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技术逐步成为公安工作中侦察犯罪、收集案件线索的重要手段之一。2018年1月24日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召开,为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公安部宣布成立全国公安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国公安警务界正式将大数据纳入战略布局中,警察大数据素养培育势在必行。
2. 培育警察大数据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利用大数据进行公安侦察工作,对于民警搜集证据、快速查找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犯罪及犯罪方式的多样化、团体化、扩散化的态势下,公安机关只有利用大数据进行筛选、统计、收集和归纳证据,才能更快更好的抓捕犯罪嫌疑人,实现案件的侦破。除此之外,大数据技术能够挖掘海量数据,并提取出对公安用户有实际价值的数据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能辅助案情分析,对于串并案件和挖掘其他罪行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1]。
当前大数据在预防犯罪中的应用尚待普及。基于大数据技术对海量信息收集和快速处理,公安民警可以利用大数据与人员相结合的方式,升级更新传统的人员盯梢、盘查等巡逻防范模式,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方式可以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地分析预警,以判定重点区域并提前开展预防和控制,将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 [2]。在一些应用场景下,警察从大数据中还可以获取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对于公共安全服务的需求以及对执法者的意见和建议,对这些信息的分析有助于改进执法方式和执法策略,更好的实现执法为民。
大数据技术在侦查和预防犯罪中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使用这些技术的一线警务人员,其大数据素养应与大数据警务需求全面对接。因此在大数据警务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培育和提升警察大数据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3. 警察大数据素养培育面临多重困境
当下提升警察大数据素养需克服以下四点不利因素:
(一) 大数据意识欠缺
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大数据的应用尚待发展和完善。非技术部门的领导和基层民警,对于大数据方法和手段都不甚了解,日常警务工作还停留在信息采集和录入的环节上,缺乏对数据的深度利用,一些系统没人教、不会用的情形普遍存在。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仍然处于老旧的模式,对于大数据对当下公安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于一些案件的决策依旧使用以往的经验为王的模式。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和多数办案民警并不了解大数据方法和手段,大数据应用思维不强,往往找不到与工作岗位相结合的切入点来应用大数据技术提升效率。
(二) 知识陈旧人力匮乏
公安部门的大数据建设需要具有数据库、网络、系统开发、编程、云计算、系统分析、数据挖掘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很多基层单位从事大数据相关工作的专业民警虽然具有计算机知识背景,但近年来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其所学的专业知识已经不足以应付当下的实际需求,很难独立承担大数据项目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当前警务编制条件下,警力缺失严重,一个管辖几万人的基层派出所,往往只有二三十个民警,其中又分为社区民警、打击民警、户籍警等,日常工作趋于饱和不足以应付大数据项目的落地、维护和应用。同时,因为缺乏相对应的培养机制,导致民警接受培训的机会较少,无法紧跟技术的发展。
(三) 相关支撑保障不足
随着2018年“全国公安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公安部门各级领导对于大数据的重视水平日渐提升,但是由于时间短暂,在大数据的建设应用方面仍缺乏相关的制度保障。目前很多地方的大数据系统和设备使用的是以往老旧的版本,硬件的不足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有效应用大数据,导致办案人员无法在工作中提升技能素养。在信息的收集方面,大数据需要的是大量的信息为基础,而公安部门在收集信息数据的时候,往往是通过民警一个一个的上门采集,社会中的资源不能有效的整合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和互联网数据接入量较少,只能依靠来自科信数据资源平台和情报平台的数据,部门业务系统如交警、出入境、经侦、禁毒等的数据没有完全融合,无法开展大数据实战演练。
(四) 科技信息部门角色淡化
科信部门作为引领警务大数据技术,培育警员大数据素养的推进单位,存在角色淡化、弱化等问题。以江苏省为例,近几年来随着公安体制的变革,不少市局科技信息化部门从指挥中心独立出来,与通信部门合并成立科技信息化处。新的机构设置对应职能的转变,但在许多公安部门的领导干部眼中,科技信息化处仍然只是一个提供保障、后勤的部门。在市局层面科技信息化处的级别普遍比其他业务警种低。以网安部门作比,网安的建制是支队主要领导享受副处级待遇,同时下设政委,而科信处的主要领导只享受正科待遇,不设政委职位。甚至有的县级部门没有独立的科信部门。科技信息化处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大数据化进程的职责部门,政治地位不高,不能吸引其他警种的专业人才。同时在工资福利待遇上与其他部门相比也没有优势,与互联网业界也存在收入差异鸿沟,很难留住人才。
4. 有效培育和提升警察大数据素养
(一) 自上而下的培育警务人员大数据思维
在大数据时代,公安机关要提高警务领导与指挥效能,必须注重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警务工作。正如舍恩伯格在其《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一书中所言“只要得到了合理的利用,而不单纯只是为了‘数据’而‘数据’,大数据就会变成强大的武器” [3]。将大数据变成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首先需要公安队伍特别是各级公安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大数据理念,重视大数据质量,才能引导基层民警转变思维方式建立起大数据思维。当下,大数据应用正逐渐渗、透融入到民警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各类案件数据上网为民警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追逃提供了便利条件,提升了案件侦破效率 [4]。因此,要通过大数据赋能警务,进一步加强大数据意识,把大数据放在公安工作的首位,让民警习惯大数据的工作模式,主动学习和接受大数据,积极主动的应用警务综合应用平台等信息化系统,跟上大数据时代技术应用发展的脚步 [5]。从公安工作的长远角度看,具有大数据思维是以后公安工作者必备的素质之一,利用强化警察大数据应用能力,是提高警务战力增强公安工作发展后劲的必然要素。
(二) 加强大数据知识的普及教育培养精通大数据的专业人才梯队
应用大数据的前提是了解大数据。所以应加强对民警的大数据基础知识普及教育,让民警了解当下有哪些新技术应用到了公安工作中,怎样使用,能用到什么样的程度。应通过现场讲座、网络教育等方式,让民警理解、了解新技术,以及这些技术在公安的应用情况和一些基本的操作流程 [6] [7] [8]。此外,应完善人才引进和发展机制。现在的公安部门中,精通大数据的专业人才数量较少,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因此必须要建立一支专业的人员队伍才能应对警务大数据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对此不仅要探索公安引进人才战略,也要摸索适合公安实战的人才培养路径,创建警察队伍大数据素养提升的培育机制,抓紧吸收、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大数据处理、大数据分析和大数据开发应用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三) 加强保障机制建设
第一,应建立组织推进机制。建立公安大数据人才管理建设的专门机构来强化组织领导,遵循大数据的发展规律学习发达地区成功的经验做法,对传统的公安大数据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如江苏省就是以公安科信部门为核心创立了大数据侦控局,以此统筹各级公安机关公安大数据的规划和建设。
第二,应完善学习和培训机制。人才的学习和培养是关乎于大数据条件下的警察能力培养的关键环节之一。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宣传普及,提升民警的大数据知识和思维水平,以及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可利用选调、建立警务人员的轮转制度等方式将当前的大数据应用过程的相关知识和技术普及到基层,不断壮大相关人员和人才队伍。
第三,应完善考核和奖惩机制。以考核来巩固和实现警员大数据应用实战能力的提升是完善民警大数据应用及能力培养的另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考核,能够不断发现民警大数据素养提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出改进。要进一步确保考核应当主要由科信部门负责,确保考核的专业性和可靠性,检查和评估各个警种、公安部门的民警对大数据的应用情况,并对此进行周期性的总结评价。
第四,应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警察大数据素养的培育是一个复杂、长期的过程,需要持久稳定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整个过程的完整实施。在资金支持方面首先要积极争取相关领导的支持,给予警务大数据学习和培训充足的项目预算,确保民警在大数据素养提升方面的保障和资金支持,减少相关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快速到位。要建立培训、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开展警务大数据技术的推广、培训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树立学习典型。对于资金的使用应当采取制度进行固化,防止因为财务和资金方面的缺失导致变更。
(四) 突出和发挥科信部门的引领作用
应重视科信专业部门,明确职责定位,突出科信部门在推进大数据赋能警务中的重要作用。公安部门的大数据建设应用涉及到各个警种和部门,需要多个部门的支持。在日常工作中总会遇到有关部门的职责推诿和相互扯皮的出现,造成这些的主要原因在于科信部门在公安大数据建设过程中存在职责定位不明确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数据资源的分配和大数据技术的推广应用。因此明确和提升科信部门的职责定位十分必要。具体来说,应进一步完善部门的组织架构,做实、做强科信部门,以市一级的公安科信部门为主,以县级公安机关为辅,统一组建具有完整大数据应用职能的实体机构,并以此申请支队建制,确立科信部门在大数据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提高科信部门的政治地位和待遇,必要时做适当政策倾斜,吸引和留住大数据专业人才,确保其在警务大数据推进过程中人才配备和知识扩散的关键地位。
5. 结语
公安部门对于大数据的研究和应用尚处于思维建立、技术渗透的阶段,警察大数据素养的提升刻不容缓。在应用大数据过程中还存在民警大数据技能水平不高、大数据专业人员的匮乏、相关支撑保障不到位、科信部门主导角色不明确等问题。我们应当提高民警运用大数据的水平和能力,通过普及教育让民警了解大数据,通过培养民警的大数据思维激发民警的学习热情,以加强民警的实战化应用能力为抓手,确保警务大数据知识的有效输入。同时培养精通大数据的专业人员,以少数带动多数扩大知识传播半径。完善相关机制,确保民警在大数据学习和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有效解决,让民警的能力培养有完善的制度保障,让民警无后顾之忧,提高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科信部门的引导作用,使广大民警快速提升大数据实战能力,掌握必要的技能,从而实现大数据素养的发展和完善。
基金项目
江苏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基于时空场景的习近平思想文本数据库构建与应用研究”(17TQC004);2018年江苏警官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18B03);江苏省公安厅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9LX013);江苏警官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JSPIGKZ)。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