信涅槃与来世的动力正是来自生本能。任何一个假想的超越悖论的世界,只要有“人”的踏入即告消失,因为,在人出现以前,这世界本来就是和谐的,历史又何需重演一次?

4. 结语

综上所述,当自我意识出现,人从自然状态中分离出来以后,即受生本能的驱使,对抗自然,创建人类文明,文明累积内化而成人格结构中的超我意识。超我一方面是对人类异于自然的个体化的肯定,另一方面又以其趋同性使个人消解于社会;它对本能的压抑,可能通过升华促进文明进步,也可能加深人的异己感而使人陷入精神分裂的危机。而死本能使人在潜意识中非但不逃避这种消解或分裂,反而有一种自我消解的冲动。理性越强,文明程度越高,这一悖论也越加深刻。弗洛伊德的本能论使人格的三个层次始终处于矛盾运动状态,使文化悖论成为不可避免。这种悲观主义的论调在新弗洛伊德主义中得到了修正。弗洛姆即否认了弗洛伊德人性恶的理论前提,而代之以一种生产性的潜能。认为伦理价值不应在对恶的压抑与放纵之间选择,而应在生产性与压抑–放纵之间选择。通过自发性的爱与生产性的工作将他和自然、社会并和他自己在更高层次上重新联结,从而变消极的自由为积极的自由,把弗洛伊德主义变成了空想的“共产主义者的社会主义”理论。弗洛伊德在其晚年的《精神分析纲要》中提到,文化成果的某一部分会在本我中留下沉淀性影响,很多由超我奉献的东西会在本我中唤起回响。那么,本我会有一天被文化超我所完全置换吗?而一旦没有了这种本能的对抗的张力,人类或许会进入真正的寂灭。

参考文献

[1] 车文博, 主编. 弗洛伊德主义论评[M]. 吉林教育出版社, 1992.
[2]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精神分析纲要[M]. 刘福堂, 等, 译. 合肥: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87.
[3] 滕守尧, 等, 译. 弗洛伊德文集•性爱与文明[M].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6.
[4] 克莱德•克鲁克洪(Clyd Kluckhohn), 等. 著. 文化与个人[M].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5.
[5] 埃里希•弗洛姆, 著. 对自由的恐惧[M]. 许合平, 朱士群, 译.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1988.
[6] 埃里希•弗洛姆, 著. 自为的人: 伦理学的心理探究[M]. 万俟人, 译.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1988.
[7] 黄卓越. 佛教与晚明文学思潮[M]. 北京: 东方出版社,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