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贫穷不是小康社会更不是全面的小康社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由原来的“建设”到现在的“建成”一字之差,明确了我国开始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决胜关键阶段,因此摆脱贫困自然就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进入新时代,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置于执政兴国的优先位置。只有全国广大乡村贫困地区都彻底摆脱了贫困实现了小康才能最终建成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社会,只有在精准扶贫脱贫的基础上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而解决好长期存在并制约我国实现全面均衡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才能破解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均衡、充分发展的主要矛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的基础创造必要的前提。
2. 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方案
贫困是一个时空上跨越古今中外,始终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相伴而生、难以克服和摆脱的重大社会问题,贫困问题严重威胁和影响社会的稳定,乃至阻碍国家的进一步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难于消除的“不死癌症”。因此贫困问题一直以来都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关切,都在想尽各种办法努力消除贫困、摆脱贫困,古今中外各个国家采取了各种不同的方式方法来克服贫困、努力摆脱贫困,我们中国自然也不例外。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扶贫脱贫事业的发展历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消灭剥削、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始终不变的追求和使命。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把彻底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贫困问题、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目标,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国情提出了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不断推进扶贫脱贫工作取得重大成就。
1)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初)实行“救济式扶贫”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使3亿多无地农民获得土地,消除“无地”这一造成发展中国家农民贫困的最主要制度因素。1950~1955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9.8%。
救济式扶贫被形象地描述为输血式扶贫,是以政府为主体,以国家财政为支撑,以财政补贴、实物救济为主要手段的政策体系。赈济灾荒是新中国成立后农村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福利思想的一种延续。1949年苏北、皖北、山东等地区发生了较为严重的水灾,据统计,在5年抗灾时间内,受灾农民从各级政府获得的救济经费将近10亿元;直至改革开放,救济农村贫困户的拨款高达22亿元。除此之外,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以无偿发放或低息、无息贷款的形式向农村贫困户发放大量生产和生活资料。1963~1970年,中国农业银行每年向生活、生产困难的贫下中农户发放专项贷款5000万元。
2)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以来至十八大之前)实行“专项扶贫”和“开发式扶贫”
改革开放后,以农村经营制度改革为先导,实行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这一阶段的扶贫工作往往被研究者形容为“体制性改革扶贫阶段”“体制性改革扶贫阶段”,即通过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获得扶贫成效。1979~1984年,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7.6%,农民人均货币收入年均增长15%。中国农村大多数人解决了温饱问题,部分农民开始走向富裕。农村土地制度实现了人民公社制度到家庭联产承包制的转变,极大地调动起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给农村的生产带来了新鲜气息。同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改革为市场经济体制,农民通过出售富余农产品和劳动能力换取额外的收入。
市场化经济改革的开展不仅带来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经济的迅猛增长,也造成了地区、个体间在收入、能力、生活水平、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巨大差距。扶助一些发展缓慢的地区和部分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落后的个体成为当务之急。这时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由制度约束转向区域约束和能力约束,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1982年,国家启动“三西”(甘肃定西、河西,宁夏西海固)专项扶贫计划,拉开开发式扶贫的序幕。
1986年,成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国家扶贫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206元),划定重点扶持区域,确立开发式扶贫方针,设立专项扶贫资金,实施优惠政策,开始实施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国家扶贫行动,也标志着以开发式扶贫为方针的专项扶贫的开始。同年,扶贫工作被列入“七五”计划。从计划、组织、规模而论,1986年开始了我国开发式扶贫工作的全新阶段。就在这一年,“贫困县”的概念开始出现。
为了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1994年4月15日政府发布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八七攻坚”的名称直接显现了中国反贫困的坚定决心和宏伟雄心:“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11年4月审议通过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以下简称《纲要》)是这一特定历史时期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指出,我国扶贫开发整体上已经从解决温饱进入“两不愁三保障”的新阶段。绝对贫困的问题已经得到初步解决,缩小发展差距、调节收入不平等、提高发展能力成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
过去的扶贫工作经历了由片区到县,由县再到村的扶贫单位变迁,《纲要》的提出再一次将片区作为扶贫的主战场,也是针对区域发展差异格局的政策性调整。集中连片贫困区多数是老区、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是其共同特征。以片区为组织的扶贫攻坚需要中央和地方共同支持,跨省合作协同发展。
3) 第三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至今)实施精准扶贫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号召全党全国全社会合力攻坚。为了更好推进扶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在湖南湘西自治州十八洞村进行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重要思想,他强调:“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 [1] 他提出“精准扶贫”思想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开展扶贫工作让贫困群众们早日摆脱贫困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此后“精准扶贫”重要思想迅速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并很快成为新时代扶贫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因此“精准扶贫”也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与重点。
明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奋斗目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建立脱贫攻坚的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开展建档立卡,摸清贫困底数,解决“扶持谁”的问题。开展驻村帮扶,增强一线力量,解决“谁来扶”的问题。实施“五个一批”,推进精准施策,解决“怎么扶”的问题。严把贫困退出关,确保脱贫质量,解决“如何退”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把脱贫攻坚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都对脱贫攻坚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的70年来我国的扶贫工作经历了几个不同阶段,相应地采取了不同的扶贫方法,从最初的“救济扶贫”到改革开放后的“专项扶贫”“开发式扶贫”再到十八大后的“精准扶贫”,扶贫工作逐渐从粗放式扶贫向集约型精准扶贫转变,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整个扶贫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方法都发生了变化,扶贫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一共7亿多将近8亿左右贫困人口摆脱了绝对贫困实现了脱贫,群众们的生产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精准扶贫”重要思想提出五年多来,我国脱贫攻坚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和国务院扶贫办的数据显示,按现行扶贫标准衡量,1978年至2018年底,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7.7亿人减少到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7%。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占全国平均水平的71%。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吃不饱、穿不暖的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经过70年的接续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脱贫攻坚,我国实现了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惠及人口最多的减贫进程,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始终坚持不变的为民初心和人民立场
坚持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不移的价值取向,从毛泽东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到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和社会主义本质论,到江泽民提出“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到胡锦涛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等思想,这种一脉相承的人民主体唯物史观是我们党的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十八大以来的治国理政过程中提出并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有切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很好的开展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顺利推进和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历史任务,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进一步增强全国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来发展前景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定信心。
我们党和政府始终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治国理政的实践过程中深刻诠释和切实体现了坚持人民立场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价值取向,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继承和发展,也是结合当前社会转型期改革和发展的现实状况对人民主体地位做出更加透辟的全新阐析。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正式提出乡村振兴的重大国家战略这是在新时代条件下探索逐步破解传统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弊端,不断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进而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逐渐实现全国城乡一体、全面、均衡、充分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战略。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布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被正式纳入国家政策议程。
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脱贫攻坚的大量投入,长期困扰农民群众的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讯难、上学难、就医难和住危房等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我国在国际减贫领域的领导力和话语权进一步增强,显著提升了国家软实力。
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减贫成就,最根本的原因是发挥了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探索了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强化组织保证。扶贫开发,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中国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体制机制,强化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为扶贫开发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监管;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坚持开发式扶贫,激发内生动力,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扶贫之路,并创造了世界扶贫史上的中国奇迹。脱贫攻坚是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直接生动体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承诺。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咬定目标拼命干,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70年来,中国实现了高速发展与大规模减贫同步、经济转型与消除绝对贫困同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深刻体现和切实践行了中国共产党永恒不变的为民初心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人民立场,为人民的幸福,为国家民族的发展壮大奉献一切的赤诚之心,同时也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3. 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实现民族复兴的新战略
我们党的性质与宗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不断消灭剥削、消除贫困、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也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旗帜鲜明的指出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努力我国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历史性、根本性、全局性变化,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新时代,在这个新的时代条件下要求我们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继续努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一) 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决定了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2]。必须明确,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一个全局性、历史性的重大变化,因此党和国家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也必须做出与之相应的新调整和新变化。经过几十年的长期努力和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能力总体上已经有了很大提高,甚至很多方面已经进入世界前列,现在制约经济社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是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这也成为制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我们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各方面生活需求,更好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
因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变化直接决定了目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也必然发生与之相应的变化。新时代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主要集中体现为城乡之间的不平衡发展和广大农村地区的不充分发展,尤其是“三农”问题形势严峻,亟待得到更好更充分地发展和进一步解决。全国有8亿多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占比较高、分布面较广,全国贫困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农村贫困人口,因此“三农”问题可以说是解决好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核心和关键所在,也是推进和实现整个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关键所在,而要想实现“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更好实现全国广大乡村的振兴发展当前最为突出和紧迫的就是尽快解决全国广大农村的贫困问题,因此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摆脱贫困自然也就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 [3]。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赢得脱贫攻坚战,帮助广大贫困群众摆脱贫困是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而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大标志性惠民工程和有力举措,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缩小城乡差距、协调区域发展、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和促进经济全面增长的重要途径。
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历史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变化做出科学判断的基础上采取的重大战略,这就意味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战略新高度,对“三农”工作和城乡关系发展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也意味着在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我们党和国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心会有所调整和转移。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立足于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国家战略,同时它也是党的“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二) 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立政之本则存乎农。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有着深厚的感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以来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做出的庄严承诺,这就意味着所有的贫困人口必须脱贫。正是为了更好地的扶贫尽快帮助全国广大农村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习近平于2013年11 月3日专程到具有典型意义的贫困地区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十八洞村考察调研,在这次扶贫考察调研过程中提出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很快“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就成为指导全国开展大规模扶贫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法,在十九大报告中上升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国家战略。
精准扶贫政策下沉更加注重微观的政策落实,强调一系列“精准”落实到位,更加注重和强调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实和政策的实际效果,杜绝以往扶贫工作中那种“大水漫灌”的方式,更加注重和强调扶贫政策的“靶向性”精准落实、精准施策,更加注重政策与实际的合理有效对接,提高政策落实的实际有效性与具体针对性,为的是取得更好的政策效果。通过一系列精准扶贫政策地有效落实,力争能够尽快消除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对贫困”在现行标准下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使广大的农村贫困人口能够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温度,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有真实的深切体验,坚定生活信心与希望逐渐意识到自己作为脱贫攻坚的对象与主体,从而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脱贫攻坚中配合党和国家一系列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政策积极努力自主脱贫,争取在2020年实现如期脱贫摘帽的目标能够真正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弊端导致了城乡之间发展极度失衡,也导致了全国广大农村地区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展最不充分的地区,其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就生活在这些最不发达、发展最不充分的农村地区,农业又承担着全国人民的吃饭和粮食安全问题,同时也为第二三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物质支撑,没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因此“三农”问题理所当然的成为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根本性问题,自然也就成为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一直把“三农”问题至于党和国家工作的优先位置,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做出了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的重大部署,以此更好促进“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的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让全国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现代化成果,这样的小康社会才能得到包括亿万农民群众在内的全体人民认可,才是真正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全面小康社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主动扩大内需持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区域协调、平衡发展逐步实现全体城乡人民共同富裕的客观需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经济结构优化和转换增长动能的关键期,农业对稳定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战略上为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争取主动并继续为国家宏观调控留出回旋余地和腾挪空间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重要地位与作用。乡村振兴战略着重在精准脱贫、摆脱绝对贫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逐步改变和破解传统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全国广大农村地区充分发展以达到逐渐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振兴乡村,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践行和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早日实现共同富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 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体现和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也是决定我们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决定性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2] 在治国理政全过程、全领域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为人民谋幸福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作为奋斗目标,紧紧团结、依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伟业。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全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2]。全国广大农村地区和广大农民是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尽管自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支农、强农、惠农政策,已经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网络,但收入水平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城乡差距仍比较明显,这种差距在贫困地区体现得更为明显。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 [2]。在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基本方略,这本身就意味着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各方面、诸领域和全过程始终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去开展各项工作,把人民群众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性质。
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对全国广大农村贫困群众来说是最大、最实际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世纪工程”是从根本上关心民生之苦,解民生之忧的“民心工程”,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更好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全体人民能够真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因此必须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通过更加踏实有力的工作更加精准、务实的政策落实和多维度、全方位的集中支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提和基础,乡村振兴战略是对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成果和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的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也是党和国家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举措,更是真正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都是真正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和生动诠释,同时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都集中彰显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他们从实践和理论层面都提升和充实了关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可以说,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实践创新又是理论创新,既是对中国的贡献也是对世界的贡献丰富和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从提出到落实再到形成系统的思想,不仅为我国脱贫攻坚事业和城乡全面融合发展取得成功提供了指导思想,而且为世界减贫事业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也是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最生动实践和最好注脚。通过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解决好乡村的贫困问题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和物质基础,乡村振兴战略是精准扶贫与脱贫攻坚战的进一步深化、巩固和提升。今明两年是脱贫攻坚战冲刺阶段与乡村振兴战略开篇阶段的重合期,在这一特殊背景下梳理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十分必要。
(四) 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1) 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现状简要述评
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本身就是在中国这个特殊的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提出来的具有典型中国特色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与创新性。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各异,国外很少有完全类似于我国这样的国情和相应的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因而也就很少有与此相关和对应的研究故在此不做过多讨论。
目前国内学者们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不同的视角对“精准扶贫”的理念、内涵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大多集中于精准脱贫的意义、模式、或者就具体某个县、市地区精准脱贫进行研究;在乡村振兴这个方面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困境、路径或者与当代建设、传统文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某个具体问题联系在一起研究;对于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二者关系的讨论方兴未艾,例如贺雪峰、黄承伟、王超、徐宏、李孝忠、刘解龙等学者分别对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复杂性、精准性、区域性、层次性、阶段性和动态性等问题进行了较多探讨,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个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思想内涵、逻辑论证、基本向度等方面,而把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联系在一起进行深入研究的尚不多见,尤其是把这两者联系起来并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个内在的思想红线进行整体全面深入研究的更是少之又少。不过各位学者们对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本身以及二者相互关系所做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为后面进一步全面深入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研究基础 [4]。
2) 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2]。这个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体现为城乡之间的不平衡发展和广大农村地区的不充分发展,其中部分特困连片地区的极度贫困成为矛盾中的矛盾、贫困中的贫困。我国绝大多数地区是乡村、农村,同时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居住在乡村和绝大多数自然资源在农村的现实国情就直接决定了“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因此,我们要想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前进道路上最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广大农村,未来发展最深厚、扎实的基础在农村,国家长远发展的最大潜力与后劲也在农村。基于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的现实国情分析,我们要解决这个复杂重大的社会主要矛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长远发展就必须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好贫困问题,进而振兴乡村彻底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实现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是为了能够更好更快的解决好目前我国十四个特困连片区广大贫困群众的基本生存生活困难,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这些特困连片区贫困群众们“两不愁三保障”这个基本生活保障的区域性扶贫脱贫举措。精准扶贫与脱贫攻坚并不能从根本上完全消除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城乡发展差距和发展不全面、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政策制定和贯彻落实过程本身就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乡村振兴战略也是对正在进行的精准脱贫的巩固、提升和进一步发展完善的利民之策、惠民之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和农村内部发展的不充分、不平衡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还必须在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全国十四个连片特困区广大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困难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逐渐实现城乡融合、全面、均衡、充分发展从而达到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最终解决目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社会主要矛盾。因此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本身都集中体现和践行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真正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生动诠释 [5]。
总之,要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就必须通过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逐步解决这个社会主要矛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实施精准脱贫摆脱贫困是前提和基础,乡村振兴战略是对精准脱贫成果的进一步巩固与提升,是逐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二者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全过程的内在思想主线、精神纽带和价值导向。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本身就集中体现和深刻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为了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也是为了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更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价值认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重要实践创新和理论成果。
4. 坚持人民标准走多维产业脱贫振兴的新路径
从开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个重大的脱贫攻坚工程至今已经有几个年头了,预定明年(2020年)作为脱贫攻坚重大工程收官之年,现在距离脱贫攻坚的收官为期不远了,无论如何,脱贫攻坚工程最终的考察和验收终究还是必须落实到广大贫困群众本身是否真的脱了贫、是否脱真贫之上,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所有政策措施对不对好不好最终的检验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要看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的效果人民群众答不答应、高不高兴、满不满意?而不是看其他一些外在的数据和指标如何。检验党治国理政的终极标准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人民标准,具体来说就是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各项满意度如何?笔者认为要获得真正让全体贫困群众满意的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政策效果和实际成就,应该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施。
(一) 首先,要做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
对于当下的中国广大农村来说,最能集中体现和凸显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事情莫过于“精准脱贫”重大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相继成功实施。基层党和政府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及其相互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给广大贫困群众做好宣传讲解工作,让贫困群众们真正地了解、清楚这些政策措施的准确意思、相互关系和内在逻辑。努力让绝大多数困难群众清楚并纠正他们一直以来误以为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是毫不相干的“两回事儿”“两张皮”的错误认识和观念,让他们知道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是为了重点解决全国十四个连片特困区一直存在的绝对贫困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生产生活,精准脱贫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新的更高的起点。而要想过上更好更幸福的生活就必须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摆脱绝对贫困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和体制弊端,逐步实现城乡之间融合发展、平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彻底摆脱乡村的贫困面貌、脱贫致富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让全国城乡人民都能过上幸福生活,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6]。
党和政府通过这样的有效政策宣传与讲解就能更好地统一贫困群众的思想认识、促进思想观念的转变,为正在进行的精准脱贫和后续开展的乡村振兴战略扫清思想认识上的障碍,让广大贫困群众都可以更好地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精准脱贫和实施乡村振兴发展的重大战略上来。同时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切实发挥人民群众在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让全体人民切实积极主动参与精准脱贫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更好更快地建设中国美丽幸福的新乡村,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亿万人民,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富裕。
(二) 其次,要把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的政策部署与具体落实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的主体积极性
政策的真正效果和意义关键在于政策的落实。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要想取得良好的效果和成就除了理解和领会国家层面各种宏观的“外援性扶贫”政策之外,其实更为重要的是要把宏观的政策部署与具体政策落实结合起来,把“外援性扶贫”与“内生性、主体性脱贫”结合起来综合、长远考虑,现在进行的精准扶贫脱贫是为了以后和长远的将来不再需要扶贫脱贫,因而不能只看到目前取得的一点点成绩,更要着眼长远考虑真正让贫困群众们从“政府要我脱贫”转变为“我自己要脱贫致富”,真正实现从“外援性扶贫”到“内生性、主体性脱贫”的根本性转变,毕竟广大的贫困群众自身才是国家实施脱贫攻坚重大工程的脱贫对象与脱贫主体,也应该是主动探寻脱贫路子与方法的实施主体,而不能把政府与社会当作是脱贫攻坚的脱贫对象与主体,各种精准脱贫政策的最终落实还是要具体落实到困难群众们的具体脱贫攻坚实践过程中,要结合起来做好宏观政策部署与实实在在的政策落实。
政府和社会要努力让全国广大贫困群众们从贫困中奋起树立起自我改变、战胜贫困的信心与勇气,让他们真正的成为最终实现彻底脱贫进而更好推进乡村振兴的脱贫主体和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彰显鲜明的人民主体思想。不仅要从思想上改变他们,让他们自觉自愿的主动积极参与和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更要让他们切实学会和掌握一些专业的农业技能和各种干事创业的职业知识与技能,让他们既有自主脱贫自主创业致富的信心与勇气,更要有与之相匹配的各种知识和职业技能,因此各级政府和学校以及各种职业培训机构应该在政府的主导和组织下分批次、有组织、有重点的免费给广大贫困群众实施农业技能和各种实用职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让他们多一项技能多一条脱贫致富、干事创业的新路子,让他们心中有信心与希望,脑中和手上有脱贫致富、干事创业的各种知识技能和力量,真正的激发他们自己作为脱贫致富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对未来的生活有信心与美好的希望。
要把外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结合起来,把扶智与扶志结合起来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脱贫,要把“别人帮我扶贫”变成“我自己要脱贫致富”充分调动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他们自己由扶贫的对象变为脱贫致富的自觉主体,提倡勤俭自强、自力更生的奋发精神,同时扶贫干部和结对帮扶单位和企业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的困难和问题,比如资金、技术、知识和政策保障等外在条件的帮助与支持,要让贫困群众自己明白“扶贫是为了脱贫,脱贫是为了致富,扶贫是为了不再贫穷,不再需要别人的帮扶,可以自己脱贫致富”简单来说就是“教是为了不教,同理,扶是为了不扶”真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以贫困群众为中心,让贫困群众自己成为实现脱贫致富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实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力军和主体力量,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7]。
(三) 再次,把具体政策与各地实际相结合主动探索以产业扶贫为基础的“多维度脱贫”振兴之路
在帮助广大贫困群众们重拾脱贫致富的信心、勇气与希望并授以各种职业知识技能的基础上,政府和社会各种企业与组织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当地实际因时、因地制宜组织引导广大贫困群众们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独具地方特色的产业。努力变特色资源为特色产业优势积极探索通过产业脱贫致富的长远发展新路子,让广大贫困群众们自主参与产业发展让他们亲身感受到产业脱贫、产业致富可以彻底摆脱贫困走向幸福生活的动力、信心和希望,产业脱贫可以真正的实现长远、稳定脱贫、防止返贫问题的发生,真正让广大贫困群众们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更好激发广大贫困群众们摆脱贫困、产业致富、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和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在整个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全过程、全领域都充分尊重和激发、调动广大贫困群众自身的内在积极性、主体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握好“外援性扶贫”与“主体性脱贫”的微妙关系,努力创造条件教育、改变广大贫困群众从他们内心唤醒贫困主体自主脱贫致富的主体性意识和强大内生动力,变被动扶贫为主动脱贫致富。
在实际的精准脱贫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要把精准脱贫与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防止返贫结合起来长远考虑,努力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扶贫产业比如特色农业产业化或者特色农业加旅游观光一体化产业以及其他各种适合本长远发展的扶贫产业,在做好特色产业扶贫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其他适合本地区的各种脱贫新路子比如易地搬迁脱贫、组织外出务工助力脱贫、教育扶贫、智力扶贫、健康扶贫、电商扶贫、消费扶贫等多种形式的扶贫脱贫方式,整合资源争取发挥整体优化效果为后续跟进的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四) 最后,把精准脱贫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措施与经验整理提升为政策制度为乡村振兴战略做好铺垫
在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开展6年来的实际扶贫工作过程肯定会积累和形成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有效的措施、方法,同时也会吸取一些反面的经验教训,这些东西都是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形成积累的宝贵经验和财富,应该有意识的注意收集整理、归纳提升为一些好的政策建议提交给各级政府部门,然后逐渐形成更有针对性的有效政策制度为精准脱贫后续开展的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一些基础性、支撑性、保障性奠基工作。
因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要是为了解决一直存在的全国14个特困连片区困难群众的绝对贫困问题达到摆脱绝对贫困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生产生活,而要想真正的实现脱贫致富过上更加幸福美满的生活还需要在精准脱贫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 彻底解决好“三农”问题振兴乡村,最终真正实现城乡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归根结底,最终能否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和真正的乡村振兴关键还在于要把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和通过政策宣传、讲解激发广大贫困群众自身的主体性、内生性、积极主动性很好的结合起来共同发力,整合资源、内外因相结合共同努力走以产业扶贫为基础的“多维度脱贫致富”之路,同时善于总结归纳提升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教训形成更有针对性的有效政策和制度,进而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争取早日实现乡村振兴、人民生活幸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更好地体现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其在祖国大地上展现出伟大、生动的群众实践和创造。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西部地区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融合的路径设计与政策协同研究》(18ASH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