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龙头企业顺应市场需求,是现今发展农村经济的主要力量。研究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助于完善我国各类企业经营取向和农业政策及制度,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共生健康发展,对于更好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和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基于龙头企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通过对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分析,找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为加快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而稳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借鉴。
2. 龙头企业的内涵和定位
2.1. 龙头企业的内涵
龙头企业是指在某个行业中,对同行的其他企业具有深远的号召、影响力和一定引导、示范作用,并对该地区、该行业或者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现今的龙头企业可涵盖为三个产业,即:中介组织,专业批发市场,以及生产加工企业等企业。与一般企业不同的是,龙头企业还具有开拓市场、创新科技、使其带动市场需求的发展,以此促进农民的就业、增收效应 [1]。
2.2. 龙头企业的定位
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有效带动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农业产业链质量、效益与竞争力的提升,也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中龙头企业功不可没 [2]。总体看,龙头企业是按照组织化、集约化、规模化方式引导、帮扶农民的骨干力量,是带动农民增收的中坚力量。2012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强调: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力量,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
3. 龙头企业优势
3.1. 龙头企业自身功能优势
龙头企业经济实力和资本运作能力都较强,发展理念先进、经营规模大、对外联系网络发达、跨产业链特征显著,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最具实力、最具产业链运作能力和规模化创新能力的经营主体,是有能力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发展龙头企业还可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共生发展,有利于完善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形成合作竞争、各展其长、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3.2. 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中坚作用
龙头企业凭借对信息、资金、品牌、技术、品牌、营销、高端服务等环节的控制力,决定了整个产业链、供应链的竞争力和发展能力,其强大的市场开拓能力,影响到无效供给能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有效供给。龙头企业对整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运行质量,具有决定性影响,不仅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先锋前卫,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坚甲利兵。
4. 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1. 带动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
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在管理、技术、市场、人才、成本及规模上的优势,建立和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吸收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农户生产。如果农民和企业合作了,农民要应对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都会减弱,如果不合作,这两个风险都要由农民自身承担 [4]。龙头企业用生产帮助农户提高脱贫技能,帮助农户更好地解决发展现代农业效率不高、能力不足、方向不明的问题,进一步激发他们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打造可持续发展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真正富起来,实现增收。龙头企业在示范带动、领跑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打造前端联系市场、后端联系农户的产业纽带,推动产业沿链发展,实现“培育一个龙头,带动一大产业,致富一方百姓” [5]。
4.2. 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融合
龙头企业由于其与市场联结密切的特点,使其逐渐发展成较为成熟的一种经营主体形态,在带动农户发展标准化、专业化生产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其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助力农产品精深加工;对产业化企业进行重组,推进产业提质增效;推进产业链有效链接,深度融合;通过产业联盟运作,信息数据共享,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市场信息、种养技术和销售渠道等多种服务,带动农户进入产业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水平提升,推进产业规模化,不断壮大产业发展。
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不少企业建设了集种植(养殖)、加工、收储、物流、销售、休闲观光、农业科普等于一体的园区,让“农业+”发展的内涵更为广阔 [6]。如带动原始种植养殖产业提质升级形成种植养殖基地、精深加工,种植业带动采摘旅游、农家乐、民宿经济,这是比较完整的“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户”多产业发展模式的产业链条。
4.3. 驱动农业创新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相对于普通农户,龙头企业经营形成规模,经营理念先进,具有发展创新、培育市场、打造品牌的能力和参与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治理的潜能。在维护行业发展、推进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加工、提升农业产品的产品质量和品牌效应、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以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龙头企业更具有紧迫感和自觉性,更具有引领和参与能力,能够发挥自身优势,成为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农业创新驱动能力的率先实践者,能主动着眼于整个农业产业链,增强创新能力,从而提高农业产业化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层次,为农业产业链竞争力的提升提供有效保障和支撑。
4.4. 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助推乡村振兴
我国农村大多地处偏僻,人才匮乏,观念落后,科研短板,缺乏市场敏感性,没有品牌和营销意识,工业基础薄弱,资源红利难以释放,要是没有龙头企业带动,很难发展特色产业;很多资源大省,种植面积和产量均足够丰厚,却因为加工制造业薄弱,难以走出困局。龙头企业将农村最缺乏的资金、科技、人才、管理模式等要素引入农村土地,通过适度产业专业化和规模化,实现农业、农村、农民的融合。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借助创新、技术推广、深耕细作、标准化建设,形成系统产业发展,助推农业产业由传统向集群发展转变、向现代化转变,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农业真正成为富民产业,并使其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动力。
4.5. 做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比,龙头企业是最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具有较完整的产业链条和组织结构,发展和适应市场能力较强,充分利用科研平台和技术人才优势,发挥农业科技支撑作用,带动产业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使农业发展由生产导向转向消费导向。
5. 推动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
5.1. 扩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规模
对于重点龙头企业,国家在用地、设备、原材料等方面,会选择性的进行扶持,从而促进产业的发展,而且,重点龙头企业与普通龙头企业相比,其管理技术更科学,技术设备更先进。在这样的优越条件下,应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培育壮大一批辐射贫困地区、带动贫困户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7]。进一步提高管理技术,扩大规模,实现多方利益最大化,以此更好的促进企业、农户、农村经济的发展。
5.2. 提升龙头企业精深加工能力
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来源于产业链的发展,其关键是质量,这是由市场决定的。所以,提升龙头企业的精深加工能力很重要,是实现产业链由粗放转向精细化加工的根本,以此提高产业链的质量,提升农产业的销售程度,从而推动农业产业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进而带动农民增收效应,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及龙头企业的长远发展。
5.3. 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作用
龙头企业自身发展再好,也终究是一花独放。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只有发挥其对广大农户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普通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能力,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因此,需要大力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继而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本着提能与增收并重的目标,把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普通农户增收与鼓励其带动普通农户增强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能力有机结合。
5.4. 鼓励龙头企业在农业链中发挥支撑作用
在许多地方的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运行中,存在明显的“断链”或“短板”环节。如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仓储能力不足、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缺乏品牌影响力等问题 [8]。鼓励龙头企业在其中发挥引导和组织作用,鼓励其成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治理中的组织者;引导龙头企业加强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之间的联合合作,进行优劣势互补,更好地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整体效能;引导龙头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培育“龙头企业 + 农民合作社 + 农户”的发展格局,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6. 结论
本文通过对龙头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特别是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龙头企业作为重要参与者、组织才和引领者的作用将会更加突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当地农村的带动及辐射作用,对完善农业产业链条、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