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综述
从知网数据库可查,截至目前,国内学者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中文研究文献14085篇。其中,国内对“生态文明建设”最早研究中文文献出现在1994年,2008年相关研究文献出现快速增长,从2007年的48篇大幅增至2008年的519篇,2013年相关研究文献达到2353篇的峰值。目前,国内学术界出现了越来越多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研究成果,这为今后相关课题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1.1. 关于生态文明内涵研究
陈江昊(2013) [1] 认为,生态文明就其内涵而言,主要包括生态意识文明、生态制度文明和生态行为文明三个方面。周淑兰(2018) [2] 认为,生态文明内涵包括:第一,生态文明需要树立尊重自然的理念;第二,生态文明要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赢;第三,生态文明要求绿色发展。刘燕、薛蓉(2019) [3] 认为,从广义角度来说,生态文明内涵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人文生态环境、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生态环境以及人与自身之间的心理生态环境;从狭义角度来说,生态文明是指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共生关系,她们对生态文明内涵的解释均指向和谐,换言之,生态文明则社会和谐。
1.2. 关于生态文明制度研究
杨伟民(2013) [4] 认为,我国目前暴露出的严重生态危机,归根结底是生态环境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法律不到位所致,故亟需建立一套完备严格的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刘丽红(2013) [5] 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和价值理念等方面,单靠道德约束是不够的,还需要加快制度建设。刘毅(2019) [6] 认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的好,才能够充分调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性,落实好各方责任,最终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环境保护合力,才能够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到底、久久为功。
1.3.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研究
赵凌云(2014) [7] 从四个方面建构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路径:第一,培养民众生态环保意识;第二,提高民众参加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性;第三,建设生态文明型政府;第四,建设完备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李娟(2019) [8] 以提升国家竞争力为出发点,运用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提出构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责任追究机制、长效管理机制和宣传教育机制。
1.4. 关于建国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历程研究
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第一,以时间为基线。姚燕(2013) [9] 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历程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1978年之前的生态文明建设、1978~2003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2003年之后倡导科学发展观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董美怡(2017) [10] 则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分别为早期探索阶段(1949~1977年)、扎实奠基阶段(1978~1991年)、稳步展开阶段(1992~2002年)、全面推进阶段(2003~2012年)和深化发展阶段(2013年至今)。第二,以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的生态文明思想为对象进行研究。衡彩霞(2013) [11] 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不同的时代实践中提出了关于土地治理、林业、人与自然关系理念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思想。沈濛(2014) [12] 深入阐释了我国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路径。第三,从我国的发展目标、执政方针为视角进行研究。铁燕等(2010) [13] 将生态文明建设历程分为环境保护进入法律轨道(1978~1981)、环境保护从理念到行动(1982~1991)、可持续发展成为国家发展战略(1992~2006)、生态文明建设方略正式提出(2007至今)。
2. 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探索
以时间为基线,以生态文明建设广度和深度为标准,从不同时期发展目标、战略方针的视角,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实践历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2.1. 生态文明建设的早期探索阶段(1949~1977年)
建国初期,我国工业化水平还很低,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自然灾害的防止等方面,这一阶段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探索主要集中在如何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以及保障人民物质生活方面。农林业、水利设施、水土保护等成为建设的重点领域。
1) 出台“绿化祖国、美化环境”相关护林造林政策。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非常重视森林问题,1955年,毛泽东向全国发起在十二年内“绿化祖国”的号召 [14] (P51),并要求积极地有准备地实行“大地园林化”。1955年10月,青年团中央鼓励各地青年植树造林,总结造林经验;1956年初,林业部提出了“美化环境”的概念;1958年,毛泽东进一步指出:“要看到林业、造林,这是我们将来的根本问题之一”。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大规模植树造林的指示》 [15] (P112)。
2) 启动大规模水利建设工程。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成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早的政府部门之一。1950年夏天,淮河流域爆发特大洪水,几千万人口受灾,毛泽东对淮河水治理连续做了四次批示,要求将“防救”和“根治”相结合。1953年12月,毛泽东第一次考察长江,在听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修建水库规划的介绍后,首次提出希望在三峡修建水库,构想出“高峡出平湖”的宏伟蓝图。1955年,毛泽东在谈到农田水利工作时指出:“兴修水利是保证农业增产的大事”、“每县都应当在自己的全面规划中,做一个适当的水利规划,小型水利是各县各区各乡和各个合作社都可以办的” [16] (P451)。1958年3月,中央成都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三峡工程的第一个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1970年底,在武汉军区、湖北省革委会的请示以及周恩来同志的建议下,毛泽东批示赞成兴建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
3) 节约资源与开发再生资源。建国初期,在我国物质资料非常匮乏情况下,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提出节约资源、防止浪费。毛泽东在多次讲话和会议中提到生活中要养成节约资源习惯的倡议。1957年,邓小平在西安干部会议上作了勤俭建国的报告,批评浪费现象,提出“提倡因陋就简,经济节约,艰苦奋斗” [17] (P122)。此外,为解决工业排放问题,1960年,工业部门提出了“变废为宝”口号,即在工厂间、车间加强协作,实现工业废物的再利用。另外,党中央开始注重新能源的开发,毛泽东针对沼气的开发利用时指出:“沼气能点灯,又能做饭,还能做肥料,要大力发展” [17] (P116)。
2.2. 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阶段(1978~2002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大幕,同时,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凸显。在这一时期内,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扎实稳步推进,1983年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1992年明确宣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995年可持续发展战略确立为我国核心发展战略,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扎实基础并稳步推进。
1) 重视人口、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1978年12,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环境保护法工作汇报要点》中提到“消除污染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推进,邓小平认识到了人口、环境、经济之间协调发展的重要性,1979年3月,邓小平提到:“中国要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要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是人口多,耕地少” [18] (P163)。人口和资源矛盾成为推进现代化建设重要障碍。1982,计划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1987年5月,《中国自然保护纲要》发布,这是我国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宣告书。
2)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992年,党中央明确宣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发布,意味着我国拥有了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纲领。1995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讲话中指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 [19] (P26)。1996年,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再次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地位。1997年9月,十五大报告指出:“我国国情是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不足,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3) 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工业化必然带来环境污染,中国发展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点,十六大之前,传统工业由于其高能耗、高投入、高污染的特性其在发展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巨大。基于这种情况,党的十六大报告正式提出“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拓展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内涵。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能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老路,我们必须转变工业化发展模式,只有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才能实现更好的发展。
4) 依靠科技和教育改善生态环境。1988年9月,邓小平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胡萨克时,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能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带动企业节能减排,从而降低能源消耗率,缓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并且科学技术在污染防治和处理中大有作为。1990年,邓小平强调,“未来在农业发展中也要注重科学技术,农业现代化关键要依靠科学技术,而种子问题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20] (P82)。江泽民总书记在1999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想有效应对全球面临的资源、环境、人口见的矛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 [21] (P2)。
5) 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和制度化初步建立。1979年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颁布,环保工作有了法律保障,进入到了法制轨道,也推动了后续环保立法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在此基础上,我国陆续又颁布实施了若干环境保护法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8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是我国环境立法的重大进展和突破,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更加完善。1996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上强调:“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 [22] (P285)。
2.3. 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推动阶段(2003~2011年)
党的十六大后,我国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两型”社会的理念。
1)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胡锦涛同志于2003年提出科学发展观,并且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基本要求做了全面阐释,科学发展观得以正式提出。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进一步阐释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理论体系和基本要求,并且强调“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另外,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党的十八大又把其列为党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前提、指明了发展路径。
2)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讲话中提到“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 [23] (P823)。这意味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战略性选择,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任务。十七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重要位置”。党的十八大要求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之一。
2.4. 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化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快车道,2012年,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7年,十九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上升为“千年大计”,“美丽”成为现代化强国新远景。
1) 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2年,PM2.5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表明国家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也彰显国家治理环境问题的决心,环境问题已成为了一个民生问题和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新的战略高度,体现了我们党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的政治智慧和执政能力;党的十九大制定了新时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战略目标,并作出了战略安排。
2) “美丽”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新愿景。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美丽”成为现代化强国新愿景,赋予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内涵,彰显了党在新时代面临的新使命。我们所建设的现代化强国是全面、协调的现代化强国,是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强国。“美丽”已经成为强国之需、执政使命、民生福祉。
3) “两山论”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2005年8月,习近平同志在安吉县余村调研完实际情况后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些年,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越来越难平衡,而余村以实际行动关停污染严重的矿山,守住绿水青山,把生态资源变成金山银山,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两山论”的实践和检验。2013年9月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对“两山论”做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也能带来经济财富,生态优势完全可以转为经济优势。我国目前正在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高质量发展既是中国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是新发展理念的聚焦点,“两山论”成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为今后长远发展长远发指明了方向、规定了路径、带来了机遇。
4) 树立生态红线观念。长期以来,由于对生态文明破坏行为处罚不够严厉,追责不够严格,道德约束大于法律约束,导致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施加压力不够,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生态文明建设效果不显著。另外,对领导干部施压不够,片面追求GDP行为泛滥。2012年底,环保部启动了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树立生态红线意识,对于破坏红线的做法坚决给与惩处。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意志。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2015年5月,印发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以此来指导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截止到2018年10月,全国15个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已经结束。
3. 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理论与制度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理论和制度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3.1. 理论创新
1) 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十八大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和生态环境形势日渐严重,民众对生态环境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高度,2013年雾霾成为年度热词。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变化,人们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优美生态环境已成为美好生活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由过去的关注温饱问题变成了现在关注环保问题。2013年4月,习近平指出生态环境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已成为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2014年3月,习近平又提出生态环境的质量决定着小康社会的质量,没有优质生态环境的小康人民群众不会接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加快补齐生态文明建设这块短板。
2) 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但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看似是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另外,学术界也一直认为只有人和生产工具构成生产力,而习近平总书记则清楚的阐释了生态环境也属于社会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表明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生态环境与生产力之间正向互动、相互支撑的关系。
3) 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之大前所未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一个最重要原因是十八以来牢固树立了“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思维。建国70年,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理论创新,《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人权保障;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成为史上最严环保法;2018生态文明正式被写入宪法。正是由于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才为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可靠保障。
4) “生命共同体”和“生态全球观”。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强调:“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2018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另外,习近平总书记力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是命运共同体,面对环境保护,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命共同体”展现了人、生命、自然共生共荣的本原性诉求;而“生态全球观”则为世界各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造人类美好未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3.2. 制度创新
1) 推进生态环保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2014年中央成立了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一方面,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另一方面,负责统筹协调、正确解读和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相继成立。2018年两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了生态环境部,进一步优化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机构设置,有助于突出责任、提高效率。同时,组建自然资源部,系统修复、整体保护、综合治理山水林田湖草,实现地方环保部门也由所在地管理改成由原环保部垂直管理,以便加强其监测、监察、执法职能。
2) 创新领导干部责任机制。为督促各级地方政府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中央提出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这意味着责任人无论是否已调离、提拔、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首次明确了25种党政干部生态损害追究情形。2015年11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印发,文中明确规定从2018年起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审计内容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督促领导干部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主动作为。
3) 全面推行“河长制”。2003年,浙江省长兴县在生态文明探索中率先实行河长制。2016年10月,《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审议通过,2016年12月正式提出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并确保在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2017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致新年贺词中特别提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河长制要求“河长”一职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亲自监督和管理河道生态工作,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截止2018年上半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建立河长制,河长体系全面建立,配套制度全部出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行动积极,治理效果明显,长期以来河湖治理老大难问题见到了成效,
4) 破除唯GDP论,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评体系。自2013年之后,中央多次强调不能再单纯以GDP来考核地方官员政绩,2015年,中央要求健全政绩考核标准,按照中央要求,我国多个省份对市、县(区)考核进行了调整,不再简单的以GDP论英雄。按照中央要求,“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被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中。2016年12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发布,随后《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也相继印发,以上文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了正确发展导向,为领导干部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
4. 新中国成立70年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探索的经验启示
4.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首先,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出发点。建国70年,我们党在不同阶段所作出的生态文明建设部署皆是出自于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切,是对人民群众所需所求的积极回应。无论是“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还是十八大以来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皆是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其次,把人民群众看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力量。人类拥有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智慧和能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人民是组织者、实施者,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再次,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是生态文明建设受益者。最后,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生态文明建设,让人类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注重对自然的保护,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价值观念和生态意识,进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4.2. 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现实
从改革开放70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历程可以看出,每一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的制定都必须立足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从实际情况出发所做出的科学决策。比如建国初期,由于当时我国生产力比较落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总体上薄弱,主要以治理水患、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等为主,没有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环境问题开始显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应运而生,并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进入新世纪,由于社会生产对于自然环境无节制索环境问题更加严重,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十八大以来,改革开放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一方面环境问题更加严峻,另一方面我们具备了治理环境的坚实物质基础。所以,生态文明建设要立足于每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4.3.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涉及到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变革,还牵涉到个人的思维习惯和价值理念,要想发生根本转变,仅靠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是在建国70年历程中不断完善起来的。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使得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步入到了法制化轨道;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化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步;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4.4. 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生态文明坚实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坚实的领导。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只有牢固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在不同时期做出科学合理的研判,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也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实现的,中国共产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政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并在其中发挥了更加重要的领导作用,由过去“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模式变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模式,这是我们党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改革创新与实践。所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0年度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调研课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时代价值、逻辑体系与实践研究”(课题编号:2020dfdxzddykt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