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党的十八大要求“到2020年贫困人口必须全部实现脱贫”,并且“将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为五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途径之一”。而职业教育是实现精准脱贫、摆脱贫困的代际传播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帮助贫困家庭学子提升人生价值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通过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子一方面可以学到一技之长,增强致富本领,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一人高质量就业带动全家脱贫的效果 [1]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强调“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建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好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2. 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现状数据描述
本文中贫困地区是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公布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在的22个省,分别为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所使用的数据均来自2018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的分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情况(2017年)以及各级学校师生比,2017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的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地方中等职业学校)。
2.1. 2017年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
表1指出,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人数为4,063,981人,其中贫困地区为2,789,231人,非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为1,274,750人,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人数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人数的67%。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最多前三个省份分别为四川省352,490人、河南省318,726人、安徽省279,668人,最少的三个省份分别是西藏自治区5599人、青海省19,455人、宁夏回族自治区24,660人。通过表1推算出全国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为131,096,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为126,783人,非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为141,639人。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与全国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和非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之间的差额分别为−4313人,−14,856人。2017年贫困地区所包含的22个省中有14个省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低于贫困地区省均、非贫困地区省均以及全国省均。这14个省分别是西藏、青海、宁夏、海南、吉林、新疆、内蒙古、甘肃、黑龙江、重庆、陕西、江西、山西、湖北。而河南、四川、安徽、河北、广西、湖南、贵州、云南8省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高于贫困地区省均、非贫困地区省均以及全国省均。
Table 1. Situation of students in secondary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poverty areas in 2017 [2]
表1. 2017年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情况 [2]
2.2. 2017年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
表1指出,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为4,515,235人,其中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为3,217,327人,非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为1,297,908人,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的71%。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最多前三个省份分别是河南省420,404人、四川省349,331人、安徽省287,852人,最少的三个省份分别是是西藏自治区7462人、宁夏回族自治区28,004人、青海省25,067人。通过表1推算出全国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为145,653,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为146,242人,非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为144,212人。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与全国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非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之间的差额分别为589人,2052人。2017年贫困地区所包含的22个省中有14个省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低于贫困地区省均、非贫困地区省均以及全国省均。这14个省分别是西藏、宁夏、青海、吉林、海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新疆、陕西、重庆、山西、江西、湖北。而河南、四川、安徽、河北、广西、湖南、贵州、云南8省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高于贫困地区省均、非贫困地区省均以及全国省均。
2.3. 2017年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
表1指出,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为12,542,893人,其中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为8,633,391人,非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为3,909,502人,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的67%。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最多前三个省份分别是河南省1,065,231人、四川省860,013人、安徽省760,672人,最少的三个省份分别是是西藏自治区19,300人、宁夏回族自治区74,742人、青海省75,047人。通过表1推算出全国省均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为404,609,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为392,427人,非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为434,389人。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与全国省均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和非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之间的差额分别为−12,182人,−41,962人。2017年贫困地区所包含的22个省中有14个省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低于贫困地区省均、非贫困地区省均以及全国省均。这14个省分别是西藏、宁夏、青海、海南、吉林、内蒙古、甘肃、黑龙江、新疆、陕西、重庆、山西、江西、湖北。而河南、四川、安徽、河北、广西、湖南、贵州、云南8省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高于贫困地区省均、非贫困地区省均以及全国省均。
2.4. 2017年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
图1显示生师比最高的前三个省份分别是广西省32、青海省26、安徽25,最低的三个省份分别是吉林省10、内蒙古11、黑龙江12。依据陈建伟等学者提出的“过高或过低的生师比对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都是不利的,合理的生师比应该控制在15~20之间较为合适” [3] 的观点。贫困地区包含的22个省份中只有陕西、新疆、宁夏、湖北、河北5个省的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师比是合理的,而且其他17个省份的生师比与合理范围相差比较大。但是非贫困地区的9个省(市)中有5个省份生师比合理,而且其他4个省份的生师比基本接近合理范围。
Figure 1. Diagram of the student-teacher ratio in secondary vocational education schools in poverty areas in 2018 [2]
图1. 2018年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生师比示意图 [2]
2.5. 2018年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
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18)数据计算得出2018年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13,370.45元,2017年非贫困地区省均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20,023.59元,2018年全国省均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为15,302元。图2显示贫困地区所包含的22个省份中有12个省份的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低于贫困地区省均水平,20个省份低于非贫困地区省均,17个省份低于全国省均。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最高的前三个省分别是西藏自治区33,068.97元、吉林22,533.69元、内蒙古16,715.8元,最低的三个省份分别是贵州省6743.08元、河南省7489.37元、江西省8826.91元。
Figure 2. Diagram of the per student budget of the public finance in secondary vocational education schools in poverty areas in 2018 [4]
图2. 2018年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示意图 [4]
3. 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现状数据分析
1) 从总体来看我国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整体发展规模相对非贫困地区和全国水平还比较落后。虽然河南、四川、安徽、河北、广西、湖南、贵州、云南等8省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招生数、在校生数高于贫困地区、非贫困地区以及全国各省平均水平。但是西藏、宁夏、青海、海南、吉林、内蒙古、甘肃、黑龙江、新疆、陕西、重庆、山西、江西、湖北这14个省份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数、招生数、在校生数远低于贫困地区、非贫困地区以及全国各省平均水平。特别是西藏、青海、宁夏等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归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国家经济社会形势变化的外部原因,以及生源质量不佳、中等职业教育上升渠道不畅通、普职割裂导致的成长性问题、师资落后、课程设置不佳等内部原因, [5] 使得贫困地区学子及其家庭对于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产生了顾虑。
2) 整体看来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不合理情况比较明显。22个省份中仅有陕西、新疆、宁夏、湖北、河北5省的生师比在在合理的范围内。这说明中等职业教师资源区域分配的不公平,贫困地区将近一半的省份中等职业教师资源匮乏。主要原因是社会对中等职业教育持有负面的态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经济待遇低、社会地位不高等使得中等职业院校大量流失优秀的师资力量,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3) 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总量不高,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支出处于相对落后水平。同时教育经费存在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健全,分配不合理,预算管理机制粗放,预算执行效率低,预算推进过程透明度低的现象。由于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内外部原因使得地方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学生家长重视普通教育、轻视职业教育的思想意识还未及时转变,不能够完全认识到中等职业教育对于地方经济发展影响重大。这导致中等职业学校负债的状况屡见不鲜,学校硬件和软件都和非贫困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教学设备不充足等现象在中等职业学校呈现“常态化”的趋势。
4. 对策措施
依据上述对贫困地区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的分析,笔者在本部分提出教育脱贫背景下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对策措施。
4.1. 提高公共财政投入、多途径教育经费来源
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最有力保证是财政支持。因此需要增加对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强度,各级政府要调整教育经费分配的架构,提升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占比。要让各级政府的财政能力,以及在资金筹措、统筹、规划、安排等方面的资源配置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提高各级政府财政承担的比例,让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得到切实的保障。
同时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宣传并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团体、组织或者个人对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无偿资助,通过政策红利吸引企业对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进行投资。借助政府的手将贫困地区中等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牵线。最终形成多元化主体资助办学,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格局,提高贫困地区中等职业院校的生均经费。
4.2. 贯通中职、普教、高教的流动渠道
顾明远认为我国学制首先要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其次也要适当考虑学制设置的多样性与灵活性。建立“中级、高级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互相衔接,互相沟通。同时要建立沟通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立交桥”,使学生有更多的选择,学制设置要体现终身教育的精神” [6] 。只有当学生在就读中等职业教育过程中、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后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与经济水平来决定是否向普通中等教育流动以及继续深造高等教育的过程是畅通的,才可以保证更多家庭贫困的学生及其家庭选择中等职业教育。因此要让中等职业教育在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横向与纵向通道全面贯通,增强彼此间的流动性和渗透性使得学生在选择学习与就业方向时更加自由,打破彼此间现存的壁垒就要要做到如下几点:第一要公平看待中职、普教、高教,从根本上认同三者间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第二要切实实施职业资格证书与学位证书效果同等的制度;第三构建学分积累和互换制度实现职教与普教的衔接;第四完善多样化招考模式 [7] 。
4.3. 提高教师地位、完善师资队伍
为满足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数量和质量需求。第一国家要做好“职教兴国,技能兴邦”的宣传工作,给予表现突出的“双师型”教师更多的社会荣誉与物质奖励,提高中等职教教师的社会美誉度,大幅提升群众对这一职业的认可。第二可向社会公开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成为贫困地区中等职教院校的兼职或专职教师,但要为其成为“双师型”教师做好职前培训工作。第三“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制度要做到“量体裁衣”,使其既要具备理论教学的素质,同时也应具备实践教学的素质。第四完善“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定标准,考核评价的主体要向多元化发展,社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等都可以参与到“双师型”教师的考核中来。第五将“双师型”教师是中等职业教师自身专业发展要求的观点根植于其思维中。只有通过外界刺激变量(社会地位的提升)的作用下,使内在变量(专业发展)产生持续不断的兴奋,从而引起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做出积极的行为反应,最终实现贫困地区“双师型”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的数量与质量稳定、持续的生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