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的“三农”理论创新的逻辑理路
The Logic of the Party’s Theoretical Innovation on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since the Eighteen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DOI: 10.12677/ASS.2019.812274, PDF, HTML, XML, 下载: 726  浏览: 1,611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马利霞:吉首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吉首
关键词: “三农”问题理论创新逻辑理路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Theoretical Innovation The Logical Clue
摘要: 据历史梳理党“三农”问题的解决策略及其目的,可以简单划分为三个时期:一是建国初期解决人民温饱;二是改革开放工业化时期农业支持工业;三是工业化后期现代化初期工业反哺农业。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把“三农”问题放在全党工作首位,根据新时期“三农”问题面临的新挑战,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大胆创新,提出新理论新办法。其中,“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乡村振兴”是新一代领导集体解决“三农”问题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主要成就。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三农”问题的理论创新是对中国“三农”问题的科学认识。
Abstract: A historical review of the party’s strategies and objectives for solving the problem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periods: one i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people’s food and clothing in the early days of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econd, agriculture supported industry in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industrialization period; Third, in the late industrialization of the early stage of modernization industry fed agriculture. Since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PC), the party has given top priority to 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Among them,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rural revitalization” is the major achievement of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innova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collective leadership in solving the problems of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Practice has proved that since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he theoretical innovation of “three rural issues” is a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 of China’s “three rural issues”.
文章引用:马利霞. 十八大以来党的“三农”理论创新的逻辑理路[J]. 社会科学前沿, 2019, 8(12): 2003-2010. https://doi.org/10.12677/ASS.2019.812274

1.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问题始终予以高度重视,特别是“精准扶贫”思想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不仅体现了我们党巨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勇气,而且体现了我们党深厚的“三农”情怀。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总是把“三农”问题放在党的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实现“三农”理论创新,十八大以来党的“三农”政策和理论创新,始终如一地遵循着“以人民为中心”的逻辑理路,不断实现“三农”问题的重大理论创新,为今后“三农”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指导,从而开启了“三农”问题发展的新篇章 [1]。

2. 党的“三农”理论创新的历史逻辑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数千年的农耕历史创造了灿烂的农耕文化,从远古到现代,农业都是维系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基础。汉景帝曾经说过:“农耕是天下的根本,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荀子·王制》曰:“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唐太宗李世民常用此话告诫众人。这里的“水”就是人民,也就是“农民”。农业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民生大计。在传统的农业社会时期,统治者把农业视为立国之本、执政之基。但其目的是维护统治,剥削农民。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极其重视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提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响亮口号。早在1927年,毛泽东经过32天的考察,写下了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为中国共产党发动农民运动调查奠定了理论基础,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推动了农村大革命运动的继续发展。1947年7月,在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向战略进攻之时,中国共产党在河北平山召开土地会议,会上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该大纲明确规定了废除延续数千年的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这部《中国土地法大纲》,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进一步夯实了群众基础,也为全国解放提供了物力保障。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保障农民利益就是筑牢中国共产党群众基础的不二选择。中国革命从农村起步,中国共产党逐步发展壮大,直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与重视农村、农业农民密不可分。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历史任务,总是在不断的发展中解决“三农问题”。根据党和国家在不同时间段的主要任务及其出台的文件内容,我们可以将十八大之前党的“三农”理论划分为以下两个时期。

2.1.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1949~1978)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发展生产、解决人民群众生活问题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极其重要的任务,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解决5亿多农民的土地问题、吃饭问题。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彻底瓦解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制的革命,实现了耕者有其地,彻底解决了数千年来的土地私有制问题,同时也较好的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土地改革”使我国农业发展步入了正轨,农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农民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但是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土地改革”仅仅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开端。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面临的另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走工业化道路。对于毫无经验可言的新中国来说,学习苏联经验就成了当时的唯一选择。结合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但是工农差距、城乡差距也日渐显露。在学习借鉴苏联发展模式时,我们对“三农”问题认识和估计不足,单一的大一统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逐步显现其弊端,加之“人民公社大食堂”、“大跃进”等“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一大二公”又严重制约了农民积极性,农民的生活、农村面貌没有得到有效改善,“温饱问题”仍然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重大问题。

2.2. 改革开放以来(1978~2012)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这种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其目的就是改革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之间不相适应的地方,最终达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目的。1978年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次土地改革,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则“分田到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扭转了计划经济的弊端,使农民同时成为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的发挥了劳动力和土地的潜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978~2012年,中央出台了14份“一号文件”,依据文件主要解决的问题,可以划分为上下两个时段。以1986年为界,1982~198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主要解决农民温饱问题,纠正原有体制的弊端,理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提高粮食产量。(具体可图1)从1982年到1986年,中央先后下发了5个1号文件,1982年的一号文件明确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从思想上解除了“左”的思想束缚,1983年的1号文件从理论上明确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个“伟大创举”,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的新发展”。从理论上阐明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正确性。1984年的1号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实施土地投资等,解除了农民的思想顾虑。1985年的1号文件出台了十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引进市场机制,扩大市场调节力度。1986年的1号文件明确要求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把以农业为基础作为一项战略方针。连续5个1号文件,充分说明我们党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这些文件的实施,进一步释放了“三农”活力,逐步解决了农民温饱问题。改革开发以后,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飞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但是,农业与工业相比,发展仍显滞后,1997~2003年,农民收入年均增长不到4%,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极不相应,特别是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城乡差距又出现了逐步扩大的趋势。面对“三农”问题的严峻形势,我们党审时度势,1986~2012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粮食安全,建设现代农业,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三农”问题再次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三农”工作。

Figure 1. Changes in the growth rate of rural residents’ per capita net income from 1978 to 2012

图1. 1978~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变化

从以上两个时期可以看出,根据当时的国情我国农业发展大致经历了解决温饱、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反哺农业这样一个过程。但是,总体来看,这两个时期基本上处于单一维度的物质财富积累。从我们党一贯重视的“三农”政策历史维度看,是在继承中国古代传统的吏治文化的基础上,对“三农”问题认识的逐步深化,中央1号文件聚焦“三农”、服务“三农”以及促进“三农”工作的政策演进,也是我们党关于“三农”问题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3. 十八大以来党的“三农”理论创新的实践逻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对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确定的在建党一百周年“基本建成小康社会”调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小康”的难点在农民,特别是边远山区、民族贫困地区,不解决好这些地区的“三农”问题,就难以实现“全面小康”。因此,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要求“三农”问题必须有新的理论作为指导,推动“三农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新的领导集体充分结合现实,针对当下“三农”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

3.1. 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号文件”简述

纵观2012年至今出台的8份中央“一号文件”,每年都有新的调整和新的举措,但我们不能把这些变化看作是政策的不稳定性,恰恰相反,这些调整充分说明了我们党在创新发展中不断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科学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科学理论又转化为实践的指南,其转化途径就是通过观念引导、政策修订来实现。我们党一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从对2012~2019年中央1号文化的梳理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2012年突出强调农业科技创新;2013年突出强调“现代农业”;2014年突出强调“农村制度调整和改革”;2015年突出强调“建设现代农业”;2016年突出强调“现代农业”;2017年突出强调“优化产业产品结构”;2018年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突出强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可见,十八大以来党的“三农”政策主要围绕农村改革、农业现代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打赢攻坚脱贫战这几个方面展开,其目的是要实现城乡均衡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建成全面小康。相比建国初期的“三农”政策,这一时期的“三农”政策更加向多维度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规划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布局和总要求,突出体现了我们党在新时代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决心。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并且探索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新举措,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厚的“三农”情怀。

3.2.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013年,习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时指出,扶贫工作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精准扶贫”思想由此产生,也由此推进了扶贫攻坚实践创新。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指导下,又推出“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要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以及“五个一批”,即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等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他特别强调指出,扶贫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他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在扶贫攻坚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责任,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续的措施,特别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2019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的审议指出:今后两年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剩下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脱贫攻坚越到紧要关头,越要坚定必胜的信心,越要有一鼓作气的决心,尽锐出战、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精准施策,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问题的重大理论创新,在此理论指导下形成的一些列政策措施,使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有机结合,推动了长期困扰我国的“三农”问题的较好较快解决,为全球减贫工作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图2)。

3.3. 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我们党站在新形势下面对“三农”问题的新挑战做出的新战略。十九大报告宣布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方位,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需要着力解决的就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目标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在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党并不以此而满足,而是为未来的乡村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党的十九大后,以2018年中央1号文件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勾画了具体的路线图、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后,中共产党关于“三农”问题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这种创新是基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厚情怀和对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与使命坚守的创新,是基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政治定位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必将开创中国特色“三农”工作的展现局面。

Figure 2. National rural poverty population and poverty incidence from 2014 to 2018

图2. 2014~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

4. “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是共产党人不变的初心与使命

毛泽东同志提出“为人民服务”,其指向就是为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服务,邓小平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基于当时经济发展极端落后的现实情况,解决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人民温饱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精准扶贫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不仅将“三农”问题作为重大战略来对待,而且目标更聚焦,措施更具体,落实更有力。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党的宗旨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涵。以人民为中心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略,更是一种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全过程。十八大以来,党的“三农”理论之所以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并且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科学精准地回答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谁、依靠谁、成果由谁享受”这个基本而又重大的问题。农民生活艰苦、农村发展落后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心头最大的牵挂。如果说“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路径,“四个全面”的战旅布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实现方式,那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就是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进一步阐释和鲜活实践。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到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连片地区调研走访困难群众了解存在问题,对扶贫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十八洞调研时,首次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方针,在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指导下,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全球扶贫工作的推进提供了“中国经验”;从国内来看,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但是贫困人口仍然存在,主要集中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连片地区这些基础条件差、开发成本高、脱贫难度大的“深水区”,其中扶贫工作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粗放式扶贫,年年扶贫年年穷。精准扶贫思想的提出就是要针对特困地区、特困群众、特困家庭精准发力,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真正摆脱贫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2]。所以可以明显看出,精准扶贫这一理念是为我国贫困人口提出来的,贯穿了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享受的发展思想。这就生动的体现了党的“三农”理论创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彰显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3]。

党的十九大报告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自从1981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我国主要矛盾的第一次调整。社会主要矛盾调整变化,不仅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从站起来到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时代;也生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从实质上讲就是人民对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发生了变化,内在的包含两层递进的含义。第一,从人民的需求层面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在吃饱穿暖的同时有了更高层次的需求,而且对民主、法制、环境等层面也提出了要求;不仅在需求数量上明显提升,而且对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不仅在对产品基础功能方面提出了要求,而且更加追求产品的多样化与多元性。第二,从社会供给层面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党和国家、人民的不懈努力,我们在“量”的层面有了显著的提升,解决了温饱问题,同时“人民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得到解决。但是在“质”的层面却还有待提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不能得到很好的供给,所以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对立就是我国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其中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解决矛盾的关键 [4]。这就规定了当前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就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来更好的满足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需要。因此,十九大报告中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这一重大论断是完全站在人民立场来认识社会发展、以人民的需求作为发展的衡量标准来论述的,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我们党根据不同历史阶段的历史使命,先后提出精准扶贫、全面小康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等新理念、新战略,不断实现“三农”问题的重大理论创新,而这些理论创新又不断推动“三农”问题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彰显了我们理论创新的勇气和自信,也为“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三农”问题的理论创新是对中国“三农”问题的科学认识,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良方妙药。同时,也为世界上不发达国家解除贫困贡献了中国智慧。

基金项目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湖南省乡风文明建设调查及推进对策研究”(项目编号:XS19YBZO87)。

吉首大学2019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生项目(项目编号:19SKY28)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7: 40-41.
[2] 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7: 18.
[3] 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7: 11.
[4] 陈智. 习近平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成逻辑[J].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 2018, 39(2):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