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问题提出
(一) 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现有3.67亿(近4亿)的少年儿童,他们当前基本上处于医疗保障水平低或无医疗保障状态,其中数量达到2.6亿的介于0到6岁间的儿童,他们没有任何医疗保险,且每年以1200万的数量在增加。而有关资料显示,我国5岁以下的儿童,其死亡人数每年居然达到40万,由于无法获得及时治疗而造成死亡的人数,数量甚至达到了24万之高,换句话说,每年死亡的孩子中,本有60%孩子原可免于死亡,但是由于父母作为投保人对儿童所面临的风险的意识淡薄,以及对于保险公司来讲,现今市场上提供的产品与少儿医保功能的重合,外加上儿童商业医疗保险缺乏政策的规范和支持,最终使得有些儿童在面临重大疾病威肋时因为经济原因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就此告别鲜活的生命,无数个家庭坠入痛苦的深渊。以此为背景,论文通过实证研究,分析儿童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二) 研究意义
在整个社会体系中儿童属于弱势群体,再加上儿童自身没有独立的生存能力,因而更容易发生意外。儿童一旦发生意外,家庭便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而今较多二胎家庭并没有对儿童保险进行前瞻性的危机准备,因此,趁早进行儿童保险金的储备是为“00”后的健康成长,以及对我们国家的人口红利都极为重要。国家未来的竞争都是人才的竞争,所以对于儿童所做的提前保险规划极具战略意义。现如今兜底性质的社会保险所起到降低财产损失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家庭应该配置相应的商业儿童保险。从而使其所面临的财产损失风险降到最低。
(三) 文献综述
笔者整理了商业儿童保险研究文献,结果显示学术界对商业儿童保险的研究视角、研究手段、研究成果逐渐走向多元化。研究观点及视角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关于儿童风险管理的问题及举措
戴建兵 [1] (2017)认为当前儿童风险管理(尤其是针对留守儿童)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父母亲监护的缺位。由于父母亲的缺位致使儿童面临教育失效风险、交往不足风险、环境不良风险、心理亚健康风险和身体亚健康风险等社会风险。
刘丽娟和陈云凡 [2] (2017)认为当前儿童监管不到位、遭受伤害或侵害等事件在我国逐年上升。基于完善文明、和谐社会的宗旨,因此加强保护儿童的权益,建立高风险家庭儿童监测保护体系对于解决儿童风险管理所面临的问题极具参考性意义。
2. 儿童保险规划存在的问题
杨森舟 [3] (2019)认为当前儿童保险规划存在重点保障不到位、消费比例相对过高、忽略了保障功能、报销型医疗保险功能重叠等问题。
四月 [4] (2016)认为家长在购买儿童保险的时候存在:只给孩子买而不给自己买、重教育不重医疗和意外、重复购买、购买“裸单”、选择不专业的保险代理人。
3. 关于儿童保险的功能及作用
张守成 [5] (2018)认为处于中国这个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大环境里,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从而有更好的发展前途。而选择儿童教育分红保险产品,基本可以解决孩子教育费用问题。可以保障在孩子教育的重要阶段给予稳定的资金支持。
赵宇辉 [6] (2017)认为随着时代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儿童管理压岁钱的方式多种多样。儿童可以通过尝试儿童专属的理财保险产品来更好的管理自身的钱财。儿童保险产品含有娱乐、学习以及储蓄功能,可以帮助儿童更好的认识到理财的重要性。
2. 研究理论基础
(一) 相关概念内涵解释
1. 儿童风险:儿童风险,主要是指18岁以下适龄儿童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危险的可能性。主要包括意外伤害、疾病风险、身故风险等。
2. 儿童保险:儿童保险,也叫少儿保险和小孩保险,就是专门为少年儿童设计的,用于解决其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教育、创业、婚嫁费用,以及应付孩子可能面临的疾病、伤残、死亡等风险的保险产品。
(二) 儿童风险管理理论
1. 理论提出及理论观点
儿童风险管理:儿童风险管理是社会组织或者家庭用以降低儿童遭遇意外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通过对儿童意外风险的识别、评价与预测,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保障儿童健康的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家庭风险损失成本收获最大的安全保障。
2. 理论的应用价值
儿童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管理技术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完整的儿童风险管理系统在实际应用中有利于提早发现风险、识别风险并针对风险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更有利于降低儿童意外风险所带来的对普通家庭来说毁灭性的打击,保障这些家庭的财务安全,从而更好的推动社会稳定发展。
(三) 儿童风险意识培育的重要性
对于个人而言,进行提早的儿童风险意识培育,一方面既有利于将家庭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另一方面有利于孩子健康茁壮成长,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各种安全悲剧。对于社会而言,进行提早的儿童风险意识培育,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使得二胎政策所带来的人口红利得以普及。
3. 儿童风险管理及投保情况实证研究
(一) 问卷的设计及调查过程
问卷设计以民众对商业儿童保险的认知程度为切入点,由我们在大量查阅质资料的基础上讨论修改完成。问卷内容包括受教育程度、儿童保险的了解途径、保险业存在的问题、保险公司诚信的参考标准等问题,调查过程中笔者及成员对唐山市滦南县发放了纸质和电子版问卷,经过对收集到的数据的不断筛选,共收集到了116份有效问卷。
(二) 调查结果分析
在受教育程度中,初中毕业及以下的有29人,占比25%。高中毕业36人,占比31.03%。大学毕业41人,占比35.34%。硕士毕业及以上10人,占比8.62%。表示购买了商业儿童保险的被调查者大多数是大学毕业,且年龄集中在41岁~50岁之间。如图1所示。
Figure 1. Age distribution of respondents
图1. 被调查者的年龄分布图
对受教育程度与是否配置儿童商业保险进行卡方检验,(前提:α = 0.05)提出原假设:受教育程度与是否配置儿童商业保险无关。通过SPSS对受教育程度与是否配置儿童商业保险进行卡方检验。从该表中可以看出卡方值为4.361,相伴概率为0.037,故应拒绝原假设,认为受教育程度与是否配置儿童商业保险有关。卡方值、相伴概率如表1所示。
Table 1. Chi-square test on education level and whether or not to configure child commercial insurance
表1. 关于受教育程度与是否配置儿童商业保险的卡方检验
a. 0个单元格(0.0%)的期望计数小于5。最小期望计数为5.25;b. 仅针对2 × 2表进行计算。
在调查者对儿童保险的了解程度中,非常清楚10人,占比8.62%。清楚22人,占比18.97%。一般54人,占比46.56%。不清楚20人,占比17.24%。非常不清楚10人,占比8.62%。在调查民众的少儿保险缴纳状况中,1000元以下41人,占比35.34%。1000~3000元39人,占比33.62%。3001~5000元22人,占比18.97%。5000元以上14人,占比12.07%。数据显示消费者对儿童保险的购买额度和对儿童保险的了解程度成正相关关系,对儿童保险了解程度一般的消费者所购买的儿童保险的额度较低,对儿童保险了解程度较高的消费者通常会选择配置额度较高的儿童保险产品。该数据说明当前人们对保险尤其是儿童保险的认知了解水平仍相对较少,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儿童保险产品的合理规划和推广帮助更多人去消除对保险产品的偏见。
在子女状况调查中,无子女的有20人,子女年龄在0~3岁的有20人,子女年龄在4~6岁的有20人,子女年龄在7~12岁的有16人,子女年龄在13~18岁的有40人。笔者发现,消费者在选择是否为孩子配置商业保险时,大多数会以孩子的年龄作为参考标的,年龄越小配置商业保险的人数越少,由此可以推断,当前大多数适龄儿童的家长并没有培育充分的儿童风险意识,并没有为其孩子配置一份合适的商业儿童保险。
从人们对儿童保险的了解程度来看,有近乎一半的人表示不太了解儿童保险,因此不太愿意买商业儿童保险。大部分人认为商业儿童保险中存在的问题是费率较高、理赔不合理、保险公司服务不到位,由于担心保险公司骗保或者故意隐瞒条款,消费者更加倾向于购买有国家法律支撑的社会儿童保险,笔者分析得出,保险公司在商业儿童保险的宣传上还有待加强,在产品推广中要着重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在调查是从何种渠道了解到儿童保险的时候,我们设置了多选选项,调查者中有18人通过广播电视广告了解,有16人通过报刊杂志广告了解,有33人通过网络了解,有53人通过亲戚朋友介绍了解,有66人通过保险营销人员了解,通过其他途径了解的有21人。结果显示大部分人通过媒体了解儿童保险。在以媒体为宣传手段中,以网络的宣传效果最为明显,因此借助网络进行的保险宣传还是极为必要的。
如表2所示,大部分人认为在保险业中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保险人职业操守不强,因此加强对保险的整治和规范是极为必要的。
Table 2. Root cause investigation of problems i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表2. 关于保险业存在问题的根源调查
(三) 调查结论
在调查者对儿童保险的了解程度中,笔者通过数据发现当前人们对保险尤其是儿童保险的认知了解水平仍相对较少,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儿童保险产品的合理规划和推广帮助更多人去消除对保险产品的偏见。
消费者在选择是否为孩子配置商业保险时,当前大多数适龄儿童的家长并没有培育充分的儿童风险意识,并没有为其孩子配置一份合适的商业儿童保险。在了解渠道调查数据中显示大部分人通过媒体了解儿童保险。在以媒体为宣传手段中,以网络的宣传效果最为明显,因此借助网络进行的保险宣传还是极为必要的。此外保险公司在商业儿童保险的宣传上还有待加强,在产品推广中要着重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
4. 儿童风险意识培育及儿童保险规划的政策建议
为了使商业儿童保险产品为更多人群所接受,笔者将从政府、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三个方面探析并得出相应的儿童保险规划的建议。
(一) 政府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监管
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敦促商业儿童保险的发展,而不是让其成为商业化的衍生品任其发展。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细化法律条文,强化人员问责。让保险业的一举一动都受到法律的监管。从而使得消费者对保险从业人员的不信任感逐渐消除。
(二) 保险公司调整经营战略,加大宣传力度
保险公司不应为商业利益所驱动,要始终以人民福祉为己任,把顾客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开发更具惠民特色的保险产品。开发多元化的商业儿童保险,针对儿童不同年龄段的特性,制定出更具个性化的儿童保险产品。提升内部人员素质,让每一个保险从业者都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从而为顾客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公司要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对顾客不隐瞒不欺瞒,加强在网络上对自身产品的宣传,利用大数据,挖掘更多高净值顾客。
(三) 消费者培育儿童风险意识,学会保险规划
消费者当组建家庭并拥有自己的孩子的时候,更应当注重保险规划,培育儿童风险意识,避免因孩子的意外伤害而造成的家庭巨额损失,致使家庭陷入不幸。消费者学会保险规划,一方面可以降低自身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可以优化自身的资产配置方式。
研究结论
商业儿童保险在家庭保险规划中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对于构建幸福和谐社会起着保障性作用。然而由于市场监管不到位、保险公司自身不完善、消费者存在认知偏差等原因,商业儿童保险的发展受到了一系列挑战。笔者通过实地调研,提出有利于发展商业儿童保险的建议,当商业儿童保险为每个家庭所接受,儿童保险就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那么二胎政策所带来的人口红利会更加优质平稳的实现落地。
基金项目
本文受中华女子学院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