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背景
1.1. 传统村落现状堪忧
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源头根基,是历史信息的真实记载,它的选址、格局和建筑特色方面蕴含着丰富的古代哲学思想,具有一定的地域文化特色,其村落格局、院落布局,建筑结构、材质、形式以及长期形成的生活方式,以及风俗文化习惯等含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与艺术信息,是当地社会发展、历史演变与文化艺术成就的重要见证。我省的传统村落具有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特色鲜明、历史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保护价值高等特点。保护传统村落,一方面是因为它们是不可替代和不可再生的历史见证;另一方面它们也是人民智慧和创造力的见证,具有很高的历史审美价值,对于当今社会适应环境、利用环境、保护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然而,河南省由于历史上的战乱和水患,大量的传统村落建筑被破坏,目前保留下来的大多在贫困的乡村和交通不便的山区。这些传统村落散落在相对偏僻、经济不够发达的地方,并且年代久远,破败严重,现状堪忧。除了为数不多的传统村落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较好保护外,大多是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得不到有效保护、合理开发。许多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往往缺乏关注和保护,村庄逐步没落、建筑逐步腐朽、坍塌,故意损毁、偷盗、走私文物等违法活动的频繁,使传统村落民居中的一些精美木雕构件、门窗及其他文物等被盗或者人为卖掉。在村庄的发展中,随意新建,一味求大求新求高,使传统村庄格局、风貌发生变化,失去了历史的痕迹,一些地方独特的民间习俗也正在逐步消亡,淡出人们的记忆。
1.2. 相关政策相继出台
2011年9月6日,在中央文史馆成立60周年座谈会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古村落的保护就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对于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以及传统文化的保护”,要加强保护。
2012年9月25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四部委联合召开了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将习惯称谓“古村落”改为“传统村落”,以突出其文明价值及传承的意义。
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决定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并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建村[2012] 58号),标志着传统村落的保护正式启动。
2012年5月18日上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厅、文物局、财政厅联合发布文件,对河南省内传统村落展开调查。文件指出:传统村落浓缩着农耕文明、乡村文化演变发展的历史,承载着特定地域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流传并延续着独具乡村色彩的古代民间艺术、建造技艺、神话典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传承数千年农耕文明的传统村落正在大量消亡,一些村落由于历史性老化造成建筑物破败和损毁;一些村落由于村民无序拆旧建新破坏村落的古风古貌;还有一些工程项目的盲目上马对一定区域内的传统村落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等等。
刘沛林等学者所做的中国传统村落景观区划研究,将河南大部分地区划入晋陕豫黄土传统村落景观区中的豫西窑洞景观亚区、豫北黄河文明传统村落景观亚区、豫南山地丘陵传统村落景观亚区 [1] 。尽管该项研究成果仍有一些值得商榷之处,但不同地区的传统建筑景观特色不尽相同,不同历史时期营建的房屋各具特色,是得到广泛认可的。在历史上形成的河南省传统建筑景观,有一定的地域特色。
1.3. 河南省传统村落分布
河南省传统村落,国家级共分五批公布了202个。第一批16个,平顶山最多,主要集中在郏县。第二批46个,主要集中在洛阳、平顶山、三门峡、焦作、信阳等地市。第三批37个,主要分布在信阳、洛阳和平顶山等地。第四批25个,全省分布较为分散。第五批是最多的一批,共78个,主要集中在洛阳、安阳和鹤壁等地。
河南省级传统村落共分五批公布了811个村落。首批列入省传统村落的村庄共有320个。其中平顶山市最多,共76个,主要分布在宝丰县和郏县。其次是信阳市有44个,主要分布在罗山、商城和光山。第二批公布了95个,洛阳有12个,主要集中在栾川县。平顶山18个,其中在郏县就有12个。安阳有6个,全部集中在在林州。南阳6个。许昌4个。新乡主要是辉县。信阳主16个,主要集中在新县。另外巩义和汝州列入的也较多。其他地市相对较少。第三批96个,列入较多的是鹤壁山城区,有14个村。其次是信阳新县列入了9个村。第四批列入的有80个村落。许昌列入的最多有27个,全部集中在禹州市。第五批列入的220个村,主要涉及到的地市有郑州、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三门峡、焦作、许昌、南阳、信阳等。也是河南省传统村落列入最多的一批。分布较多的县是禹州16个,卢氏16个,林州15个,郏县13个,辉县10个,光山县10个,其它县市大部分相对较少。
2. 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思路及原则
2.1. 总体思路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注重发展”的方针,围绕“修复优雅传统建筑、弘扬悠久传统文化、打造优美人居环境、营造悠闲生活方式”的目标要求,把保护利用作为传统村落的重要内容,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代历史遗迹、文化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传统村落培育成为具有现代文明的宜居乡村。
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是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首先,必须分析研究村庄的现状和特点,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轻重缓急的项目,然后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展开工作。其次,在整个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既要从实际出发、尊重传统,又要活态传承。遵循国家和省市有关传统村落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借鉴相关规划保护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使保护利用方案科学化、法制化,具有可操作性。
传统村落景观的旅游开发,一定要注意传统村落的所有者和开发者的利益关系,不仅要考虑投资商开发者的利益,还要考虑村民的利益,同时还要达到吸引旅游者的目的。由于传统村落旅游产品是一类特殊的旅游产品,房屋院落往往所有权是村民的,村庄的主要旅游活动空间也是村集体所有,因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离不开村民配合,需要调动他们参与开发与保护的积极性。
2.2. 保护利用原则
1) 保护为主,限新扬旧
传统村落开发不同于其他产业,是以其独特的乡村文化积淀为基础的,离开了乡村特殊的生态环境,地形地貌和地域文化,就失去了传统村落的特色,也就丧失了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包括的范围和内容很多,包括村庄的格局、道路、农田等整个村落环境,对传统建筑的保护要坚持“整旧修旧,限新扬旧”的原则 [2] 。强调真实地保存传统村落中的各项传统资源,不大拆大建、拆旧建新、拆真建假,保持村落乡土特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俗等传统文化的原生态,不随意发挥做假。
2) 合理利用,物质非物质并重
保护传统村落要重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要寻找一种活态的保护办法。既要保护其中的地理风貌、乡土建筑等物质文化,更要保护其中的非物质文化。要把传统村落的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及时记录并利用起来。有针对性地提出利用模式与方法,充分展示传统村落的魅力,提高传统村落的社会影响力。
3) 环境提升,注重协调统一
着重加强对传统村落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建设,实现传统村落的有效保护与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各项设施的建设要注意与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协调统一,不得破坏村落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
4) 兼顾发展,彰显综合效益
传统村落的保护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公益性,在保护的前提下兼顾发展,把乡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发展充分结合起来,既可为传统村落保护和传承获得一定的资金保障,又可扩大传统村落文化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可以通过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实现文旅融合脱贫致富。
5) 符合实际,强化项目落地性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应实事求是,结合不同村落的社会环境,强调规划的落地性、实施性;在对村落进行深入而系统的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掌握村落的现状和历史背景,分析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充分了解村民的实际需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盲目地制订不切实际的规划目标、规划措施。
3. 河南省传统村落开发主要类型
目前,河南省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主要集中在旅游开发上,大多数传统村落在处于待开发保护状态。乡村风景宜人,空气清新,生态环境良好,有着更多诗意与温情,是城市人久违的乡音、乡土、乡情向往之地。乡村生活的这种休闲性、生态性,正是当下城市游客休闲康体所追求的,已成为河南省未来最重要的旅游空间。传统村落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有一定的社会文化价值,但同时我们要明确,并不是所有的传统村都具有开发利用的潜质。目前河南省传统村落的开发,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3.1. 旅游景区依托型传统村落
这类传统村落,是随着相在旅游景区的开发而发展起来的,目前处于完善提档阶段,这主要包括洛阳栾川县重渡沟村、焦作云台山岸上村、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乡梨园坪村、新乡辉县市郭亮村、焦作市温县赵堡镇陈家沟村等,这些村旅游开发相对较早,有些村庄本身就在景区内,与景区融为一体,有一定的开发基础,这些村落重点是在现有的基础,注意对传统村落的保护,避免折旧建新,为了旅游而破坏传统村落的历史和特色,进一步完善提升村落文化及服务环境。
3.2. 开发探索型传统村落
这类传统村落大多是近几年开始引起重视,处于开发的探索阶段,村落相对保存完好,区位较为优越,基础条件较好。如三门峡湖滨区高庙乡高洼村、登封市徐庄镇柏石崖村、南阳市南召县马市坪乡转角石村、洛阳市新安县石井镇东山底村、新乡市辉县市拍石头乡张泗沟村、信阳市光山县净居寺名胜管理区杨帆村等等。这类村庄开发已有一定条件,处于发展探索级阶段,村落的基本情况已普查清楚并上报,大多已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但如何开发,还处于探索阶段,对外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不强,但未来发展潜力很大。
3.3. 开发起步型传统村落
这类传统村落处于开发的起步阶段,这类村落全省分布广,数量多,但大多位于偏僻交通不便的山区。这一类主要包括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长岭村、方城县的三贤山村、洛阳市宜阳县张坞镇苏羊村、济源市的水洪池村、平顶山市郏县茨芭镇齐村、灵宝市朱阳镇的王家村、栾川县潭头镇大王庙村、三门峡市陕县西张村镇丁管营村、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乡草庙村、南阳市淅川县盛湾镇土地岭村、南阳市唐河县马振抚乡前庄村、信阳市光山县南向店乡董湾村向楼村、鹤壁市淇县黄洞乡石老公村等。这类村最多,大多刚刚列入保护名录,一切处于开发前期的规划策划阶段,具有一定的后发优势。
4. 河南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对策建议
目前,在农村振兴的战略指导下,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不同的村落开发阶段的不同,开发类型的不同,资源丰度和区位的不同,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也各有差异,但共性的问题和开发误区也开始显现。目前,河南省传统村落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统村落保护资金不足或者没有,无法承担对传统建筑、构筑物的修缮;大量传统建筑年久失修,濒临消亡。二是传统村落保护方法不当,在经济发展和大规模城镇建设的过程中,传统村落保护采取拆旧建新、营造仿古建筑的做法,或单纯将遗产保护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及居民生活割裂对待。三是过度旅游开发。由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4.1. 要重视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利用
传统村落文化价值,不仅指物质文化,还包括非物质文化。我们对“看得见”的传统建筑要进行开发和保护,同时对“非物质形态”文化也要进行保护。传统村落是由多种元素共同构成的,主要包括村落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村庄整体格局,如建筑、道路、水体、植物、地形地貌等。各种元素之间互相影响,其中建筑景观是统领村落整体景观效果的核心元素,也是各种元素中最富于变化,最能体现地域特色的元素。建筑景观的形成,受到自然环境、生产力水平、包括审美意象在内的文化理念、经济制度、社会管理模式等多种因素影响 [3] 。而对于民俗民风、生活习惯、传统节庆、宗教信仰、民间艺术、烹调技艺、音乐歌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中,往往不被重视。河南省传统村落中,有许多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不仅为城市居民、外地游客所喜欢,境外游客也普遍对中原乡村的生活方式、地域文化抱有浓厚兴趣。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遗产传承人、场所、有关实物与相关原材料进行保护,也是传统村落的主要任务。
4.2. 要避免一律把村庄当景区,一味追求经济效益
由于多数传统村落位于经济不发达的山区或较为贫困的落后地区,需要外来资金的注入。而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有两个重要的目标,一是弘扬传统文化,让游人体验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二是通过传统村落的文化展示,通过对游人的观光服务得到一定的经济效益。
目前,从河南省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现状来看,过分考虑经济效益,只追求游人数量,把传统村落作为景区来对待,其实大多数传统村落并不是旅游的目的地吸引物,开发好的大多是与旅游景区相配合,主要是接待服务。有些村落本身就位于景区内,是景区的组成部分,但还有一些传统村落,位于景区以外,充当着旅游服务功能,其本身就是开放系统,也是一个现有村民的正常生活空间,不可能封闭卖门票,应该把旅游开发的经济效益体现在门票以外的其它方面 [2] 。
在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中,河南省也有不以门票为收入来源的传统村落,游客主要在村中体验当地的“吃、住、行、游、购、娱”的参与式活动。而村民,仍然维持着本地生活的自然状态。比如辉县市的后庄村位于重要的旅游线上,是一个很典型的太行传统村落,在旅游开发中,仅做休闲服务。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和谐相处,达到一种自然和谐的乡村文化旅游境界。
4.3. 要保护村落的原真性,拒绝“整齐划一、高大尚”
目前,在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上,有些地方政府存在急功近利思想,急于搞建设,而以牺牲古村落为代价,随意推倒重建或盲目“大拆大建”;“整齐划一、高大尚”成为部分村落的建设目标,大型停车场、大型游客中心、大商业街、成了“传统村落”的标配,错误地用建城市的理念建乡村。使传统村落失去原真性与完整性。还有的为了开发利用,引进投资商,把原有村民整体搬迁,留下一个空村,这样的开发背离了传统村落的“活化”要求,失去了村落的原真性,降低了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
4.4. 加强传统村落景观建设规划引导
对于看惯了城市整齐划一的市民来说,再来农村看同样的复制品,没有一点吸引力。如能依着乡村的小路、山水,依路依山依水而建,各家有各家的味道,这本身就是极好的乡村图画,对城市人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农民是实施农村住宅建造的主体,也是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的主体,因此传统村落的规划要对村民一定的规划引导。如河南省巩义市杨树沟村,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投资公司、规划单位,与村民积极配合,融为一体,让村民参与到旅游开发的各项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开展专业培训,扶持与引导他们加入旅游开发中,对其农家菜馆、特色商品、农产品等加强规范管理;协调旅游开发与百姓利益关系,使杨树沟的乡村旅游有声有色,达到了开发商与村民的利益共享。
4.5. 突显地域文化,活化传统村落
随着当前旅游竞争的白热化,传统村落旅游开发,首先要突出河南省地域文化特色,不可在开发中随意搬借域外园林和建筑。个性化是旅游产品的灵魂,在突出传统村落地域化的同时,也要善于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挖掘生态自然环境背景下的村落个性文化内涵,开发互补型产品,避免低层次雷同。如栾川县狮子庙乡的王府沟村,凭借独特的生态环境,山地海拔较高的优势,打造“伏牛竹海,养生度假”的旅游形象,突出个性,走出了自己的文化个性。洛阳市宜阳县的莲庄村,依托古都洛阳历史上的古官从村庄经过,村庄紧临洛河,突出“古都官道、万亩荷塘”的文化古村形象。
活化传统村落,首先要使传统村落要有生气,要有正常的生活氛围。如鸡鸣狗叫、鸟语松鸣,寺院钟声,村中鼓乐等。特别是有一些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项目,需要进行活化,增加游客的参与性。活化传统村落就是要调动各种可满足感官器官的因素,满足旅游体验,体现娱乐、体验、求知的多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