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传统普惠金融由于存在着“经济性”和“社会性”的“二律悖反”,不能很好地解决普惠金融发展的普适性、可持续性与实践机构的商业性冲突,致使始于20世纪90年的我国普惠金融,虽历经20多年的发展,但实践成效显示仍未能解决成本稿、收益低、规模小等问题,失去了完全意义上的普惠性。随着移动互联网革命和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变革和应用于经济社会实践,中国的数字经济金融大幅度改善了民众金融活动参与的可性行、金融服务获取的可得性和金融成果共享的便利性,缓解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金融排斥问题,被学界视为实现农村包容性增长具有可行性的创新路径(白钦先、张贺,2018;宋晓玲,2017;Manyika,2016等) [1] [2] [3],能使贫困群体获益更多,实现包容性增长(贝多广、张锐,2017) [4],为落实地区实现经济赶超提供了可能(郭峰等,2019) [5]。因此,2016年杭州G20峰会提出“数字普惠金融”这一主题的同时,包容性增长也涵盖在“4I”(创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主题之中。可见数字普惠金融和包容性增长二者在发展理念上、对象和目标上具有内在一致性和高度的契合度,均致力于“人本主义经济”理念下的全民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共享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红利,以缓解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均衡这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进而实现乡城融合乃至一体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和谐发展。因此,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应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普惠金融体系,发挥普惠金融在扶贫攻坚中的独特作用,以解决当前经济社会突出问题,让金融更好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实体经济”(习近平,2017)。
2020年为我国《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2016~2020)和第一个百年计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随着当前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和全面实践,我国农村包容性增长举得了长足的发展和举世瞩目的成就,因此,梳理、总结我国农村包容性增长的现状和成就,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在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中何以能助力农村包容性增长及其传导机制,以及未来需要进一步关注和研究的重心,对于我国当下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模式转型、社会主要矛盾化解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为以后进一步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推动农村包容性增长政策制定的有效性,不仅是十分必需的,而且也是具有重要启示的。
2. 农村包容性增长的中国实践
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于2007年有亚洲开发银行首次提出,其内涵核心要义为参与经济活动和发展机会均等、共享经济社会成果。2009年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部长会议上提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通过经济增长让贫困低收入群体最大范围受益,提升他们的消费能力和水平,缓解他们的贫困状况(汤敏,2010) [6],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我国当前社会主要问题为乡村发展的不充分、乡城发展的不均衡,因此中国的“包容性增长”在更大程度上地体现在乡村的充分发展和脱贫攻坚上、体现在乡城和区域的协调发展上、体现在乡城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观的一体化上。
1) 贫困人口绝对数和贫困发生率逐年递减,农村经济包容性增长显著
借助数字经济和金融,实施普惠金融精准扶贫,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是十九大扶贫脱贫工作的新举措。金融的本质是服务服从实体经济,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弱势群体的资本形成能力,改善贫困群体的社会福利,实现经济包容性增长。随着《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G20数字普惠金融新兴政策与方法》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落地,数字普惠金融增长迅速、使用深度和效度大幅提升,有效地降低了普通公众参与经济和金融活动、获取金融服务地门槛和成本。2018年省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中位值是2011年的8.9倍,指数值平均每年增长36.4%;数字金融的使用深度成为各地指数增长的重要来源(郭峰,2019) [7];截至2018年末,全国扶贫再贷款余额为1822亿元,同比增长12.7%。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2461亿元,同比增长12.5%。扶贫票据累计发行26期276.5亿元(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8)。数字普惠金融的精准扶贫、助贫实施极大地降低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地数量和贫困发生率,我国贫困人口数由2020年的16567万人减少到了2019年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则由2010年17.2%降至2019年的0.6%,年均降低率为1.66%,提升着农村包容性增长地速度和成效(见图1)。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9)》,2020年中国统计局第一季度统计报告
Figure 1. China’s rural poverty in 2010-2019
图1. 2010年~2019年中国农村贫困状况
2) 农村人口收入和消费支出增长显著,但乡城收支差收敛不明显
乡城的协同发展首先体现在乡城经济发展的协同性,经济发展给乡城带来的最直接结果就是乡城居民的收支水平的变化。而包容性增长聚焦于乡村,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通过乡村经济社会的包容性增长,提升乡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便利其参与经济金融活动实现资本的形成,提高普通群体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红利,最终缓解甚至消除乡城差异直至城乡生产生活方式的一体化。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9)》公布的数据,2013~2018我国乡村居民人均收入不断增长,由2013年的9429.6元增长至2018年的14,617元,年均增长率为9.17%;但乡城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其绝对差额却不断扩大,从2013年的17,037.4元扩大到2018年的24,633.8元,而且差距的收敛速度呈现出先扬后抑(见图2)。乡村居民的消费性支出也从2013年的7485.1元增长到12,124.3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0.33%;但消费性支出的乡城差距绝对差额同样呈现出不断扩大趋势,从2013年的11,002.4元扩大到2018年的13,988元,其收敛速度与可支配差的收敛速度样,呈现先扬后抑的特点(见图3)。在某种层面上说明数字普惠金融、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等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包容性增长的功效正逐渐展现。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9)》
Figure 2. The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in China of urban and rural in 2013-2018
图2. 2013~2018我国城乡人均支配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9)》
Figure 3. The consumption expenditure of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n 2013-2018
图3. 2013~2018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
3) 乡村居民收入分配结构逐步优化,共享经济社会成果明显
对乡村居民收入结构分析来看,工资性及劳动报酬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3年37.83%提升至2018年的41.02%)、转移净收入占比(由2013年17.47%提升至2018年的19.98%)均逐步提升,而经营性收入的占比呈现出逐步减低的趋势(由2013年41.73%下降到2018年的36.66%),而且在2015年工资性收入占比超越了经营性收入占比(见图4),这表明我国乡村居民的生产方式已经由从事农产品生产为主转向为出售自己的劳动力为主,即乡村劳动力通过流动参与经济社会活动,获取了发展机会,共享了经济红利和社会发展成果。但财产净收入的占比比重较低,而且变化不明显,表明在农村金融活动还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同时也说明数字普惠金融虽然是未来的发展的方向,但受限于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数字基础建设以及法律和监管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尚需进一步从制度上和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以提升乡村金融包容性增长。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9)》
Figure 4. The income structure of rural residents in China from 2013 to 2018
图4. 2013~2018我国乡村居民收入结构状况
3. 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农村包容性增长的传导机制
数字普惠金融从字面上是金融 + 普惠 + 数字,是三者的深度融合。其核心是金融,是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手段是通过数字技术,突破传统普惠金融的时空壁垒,降低投资的“财富门槛”、金融活动的参与门槛和创业门槛,实现金融活动和服务的降本增效,助力金融的普惠性;其目的是普惠性,吸引更多的贫困群体参与金融活动,共享经济社会的成果,提升其社会福利。因此,G20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将数字普惠金融定义为“泛指一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以促进普惠金融的行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2011~2018年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是实现低成本、广覆盖和可持续的包容性金融的重要模式,可以突破“胡焕庸”线,为经济落后地区实现经济赶超提供了可能(郭峰等,2019) [7],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张勋、万广华等,2019) [8],数字普惠金融对包容性增长的促进作用主要通过金融渠道、财富渠道和创新渠道显现,其贡献率从2012年的14.25%上升至2018年的25.77%,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傅利福,2020)。
1) 数字技术生产要素化助力金融普惠性,直接促进乡村经济包容性增长
数字普惠金融作为具有可行性的乡村经济包容性增长的创新路径,数字普惠金融首先是金融,具有金融特性。而金融发展有助于平滑消费、管理风险、降低居民约束以及便利化交易(Goldsmith, 1969; McKinnon, 1973; Levine, 2005) [9],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已成为共识(King & Levine, 1993; Rajan & Zingales, 1998) [10]。其次,数字普惠金融借助数字技术实现信息数据共享,缩短了金融机构和目标客户间的物理和心里距离,降低获客成本和交易成本;同时通过数字技术画像细分客户需求,实现精准识别和有效供给,提升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有效分配和配置效率。这种创新型降本增效方式极大地推动了普惠金融发展,降低了金融活动的参与门槛,从而能吸引更多为传统金融所排斥的群体参与经济活动,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排斥问题(黄益平、黄卓,2018) [11],在促进数字金融产业发展的同时,提升金融的普惠性和配置效率,从而促进乡村经济的包容性增长。数字金融发展作为互联网技术进步的重要产物,已被较多研究证实并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Kevin & Sydney, 2019; Ahmad & Schreyer, 2016),拉动GDP增长,使金融和经济增长的包容性愿景具有可行性和现实基础。麦肯锡全球研究所(MGI)2016年发布的《普惠数字金融:助力新兴经济体包容性增长》表明,到2025年数字金融的普及可以带动新兴经济体GDP总量上涨6%,增量为3.7万亿美元。
另外,2020年正式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新增“数据”生产要素,将数据作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要素并驾齐驱的生产要素,这是对数字经济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最强音回应,也是对数字金融创新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肯定。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经济理论,生产要素和技术进步是经济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则将数字技术作为新生产要素的全要素生产率 应表示为:
其中:GY——经济增长率,GA——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GL——劳动增加率,GK——资本增长率,GG——数据增长率;a——劳动份额,b——资本份额,c——为数据份额。
因此,作为新生产要素的数据技术,可视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直接推动经济增长和乡村发展,融合和推广普惠金融发展,促进乡村经济包容性增长。
2) 缩减和收敛城乡收入差距,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可以直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宋晓玲,2017;张贺,2018) [1] [2],也可以促进经济增长(Kapoor, 2013) [12]、降低农村居民贷款成本和抵押物以及提高其人力资本间接影响(朱一鸣、王伟,2017; Schmied J, Marr A., 2016) [13],具有包容性增长效应。经济增长的直接结果就是人们可支配收入的提升。按照凯恩斯消费理论,可支配收入的提升一是通过收入效应提升人们的消费支出和消费水平,而”贫困人口消费水平的提升是衡量贫困状况缓解的最主要指标”(汤敏,2010) [6],二是通过替代效应激励普通群体去储蓄和投资,参与经济金融活动共享经济增长成果;人们可支配收入的提升,也加大了人们进行教育等人力资本投资可能性、参与医疗和社会保障保险的可能性和力度,增加社会福利;另外可支配收入的提升,有利于资本的形成,缓解融资约束和流动性约束,促进人们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开展,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普惠性。也就是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直接作用于经济增长,带来人们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从而可以间接促进经济包容性发展。而乡城收入差距的减少,直接增加乡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平性,而只有当经济增长的成果被绝大多数人享有时,经济增长才是包容性的(高帆、汪亚楠,2016) [14]。
3) 变革农村居民的支付习惯,促进乡村包容性增长
数字普惠金融作为金融创新,其形式既有互联网信贷、供应链金融、区块链金融和大数据、云计算等,但对于乡村而言,应用场景最多、影响最深刻则是移动支付和数字信贷,各种扫码支付和刷脸支付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而常态化,这种移动支付可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促进金融深化,推动包容性发展(龚强,2020) [15]。
移动支付促进乡村包容性增长一是成本节约效应。移动支付减少了人们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频次,一方面可以降低人们往返金融机构的时间成本、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和与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交易频次和交易行为的转变,可以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节省服务成本、减少网点建设和维护,从而提高金融活动和金融服务的效率。二是金融深化效应。移动支付只需要一部可以上网的手机便可实现,这样极大的减低了普通大众参与金融活动和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同时其高效的支付效率和更安全的资金保障,吸引了更多的低收入者进入金融市场,增加了他们参与金融活动、共享金融成果的机会,提升社会福利。移动支付在非洲国家出现“越穷越发展”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移动支付能够推广普惠金融,促进包容性发展。
4) 改善农村居民的创业环境,实现创业机会的均等化
数字普惠金融改善农村居民的创业环境体现在,一是减低创业农户的融资门槛,二是通过信息交互和信息升级来促进农户创业生产(谢绚丽,沈艳,张皓星,郭峰,2018) [16]。金融经典文献认为,信贷约束会对创业产生负向影响(Evans & Jovanovic, 1989; Nykvist, 2008; Karaivanov, 2012)。而数字普惠金融的降本增效和信息共享,使金融资源能得到更为合理的分配和配置,进而缓解创业梦想者的融资约束和流动性约束,促进创业活动。何婧、李庆海(2019) [17] 的研究也证明了数字普惠金融的融资功能可以通过缓解农户的信贷约束对农户创业产生正向影响,同时也可以通过缓解信息约束对农户创业产生正向影响。通过数字普惠金融平台,创业农户可以与买家或其他创业者合作,实现信息交互,为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及市场前景进行更为精准的评估(苏岚岚等,2017) [18],做到精准创业提升创业的成功率的同时,改善创业社会信任环境,实现农村创业机会的均等化和乡村经济的包容性增长。
4. 研究展望和反思
1) 以系统论理论探究二者的交互效应和耦合协调度
数字普惠金融和经济包容性增长都是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经济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因此二者在理念和目的上是一体两翼,二者协同发展和交互作用于经济社会。数字普惠金融可通过金融普惠性的提升,吸引更多群体参与和共享金融服务推动经济包容性发展,而经济社会的包容性增长使经济增长更富效率、经济成果分配更富公平和正义,从而提升社会福利,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创造更为健康的生态环境,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深度和效度。因此,从系统论的视角,将二者作为一个系统的两个维度,来探究彼此的交互作用和耦合协调度,而不是只是将包容性增长作为因变量、数字普惠金融作为自变量来探究数字普普惠金融对包容性增长的经济效应、社会效应和创业创新效应等。特别是随着我国新发展理论和实践逐步买入深水区,各个系统间的相互作用、彼此融合的程度将更深、范围将更广,系统论理论下的耦合协调关系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然和迫切。
2) 从微观层面探究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包容性增长的传导机制
数字普惠金融和包容性增长从供给侧为排斥在金融经济服务之外的群体,提供普惠性的、机会均等性的参与经济金融活动和服务的可能性,满足其潜在的消费、投融资、创新创业和抗风险的需求。因此,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包容性增长的最大效应不是为原本参与和共享经济金融服务的高收入群体所带来降本增效,而应是为乡城的贫困群体、弱势人群和小微企业,通过金融深化和创新机制,创造进入经济金融市场、参与金融活动的可能,拓展低收入人群财富流转到实体经济的渠道和机会,改善他们的福利状况,实现包容性经济增长和发展。但由于这些群体量大、地域分布散,微观数据获取的成本高、难度大,而且有些群体由于制度的不完善、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还处于被社会遗忘的角落。而低收入群体参与和共享经济金融服务及成果的程度,是体征包容性经济发展的重要维度,故而尚需加大从微观的层面而非宏观层面来探究传导机制的力度。
3) 注重市场参与方多元化发展和制度建设,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效能
数字普惠金融自2016年杭州G20提出并制定其高级规则,发展时间还比较短,虽然有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数字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的推动,以及政策层面的各项制度和市场需求的拉动,但其所带来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受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其差异程度的影响,而且存在者显著的门槛效应,其服务效能的激发和显现需要政府的体制机制和数字通讯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依赖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不断融合、创新商业模式确保金融活动、金融服务的高质量供给,也取决于金融消费的金融素养和区域间异质性的金融经济生态环境。即需要多元市场参与主体彼此间的融合、协同和合作,以跨越门槛值,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效能。这也是图2和图3所显示为何随着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乡城间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的绝对差额并没有收敛,而是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表明数字普惠金融促进经济包容性增长是由临界条件的,其促进效能对不同的区域、不同的群体是具有异质性的。
基金项目
2019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包容性增长机理与功效测度(Y201940962);2019年市社科联项目:基于微观证据的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包容性增长关系研究(19wsk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